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一戒乃得」。謂下劣殘缺支節之人身,猶須前世曾持一戒,乃能得此;決非輕易 得來。若具足暇滿,內蘊智慧,必得受用者,尤須由夙因守十善戒,以六度力爲 助伴,加以清淨願力,乃得此身。今世能種如是善因,二世始得,否則決不能得。 彼希望二世者流,以無因而望果,猶之未曾播種而望收獲滿倉,何能如願。由上 知暇滿身,由多因和合而得,甚爲希有。惟其希有,故名難得。龍樹寶蔓論雲: 「衆生業力,偏于惡而少趣于善」。故從因位上觀察,知暇滿極爲難得也。次從 果位上,觀察難得之理。寂天菩薩雲:引人身如大海過渡之舟」。謂當依此身爲 舟,渡生死海,以登佛果之岸。勿于茫茫生死海中,隨波逐流,盲目而行,失其 所依,以至墮落,感受苦果。果有六道,而地獄道衆生,爲數最多。次餓鬼,又 次畜生,其數遞少。至叁善中之人道衆生,其數尤少,遠不逮于畜生、餓鬼、地 獄叁道。居大都市者,但見人多,今如說少,必不相信。如成都一市,常有人滿 之患,然成都每一住戶中,所有蟲蟻,乃至水內、地下、壁間、虛空、胎卵濕化 之微細衆生,殆無量數,其數皆超過成都全市人口,可知人少是實。次想成都人 中,具足暇滿身者極少,暇滿而聞佛法又更少,聞法信受者又少之又少,殆屈指 可數。如是思維我之暇滿,又聞法生信,誠爲難得。經有盲龜浮木之喻,雲有盲 龜,巢于木上,此木爲海水漂浮,盲龜失木,沈于海底。每經一百年,得出海面 一次,盲龜出東,此木或西,龜木相值,機緣甚難,曆千萬年,始得相遇一次, 盲龜失木沈海,譬如衆生偶失人身,墮叁惡道。百年出海面一次,喻曆時久長, 始再得人身。雖得人身,或生東方世界,而佛在西方,或生邊地,而佛居中土, 不得聞法;同彼龜木,不能相遇。曆千萬年,龜得遇木得孔,複歸巢穴。喻衆生 曠劫,才遇佛法,得入法門。經言人身難得,佛法難聞,此類尚多,不能具說。 故現已離惡趣而得人身者,必當把握此生而修善業。否則仍同往昔,必複流轉沈 淪。寂天菩薩雲:「身如過去所造業,墮惡趣時恒居多,恒常流轉惡趣苦,故惡 趣苦難出離」。如畜生道中,貪等叁毒均增上,煩惱粗重,不似人身,尚有一刹 那間,天良發現。壽命,有千年、百年、十年、數月數日,乃叁刹那之異。彼道 中數數輪轉,多造惡業,極難出離;彼曆多生,難得人身;猶人曆多生,難得佛 法。以上所說,是果難得。
叁、具足大意義者,頗邦喀大師,喻如推挽萬鈞銅球上山,已至山腰,若再 努力,則達山頂,否則墮落山腳.再推爲難。衆生已得人身,如推銅球已至山腰, 只差一半功夫,便達山頂,此爲學佛與墮落之利害緊要關頭,須一鼓作氣,完成 此事。若複墮落山腳——惡趣,尚難再得人身,何況佛果。此就外境而言。若反 觀自心,試問我造暇滿之因,今有幾何,如猶少者,知來世暇滿,必難再得。應 把持現有暇滿之身,勤修佛法心要。尤應就此成就菩提心之法要,精進修學。以 此是成佛最方便之教授,故此法如鐵連環,但得一環,余環自致。如果暇滿難得 之大意義,真實通達,則以後念死無常等,直至菩提心之通達皆源源而來。今人 非不知此身可貴,然所知未能深入;故須多設譬喻廣引公案,依教依理,觀察思 維;久久心生感動名感動知,再一進心生決定,名決定知。自異于未修者一般淺 近浮泛之知。然後以所知力,鞭策自己,一心向道,疾取法要而修,必能遮止嬉 遊懈怠,令人身虛度也。昔噶當派善知識貢窮巴傳,載格西貢窮巴心生此義時, 所居靜室門前,有大蒺黎樹,多生芒刺,貢窮巴要出,必經其下,恒爲芒刺所傷。 貢窮巴自思當伐彼樹,旋自念言,無常迅速,知我歸時,尚保有此身作伐樹否, 宜以有暇,常作佛事,竟終身不伐。此是貢窮巴真實生起暇滿難得意義,宜懸爲 學法者榜樣。前言暇滿須觀察思維修,而生起感動知與決定知,暇滿以下科目, 亦應如是修,始能得力。如衆生生嗔恨時,初思彼人負我,如思至此便止,嗔恨 不深,仍無力量。設繼續觀察思維,彼某事辱我,某事陷我,我于彼如何有恩, 彼于我如何修怨,彼今逼人太甚,我決不能忍,思維至此,則毛發上指,血脈偾 張、勃然起尋仇報複之心,斯時嗔恨已到極處,遂強而有力也。學者即取其法, 移修暇滿無常等,如彼一一觀察思維而修,則所修便強而有力。凡思暇滿得力者, 其心常不斷趣取法要,如恐不及,如是可得成就。今人有修才一二日便已厭倦, 僅屬短期一種善心所,暫時沖動,或由上師叁寶加持,暫近善法,瞬即忘失。必 須具足繼續串習,無一時一刻之放逸,乃能起暇滿難得之大意義。即後修死無常 等法亦應如是修,此能一切修法也。
