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心與真實的本體
第一節 演變中的事物無實質
(一)無論身或心,因爲是依因緣而成,所以身體是無實質的。身體既是憑因緣所集而有,因而也是無常的。
如果說身有實質的話,那麼我們這個身就能依所想像,得到稱心如意才對!事實如何呢?譬如:
一位王者之于國事,該賞的賞、該罰的罰,完全依自己的意願去處理一切。雖說如此,但是:不願意生病,病還是會來;不希望衰老,衰老依然不請自至。每一件事都不能盡如所願。
同一道理,心也是沒有實質的,心也是靠因緣集聚而成,也是常常在演變的。
如果認爲心有實質的話,那麼,應該照我們所想像的才對!但是,是否如此?心裏不希望惡,卻又離善很遠;心裏希望善,卻時常想到了惡。事實上都未盡如意。
(二)或有人問:我們這個身體,是永遠不變呢?抑或無常呢?無疑地,答案應該是無常的,而絕不會錯。
如果再問:那麼,這無常是苦惱?還是快樂的呢?我們的答覆是:任何人既生之後,當他被病、老、死所逼迫時,誰都會說是苦惱的。
准此之故,把無常、演變、苦惱視爲實質的、視爲歸我所有的,都是錯誤的。
心,亦複如是,是無常的、苦惱的、無實質的。
所以,把由身心所組成的,自己認爲那就是“我”,而且將之呵護有加、執取以爲屬我所有,這種觀念必須祛除。
把一顆不具智慧的心,據爲己有,那只是執著我有而已。
而你一意所呵護的身體,由于是因緣所生,無時不在演變,即使再短的時間,也從未稍停。
一如流逝的水、恰似閃爍的燈火,無時不在演變。我心之起意動念,就像活躍的猿猴,從無片刻的靜止。
具有智慧的眼光,是如是見解,如此地察覺,從而對身心的執著,必須洞然物外。超然地解除了身與心的執著,庶幾獲得正道的體悟。
——巴利本中部四·叁五·薩遮迦小經
(叁)生存在這個世界,任憑你再偉大,依然有五件事還是無法達成心願:
第一、勢將衰老之身,使它不再老化。
第二、陷入臥病之身,使它不病而稍安。
第叁、病笃垂危之身,使它得免于死。
第四、形將銷滅的物體,使它不滅壞而苟存。
第五、即將滅盡散渙的事物,使它幸存于一時。
盡管如此,世界上依然時常有人甘冒這不可避免的事實,橫沖直闖,幹犯無謂的痛苦與煩惱。接受過佛陀教法的人們,因爲明了那不可避免的事實是難逞僥幸的,故而,不抱持這愚昧的苦惱。
——巴利本增支部五·四九
此外,這世界上另有四種真實:第一,舉凡一切生物,都因無明而生;第二,大凡能構成欲望的對象者,都是無常的、痛苦的、變遷的;第叁,凡是存在的物體,都是無常的、苦的、會變遷的;第四,沒有我,或屬我所有的事物。
——巴利本增支部四·一八五
一切事物都是無常的、會變遷的。所謂萬事萬物均無實我的道理,縱使佛不出現于此世,也是亘古不易的定理。但佛了然于此,也悟證及此,並且以之教導人類。
——巴利本增支部叁·一叁四
第二節 心態
(一)迷與悟是唯心所現,一切事物是心所造。恰如魔術師,能隨心所欲地變現出各種物品。
——楞伽經
人心的變化是無際限的,其活動也是無止境的。一顆肮髒的心,能變現出滿是染汙的世界;一顆清淨的心,也能變現出一個玲珑絕塵的世界。至于物外境界的變化,也是無際限的。
畫是畫家所描繪的,物外的境界是由心所造的。佛所造的世界,是清淨而無煩惱的;人們所構成的社會,則是既煩惱而又染汙的。
——華嚴經盧舍那佛品
心,也像一位技巧的畫家,能描繪出林林總總的世界。我們這個世界之中,沒有一件事物品,不是由心的活動而産生出來。心的功用如此,佛亦如斯;佛既如是,而其他的人類又何嘗不如斯?因此,在作畫的一切事事物物的功用來說,心、佛、人類這叁種是了無差別的。
一切事物從心而起,佛是正覺知者。因此,能夠洞悉這種道理的人,才算真正的見到佛。
(二)但是,我們的這顆心,則又經常在恐懼、悲傷、憂惱之中,已經發生的事,固然常懷憂慮;尚未到來的事情,也要預爲恐懼。此理安在呢?就是由于心中無明和貪愛的病態在作祟。
——華嚴經第十六·夜摩天宮品
迷惘的世界,從這貪愛的心中産生出來,而這迷恫世界中的種種因素,歸納起來,都在這顆心的裏面。
生與死,也是由心所起。于迷惘生死有關的心,如果消滅,那迷惘的生死也就窮盡了。
——華嚴經第二二·十地品
迷惘的世界,也是由心所生起;由于這迷惘之心所見,而構成了迷惘的世界。了解到致心于遠離這迷惘的世界,才能擺脫染汙,獲致覺悟。
——楞伽經
准此道理,這個世界是由心所統轄,也爲心所累,因而接受心的控製。出現一個充滿苦惱的世界,就是迷亂的心所使然。
——巴利本增支部四·一八六
(叁)一切事物,都置心于先,以心爲主,而又終以心成。如果說心是汙穢的,而且身體所行亦複如是,痛苦當即尾隨此人而至;一如拉車的牛只,車輛永遠跟在它後面。
