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此疑問。如雲:是否以上文所說「無住」「降心」之法,爲能發心之法耶?蓋不知中道實相,本無能所,乃俱生法執,妄執無住降心爲能發心之法,菩提心爲所發之心,即分別法執。「佛告」下十四句,正明稱實相發心度生,皆無能所已。次四句乃以得果有能所否,反問當機。就其所答,知彼疑惑已除,故印許之。
以下佛恐余人未解,故又推廣一切能所無能所。分二:
先法說,又六:初二句,明得菩提無能所,次叁句征釋無能所。如來二字,約法身不變曰如,隨緣曰來。不變而隨緣,遍爲十界依正之體。諸法爲即體之相,體爲即相之性,故似有能遍所遍,而實無能所,故曰即諸法如義。叁、若有句,出凡情。四、實無句,破凡情。五、四句結成中道實相。無實者,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真空故,不可以耳聞,不可以眼見。無虛者,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妙有故,衆生聞名不虛聞,見相不虛見,皆得度故。菩提既如是,一切法皆然。又無實故,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無虛故,一切法皆是佛法。六、叁句釋一切法皆中道實相,無能所對待。
次喻明,以得大果報身無能所,喻得菩提無能所。首句佛一舉喻,當機即解,如文可知。佛恐仍有不解法喻皆無能所者,又借當機以度生嚴土不忘能所之菩薩爲誡。末二句,結成無能所對待,究竟無我,乃證一真不二之實相真我。
○一體同觀分第十八
一實相體,本無彼此、生佛、依正、色心,皆同一實相,學者應如是觀。又不著能見所見,方能遍見諸法。佛無著故,無所不見。能所無二,如鏡與相,思之可知。五眼如一鏡,十界依正色心如相。不可妄分能所,分則見此不見彼。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須菩提!于意雲何?如恒河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甯爲多不?」「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衆生,若幹種心,如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爲非心,是名爲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肉眼礙非通,一紙之隔,即不能見,凡夫也。
天眼通非礙,四聖及天人鬼神等有,洞視無礙,而大小不等。
慧眼了真空,叁乘等有,但了我空、法空、空空不同。
法眼但觀俗,唯菩薩用觀俗谛及衆生根機。
佛眼具上四眼,故曰佛眼具一切。諸佛五眼圓明,一即五,五即一,橫遍十方,豎窮叁際,無所不知,無所不見,即大圓鏡智。
文中所現之相,有五種多:一沙多,二恒河多,叁世界多,四衆生多,五心多。佛于五眼,隨舉一眼皆見此五種多。顯所見所知無窮無盡,無能無所,同一實相故。
若幹種心者,衆生無量無邊,而每一衆生,又具若幹妄想心,是爲心多。諸心者,諸妄想心。如來知非實有,當體全空,故曰皆爲非心;非真心故。所謂心生則種種法生,法生則種種心生。心境互相生起,滅亦如是。故非常住真心。是名爲心者,真妄不二也。既知生滅妄想心非心,乃知其體即不生滅之真心矣,亦叁谛圓融也。過現未叁心,乃真心隨叁際六塵之緣所現之妄心;此心雖妄有生滅,而真心仍不離生滅,讀者應同作一體實相觀。一體,心體也;過現未來,心用也。在智人,用不離體故;十世古今不離于當念,體不離用故;一念舒爲無量劫。叁心不可得者,指迷人迷此體故,皆無實體可得,故用亦不能卷舒自在。
○法界通化分第十九
法,心法也。此真心無界而言界,一切衆生皆在心中;菩薩自心中衆生,不揀冤親;故曰法界通化。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有人滿叁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初八句問答福德。因即真空之心,緣即妙有之施。次叁句,明有著不多。後二句明無著,乃稱實相無盡,故多。
○離色離相分第二十
佛意,教一切人離一切色相。文中舉佛之殊勝相,意謂勝相既離,余相豈可著乎?第五分及第十叁分,離化身相,此離報身相耳。
【「須菩提!于意雲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學者當與第二十七分合看,乃即色相離色相,勿落斷滅相。色身是總,諸相是別,無非他受用報身。
○非說所說分第二十一
上分教人離佛色相,此分教人離佛法相。又、上分離人,此分離法。初四句遮凡情,次四句釋凡情,次四句明正義,末段問答顯信。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爲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衆生,非不衆生。何以故?須菩提!衆生衆生者,如來說非衆生,是名衆生。」】
若執著所說文字法相,如執指爲月,即爲謗佛法也。故曰:依文解義,叁世佛冤。慧命須菩提者,續佛慧命,傳佛慧命之嘉號也。彼非衆生非不衆生者,是菩薩故。衆生衆生者,雙牒上文也。如來說非衆生者,非凡夫也。是名衆生者,雖是菩薩而未成佛故。此菩薩已知心佛衆生叁無差別,必信佛法叁谛圓融。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
得其本有,故曰無法可得。此依四依,不依四不依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尊者于十七分,已領佛無法可得,故知今爲他問。衆生佛性與諸佛等,在凡不減,在聖不增。佛作衆生時,不欠絲毫,故成佛時,亦無少法可得。
○淨心行善分第二十叁
淨心,即無我、法、空叁執;行善,即修六度;亦空有不二之實相中道耳。
【「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是法,指實相般若也。隨迷悟緣,造作不同,故感十法界依正二報,高下不等。克其本體,實無高下也。圓證無高下者,即成佛矣。如何證?修一切善法,離空有,故得菩提。如何修?以觀照般若,不著空有,修六度善法故。「所言」下,亦叁谛圓融可知。
○福智無比分第二十四
亦不著福智,則福智無比。
【「須菩提!若叁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他人說,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乘上實相平等法,行法布施故,福德智慧,亦勝無比對也。依無住觀智,受持、讀誦、書寫、解說此經,一一皆福智無比。以一切賢聖因果,皆從此經平等出故。
○化無所化分第二十五
佛與衆生,約相,似有能化所化;約性,實無能所,亦性相不二也。
【「須菩提!于意雲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衆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若有衆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衆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爲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恐愚人聞法施福大,而又著能度所度之相,故兩呼當機雲:勿謂有能度之我相,所說之法相,及所度之衆生相。征釋中,先順釋,次反釋。如來說有我者,俗谛也。即非有我,真谛也。略「是名爲我」中谛句。而凡夫之人,不能真俗融通,以爲有我,仍是遍計。凡夫二字,猶言平常無智人也。又凡者,泛也,浮也,漂也;謂漂于六道生死苦海中之人也。末叁句,恐愚人聞佛說凡夫,又成遍計,故又以叁谛融通之。
○法身非相分第二十六
法身無相,無所不相,爲一實相。非叁慧境,無能所故,唯證乃知,故不可以相觀。觀,思慧也,比量也。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叁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叁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如是如是二句,乃尊者順凡情答,非不知法身無相。轉輪聖王仍是凡夫,亦有叁十二相。故下有「如我」、「不應」二句白佛。行邪道者,即常見外道。不能見如來者,以色見聲求,即有能所,不能見法身如來也。此爲著色身相者,破著心,使不落常見故;並非破妙相,落斷見也。
○無斷無滅分第二十七
此爲著空者破著心,使不落斷見,並非破真空。當知報化色身,不離法身,法身不離報化色身,方不落斷常見。二見雖皆是病,而甯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無見如芥子許!以事有挾理之功,理無獨立之能故。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
《57 金剛經中道了義疏(慈舟)》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