..續本文上一頁面的內種,一定由熏習而來,然而說熏長也可以,不一定就是說一切種子都是熏習所生的吧?你怎樣可以說沒有本有的種子呢?然而本有的種子也是由熏習令它慢慢增長起來,才能夠得果,所以說內種一定要有熏習。這一種聞法的熏習不一定完全是有漏,就是聽聞正法的時候,也可以熏習本有的無漏種子,令無漏種子慢慢增盛起來。如果本(P181)有的無漏種子起了現行,而無漏的現行又熏成無漏種子,因這樣展轉熏習的關系,出世的無漏道心便能生起了,所以也叫它是聞熏習。這樣,我們就可以知道,在聞熏中如果是屬于有漏性的話,那是屬于修道所斷的煩惱,它也能夠幫助召感殊勝的異熟果,這是作出世法的增上緣。若在聞熏習中是屬于無漏性的話,那就不是所斷的東西,這正是給出世法作正因緣。不過這種正因緣的種子,很微細隱覆起來了,所以不容易知道,那只好寄托在粗顯的殊勝增上緣上面;這是方便說它是出世心種。其實出世心的種子,還是無始以來就有的。
【依障建立種性別者,意顯無漏種子有無。謂若全無無漏種者,彼二障種,永不可害,即立彼爲非涅槃法;若唯有二乘無漏種者,彼所知障永不可害;一分立爲聲聞種性,一分立爲獨覺種性。若亦有佛無漏種者,彼二障種,俱可永害,即立彼爲如來種性。故由無漏種子有無,障有可斷不可斷義。】
障,就是障礙;二障,就是煩惱障和所知障。非涅槃,就是有漏法。聲(P182)聞,就是阿羅漢。獨覺,就是出無佛世的辟支佛。
前面說依障有無,來建立種性的差別,其實,這就是顯示無漏種的有無。意思就是說,設若完全沒有無漏種子的話,那二障的種子永遠的不可損害了,因此就說它是無涅槃性的東西;設若單有二乘的無漏種,那只可以損害煩惱障種,而所知障的種子,是永遠的不可以損害;此這叫做聲聞種性和獨覺種性。設若有佛的無漏種子,那末,煩惱障的種子和所知障的種子,通通都可以損害,就叫它是如來種性。我們把上面這叁種原因分別清楚了之後,就可以知道,因爲無漏種子的有無,所以障有可斷和不可斷的分別。說明白一點,有無漏種子的刀,就可斷二障的柴;若是沒有無漏種的刀,這二障的柴就沒有法子可以斷得了了!
【然無漏種,微隱難知,故約彼障,顯性差別;不爾,彼障有何別因,而有可害不可害者?若謂法爾有此障別,無漏法種,甯不許然?若本全無無漏法種,則諸聖道,永不得生;誰當(P183)能害二障種子,而說依障立種性別?既彼聖道,必無生義,說當可生,亦定非理。然諸聖教,處處說有本有種子,皆違彼義,故唯始起,理教相違。由此應知:諸法種子,各有本有,始起二類。】
微是微細,隱是隱覆。不爾,如果不是這樣。法爾,就是應當這樣。
然而,隱覆在八識田中的無漏種子,是非常微細難知的,因此,祇能約它的二障有無,來顯示它們五性的差別。如果不是這樣,彼二障有甚麼各別的原因,說有可害和不可損害的差別?設若你說本來就有這二障的差別,用不著其他的原因,那末,你可以說本有,我也可以說無漏法的種子也是本來有的,你怎樣可以不贊成呢?設若完全沒有這無漏法的種子,那就可以知道,這無漏法的聖道,是永遠的不會生起!試問還有甚麼東西,來損害這二障的種子,而說依障來建立種性的差別?既然無漏聖道不能生起,說甚麼將來可以生起,決定沒有這個道理!然而在唯識的經論中,都說有本有的種(P184)子,你現在要說沒有,這豈不是違背了經論上的意義嗎?所以你們的主張單說起來,不贊成本有,在道理和經教上都是相違的!由這個原因我們就應當知道,一切法的種子各有二類:一是本有的種子,一是始起的種子。
【然種子義,略有六種:一、刹那滅;謂體才生,無間必滅,有勝功力,方成種子。此遮常法,常無轉變,不可說有,能生用故。】
上面是討論種子是怎樣有的,現在是研究做種子的資格;他告訴我們,一共有六個條件:第一個是要刹那滅,滅就是“生、住、異、滅”的滅。此有:(1)大期生滅,(2)一期生滅,(3)刹那生滅叁種。大期生滅,是有情未斷煩惱以前的無量生死;一期生滅,是現實一期生命的生死;刹那生滅,是心裏的念念生滅。現在說刹那滅,有兩種簡別,一是生滅法,簡別不是無生滅法;二是簡別不是無始生滅和一期生滅。條件是要體性一生起的話,中間沒有另外一個甚麼東西在那裏隔住,即刻就滅下去了!能夠這樣的,才有殊勝的功用和能力,才可以叫做種子。這個條件就是不贊成恒常不變的東西,好(P185)像虛空和真如,它們都是恒常不變的,所以不能說有生起現行果法的作用,因此虛空和真如都不能叫做種子。
【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此遮前後及定相離,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非如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必不俱有。雖因與果有俱不俱,而現在時可有因力,未生已滅,無自體故,依生現果,立種子名,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故但應說,與果俱有。】
