聞思經教
濟群法師
問:1.受持《心經》有何功德?
2.經雲:“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彼國”,爲什麼又能帶業往生呢?
3.爲什麼法布施大于財布施?
4.佛法是“唯心主義”嗎?
5.真常唯心系和唯識宗的理論是否對立?
6.爲什麼在非佛教人士看來,佛學那麼深奧?您覺得,是什麼妨礙了我們對這種簡單理論的理解?
7.如何理解佛教所說的“無我”?
8.如果沒有“我”,誰在成佛?死後又是誰在流轉?
9.何謂“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10.“色不異空,空不異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何義?
11.佛經中提到的功德,和凡夫的功利有何不同?
12.《壇經》講“不思善、不思惡”,與“諸惡莫作,衆善奉行”的教法是否對立?
13.佛法說“諸行無常”。我理解,無常就是沒有恒定不變的東西,並不是說事物沒有客觀規律。我是學中醫的,我們的一些基本概念,如《周易》衍生的陰陽、五行、藏象、經絡等,也是統領客觀規律的原理。作爲中醫,在治病過程中,這些理論是必不可少的工具。我想知道,作爲學佛者,應當怎樣認識、對待並應用這些規律?
14.“六七因上轉,五八果上圓”是說什麼?
15.看過金庸先生的學佛經曆,起初他讀了一些大乘經典,感覺神話成分較濃,難以接受。後接觸原始佛典,覺得很相應,這才對佛法生起信仰。我自己也有同感,畢竟我們受唯物論教育多年,對類似神話的描述很難接受。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16.瑜伽師地論·聲聞地》中,將聲聞所證初果名之爲“入地現觀”,而在“菩薩地”中,將菩薩所證初地名之爲“見道”。請問,“入地現觀”和“見道”有什麼相同或不同?
答:1.很多人讀誦《心經》,是希望得到佛菩薩的加持。但這並非受持《心經》最重要的功用。《心經》全名爲《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意思是以大智慧到達彼岸。這一經題,也向我們闡述了受持《心經》的功德:一是開發般若智慧,二是證得宇宙人生的真實,叁是解脫生命中的煩惱。具體內容,我在《心經的人生智慧》一書中有詳細解說。
2.“帶業往生”與“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並不矛盾。往生淨土須具備善根福德因緣,在這一前提下,允許帶著尚未除盡的業力前往西方極樂世界。另外,“業”和“善根、福德”並不完全對立。福德也是業,是善業。我們所積集的往生淨土的資糧,都是善業。若能具足善業,即便有些不善業,在強大的信願力和阿彌陀佛的加持力下,也無法成爲往生淨土的障礙。
3.財布施功德雖然很大,但不能在根本上改善人生,更不能究竟解決人生煩惱。我們以財富扶貧濟困,雖能幫助他們解決一時的燃眉之急,但錢再多也用得完。有時,錢多了甚至會使人墮落,或滋長受施者的依賴性。而法布施則不同,它能使有情的生命品質得到徹底改善,並使未來生命不斷得益。因此,法布施功德更大。
4.哲學所說的“唯心”,是以“心”爲第一性。佛教講緣起,在緣起法中,沒有所謂的第一性。所以,“物質第一性”和“精神第一性”都不符合佛教的緣起法則。佛法認爲,世間所有事物,從心到物,都是相互依賴、相輔相成的。之所以強調心的作用,主要是針對凡夫爲物所役的現象而提出,一是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一是說明心念的力量和影響。但並不否定物質的存在。佛法講“心生則種種法生”、“境由心造”,但也講“法生則種種心生”。從佛法觀點來說,心的産生也需要衆多條件,如唯識宗所說的眼識九緣生、耳識八緣生、鼻識七緣生等等。任何一種精神現象和狀態的生起,都需要特定條件,是條件決定事物的存在。
5.真常唯心系和唯識宗在理論上的一個重要分歧,是真如受薰和阿賴耶識受薰。民國年間,太虛大師和以歐陽竟無爲代表的支那內學院曾就此展開了激烈爭論。歐陽和呂澂站在唯識的立場,認爲真如不可受薰,可《楞嚴經》和《大乘起信論》又講到真如受薰。因此,歐陽就以此反對兩部經論,認爲是僞經劣論。當年,太虛大師曾就此寫過很多文章,提出《楞嚴經》和唯識所說的角度不同,不可一概而論。事實上,這兩個體系代表著不同的見地,在修學上也有不同的指導意義,不應厚此薄彼。
6. 佛學並不簡單,事實上,它比任何哲學、宗教更博大精深。但在做人方面,佛教爲我們提供了一些簡單、基本的做人准則。
