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已說之理而破如是其余說明火薪無自性的理在成立已去、未去和去時中去的作用無自性
的理中已說,不過把『且已去不去』等句換爲『且已燒不燒』等語而破除之。
子叁、總結薪不是火,因爲作者與所作非一故,但離薪亦無火,無薪火不生故。火與薪非有自性地
互相具有,火與薪亦非有自性地相依,因爲火薪非是有自性的一和異故。
癸二、由此正理類知余法由我與取一切次第(有法),亦可說明瓶等諸法皆無自性,何以故
與成
立火薪無自性理相同故。
癸叁、爲破彼執呵責其見諸實事師(有法),龍樹不認爲汝等善巧佛陀教義,因爲說我及諸法是有
自性的一和有自性的異故。
觀前際後際品第十一壬二、破補特伽羅有自性之因分二:一、破有生死作用的因;二、破有苦的因。
癸一、破有生死作用的因分二:一、破流轉有自性;二、由此正理類知余法。
一、破流轉有自性分二:一、破流轉初中後叁分;二、破生死前後同時分。
醜一、破流轉初中後叁分問曰:我有自性,因爲有流轉故。答曰:彼流轉(有法),前後皆無自性,
因爲始與終無自性故,如能圓滿等問佛日:世尊,流轉有前際否
佛答非有故。若爾則應有中。日:彼
流轉中(有法),中際應無自性,流轉中始與終皆無自性故。
醜二、破生死前後同時分分叁:一、總示;二、廣釋;叁、略結。
寅一、總示彼流轉中(有法),生死前後與同時的次第無有自性,因爲初中後叁無自性故。
寅二、廣釋分二:一、破前後;二、破同時。
卯一、破前後若謂生在先,老死在後,則生之先應無老死,及前世未死亦應於此世中生。設若後有
生,先有老死,則老死(有法),應成無因,先無有生故。若許老死無因,無因雲和成
—應不成,由
生爲緣而有故。
卯二、破同時生與老死等不應有自性地同時,否則,正生時應當爲死,並且生死二者應成無因故。
寅叁、略結若於彼生與老死(有法),戲論執爲有自性者,不合道理,因爲生死中,前後同時的次
第皆無自性故。
子二、由此正理類知余法不僅流轉無有前際,即因、果、相、相依、受與受者諸有義等, 一切有
爲法亦無前際故。
觀自作他作品第十二癸二、破有苦之因分二:一、正破苦有自性;二、由此正理類知余法。
予一、正破苦有自性分二:一、立宗;二、示因。
醜一、立宗問曰:我有自性,因爲有與我相聯系的苦故。答曰:有許苦是由自作,有許由他作,有
許由自他共作,有許從無因生等說,皆不應理。
醜二、示因分二:一、破自他各別作;二、破自他共作和無因作。
寅一、破自他各別作若謂彼苦是由自作,則苦(有法),應非從因緣生,彼是自作故,而實不爾,
因爲依死時的蘊等而有生時之蘊等故。又所知(有法),彼苦非由自性地由他作,因爲在此死時之蘊以
外若另有生蘊說爲他者,及在彼生蘊以外另有死蘊說爲他者,固可說由彼死蘊的他作彼生蘊,及說苦由
他作,但是彼二非是有自性的他故。若謂補特伽羅自作苦,非苦自作,故無過失。那麼,自作苦的補特
伽羅(有法),即非有自性地作苦,彼補特伽羅即是苦故。苦謂從人補特伽羅的他而生天的苦,則人非
有自性地授予天苦,入補特伽羅的他作苦授予天,彼天亦是苦故。又從人補特伽羅的他而生天的苦,則
由人作苦已授與天補特伽羅的他,但是人補特伽羅的他仍是苦故。苦(有法),非他作,自作不成故,
此理決定,何以故
他所作的苦,從他補特迦羅來說即成自己所作故。又苦非自作,因爲苦自己不作苦
故。苦(有法),非是有自性的他所作,因爲他亦非他自己所作故。
寅二、破自他共作和無因作苦(有法),非自他二者共作,因爲若自他各各能作,方有共作,但是,
自作他作皆非有故。又苦(有法)非無因作,是暫有之生故。
子二、由此正理類知余法不但有情的苦非四種生,即外界一切有(有法),亦非有自他各各生、共
生和無因生等四種,何以故
從彼等生由以上的理已破故。
觀行品第十叁己二、示有爲法自性空分二:一、正示;二、破能立。
庚一、正示分叁:一、以他宗共許之教成立;二、斷诤;叁、破對經義之異釋。
辛一、以他宗共許之教成立彼等諸行(有法),是妄,世尊說[何法虛诳彼即是妄],行是虛诳法故。
辛二、斷诤問:若諸行是妄,則一切有爲法皆無作用,即成損減。答日:佛說何法虛诳彼即是妄,非由
損減,說爲虛妄,未說一切有爲法完全無故。問曰:既未說一切法完全無有,是說什麼呢
答曰:世尊
說諸行皆妄(有法),非說諸有爲法沒有,是說諸法自性空故。
辛叁、破對經義之異釋分二:一、破誤解經義;二、破彼誤解經義之能立。
壬一、破誤解經義有聲聞部雲:經義是說有爲法無有常住的體性,因爲現見有變異故。又有爲法非
是無性法,何以故
須許有爲法有空性故,若無自性即無變異。
