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從彼無明爲緣而生之法,在真實聖根本智照見前,有爲法初生與最後滅亦可,任何戲論盡都不可得。由於彼行等法,都由無明分別,故是錯亂心所現,非是聖根本智所見。猶如有翳眼者所見,無翳眼者則不能見。有些把聖根本智不見有生滅與見生滅非有混爲一談,而說緣起非有,因爲聖根本智不見故。這種說法,與說中觀見是正見,愚者不能知故的說法相同。問曰:若是正見,愚者了知則成相違。答日:緣起雖有亦何須要聖根本智照見。若是自性有則須要聖根本智照見,若是觀待法(8),由聖根本智照見則成相違故。有些依據如是相似正理,說中觀師什麼都不許有,那我們也可說唯識師什麼都不許有。問曰:彼唯識師不是許有爲法有自相嗎?答日:中觀師亦許緣起故。問曰:許彼緣起,唯在錯亂識前有,於我自宗則非有,因爲不錯亂慧是聖根本智,彼聖根本智不見故。答日:那麼,唯識師應不許有真實隱事,因爲不錯亂心是現量,彼現量未見故。間日:隱事雖有,但非現量所見。答
曰:前面所說亦與此相同(9)。若許隱事非真實有,那麼,由遮隱事,亦當遮所镉無我,明由於隱事沒有不遍的法。既遮隱事,即遮一切所知,當成什麼都不許有。
已二、明由修習真性而得所作已辦之說是名言境分叁:一、正說;二、明所證法界的行相無不相同;叁、他宗所立所作已辦之說不可成名言境。
庚一、正說
論曰:現法即涅槃,亦所作已辦。
在通達緣起生減不可得的有余涅槃位時,現法即得涅槃。由於煩惱斷盡等,亦是所作已辦。頌文中的『亦』字,即指所作已辦後我生已盡等。釋中說,此經所說聖者舍利弗已經現證涅槃,應知此即是現法涅槃,說爲『我生已盡氣由此亦可明了如前所說《隨誦經》義。
庚二、明所證法界的行相無不相同
論曰:設若法智後,于此有差別:有爲法極細,誰計自性生。彼譜非智者,不見緣起義。
設若由彼見道苦法忍現證緣起的實際,空性,在法智後所證法界的行相無不相同。設若於此法智後有無常的自相等,勝義谛上可以區分各個不同的行相者,則諸聲聞部於極其微細的緣生實際,誰計由自性生並許可有自性地生,何況對粗重的大地等。是故執宗派的諸聲聞部即非智者(有法)若如汝許,則彼見道者應未見緣起義,及緣生離戲論一味之境。因爲汝許法性有各各不同之次第差別故。是故於彼緣生的法性、空性、無自性,由於無有不同行相的差別,所以谛現觀唯一刹那。問曰:那麼,十六刹那如何安立耶?答日:那是就還滅門而安立的。因爲就現證彼谛和彼谛空性的分位而分別苦智和集智等,彼等智忍亦是由還滅而分別的。但並非不許如是名言,因爲在月稱阿阇黎著的《中觀五蘊論》中所說故。聲聞藏中有說一刹那者,亦有說爲十五刹那者。二者並不相違。因爲是就相續中生起次第,及愛樂廣說者前而說各種名言故。問曰:設若是這樣,如何又說緣四谛有無常等十六行相耶?答日:彼等應當在資糧和加行位修習,僅僅是成熟相續之道,非是解脫道,因爲於彼解脫道定須通達無自性故。
諸寡聞士夫說: 『慈氏法中也說有聲聞通達法無自性。』彼等說法唯是對於諸大車宗,猶如大海之差別中不熟習和不善巧的诳言。因爲在隨順慈氏法的任何教授中,唯有分爲但求解脫和一切智(10)道二種,但在解脫道中只說了無常等十六行相,並沒有說必須通達無自性故。月稱論師在解釋龍樹師徒密意的諸教授中,由於只說彼等(11)唯是成熟相續之道,並沒有說是解脫道,所以混淆彼等大車宗義,即是積集誹謗正法的業障。
庚叁、他宗所立所作已辦之說不可成名言境分二:一、他宗有過;二、自宗無過。 辛一、他宗有過分二:一、應有始終;二、破彼所許。
壬一、應有始終
論曰:盡煩惱比丘,生死已還滅:有始然正覺,何因未曾說。
設若以智慧力能斷煩惱的勝義比丘,由於斷盡煩惱而不積集業,以彼爲緣,汝若思維,彼生死蘊自相已經還滅淨盡者則應有終。若許彼有終,則終是由於觀待始而有。若彼生死有始,則諸佛定須宣說。然諸圓滿正覺何因未曾說耶?決非不知而不宣說,因爲許佛是一切智故。佛陀不說並無別的原因,是因彼之初唯是非有,故不宣說極爲應理。
壬二、破彼所許
論曰:有始則決定,爲見所執持。
問曰:許有最初之始有何過失?答日:若是這樣,決定當許在彼始之前更無別法。由是即成無因和爲斷見之所執持。
辛二、自宗無過分叁:一、明緣生離邊;二、明有自性應成常;叁、明無自性的譬喻。
壬一、明緣生離邊
論曰:諸緣起生法,如何有始終。緣起師則無彼過失。
因爲凡說諸法是觀待而有,如是於彼『諸緣起生法氣即是無自性地生故。如何當成有始終耶?決定不許。
壬二、明有自性應成常
論曰:先已生如何,後複變成滅。
