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趨向無爲
聞法的要點是,首先是對還不了解的事,建立起一些了解,澄清它們;其次,是增進對已了解事物的領會。
我們必須依賴「法」的開示來增進了解,關鍵因素即是聆聽,心是重要的元素,它能認知好壞與對錯。若失去正念一分鍾,我們就是瘋狂了一分鍾;若失去正念半小時,我們就是瘋狂了半小時。心失去正念多久,我們就是瘋狂了多久,那就是爲何聞法時要特別注意的原因。
學習「法」的目的 是爲了止息痛苦
世上一切衆生都難逃痛苦的折磨,學習「法」的目的就是爲了徹底消滅痛苦。
痛苦之所以會生起,是因爲我們並未真正覺知它。無論我們任何嘗試透過意志力或財富去控製它,都不可能;唯有透過正念、正知,覺知它的實相,它才可能消失。這不只適用于出家人——比丘、比丘尼與沙彌,同時也適用于在家人,任何人只要覺知事物的實相,痛苦就會自動止息。
好與壞的狀態都是恒常的實相,「法」的意思就是「恒常展現自己」。混亂就維持它的混亂,平靜則維持它的平靜,好與壞都各自維持它們的情況,就如同熱水維持它的熱——它不會爲任何人改變,無論你是老活少,或是何種國籍,它都是熱的。
因此,「法」被定義成「維持它的情況」。在修行中,必須知道冷熱、對錯、好壞,例如若不知道善法,我們就不會去製造讓它們生起的因。
這就是「法」的修行。但有許多人研究、學習它、修行它,但卻不能于「法」相應,無法止息心中的不善因與動亂。只要熱的因還在,就無法避免那裏會有熱。同樣地,只要迷妄的因還在心裏,就無法避免它,因爲它就從這源頭生起,只要源頭未消除,迷妄就會再次生起。
每次做好事,善就會在心中生起,它是從因生起,這就名爲「善」。當了解因,我們就能創造它們,而果也自然隨之而至。但人們不常創造這正確的因,他們很想要善,然而卻不做好事,所得的都是惡果,讓心卷入痛苦之中。
人們現在都只想要錢,認爲只要得到足夠多的錢,一切就沒問題了。因此,他們將時間都花在找錢上,而不追求善。這就如想要肉,卻不使用鹽保存,而將肉放在屋裏,任其腐壞。那些想要金錢者,不只應知道如何賺錢,同時也要知道如何保管它。若你想要肉,不能買回來後就什麼都不管,它只會爛掉。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錯誤思考的結果就是混亂與迷妄。佛陀教導「法」,好讓人能根據它來修行,進而知法、見法與正法與證法——讓心成爲「法」。當心成爲「法」時,就會達到快樂與知足。生死輪回存在這世間,而止息痛苦也同樣在這世間。
身體無法超越痛苦 心卻能超越渴愛與執著
因此,修行佛法就是爲了讓心超越痛苦。身體無法超越痛苦——一出生,它就得經曆老、病、死等苦,只有心能超越渴愛與執著。佛陀的一切教導①,就是到達這目的的善巧方便。
例如,佛陀教導的「有執受行」(upadinnaka sankhara)和「無執受行」(anupadinnaka sankhara)。「無執受行」通常定義成「無生物」——樹、山、河等;「有執受行」則定義成「有生物」——動物、人等。
多數學「法」者都將這視爲理所當然,但深入思考這件事,若省察人心如何著迷于色、聲、香、味、觸、法,就會了解其實沒有任何東西是無執受的。只要心中還有渴愛,所有事物都會變成「有執受行」。
只研究「法」而不修行,就無法覺知它的深刻意義。例如,我們可能認爲,講堂、桌子、板凳等都是無生物,是「無執受行」。我們只看到事物的一面,只要試著拿把鐵錘砸碎其中一些東西,就會知道它們是不是「有執受行」了!
