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常、非常非無常等四見,此等是依前際所生的見。我於未來世是有、是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四見,我與世間是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等四見。此等是依後際所生的見故。
丁二、通達緣起則不住惡見的理由分二:一、通達名言中緣起如影像則不住惡見;二、通達勝義中息滅一切戲論則不住惡見。
戊一、通達名言中緣起如影像則不住惡見分叁:一、破依前際後際所生的第一類四見;二、破依前際所生的第二類四見;叁、破依後際所生的第二類四見。
己一、破依前際後際所生的第一類四見
即我於過去世是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此四是依前際所生的見;我於未來世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此四是依後際所生的見若我在過去世是自性有不應道理,因爲過去世的彼我非即現在世的此我故。若謂前世的彼我即今世的此我則不應理,何以故
前後世的五蘊各別故,此理決定如是,因爲離開取蘊即沒有汝的我故。問曰:若離開取蘊沒有我,那 麼,取蘊就是我。答日:如此則汝的我應是沒有自體,僅是蘊的異名故。又取蘊(有法)不是補特伽羅的我,何以故
是生減法故。又所取應不是取者,因爲能與所非一故。又我(有法)非是離開所取(36)外另有異體,何以故
若我離所取蘊外另有異體,那麼,無有所取時亦應有我,但是,離所取則沒有我故。又我(有法)非是離開所取另有異體,否則離開所取應見有我,但我不可見故。又我非即是所取,亦不是沒有所取,我亦不是完全無,因爲依蘊安立之我是有的。又不應說在過去時無有我,因爲在過去一切生中的彼我,與現在的此我非是有自性的體異故。問曰:前後世的我是有自性地體異。答日:那麼無有前世的彼我亦應有現在的此我;又前世的我亦應即於前世而住於後世,即前世我未死亦應生現世我;又前世我的相續則應斷滅,而滅等即應失壞;又此人作業別人受報;並且未作業者應當得果(37),有如是等過失。又此我亦不是先無今有,否則即有過失。有何過失
我應成所作及是無因生故。由此看來,計過去世中我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見,皆不應理,因爲對於我有、我無前面已各別破故。又我在未來世中有與無等見爲自性有亦不應理,破的方式與破過去世中有我無我相同故。
己二、破依前際所生的第二類四見
即我與世間是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從人生天時天與人二者是有自性地體一耶,或體異耶
若天與人是體一,那麼彼天(有法)應當是常,因爲輿彼人是自性體一故,若許彼天是常,那麼,彼天(有法)應成無生,其理決定如是,何以故
常法則不生故。又若天與人是有自性地體異,則彼人應是無常(38)而相續即成斷滅,其理決定如是,何以故
若天與人自性體異,則不成一相續故。問曰:無有整體的常和無常的過失,因爲舍人的身後受天的身故。答曰:從人生天的補特伽羅(有法)應成亦常亦無常,因爲此人就我一分來說是天,就身一分來說是人故。若許從人生天的補特伽羅是亦常亦無常,此亦非理。又從人生天的補特伽羅(有法)是非常非無常亦應無自性,由於若亦常亦無常俱能成立,固可成立非常非無常,但是亦常亦無常不能成立故。問曰:我是常,從無始以來流轉生死故。答日:我應非是常,因爲我從何趣來,往何趣去,無論到何趣若有自性,則應有無始以來流轉生死的我,但是彼我是無有故。又無常應非有自性,何以故
常無自性故。亦常亦無常和非常非無常,皆無有自性,因爲常與無常二者——皆無自性故。
己叁、破依後際所生的第二類四見
