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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義脈(太虛)▪P2

  ..續本文上一頁無能住,凡夫不了,妄見有所住耳。夫謂空有花,已是顛倒,複問此花應雲何住,豈非迷罔?皆由執法實有,不達法空耳。故佛特告之曰: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夫不住于法者,非有一實在之法令其不住,實一切法皆由妄心分別堅執爲有,體本空寂故無可住。以不住故,則契應周遍法界等同虛空之金剛智體,由體起用,發而爲施、戒、忍、進、禅、智等度。此施等六度之智用,既由周遍法界之智體而發,故其所得之福德,亦等同智體,而不可思量。

  是以住相行施,不但福德有限,且爲菩薩應斷之妄想;以不了達實相無相,妄有所住故。不住相布施,則成爲金剛般若之妙用,以此智體本來具足一切法故。

  夫不應住于法者,破有相之執也;行于布施者,破空無之執也。以破一切相,金剛智體顯;智體顯現,則智用現前;智用現前,則無量無邊福德聚,而空無之妄見亦祛。全經脈絡皆如是,所謂以畢竟空顯畢竟不空之無量福德也。

  後文乃由空生等余疑未了,佛乃重重破之耳。當知其破處,正是顯此金剛智體時;破後即較量功德者,以妄破則體顯,體顯則用生,用生故出生無量無邊之福德也。

  ﹝示教解釋﹞第二、逐疑解釋答,分二:

  即十二段中之第二段至第十二段是。更總爲二:

  ﹝逐疑解釋答﹞甲、就菩薩法明,分六。

  甲、就菩薩法明,自第二段至第七段是,亦即原分自第五分至第十七分是。乙、就如來法明,自第八段至第十二段是,亦即原分自第十八分至第叁十二分前半是。先就菩薩法明,有六段。

  ﹝就菩薩法明﹞第二段,從度生所求佛果明──第五、第六分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叁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即爲著我、人、衆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上文雲無衆生可度,空生遂疑:菩薩得證佛果,無不由度衆生而來,既雲無生可度,菩薩從何而證佛果。佛遂問之曰:可以身相見如來不?空生經佛一問,即悟如來身相本來空寂,不應于此相上執著分別。下文所有問答之意,大約相同。蓋諸佛法身,本來離一切相、一切分別,故不可見;即佛之自受用身,亦周遍法界,等同虛空,不可得見;佛他受用身及應化身,雖不可見,然隨各人所見各各不同,以其本無定相可見,不過隨心變現,究竟是一種虛妄之法,非金剛般若本體,以本體不可以相見故。

  若見諸相非相者,破一切虛妄也。即見如來者,妄破而體顯也。體顯則智用生,故下即雲一念生淨信,得福無量,此淨信本于空一切妄想而生,故其得福德亦等同法性無量無邊矣。下複就無四相等明者,重顯一切法相無不空寂,究竟不應取著耳。

  ﹝就菩薩法明﹞第叁段,就佛果所證所說明──第七、第八分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人滿叁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複有人,于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爲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據上二段而言,則菩薩上無佛道可成,下無衆生可度,空生遂疑:今者如來又由何所證而說法耶?不知金剛般若體性,本非妄見所能取,亦非語言可能道。凡一切法,皆無有決定相可取可說,以法即非法故。無爲法,指金剛智體;差別,指金剛智用。此明降伏其心。下明應如是住,此四句偈,一一字皆顯金剛體性,故受持之福德殊勝。此經即離一切相即一切法之金剛般若體用,故佛法全體即此經,諸佛之法無不從此經出。實則諸佛之法既即此經,並無能出所出,佛法亦即非佛法。

  ﹝就菩薩法明﹞第四段,就證說所果所行明──第九、十、十一、十二分

  【「須菩提!于意雲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爲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于意雲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于意雲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爲不來而實無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于意雲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爲著我、人、衆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诤叁昧,人中最爲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佛告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于法實無所得。」「須菩提!于意雲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于意雲何?是身爲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于意雲何?是諸恒河沙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叁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爲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複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爲有佛,若尊重弟子。」】

  此第九分就小乘所證之果,所修之行,以明當體空寂常住不動之金剛般若體性。因上文言一切聖賢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遂疑既雲無爲法,雲何複有差別耶?佛乃以其所證者一一征問之,空生遂悟四果當體全空,毫無自性,雖有其名,並無其實。是以四果非果,差別非差別,亦無所修之行,以實無所行,乃名之曰阿蘭那行耳。

  第十分就大乘果行以明金剛智體。如來在然燈佛所,于法實無所得,從果上顯。菩薩莊嚴佛土,從因上顯。以果因皆不可得,顯出非因非果之法身自性。菩薩莊嚴佛土,即是以大慈悲心滅度一切衆生;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即是實無有衆生得滅度者。以一切畢竟空寂,顯現本來之妙真如性,即是清淨心,具足萬法;一有所住,即爲法縛,而不清淨矣。譬如手能執一切物,若執一物,余物皆不能執,則成專執此物之手矣。大身指報身言。非身名大身者,謂遍滿法界法皆是非身,而大身即以此一切法爲其身,故名大身。

  上九、十兩分皆明不空之真空,十一、十二兩分明非有之妙有。以一切所證之理,所說之義,若因若果,無不空寂。妄想空故,智體顯現;智體顯現故,智用殊勝,得福無量。以此經全是顯佛之法身,故此經佛法身舍利,一字一句,皆系佛之法性身所現,故經典所在之處,即爲叁寶所在處也。

  ﹝就菩薩法明﹞第五段,就現在當處所聞所見明──第十叁分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雲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爲《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須菩提!于意雲何?叁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叁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叁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叁十二相。」「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複有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爲他人說,其福甚多。」】

  此疑余者可空,而現在當前聞佛所說之金剛般若波羅蜜之法相,及所見依報之佛土,正報之佛身,總不可空。佛乃顯其無不皆空,故雲:般若波羅蜜,非般若波羅蜜,即空此法相也。微塵非微塵,世界非世界,以依報空寂,顯金剛智體;叁十二相非叁十二相,以正報空寂,顯此金剛智體;體顯用生,故福德無量。

  ﹝就菩薩法明﹞第六段,就後先能持能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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