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有成熟了的,也有未成熟的。若是多生多劫已經修習過的,(P019)到現在已經成熟了,那麼,令他對于摩诃衍——大乘——的道理,能夠擔當,堪能任持,永遠不會退失信心,這也是菩薩造論的一種原因。
【四者,爲令善根微少衆生,修習信心故。】
善根既然成熟了的衆生固然能夠堪任不退,然而善根微少的衆生是不是隨他去呢?當然不可以。那麼,又有甚麼辦法呢?就是要慢慢的修習,令他們對于自己可以成佛的真心,生起真實的信仰,這也是菩薩造論的意趣。
【五者,爲示方便,消惡業障,善護其心,遠離癡慢,出邪網故。】
還有一種衆生,善根雖然是有一點,然而過去時造的惡業太多,障礙重重,所以他的愚癡很重,我慢很大,邪見很深,好像羅網一樣,這又有甚麼辦法呢?所以菩薩造這部論,指示許多很便利的方法,或念佛,或誦經,或持咒,或禮忏;能夠使他的業障慢慢的消除,把他們的信心,好好的保護起來,遠離了愚癡和我慢,脫出了邪見的羅網,這也是菩薩造論的一個意思。
【六者,爲示修習止觀,對治凡夫二乘心過故。】(P020)
凡夫通身都是煩惱,固然是散亂,就是阿羅漢和辟支佛,也不過破了“我執”,證到“我空”,破了“煩惱障”;還有“法執”未破,“法空”未證,“所知障”未除,是不是就這樣隨他們了事呢?當然不可以。那麼,要怎樣辦法呢?只好指示他們去修習定慧。因爲“定”是從修止而來,“慧”是從修觀而來;凡夫固然是散亂,而二乘亦只有自利的定,沒有度生的慧。若要有定慧具足,必須修習止觀,才能對治凡夫和二乘兩種人的過咎,這也是論主造論的一個原因。
【七者,爲示專念方便,生于佛前,必定不退信心故。】
衆生的根性各各不同,有利根的,也有鈍根的;有膽大的,也有膽小的;有怕苦的,也有願意吃苦的。爲了這樣的原故,所以開示他們專念佛號的方便法門,一生到了阿彌陀佛的面前,必定不會退失信心,這也是造這部論的一種原因。
【八者,爲示利益,勸修行故。有如是等因緣,所以造論。】
一部論既然造完了,不是就算了事,當然要勸人如說修行,所以要說出(P021)許多利益,這也是造這部論的一種原因。假如要問馬鳴菩薩:“爲甚麼要造這部論呢?”他有一個很簡單的答覆,就是有了上面這八種利益,所以造這部《大乘起信論》。
【問曰:修多羅中,具有此法,何須重說?答曰:修多羅中,雖有此法,以衆生根行不等,受解緣別。】
這裏先來假設一個問答。問的意思就是說:如果照上面這八種因緣,那麼,修多羅(契經)裏面豈不是完全有嗎?爲甚麼要再來重說呢?答覆這個意思也很簡單,就是說:佛經裏面雖然是有那些法門,但是因爲衆生的根性和行爲不一樣,所以領受了解的因緣也各別。
【所謂:如來在世,衆生利根,能說之人,色心業勝,圓音一演,異類等解,則不須論。】
衆生遇到如來在世的時候,根機必利,不會像如來滅度後的衆生根機魯鈍一樣。加以那時能說法的人不同凡夫,不但佛的口能說法,就是佛的身業能夠現神通,意業能夠鑒根機,各種都比佛滅度後的人殊勝;所以佛的圓音(P022)一演,無論那一種根機,都能夠一樣的了解,所以不必另外造論。
【若如來滅後,或有衆生,能以自力,廣聞而取解者。】
如來在世,衆生的根利,固然是不必造論。就是佛滅度後,衆生的根機也有不同;有一種能用自己的智慧力看經的,又有一種看經看不懂的。能夠看經的有一種是廣聞,有一種是少聞。現在這裏所講的是在佛滅度後,有一類衆生自己有智慧的力量,能夠廣聞佛經而得了解的。
【或有衆生,亦以自力,少聞而多解者。】
在佛滅度後,還有一類衆生,他也能夠用自己智慧的力量,並且聞法雖少而了解很多。
【或有衆生,無自智力,因于廣論而得解者。】
又有一類衆生,不同上面兩種衆生一樣,他自己沒有智慧的力量,看經能夠懂得,必須要看許多廣論,然後方得了解。
【亦有衆生,複以廣論文多爲煩,心樂總持少文,而攝多義,能取解者。】(P023)
還有一類衆生,因爲廣論文句太多,研究起來太麻煩,他心裏很歡喜總持少文,能夠攝持多義,就能了解。
【如是此論,爲欲總攝如來廣大深法無邊義故,應說此論。】
現在造這一部論,爲的就是要總攝如來廣大的深法、無邊的義理,所以應當說這一部論。
【已說因緣分,次說立義分。摩诃衍者,總說有二種:雲何爲二?一者,法。二者,義。】
因緣的一分上面已經說過了,現在要來說立義的一分。大乘(摩诃衍)的道理總起來講有兩種,第一種是“法”,第二種是“義”。
【所言法者,謂衆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依于此心,顯示摩诃衍義。】
所說的法到底是甚麼法呢?就是我們衆生的心,不過這個心不是肚裏面的肉團心,也不是思惟的“妄想心”,更不是相宗所說的“八識心”,乃是馬鳴菩薩自己所證到的心。這個心能夠把世間一切法及出世間一切法,通通(P024)攝收在裏面;依據這個心,才能夠顯現開示大乘的義理。
