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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正理論釋▪P5

  ..續本文上一頁強加於聖者身故。是故彼(16)之教義是說,聖者得彼等無自性,凡夫則相反地計爲有自性。聖者所得的無自性是勝義谛,內外一切法是世俗谛。凡夫計爲有自相,這在世俗中也是沒有的。問曰:經說『完全無見者是真實見。』故得無自性不合道理。答日:若是通達無自性,則息滅一切顯現,是從無見門中通達,如於淨眼不現毛輪;又如若有瓶則應有所見,瓶既不可得,則安立爲通達無瓶,並非另成立通達無自性。這是顯示通達真性的理趣,亦非安立『完全不見,即是真實』。否則,何故不立不見石女兒也即是見真實的名言?

  庚叁、二谛的定數

  由於量有名言量和勝義量的二數決定故,所以彼二量的境,決定只有二谛。

  庚四、抉擇二谛建立

  應當了知如何修習境道果。立量雲:此唯現法,(有法)無自性,是緣起故。於此一宗全具二谛。由於因中即攝世俗谛,法(宗法)中即攝勝義谛。於此宗中,通達緣起的心,即是通達無自性的方便。因爲通達所立(宗)的心,必須從通達因而生起故。初由修習通達緣起的心,即於道時積集福德資糧,後由修習通達無自性的心,即是智慧資糧。廣則六波羅蜜,由通達無自性,斷除障蔽緣起所攝的所知,盡所有的不染汙無知,彼心當成爲修習佛地之方便故。彼二是方便和方便所生。如《入中論》說『由名言谛爲方便,勝義谛是方便生氣又說『世俗真實廣白翼,鵝王引導衆生鵝;複承善力風雲勢,飛度諸佛德海岸』。

  有些人認爲若不加他宗前或錯亂識前有的簡別語,就不知道安立名言中有。所以彼許二谛如同水火各不相容。因此不能建立方便和方便所生,並且不能建立勝義。假若建立勝義,則許世俗非有,如同石女兒故。彼宗雖作各種言辭,但是,由於把空性義執爲是完全無有的意思,故許四聖谛是不能成立的。如聖龍樹說『若一切不空,則無有生滅;四聖谛諸法,於汝應成無。』(17)這就說明中觀自宗無有不能成立四聖谛的過失。又聖龍樹的《釋菩提心論》說: 『知此諸法空,而依業果者;甚奇中甚奇,希有中希有。』這就顯示二谛在一量上雖不能俱有,而在一事上可以俱有,猶如色聲。但這並不是許有不觀待心的善法,因爲世俗如於花繩妄計爲蛇,唯有分別的行相,但有名言,而蛇與自己的所依事(18)是一或異都不能成立。又如說某人愚蠢得像牛,也不能用角之長短來觀察他像牛,如是也不能用一異的理來觀察因果。有些人不了解此義,便起錯覺,妄用理智觀察,則一切世俗都成畢竟無了。故不應作此思維。因爲這是在理智前不能成立的,而世俗的不共意義,就是在破除一切戲論後,有可成立的故。因爲了達緣生如幻,須觀待破除谛實戲論故。謗清辨阿阇黎等諸大論師者,唯獨損害自己而已。

  己二、別義分二:一、破生邊;二、破滅邊。

  庚一、破生邊

  問曰:許有自相生如何與緣生相違耶?

  論曰:依彼彼緣生,即非自性生:既非自性生,如何說性生。

  若依彼彼因緣所生之諸法,即非是有自性地生。問曰:爲什麼?答曰:生若在因之先而有,即不待因,因之先若無生,那麼,生時亦如影像即成造作,如何是有自性生耶?雖然是無自性地生,但有唯生,現見有『色生』之名言故。問曰:彼唯生若有,則有自相地生也應有,因爲一切假法是依實法而有故。答曰:彼既不是有自性地生,如何說彼是有自性地生?因爲依自性地生的法,亦畢竟無有故。有說『若無有自性地生,即無有生』。作是語者,是未觀察前後文義。因爲在略義中曾說『理智觀察之無生氣破滅邊中亦說『盡是無自性』故。

  庚二、破滅邊

  論曰:由因盡熄滅,乃說名爲盡,非有自性盡,如何說性盡。

  諸有爲法的住,是依賴能住的緣,住緣若無,當成壞滅故。因此,由能住的因——燈心和油等若盡即滅,燈光亦盡而減的息滅,乃可說名爲盡和滅。盡是觀待因,並非是有自性地盡,因此如何說彼是有自性地盡。彼既非是有自性地盡,即不應建立由有自性的他性盡。

  戊叁、結尾

  論曰:若無少法生,即無少法滅。

  如是以正理觀察,若無少許法是由自體和他體而生,那就無有少許法是由自體和他體而減,這就是諸瑜伽師所說的『無有少法可得』之義。

  丁二、斷違教之诤分四:一、明佛說生滅是不了義;二、依生滅通達無自性之理趣;叁、明有執著者不能通達真性;四、諸有勝解者通達真性之理趣。

  戊一、明佛說生滅是不了義

  問曰:設若沒有生滅二法,爲什麼世尊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

  