壬二、破彼誤解經義之能立分二:一、破變異爲有自性之能立;二、破空性爲有自性之能立。
癸一、破變異爲有自性之能立有爲法(有法)應無變異,有自性故。前自分位時應無變異,因爲少
年非有自性地老故;他分位時亦非有自性地老,何以故
老亦無須再作老故。若謂即彼少年變爲老,則
乳應成酪。若謂舍乳分位變爲酪,此亦非理,因爲離乳外非有別法變爲酪故。
癸二、破空性爲有自性之能立空無自性,因爲若有少許不空法,則空應有少許自性,但是,非有少
許不空法故。問曰:世尊爲解脫所化衆生故說空,而汝(15)今謗空,故與汝辯論且止。答曰:有執空性
是有自性,故說彼等無法軟化,諸佛說由空見即能遠離一切實執故。
觀和合品第十四庚二、破有爲有自性之能立分叁:一、破和合有自性;二、破因緣生起有自性;叁、
破系縛解脫有自性。
辛一、破和合有自性分二:一、正破;二、示由此理亦遮合時有自性。
壬一、正破分二:一、立宗;二、立因。
癸一、立宗若謂蘊處界由自性有,因爲有同時和合故。答曰:見(16)所見(17)見者(18)叁法,彼等
二二(19)合或一切(20)互相和會,皆非由自性有:如是貪、所貪、貪者,及其余煩惱,以至其余處等叁
法和合亦無有自性。
癸二、立因分二:一、由異無自性破和合有自性;二、觀察一異已破和合有自性。
子一、由異無自性破和合有自性見、所見和見者等(有法),非有自性地和合,因爲若是有自性地
和合,則彼此觀待爲異的『異』法亦應有自性,但是,異無自性故,和合亦無自性。不但見、所見和見
者等異『法』無有自性,其余瓶衣等(有法)和合亦無自性,因爲「異』法無自性故。依彼而有此,則
此不是有自性地『異』於彼所依,如瓶是因衣而異,若無衣則瓶不成爲異於衣故。瓶、衣非有自性的異,
若瓶是有自性地異於衣,則於無衣時瓶亦應因衣而爲異,但是,若無衣,則瓶不因衣爲異故。又若謂由
有泛說異的總名而名爲異故無過失,答曰:異的總名在異的別名中無有,因爲彼別名中無須安立總名故。
不異(21)中亦非有彼異的總相,何以故
不異中只有一故,此因應許。又異與一非有自性,異的總名非
有故。
子二、觀察一異已破和合有自性和合無自性,何以故
自法不與自法合,異法與異法亦非有自性地
和合故。
壬二、由彼理亦遮合時有自性若謂有和合,因爲有合時故,答曰:合、正合時、合者皆非由自性有,
因和合的事無自性故。
觀自性品第十五
辛二、破因緣生起有自性分二:一、破有爲法有自性;二、示許有自性者不離邊執。
壬一、破有爲法有自性分二:一、破能立;二、示違教理。
癸一、破能立分叁: 一、 正破能立的理;二、示由此理遮其余叁邊;叁、破執呵見。
子一、正破能立的理問曰:有爲法有自性,因爲是從因緣生起故。答曰:有爲法(有法)應不從因
緣生,有自性故。間日:自性是從因緣生。答曰:自性(有法)應成有所作,從因緣生故。而實不爾,
何以故
自性無所作故。問曰:自性若無所作如何是自性。答日:瓶實有空(有法)是自性,因爲是非
所作及不如長短等觀待他而有的法性故。
子二、示由此理遮其余叁邊問曰:雖破自體,但他體是有自性。答曰:他體無有自性,觀察時,彼
非有自性故,此理決定,他體之自性即說爲他體故。問曰:雖破自體他體但諸法是有自性。答曰:諸法
若有自性,須許有自體他體,因爲離自體他體即無有諸法故。問曰:雖破有體但無體法是有。答曰:因
爲有體法無有自性,無體法亦無自性,何以故
如世間人說:有體法變異壞滅名爲無體故。
子叁、破執呵見
凡執自體、他體、有體和無體有自性者,彼即不能見佛法真實義,因爲諸法是無自性故。
癸二、示違教理分二:一、違教;二、違理。
子一、違教有爲法無自性,因爲世尊如實了知有體無體,曾在《聖者迦旃廷那教授經》中破有無二
邊故。
子二、違理有爲法(有法)應當永不變異,有自性故,此理決定,何以故
自性而有變異之法,畢
竟非有故。問曰:有爲法(有法)應不變異,非有自性故。答日:有爲法(有法)應非有變異,有自性
故。
壬二、示許有自性者不離邊執智者不應住有無二邊,因爲若許諸法有自性,則爲常見,若許有爲法
無,則爲斷見故。由許諸法是自性有則不成無即爲常故;若許先由自性有而今無者當成斷見故。
觀縛解品第十六
辛叁、破縛解有自性分二:一、正破;二、破縛解有自性之能立。
壬一、正破分叁:一、破流轉涅槃有自性;二、破縛解有自性;叁、斷造作唐勞無益過。
癸一分二:一、破流轉有自性;二、破涅槃有自性。
子一、破流轉有自性問曰:諸法有自性,因爲流轉有自性故。答曰:若爾,蘊與有情是誰流轉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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