種子和現行有四種分別:(1)現行熏種子,(2)種子生現行,(3)種子引種子,(4)現行引現行。現熏種,是異類同時;種生現,也是異類同時。種引種,是同類異時;現引現,也是同類異時。不過前叁種是因緣,第四種是等流。
現在說果俱有的條件,不但簡別第四種的現引現不是果俱有,就是第叁種引種,也是前後相生的。現熏種雖然是果俱有,然而現行法是有間斷的;所以果俱有的條件,唯是“種子生現行”的第二種,才是因果同時而有的。所以說,能生的種子同所生的現行果法,是現在和合的。這就簡別了種引種(P186)的前後刹那,不能做種子的條件。雖然現行和種子的關系是異類的,然而是同時,所以合乎果俱有的條件。所以說,要是一身,不是他身;要因果同時,不是前後異時,才有能生的功用。不同種子引種子,是自類相生,前後是相違的,所以不是同時俱有。雖然前面叁種之中,因同果法,有同時和不同時,而現今所說的,不是說未來和過去的,是說現在時才有因的能力來生果法。若是未來和過去法,那是沒有自體,故以現行的果法來立種子的名稱,不依第叁種,種引種的自類種子,所以說“果俱有”。
【叁、恒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此遮轉識,轉易間斷,與種子法,不相應故。此顯種子,自類相生。】
第叁個條件,要恒隨轉;就是長期的一類相續,不是常,也不是斷,要前滅後生,一直到究竟成熟的時候,才叫做種子。這就是遮除前六轉識的容易間斷,間斷的東西是不合種子規則的。同時前六轉識是叁性互易的,不是一類相生的,所以轉識不可做種子的條件。(P187)
【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等,功能決定,方成種子。此遮余部,執異性因,生異性果,有因緣義。】
種子第四個條件,就是它的體性要有決定性,就是“什麼因,生什麼果”。例如善因生善果,惡因生惡果,無記因生無記果;這生果法的功能要決定,方可以叫做種子。像小乘善生惡,惡生善的說法,在唯識家看,是沒有做種子資格的。
【五、待衆緣:謂此要待自衆緣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自然因,不待衆緣,恒頓生果;或遮余部,緣恒非無,顯所待緣,非恒有性,故種于果,非恒頓生。】
待是等待。功是功用,能是能力;殊是特殊,勝是超勝。遮是遮除,就是不贊成的意思;外道,就是心外求道,指印度的異教徒。余部,就是大乘之余,指的小乘。
種子第五個條件,就是要等待衆緣,方有果生。意思就是說,如果要種(P188)子生起現行果法的話,除了種子本身之外,還要其余的衆多助緣、功用和能力,這樣,才可以叫做種子。這就是不贊成印度有一種外道,他們主張一切法都是無因自然而生,用不著等待衆緣,可以恒常頓時生一切果法;或者遮除其余的小乘,緣也是恒常有的主張。如果真是恒常有緣的話,那末,無論甚麼時候都可以生果,在事實上又不是這樣。可見緣是要等待而有的,並不是恒常而有。所以種子的因對于現行的果法,決定要待緣才可以生起,並不是恒常頓生。
【六、引自果:謂于別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唯一因,生一切果。或遮余部,執色心等,互爲因緣。唯本識中,功能差別,具斯六義,成種非余。】
種子第六個條件就是引自果;各各不同的因,而引生各各不同的現行果。例如色法的種子,只可以生色法的現行;心法的種子,只可以生心法現行。各各引生自果,才可以叫做種子;這就是破除外道“一因能生一切果”的主張。或者,遮除小乘執著“色法的種子,生心法的現行;而心法的種子,(P189)生色法的現行”,這樣的色心互爲因緣,那怎樣可以呢?
最後幾句是總結上面六義,所以說,唯有第八根本識中裏面所含藏的種子,才具足前面這六個條件;也唯具此六個條件,方能叫做種子,其余的皆沒有做種子的資格。
【外榖麥等,識所變故,假立種名,非實種子;此種勢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令不頓絕,即名引因。】
近正果:近是直接,如豆生芽;遠殘果:遠是間接,如芽生幹,開花結豆。正果,是存在,如人身;殘果,是死後,如屍骸。
至于外面的榖和麥,大家不知道的以爲是榖種麥種,其實不是親種。因爲它本身還是現行的果法,真實的親種是含藏在阿賴耶識裏面;所以外面的榖麥,還是阿賴耶識所變現的相分,假名種子,不是真實種子。這種種子生果的勢力,有兩種,一種是生正果,因爲它接近果的原故,所以叫做生因;一種是引殘果,它比較上疏遠一點,所以叫做引因。(P190)
【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親能生果,是因緣性;外種熏習,或有或無,爲增上緣,辦所生果,必以內種,爲彼因…
《成唯識論講話(卷二)》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