如果說心是善良的,身之所行亦複如斯,快樂就跟隨著此人,恰似如影隨形一樣。從事于惡行的人,當生之世,已有感于行惡是苦;及至後世,由行惡所受的果報,更會覺得苦上加苦。
素行善良的人,現生之世,自有爲善最樂的感受;到了後世,接受行善所得到的果報,將會愈益快樂。
——法句經一、二、一七、一八
此心如已汙濁,那麼,所行的路途,也會覺得坎坷不平,甚而終必顛仆傾倒。如果此心清淨,所行的路徑,亦是平坦舒適,所到之處健步安穩。
身心快樂而清淨,恰是突破惡魔的羅網,步向佛國的大地。心地恬靜的人,經常處境安甯,進而精勤以赴,則不論晝夜,此心均在修行之中。
——首楞嚴經
第叁節 真實的本體
(一)此世間的事事物物,都是依緣而現,本來是無差別的,但在人們的視覺上有了軒轾,這是出自個人心機判斷所致。
太空之中,原本沒有東西之分的,人類迳自給它加上東西南北的分際,從而才執著東或執著西。
——華嚴經第一六·夜摩天宮品
數目,本來從一到無量數,每個數都是一個完整的個體,數量的本身從未有多少的差別。但是,人類以欲望之心去計取,于是多少之間的差別,遂告産生。
人世間本來沒有生也沒有滅的,但人人都曾目睹生與死的差別。人類的行爲,本亦無善無惡,但是我們確曾見到善惡的差別,這都是由于人的心機判斷。
佛陀超越于這種差別,一如飄蕩在空中的浮雲,虛幻無實,認爲執取或揚棄都是空的,故而須祛除心機用事。
——楞伽經
(二)人由于心機用事,所以執著一切:執著財富、執著名望、執著生命,執著有無、善惡、正邪,乃至一切事物,徒使迷上加迷,因而招致更多的痛苦與煩惱。
在此有一個人,獨自作長途的旅行,來到了一處地方,面前橫著一條大河,心想:環視這河的此岸是險象叢生的,見那對面的彼岸,安全舒適。當下製作木筏,由這木筏的擺渡,才得平安地到達彼岸。繼而一想:“這只木筏,把我平安地載渡到這邊的岸上,對我來說是厥功甚偉,豈有將之舍棄的道理?”于是用力扛在肩上,繼續走向那未完的旅程。
至此,對這旅行人來說,認爲不這樣做有些過意不去,其實果真是這樣嗎?
——巴利本中部叁·二二·蛇喻經
從這個譬喻中顯示出:自認理所當然的事情尚且不應執著,適可而止;何況那些似是而非的種種?更應澈頭澈尾地舍離淨盡。
——楞伽經
(叁)一切的事物,既無所謂來、亦無所謂去,無生亦無滅,從而無所謂得、亦無所謂失。
佛說:“一切萬物,都不拘泥于有無的範疇,既不屬有、也不屬無,既無生、亦無滅。”亦即:一切萬物均依因緣而成。事物的本體並無真實的自性存在,故不屬有;既依因緣而生,當然也不可謂無。
見到了事物的體相,而加以執著,這是招致迷亂心意的原因。如果不看到物體的表相,心機就不致起意。覺悟之道,就是去發現這真實的道理,摒絕心機用事。
誠然,世事如夢境,財寶亦如幻化。畫中所見的高低,本來無何不同,雖有所見,實則其本質仍無若何變勤,這一切一切都譬如陽焰。
(四)由無數因緣所構成的事物,如果相信它將永遠如實地存在,那是一種錯誤的看法——常見;如果相信那是完全不存在的,也是一種錯誤的看法——斷見。
這些所謂:斷、常、有、無,都不是實有其相的,因爲人們執著它,所以才有了表相。一切萬物本來都是遠離于執著相的。
因爲一切物體都是依緣而生起,所以都是有變遷的,都不是永遠不變而各有其實體的。惟其有變遷,才猶如幻化,亦有如陽焰之所示,而且,在同時亦猶如當體的真實感,變遷之余,宛如永遠不變。
河川之于人,雖然確曾見到是河川,但對餓鬼來說,所見的則是水火,而非河川。因此,河川對餓鬼來說,就不能說是“有”;對人來說,則不能說是“無”。
同此道理,一切萬物不能都說是“有”,也不能都說是“無”,而是幻化的。
而且,如果離開這個幻化的世界,也就沒有一個真實的世界,或永遠不變的世界。所以把這個世界看成是假的世界,固屬錯誤;如視爲真實的世界,更是錯誤。
但是,世界上的人類,基于這種錯誤,雖然看到了這世上的有,仍謂世上都是幻化,以爲既具因應幻化的心,而謂不應有錯誤,其實這種錯誤,在愚癡人的心中不盡了解其道理所在,以爲是假的世界,以爲是真實的世界。
有智慧的人即能領悟這番道理,對于虛幻,當下就看出是假有,同時還能不犯這項錯誤。
——楞伽經
第四節 不偏不倚之道
(一)修道之人,必須避免兩種偏頗的生活。其一,沈淪于欲望中妄自菲薄的卑賤生活;其二,徒自痛責身心,而加以百般折磨的苦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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