即我與世間是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應無後世,因爲(39)世間有邊故;又應無後世,因爲世間無邊——不變壞故。又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不變壞,亦不應理,何以故
諸蘊相續,猶如燈焰前滅後生故。又世間非有邊,因爲前蘊壞滅時若不依彼蘊而生此後蘊,固可許世間有邊,但是前蘊滅時後蘊即生故。又世間無邊亦無有自性,因爲若前蘊不滅不依彼蘊而生此後蘊,固可許世間有邊是有自性,但是由前蘊生後蘊故。又世間應非亦有邊亦無邊,因爲一分是有邊, 一分是無邊之事如果真有,則世間亦有邊亦無邊固可以有,但無此理故。又取者一分壞滅,一分不壞滅,應無此理,由於取者一分壞滅, 一分不壞滅,無此事故。又聽取一分壞滅, 一分不滅,應無此理,由於所取一分壞滅, 一分不滅,無有此事故。又世間非有邊非無邊應無自性,因爲若能成立亦有邊亦無邊,固可成立非有邊非無邊是有自性,但是亦有邊亦無邊非有故。
戊二、通達勝義中息滅一切戲論則不住惡見
已說緣起猶如影像斷諸過失,複次一切有爲法(有法)彼常等見,無論何處,於何相續,從何因緣生皆無自性,何以故
自性空故。
乙叁、念大師恩德而申敬禮
謂敬禮具足大悲、爲斷一切惡見而宣說正法的大師瞿昙。
甲四、結尾義分二:一、由何阿阇黎作;二、由何譯師翻譯。
乙一、由何阿阖黎作
此中觀根本慧論頌,是建立大乘對法,正確顯示勝義谛的真性,闡明般若波羅蜜多之理的大阿阗黎聖者龍樹具足大悲和堅定智慧而開顯如來無上乘法者所造。(40)『得初歡喜地,往生極樂國]。(41)『於極淨光世界成佛,號爲智生
光如來。]
乙二、由何譯師翻譯
此中論有二十七品,共四百四十九頌,合爲一卷半,是印度大寺主甲那戛巴(42)中觀師和西藏比丘覺若龍幢譯師,奉吉祥天王製譯。其後在迦濕彌羅無比城寶臧寺中由迦濕彌羅大寺主哈蘇馬底和西藏巴草日稱譯師,依據月稱論師的《明句釋》重新校正。此後在拉薩竹朗寺中由印度大寺主嘎那嘎和西藏日稱譯師又重新校閱。
遠離二邊中觀道,爲自如理修習故,
中觀根本慧論頌,我已如是作解釋。
願我及一切衆生,安乘暇滿大舟航,
獲得善妙根本寶,具足殊勝大吉祥。
又願未得佛位時,諸佛所說一切法,
依佛密意善受持,佛子妙音我願成。
此『中觀根本慧論文句釋寶曼論』是僧成依據聖者文殊長子宗喀巴大師等諸大德的教授,於甲寅年六月十四在奈塘大寺中造。謹以此善,祝願佛教於一切時處:興隆久住,妙善增長!
一九六O年一月十二日于中國佛學院譯竟
(1)此處略去『固可說爲有自性』七字。
(2)空:無。
(3)彼等境:色聲香味觸法。
(4)空:沒有無常。
(5)寂滅:勝義中。
(6)「天授」是某甲名。
(7)即斷滅無。
(8) 此處略去『因爲有自性地無故]八字。觀聖谛品第二十一四
(9)意即『自性本來寂淨氣
(10)所知:一切法都是所知。但在此處是指勝義谛。
(11)此處略去『我』字。
(12)此處略去『汝;l字。
(13)彼:緣起所生法。
(14)彼:空性。
(15)彼:空性。
(16)此處略去『汝許』二字。
(17)汝:道。
(18) 後來:在聖者位時。
(19)先:在凡夫位時。
(20)先:在凡夫位。
(21)先:在凡夫位。
(22)此處略去【實事師」叁字。
(23)此處略去「汝許』二字。
(24)法:善業。
(25)非法:不善業。
(26)法:善業。
(27)非法:不善業。
(28)此處略去『汝許』二字。
(29)此處略去『汝]字。
(30)此處略去[叁有相續的』五字。
(31)有體:生。
(32)無體:壞滅。
(33)此處略去【即十二有支」五字。
(34)名:作意。
(35)色:根境。
(36)所取:蘊。
(37)此處略去『計前世我於現世我異者】十字。
(38)此處略去「斷滅』二字。
(39)此處略去『汝許】二字。
(40)此處略去(楞伽經)中佛爲龍樹授記雲:』等字。
(41)此處略去『另(大雲經)中授記龍樹未來成佛雲:』等字。
(42)『甲那戛巴』即「智藏」之意。
《中觀根本慧論文句釋寶鬘論》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