此謂定須如是承認,否則不但有始,並成爲常。因爲如果先已有自性地生者,那又由如何原因,其後複變爲滅。唯應是常,因爲自性即不能轉變故。
壬叁、明無自性的譬喻分叁:一、由譬喻門略說;二、正說譬喻;叁、釋喻義。
癸一、由譬喻門略說
如上已說,『諸緣起生法,如何有始終』,是說無自性生故。
論曰:離前際後際,趣向如幻現。
諸趣由無自性地生,即遠離前際和後際。刹那不住地趣向而行。故趣向是緣起所生。此等本來如幻無自性的法而現爲有自性,唯是欺诳和虛妄之體。由於了知幻化,則對於幻化的象馬等,不應分辨前際和後際。故於趣向計有前際後際也不合理。
癸二、正說譬喻
論曰:何時幻像生,何時當成滅;知幻體不愚,不知幻偏愛。
前叁句是喻瑜伽師智者,第四句是喻凡夫。不了解幻化本體的衆生,對於幻化的青年男女如果執爲有血肉的青年男女,何時現起此等幻像青年而便計爲生,何時衰減便計爲死,起如是貪著。了知幻化本體的士夫,見幻化時,於彼則不如是愚癡貪著。不知幻化自體的觀衆則偏起貪愛而生耽著。
癸叁、釋喻義
論曰:諸法如陽焰,以智現見者,則不爲前際,後際見所損。
前半頌是明通達實際的慧,後半頌是明利益。瑜伽師以根本定各各自證之智慧,現見諸有爲法如幻、如陽焰。因此則不爲前際或後際的斷常見所損害,而能成熟相續並攝持相續。這是說明根本智所證自體如幻,並非指根本智前現爲如幻。因爲了達涅磐如幻是名言心,而不是根本智故。
丙叁、破二邊之體分二:一、安立應理;二、斷違教之诤。
丁一、安立應理分叁:一、前導;二、正說應理;叁、結尾。
戊一、前導
論曰:若誰于有爲,計實有生滅:彼等即不知,緣起輪所行。
前二句半是顯示無智慧的補特伽羅,後一句半是顯妄計過失。謂誰無智慧者,於唯顯現諸有爲法,計執實有自性地生輿滅,所以彼等即不能了知,不能通達緣起所生遠離初中後際猶如車輪之所行的流轉規則。因爲若有自性即不可能有生滅故。
戊二、正稅應理分二:一、總義;二、別義。
己一、總義分四:一、二谛的相;二、二谛的差別;叁、二谛的定數;
四、抉擇二谛建立。
庚一、二谛的相
名言量所量的境,是世俗谛的相。根本智各各自證智的所量境,是勝義谛的相。
庚二、二谛的差別分二:一、世俗谛;二、勝義谛。
辛一、世俗谛分二:一、正世俗;二、倒世俗。
壬一、正世俗
四種名言量(12)的所量境等,此之無患六根的境和有境(13)都是正世俗。
壬二、倒世俗
有患根的境和有境等是倒世俗。如夢中的象馬等是虛妄外境,有血肉的象馬是真實外境。此亦指觀待思維前而說的。其實, 一切有爲法都是虛妄的。執五蘊是常樂我淨者,這在世俗中也不是量的所量境,因爲完全沒有這種事實。無常、苦、空、無我四者,是名言量的所量境。有些許彼等(14)在世俗中有則俱有。無則俱無者,這是由於認爲唯錯亂識前有即是世俗中有的義。因此,是把唯在他宗前所承認的世俗與中觀自宗所許的世俗的差別,分辨不清所致。其必須作如是分辨者,月稱阿闱黎說『如是分析到最後唯余幻化』,又說『有些時候唯余聲音氣這就說明唯有名言假安立的世俗,在任何時候也不遮遣,並且完全承認故。經說常樂我淨和有爲法自相等,是爲引導有些未悟入正見的補特伽羅令入正見的方便,所以除唯他宗所許之外, 一切時處都要破除故。
問曰:中觀自宗雖有唯世俗,但無世俗谛。答日:完全不是這樣,因爲無患六根所取的聲色等境,是中觀師自宗所許的世俗谛。但在世間人前則是勝義谛(15)。在聖者後得智時雖現起真實,但不執爲谛實,故建立唯世俗。然諸聖者既許有二谛的差別,則於色等法應承認是世俗谛的,如像龍樹。
問曰:若是這樣,不是聖者也應當有實執了嗎?答日:在通達有翳眼根現毛輪的補特伽羅的眼中,不令現起毛輪,因爲他通達世俗谛故,是通達虛妄如幻的,則不須許是實有。說聖者應有實執的人,是許世俗谛全是實有,故是顛倒言說。問曰:若許是實執所緣的境,則定許是實有法。答日:彼等亦爲名言。倘若不是這樣,那《顯明文句論》中所說『世間人所許的勝義即是聖者所許的世俗』也不合理了。四種名言量所量境,諸愚夫雖執爲實有,但善巧二谛差別的異生,及諸聖者則見爲虛妄,因爲本是虛妄故,亦無非有的過失。有說『中觀師所許完全無的依據,是由龍樹這樣成立的氣說此語者倒不如不辨宗派的差別爲妙。
辛二、勝義谛
有些不了解《入中論》中『由於諸法見真妄,故得諸法二種體』的意義,便說『內外一切法,聖者則見爲勝義谛,凡夫則見爲戲論。彼二唯由聖者力強,故此等是中觀宗勝義谛氣說彼言者是毀謗聖者補特伽羅。如經雲: 『於彼世俗說勝義,當知彼是錯亂識二是把這種過失…
《六十正理論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