那是心在執取桌子、椅子,以及一切屬于我們的東西,並照料它們。即使當杯子破掉時,它也會感到痛,因爲我們的心在乎那只杯子。無論是樹、山或任何事物,只要感覺是我們的,就會有個心在照料它們——它們自己的或別人的。這些都是「有執受行」。
身體也是如此,通常我們會說身體是「有執受行」,執取身體的心所就是「取」,心執取身體,並執取它是「我」與「我的」。
如同盲者無法想像顔色,無論看哪裏,他們都看不到顔色。被渴愛與愚癡障蔽的心就是如此,一切意義的所緣,如桌子、椅子、動物等一切事物,都成爲「有執受行」。若相信有個固定不變的自我,心就會貪著一切事物,一切自然的事物都變成「有執受行」,一直都有渴愛與執著。
只要心有執著 就無法從有爲的世間跳脫
佛陀說「有爲法」與「無爲法」。有爲法是無數的事物,包括物質的、大或小的,若心是在迷妄的影響下,它就會造作出這些事,將它們區分成好壞、長短、粗細等。爲何心會如此造作呢?因爲它不知道世俗谛、不知道有爲法。
不知道這些事,心就見不到「法」;一旦見不到「法」,心就充滿執著;只要心有執著,就無法從有爲的世間解脫。沒有解脫,就會有煩惱與生、老、病、死,即使在思想的過程中也是如此,這種心就稱爲「有爲法」。
「無爲法」是指心已見到「法」, 五蘊的實相是無常、苦與無我的。一切「我」、「我的」、「他們」或「他們的」概念,皆屬于世俗谛,它們即是一切有爲法。若知道有爲法的實相,就知道世俗法的實相;當知道有爲法「既非我,亦非我的」時,就能放下有爲法與世俗法。
當放下有爲法時,就能達到「法」,進入並了解「法」。當達到「法」時,就能清楚地覺知。覺知什麼?我們覺知只有有爲法與世俗法,沒有「我」、「我們」或「他們」,這就是如實覺知的智慧。
如此看事情,心就能超越它們,身體可能會老、病、死,但心能超越這些狀態。當心超越有爲法時,就能覺知無爲法。心變成無爲的——不再包含世間有爲的狀態,它不再受到世間法的製約,有爲法不能再汙染心,樂與苦都不再能影響它,沒有任何東西能影響心或改變它,心已跳出一切造作。了解有爲法與各種決意的真實本質,心就會變得自在。
這自在的心就稱爲「無爲法」,它超越造作影響的力量。若心不是真的知道有爲法與世俗法,就會被它們所左右,遇到好、壞、樂或苦,它都會一發不可收拾。
之所以如此,是因爲還有一個因在。這個因,就是相信身體(色)是「我」或「我的」;受是「我」或「我的」;想是「我」或「我的」;行是「我」或「我的」;識是「我」或「我的」。我見,是苦與樂,以及生、老、病、死等的源頭。這是世俗心,是有爲法,在世間因緣的牽引下輪回與變遷。
見法——看見事物的實相
若得到一些意外的收獲,我們的心便受到它的製約。那所緣驅使心進入愉悅的感覺中,但當它消失時,心便又回到痛苦中。心變成有爲法的奴隸、貪欲的奴隸。無論世間如何對它呈現,它都會隨之移動。這個心缺乏庇護,它對自己缺乏信心,還未得到自由,仍缺乏安定的基礎。
你可以省察,連一個小孩都能讓你生氣。連小孩都能蒙騙你——讓你哭、讓你笑、讓你做各種事,連老人都會受騙。有爲法一直引導迷妄的心,讓它做出無數的反應,諸如愛與恨、樂與苦等。它們如此引導我們,因爲我們被它們所奴役。我們是渴愛的奴隸,渴愛發號施令,我們只能服從。
我聽到人們抱怨:「噢,我真慘!早晚都得下田工作,沒時間待在家裏。每天中午我都得在烈日下工作,沒地方遮陰。若天氣變冷,我也不能待在家裏,一定得去工作。我被壓得幾乎快喘不過氣來了。」
若我問他們:「你們爲何不幹脆出家當比丘?」他們說:「我不能離開,我有責任在身。」渴愛將他們拉回來。有時當你正在犁地時,可能會急著解尿,你只好邊犁地邊解尿,就如水牛一樣!渴愛就是如此奴役著他們。
當我問:「事情進行得如何?你們還沒有時間來寺院嗎?」他們說:「啊!我真的抽不出身。」我不知道是什麼讓他們陷得如此深!這些都只是有爲法、假象。佛陀教導我們如實觀察這些表象,這就是見法——看見事物的實相。若你們真的看見這兩件事,就應抛開它們、放下它們。
無論你接收到什麼,它都沒有固定不變的實體。起初它似乎很好,但它終究會變壞。它讓你愛,也讓你恨;讓你笑,也讓你哭;它讓你隨它擺布。爲何會這樣?因爲心尚未調伏。
身心不斷生滅 處于持續變動的狀態
在先人時代,當人過世時,他們會邀請比丘們前來念誦無常偈:「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爲樂。」一切有爲法都是無常的,身與心兩者都是無常的,它們無法維持固定與不變。
在這身體裏,有什麼東西不會改變?頭發、指甲、牙齒、皮膚,它們現在還和過去一樣嗎?心——它穩定嗎?想想僅僅在一天中,它就生滅了多少次?因此身與心不斷生滅,處于持續變動的狀態中。
你無法如實看見這些事的原因,因爲你一直都相信不實的事。就如被盲人帶領進入森林與灌木叢中,連他自己也看不見,又如何能安全地帶領你?
同樣地,我們的心被有爲法所蒙蔽,在追求快樂的過程中製造了痛苦,在追求輕松的過程中製造了困難,正好適得其反,然後我們就只會抱怨。我們創造了惡因,而如此做的原因,是因爲不知表象與有爲法的實相。
有爲法,包括「有執受行」與「無執受行」,都是無常的。修行時,「無執受行」並不存在,有什麼東西是「無執受行」呢?即使是你自己的馬桶,你可能覺得它是「無執受行」——試著教人用達錘子將它砸碎看看!他可能得去和警察辯解了。
心,緣取一切事物,甚至屎與尿。除了洞見實相者之外,沒有「無執受行」這東西。表象都是心構設出來的,我們爲何必須構設它們呢?因爲它們並非真的存在。
例如,假設某人想要爲他的土地製作地標,他可能會拿塊木頭或石頭放在地上,並稱它爲地標。只有在我們指定某件東西的特殊用途時,它才會變成地標。同樣地,我們「訂定」了城市、人、牛——一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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