二、思維死無常者,修學人雖已聞法信受,不知死無常義,則不能鞭策自心 精進相續曰故思死無常教授爲令心不松懈,長時相續,能令善取心要,把握不放, 故極重要。思死無常者,喻如遠行人上路,途中每遇一處,不受他人留止,不爲 人捎帶事物,只計路程遠近,盡力趱行,但辦行李資糧不可少者,不取無用之物, 學人思死無常,亦複如是,迳趨彼岸,不肯稍停,惟取佛法,不受余法,舍棄世 間一切名聞利養、恭敬,輕現世而重來世,此是清淨修學。若無舍此世之心,雜 世間名聞利養而修者,其所修之供養、禮敬、集福、忏罪等善法,均已變爲世法 之工具,是雜染修,不名清淨。名聞本空,而衆生樂受名聞,學佛亦多爲名。由 昧死無常義,重視現世虛榮。縱廣修諸法,不離雜染,難生功德。惟通達死無常 義者,不樂現世,所修清淨。即供一柱香,念一聲佛,亦生多功德。或謂如舍棄 現在一切世間法者,不將窮餓以死乎。答之曰,依噶當派祖師雲,法依于窮,窮 依于死,死依于曠野。意謂學法人,先下決心,舍此世,求正法,故不畏窮。而 窮即是所依。窮至于餓死,死而無衣衾棺椁,凍死曠野,然非所畏死,以法重于 此也。學法者,果真如是精神,斷不窮餓。佛過去曾授記說,凡清淨趨向善法之 佛弟子,我以過去所得無量福德資糧勝過轉輪聖王所有之福報,以回向于汝,直 至此世界毀滅以前,唯余片土,僅生最後禾苗一穗時,而皈依我法弟子,決無饑 謹之虞雲雲。故依佛所說,真正吾人能生棄此世之心,福報相尋而來,有加無已。 彼錢財等,皆屬魔事,必不讓汝獨作清淨窮人。此中不可思議,真修法者,自能 知之。昔迦當派大德白貢金自傳雲:我昔有地,所播種子四斛,益以晝劫夜盜, 然自計尚不能一飽。今出家岩棲,一無所有,然我之受用,可以遍供南閻浮提衆 生而有余。昔我辛苦,求食不得。今食轉求我口不得。我昔狹弓矢,佩長劍,而 仇敵愈多。今我身無一針,反不靓一敵。此誠不可思議。以此反映,舍棄現世, 思死無常,能生不可思議之功德。莫謂思死無常,是淺近法,應初業者修。須知 過去諸大菩薩,皆以思死無常得度。即諸修密成就之大德,亦複如是。諸經亦說, 諸法以思死無常爲最勝也。思死無常修法,依宗大師特別教授,分叁根本,九因 相。叁根本者,一、人決定死;二,死無定期;叁、死時惟佛法能作利益,是爲 叁根本。每根本各具叁因相,共爲九因相。甲、決定死者分叁因相:一、死來不 可拒,經中所載佛與聲聞緣覺均經滅度,凡夫何能免死。過去大學問人,大富貴 人,盡舍形壽,我豈例外。今大地有情,皆壽不過百歲而死,我亦同然,推之未 來,凡受生亦必有死,則死之義決定。彼死主操吾生命,其來也,雖有大力,不 能挫其一毫;多財,不能邀其一有;升天入地,不能避。移形改貌不能脫。故死 來決定,不能拒絕也。
二、因壽量日減而知必死。人人壽命,有如藏金,日耗日少。常人年複一年, 消其壽算,以就死城,度日益多,距死城益近。此尚是指不遭意外之平等壽量而 言。何況更有橫夭,速于常人者耶。譬彼行將屠宰之羊群,步步接近屠場,縮短 壽命;人亦如之,決無不死者也。
叁、思維雖存在時,亦少修法之暇,而死必決定。如伽喀巴雲:今以人生六 十歲計,除幾時及晚時,飲食疾病,六十年中修學正法時,不過四五年,甚至尚 有不到四五年者。若以閉關清淨修法之時日計算,至多不過千余日而已。今修學 人,能逮此數者,尚不多見。或與佛無緣,或雖有緣而遷延自誤,及死主現前, 追悔無及。喻如日影沈山,轉瞬即歸黑暗,誠可悲矣。以上叁因,明決定死義。 然衆生雖知有死,猶抱未必馬上即死之心。彼認死雖決定,但此刻不會死。維持 此心,直至死前一刹那,尚不放舍此心。重病者,至死亦不肯自承。故此教授于 決定死之後,續有死來無定期之說明焉。如前所說,推延懈怠之心,及此刻不死 之想,蓋有二因:一、爲少壯少病故,二、年高體健故,鹹易忽略,死無定期之 重要性。故應以第二根本修習對治。
乙、死來無定期,亦分叁因相:
一、壽量不定。佛說南贍部洲衆生,壽命無定,茲值未法時代,人壽尤其無 定。人之壽夭,既苦于不能自知,而死主又不爲預告。死在何時,非能預知。有 在母胎中即死者。有出胎僅數時死者,數日死者。此後則有童年死、少年死、中 年死、老年死,各各不同。有身體原強,而忽然死者。故無論少壯康強,皆不能 恃。
二、死緣多,生緣少。世間生緣少,而死緣多。壽命如狂風中燈,不待油盡, 突然熄滅之因素甚多。佛說橫禍飛災不屬于疾病者,有八萬四千種; 屬于疾病者, 四百數十種;屬于魔事者,叁百六十種,皆可令人喪失壽命。又人身四大,地水 火風,喻如四毒蛇,同置一筒,互相吞噬,以強淩弱,任何一種熾盛余叁則受損 害,人必患病。故因四大不調而死者,比比皆是,故死緣極多。亦有生因轉爲死 緣者,護以眷屬,居以宮室,飽以飲食,療以藥物,此皆所以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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