   (1)此論爲清辨所作。

   (2)『所遍』如所作。

   (3)『能遍』如無我

   (4)二實事師:經部師與有部師。

   (5)疏:月稱疏。

   (6)此是所立的『宗』。

   (7)此是『因]。

   (8)觀待法:緣起。

   (9)『前面所說』指『緣起雖有,但非聖根本智所見』。

   (10)『但求解脫』指『小乘』,『一切智』指『大乘』。

   (11)『彼等』指『十六行相』。

   (12)四種名言量:現量、比量、聖教量、譬喻量。

   (13)有境:心。

   (14)彼等:夢中的象馬和有血肉的象馬

   (15)此處的勝義谛非指聖者所證之勝義谛,是指凡夫執爲實有。

   (16)『彼』此處指《入中論》。

   (17)見《中論·觀四谛品》

   (18)事:繩。

  滅已,寂滅爲樂”耶?若無生滅,則佛說它是得涅槃的方便則不合理。但是佛已宣說故,所以生滅是有自性。

  論曰:說生滅之道,是有所爲義。

  佛陀未曾說生滅是有自性的,是爲世間趣向非正士之道者,令彼樂欲修習真實性,而說此生滅之道,以能通達真實性故,所以說通達真實性的方便·是有所爲義。佛說生滅經雖是不了義,但是如實而言,故中觀自宗承認生減,並且許彼生滅與空性在一事上而有故,假若不是這樣,緣起悉成谛實。戊二、依生滅通達真性之理趣分二:一、正說;二、利益。

  己一、正說過:說生減法有何所爲?論曰:由知生知滅,知滅知無常:由知無常性,正法亦通達。

  爲了遮止愚夫貪愛色欲故,世尊說生減法。由于了知生便能了知滅,因爲滅是以生爲根本故。由于知滅,即了知與滅一義的無常性。由于了知住在叁界無常烈火熾焰之中,故欲希求解脫叁界苦惑,並且了知趣向真實性,即當證悟與佛所說的正法涅槃無異的——離戲論空性。

  己二、利益論曰:諸于緣生法,遠離生滅相;彼等了知者,越渡見有海。

  如前所說之次第,諸具足專求真實性之勝慧的士夫,了知緣生法遠離有自性地生滅相,則不爲斷常見所礙,由于斷常見是叁有(12)“兒童”此處比喻凡夫、愚夫。海,故乘通達空性之船,定當越渡斷常見的叁有海。

  戌叁、明有執著者不能通達真性論曰:異生執實我,有無顛倒過:爲惑所轉者,是自心欺诳。

  如其所有業和煩惱趣向各各生處者,名爲異生。由執我與五蘊無異,名爲執實我者,或者由執有爲是法我,執彼有爲具有異生的我,名爲執實我者,或者執著有爲法爲實有者,名爲執實我者。論謂諸怖畏空性者,由于執有爲有自性與畢竟無,而起實執顛倒邪分別的過失,即隨貪嗔等煩惱自在而轉者,決定不知無生,由于是自心的執著欺诳而流轉生死。

  戊四、諸有勝解者通達真性之理趣分叁:一、諸所作已辦者通達之理趣;二、阿阇黎自己現見之方規;叁、彼之建立應理。

  己一、諸所作已辦者通達之理趣論曰:智者于有爲,無常欺诳法:危脆空無我,是見寂滅相。

  諸智者對于空性從不認爲如同險處,並且以爲通達其性是諸法之勝義,及趣向涅槃之道的。于諸有爲法善巧的諸智者,見有爲法是寂滅而自性空相i建立彼義有五差別:有爲法具有刹那刹那壞滅之本性故,名爲無常;猶如幻化本來無自性,而現爲有自性,名爲欺诳法;不能久住而體性微弱,故名危脆;離法我之自性,故名爲空;離補特伽羅我故,名爲無我。

  己二、阿阇黎自己現見之方規論曰:無處無所緣,無根無住者:無明因所生,離初中後際。

  如芭蕉無實,如幹達婆城:癡暗城無盡,諸趣如幻現。

  此說阿阗黎在後得位現見情器世間所攝的諸趣是如幻顯現。過:如何是如幻顯現耶?答曰:有四方面建立彼義:就違緣(1)門建立處或所依無谛實;所緣亦非有谛實;由種子之理趣建立無根並不住;由上叁緣之理趣建立無住者。過:諸趣若無自性,如何現有種種行相耶?答曰:雖然無自性,但有顯現的因差別,即是從無自性因所生而有顯現,是故不破顯現。爲明一切法無自性故,即說遠離初有自性地生,中有自性地住,後有自性地滅。猶如芭蕉無有少許之實體故,又如幹達婆城,雖然現爲谛實,若觀察時,則彼自體完全無有故。但是這也是從無明因所生。諸趣差別者,即身語隨愚癡城轉,很難從彼損自己之中,而得還滅,故雲無盡,阿阇黎現見諸趣,如是顯現。

  己叁、彼之建立應理分二:一、 以教成立;二、 以理成立。

  庚一、以教成立

  論曰:此梵等世間,顯現爲谛實:于聖說彼妄,除彼豈有余。

  世間中能見超越根的境者,世人共許爲殊勝的梵天,此等內外之世間,悉皆顯現爲谛實。但世尊說“唯涅槃一法是真實殊勝,有爲是虛妄欺诳之法氣故于者說彼皆是虛妄。除彼豈有余法不成如幻?完全無有。

  庚二、以理成立

  論曰:世間無明暗,隨順愛流行:與離愛智者,見如何相同。

  梵天等世間人,由無明翳暗遮蔽慧眼,隨順顛倒愛水河流而行的異生,與智者清淨慧眼,飽飲此正法甘露精華,遠離貪愛的諸正士的見,如何相同?若是相同,則有聖者應是凡夫,凡夫應成聖者的過失。

  乙二、成立佛說蘊等是不了義分叁:一、明講說真性之次第;二、明佛說蘊等是有需要;叁、明佛說無生是了義。

  丙一、明講說真性之次第分叁:一、正明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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