【何以故?是心真如相,即示摩诃衍體故;是心生滅因緣相,能示摩诃衍自體相用故。】
爲甚麼依這個心,就能夠顯示大乘的義理呢?這有兩方面說的,一方面是心的真如,那就是大乘的體;一方面是心的生滅,那就能夠顯示大乘自體上的相用。
【所言義者,則有叁種:雲何爲叁?一者,體大,謂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故;二者,相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德故;叁者,用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上面所講的是法,現在所講的是法上所有的義。然義又有叁種分別,第一種是真心的“體大”,因爲這真心是宇宙萬有一切法的真如性,是平等平等,所謂“在佛不增,在凡不減”,就是這個意思。第二種是真心的“相大”,這就是說,在我們這個真心的如來藏中,本來就具足無量無邊自性本有的功德。第叁種是真心的“用大”,就是說,這真心的功用能生一切“世間法”(P025)的善因善果,又能生“出世間法”的善因善果。
【一切諸佛本所乘故,一切菩薩皆乘此法到如來地故。】
上面這一心叁大之法也就是十方一切諸佛,在因地時本來所乘的“心法”。那麼,一切菩薩要到如來的地位,也都要乘此“心法”,方能到啊!
【已說立義分,次說解釋分。解釋分有叁種:雲何爲叁?一者,顯示正義;二者,對治邪執;叁者,分別發趣道相。】
上面已經把立義分說過了,然而立義文中是最簡單的,若不詳細解釋,怎樣可以明了?所以現在要說解釋分了。解釋分要分爲叁種,第一,要顯示本論的正義。第二,正義雖然是顯示了,然而還有許多邪執,也不能不想法子去對治。第叁,邪正既然都明白了,就要分別發心趣向所行之道。
【顯示正義者,依一心法有二種門:雲何爲二?一者,心真如門,二者,心生滅門;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此義雲何?以是二門不相離故。】
在叁種解釋分中現在先講第一種顯示正義。這個心的正義究竟要怎樣(P026)顯示才能夠明白呢?那就是依據一心真理,分做兩門來開示,第一種約“心”的體上說,叫做“真如門”;第二種約“心”的相用上說,叫做“生滅門”。真如和生滅兩門各各總攝一切法,就是說,真如門是總攝一切法,而生滅門也是總攝一切法。甚麼道理呢?因爲真如是生滅的體,生滅是真如的用,體雖不變,而用能隨緣;體不離用,用不離體,二門既不相離,所以說都是總攝一切法。
【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一切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心念,則無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真”是不虛僞,“如”是不變動,甚麼叫做真如心呢?真如心就是真實心,這真實心究竟是甚麼東西呢?就是一真法界的真心,也就是一個大總相的法門體。平常我們所說的這個真心實性,是不生不滅的,不過衆生有種種的妄念,因此,在平等無差別的真心實性中,生起了有種種差別的事相。(P027)假如能離開妄心的一念,那一切千差萬別的境界相狀也就沒有了。因爲這個原故,所以一切事物自從無始以來就離開了言說,當然是沒有什麼名字,就是用心去思想攀緣,也是不能及的。一切法的本來面目都是究竟平等,法性既然平等,當然沒有變異,不可破壞。因爲通通都是真心,所以才叫做“真如”。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爲真如。】
爲甚麼真如心不能用言說呢?因爲一切的言說都是假名無實。例如口裹說火,真有火嗎?說刀,真有刀嗎?這就可以知道,一切言說都是因爲我們心中有妄念才有,設若追究它的實體,實在是沒有的。
其實不但是一切的事物沒有名字,就是連真如這個東西,也是沒有相狀的。既然沒有相狀,爲甚麼又有這個真如的言說呢?那是因爲這真如的言(P028)說,是到了極點,再不能用言說了。好像一班小學生在課室裹亂喊亂叫,先生進了課室,叫他們:“不要亂說話啊!”這時候大家通通都靜下來了,這就叫做“因言遣言”。然而要知道,言說雖然是可遣除,但是真如的自體,那是不可以遣除的。爲甚麼不可以遣除呢?因爲一切法通通都是真如啊!遣除它到甚麼地方去呢?既然不可以遣除,那麼,可以建立嗎?也不可以建立的。甚麼理由呢?因爲一切法同是真如啊!我們應當知道,一切事事物物本來就不可用言說,用想念,所以叫做“…
《慈航大師全集(二)大乘起信論講話》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