什麼原因使我們無法了解佛教呢?我想,你們應該比我更清楚。我們從書本上得來的佛教印象,往往是經過其他思想處理的,多對宗教持否定態度。我們從生活中得來的佛教印象,則往往是寺院燒香拜佛的場面,或影視作品演繹的“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由此得來的認識,不僅似是而非,且不少是完全顛倒的,本身就是對佛教內涵顛倒、錯誤的演繹。如是,以訛傳訛,成爲人們深入了解佛教的障礙。
佛法是佛陀爲衆生留下的精神食糧。我們不去學習,不會給佛法帶來什麼損失,卻會使自己失去很多。佛法是人生的智慧,是解脫的途徑,拒絕它,就是拒絕了解自己,拒絕究竟解脫人生痛苦的大智慧。
7.我們每天說的最多的是“我”,想到最多的也是“我”,卻從來沒有考慮過,“我”是什麼?我們覺得自己的身體是“我”,自己的想法是“我”。結婚成家後,又給“我”增加了新的內容,家是“我”的,親人是“我”的。一旦色身衰老、生病,就會傷心失落。及至死亡來臨,更是萬般恐懼,不知死後去向何方。其實,我們不妨想一想:在我們沒有來到世界以前,“我”又在哪裏?面對家庭離異,很多人會感覺失去了生命的另一半。其實,夫婦雙方也是從素不相識走到一起,並非與生俱來的一部分。只是因爲相互執著,將對方當做“我”的另一半,一旦分手,便感覺“我”已不再完整。可見,我們在一切對象上賦予的“我”,只是錯誤的感覺。而這種由無明導致的誤解,又是一切痛苦的根源。佛陀以智慧透視這一本質,告訴我們:一切是“無我”的,只有認清這點,生死才能得以解脫。
8.很多人一聽“無我”就想不通:如果“無我”,誰來聽經?聽完又是誰回去呢?因爲大家覺得,既然“無我”,就沒有這個會聽經、會走路的自己了。這是將“我”和緣起的生命現象混爲一談,從而産生概念的混淆。
比如,麥克風是緣起的現象,其作用是將聲音擴大。它是否屬于誰,是否有“我”的屬性,並不影響其擴音作用。但我們花錢把它買來,就會在其上投射“我的”感覺,當它丟了會失落,當它壞了會難過。這些感受,就是因“我的”而産生。
我們對色身也是同樣。當父母的遺傳基因和合時,阿賴耶識前去投胎,將精和卵執以爲“我”。從此,這個色身就成爲“我的”。如果當時是別的阿賴耶識去投胎,那這個身體就是別人的了,哪裏能代表“我”?只是我們將之誤認爲“我”,並不斷執著,才形成“我”的概念。此外,我們還會將自己的情緒和想法執以爲“我”。其實,那也是緣起的現象,代表生命無始以來的積累。我們時而高興,時而難過,到底高興時代表著“我”,還是難過時代表著“我”呢?其實都不是。它只是一種情緒、一種想法,但被執以爲“我”時,煩惱就此産生了。反之,如果我們不將這些執著爲“我”,身心的一切作用都還在,但我們卻不會爲其所縛,就能超然、自在。
9.這句經文出自《金剛經》。法,可理解爲佛法;非法,可理解爲佛法以外的教法。另外,法也可理解爲一切存在的現象,而非法可理解爲空。
不應取法,指不應執取于法;不應取非法,指不應執取于非法。因爲空性是超越法與非法,超越空有二邊的。如果我們執取法或非法,心就會落入二元對立的世界中,就與空性不相應了。所以,在空性的觀修中,不應取法,也不應取非法。
10.色是指物質現象,至于空,在一般人觀念中就意味著沒有。如桌子代表著色,代表一種存在;而桌子以外的,我們便認爲是空的、不存在的。通常,人們將存在與不存在當做截然不同的兩種狀況。在我們眼中,存在的色,就是實實在在的存在。桌子有桌子的實質,花朵也有花朵的實質。換言之,常人對世界的理解是:色不是空,空不是色;色就是色,空就是空。
而佛法以緣起認識世界,認爲一切物質皆是條件的組合,由條件決定物質的存在。桌子的名稱,只是人們爲它安立的假名,如果當初稱爲椅子也未嘗不可。而在英文、法文、日文中,桌子又有種種不同的發音和寫法。可見,名稱並無固定不變的實質。而桌子的本身,是由木頭、鐵釘、油漆等各種條件聚合而成。離開這些條件,哪裏來的桌子?可見,桌子也沒有固定不變的本質。桌子如此,房子如此,乃至世間萬物皆是如此。我們所認爲的不變的本質,從來是不存在的。
所謂“色即是空”,是說物質現象沒有不變的實質,因而是空的。但空並非什麼都沒有,事實上,因緣的假象宛然,並不妨礙有。所以,色和空是統一的,是不二的。
11.功德,也是一種利益。那麼,可否帶著功利心修行呢?對于凡夫來說,若沒有任何利益,恐怕無人願意修行。所以,修任何法門前應明確:我們能從中得到什麼利益?這是非常有必要的。明確之後,我們才會有動力。也正因爲凡夫的這一特點,經中才不厭其煩地告誡我們,修這一法門有多大功德,修那一法門又有多大功德。
但若停留在功利心的基礎上,我們就不能擺脫對功德相的執著。那麼,修行境界是不會提高的。所以還要修空觀,了知一切如夢如幻,以此超越我執和功利心。只有超越這些局限,才能真正成就無量功德。否則,雖然我們希望得到許多功德,卻往往事與願違。
我們的心就如容納功德的器皿,若它本身的容量有限,自然也裝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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