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順智是以諸行爲所緣的至出起觀的最終。但就全體而
言,則種姓智爲至出起觀的最終。
現在爲了明白這至出起觀,當知與此經文的符合:即此至出起
觀,在《六處分別經》中說爲“不彼所成性”(無渴愛),如說“諸比
丘,依止于不彼所成性(無渴愛),到達不彼所成性,茲有一之義及
依止于一之義的舍,斷它及超越它”。在《蛇喻經》中說爲“厭離”,
如說“厭離者離貪,離貪故解脫”。在《須屍摩經》中說爲“法住
智”,如說“須屍摩,先爲法住智,後爲涅槃智”。在《布吒波陀經》
中說爲“最高之想”,如說“布吒波陀,先生起最高之想,而後(生
起)智”。在《十上經》中說爲“遍淨勝支”,如說“行道智見清淨
爲遍淨勝支”。在《無礙解道》中以(欲解脫、審察隨觀、行舍)叁名
而說,如說“欲解脫(智),審察隨觀(智),行舍(智)的此等叁
法,義一而文異”。在《發趣論》中以二名而說,如說“種姓的隨
順、淨白的隨順”。在《傳車經》中說爲“行道智見清淨”,如說
“朋友,爲行道智見清淨而從世尊住梵行嗎”?
大仙以種種之名,
而說寂靜遍淨的至出起觀。
欲出極大怖畏的輪回的苦沼,
智者常于此(觀)作瑜伽。
爲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慧的修習中,完
成了第二十一品,定名爲行道智見清淨的解釋。
第二十二 說智見清淨品
慧體之五——智見清淨
其次爲種姓智。因爲這是轉入于道之處,既非(屬于)行道智
見清淨,亦非屬于智見清淨。但是中間的(就清淨道而論)無此名
稱。然因入于觀之流故稱爲觀。其次在須陀洹道、斯陀含道、阿那
含道、阿羅漢道的四道智爲智見清淨。
(一)四道智
(1)(須陀洹道智)此中,先說由于爲欲完成初道智者,實無可
作。因爲他所應作的,都曾在以隨順爲最後的觀生起之時作了。如
是生起隨順智的(瑜伽者),以彼等(遍作、近行、隨順)叁隨順智的
各自之力,消滅了覆蔽谛理的廣大黑暗之時,他的心不入、不住、不
信解、不著、不執、不縛于一切行中,但離去、退縮、還轉,如從蓮葉
的水相似。一切的相所緣及一切的轉起所緣呈現都是障礙。
于一切的相及轉起的所緣而呈現都是障礙之時,在他習行了
隨順智之末,生起以無相、不轉起、離(有爲)行、滅、涅槃爲所緣的,
超越凡夫種姓、凡夫名稱、凡夫之地的,入于聖者種姓、聖者名稱、
聖者之地的,最初轉入、最初專念、最初思慮于涅槃所緣的,以無
間、等無間、修習、親依止、非有、離去的六種緣的狀態而實行于道
的、達頂點的、是觀的最高的、不再退轉的種姓智。這是有關于此
的論說:“如何自外的出起及于還滅的慧成爲種姓智呢?克服生
起故爲種姓。克服轉起……乃至惱故爲種姓……克服外的行之相
故爲種姓。入于不生起故爲種姓。入于不轉起……乃至入于無惱、
滅、涅槃故爲種姓。克服生起而入于不生起故爲種姓”。如是當知
一切詳說。
這裏,雖然是由一轉向(作用)于一(速行的)過程中轉起,但爲
示隨順與種姓對于各別的所緣而轉起,正如這樣的譬喻:好象一位
要跳過大水溝而站于彼岸的人,快快跑來,握住結懸于水溝此岸的
樹枝之上的繩子或杖而跳躍,傾向其身赴于彼岸,到達于彼岸的上
部之時,便放棄它(繩或杖),仍動搖其身于彼岸,才漸漸地站定。如
是這瑜伽者亦欲住于有、生、趣、(識)住、(有情)居的彼岸涅槃,以
生滅隨觀等急速而行,以隨順轉(心)而把握結懸于自身樹枝上的
色繩或受等的任何杖爲無常苦無我,不即放棄它,以第一隨順心跳
躍,以第二(隨順心)傾向其意赴于涅槃,如那人傾向其身赴于彼
岸,以第叁(隨順心)而成現在將近于當證的涅槃了,如那人到達于
彼岸的上部,由于彼心(第叁心)之滅而放棄了那自爲的所緣,以種
姓心而證離(有爲)行的彼岸涅槃。因爲對一(涅槃)所緣是未曾修
習的,所以不即善住,如那人依然動搖其身,此後以道智而得善住。
此中:隨順(智)能除覆蔽谛理的煩惱黑暗,但不能以涅槃爲所
緣;種姓(智)則只能以涅槃爲所緣,但不能去那覆蔽谛理的黑暗。
正如這樣的譬喻:
如有明眼之人想道:“我要觀察星相”,于夜分出來,仰觀明月。
但爲烏雲所覆,他不能見月。此時起了一陣大風,吹散濃厚的烏
雲,另一陣(風吹)中等的(雲),又一陣(風吹)微薄的雲。自此他得
看見明月現于離去雲翳的太空,而觀察星相。
此中:叁種烏雲如覆蔽谛理的粗中細的煩惱黑暗。叁陣風如
叁隨順智。明眼之人如種姓智。月如涅槃。一一風次第的吹散(叁)
烏雲,如一一隨順智的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此人于離去雲翳的
太空中而見清淨的明月,如于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之時的種姓智
見于清淨的涅槃。譬如叁陣風能吹散覆蔽明月的烏雲,但不能見
月,如是(叁)隨順智能除去覆蔽谛理的黑暗,但不能見涅槃。譬如
那人能見月,但不能除去雲翳,如是種姓智得見涅槃,但不能除去
煩惱的黑暗。是故說此(種姓智)爲轉入于道。然而這(種姓智自
己)雖非轉入(于道),但是它站于轉入之處,而給與“當如是生”這
樣的道的想念(印象)之後而滅。而道亦不放棄由此(種姓智)所示
與的想念,無間相續的隨從于此(種姓)智,即生起而摧破那未曾摧
破的貪蘊嗔蘊與癡蘊。
這裏是一個譬喻:好象一位弓箭手,叫人放一百個盾于八優薩
婆的距離之處,以布包面,取箭站于輪機之上。另一人轉動輪
機,當盾與弓箭手對面之時,即以杖給與暗示。弓箭手不放棄那杖
的暗示,即放箭而射穿一百個盾。這裏種姓智如以杖給與暗示。道
智如弓箭手。如弓箭手之不放棄那杖的暗示而射穿一百個盾,是
道智的不放棄由種姓智所示與的想念、以涅槃爲所緣、而摧破那未
曾摧破的貪嗔癡蘊。
此道不僅破貪蘊等,亦得幹竭無始輪回展轉的苦海,封閉, 一切
惡趣之門,使七聖財現前,舍斷八支邪道,寂滅一切怖畏,導至于
等正覺者的真子,使得其他數百種的功德。如是和給與許多功德
的須陀洹道相應的智,爲須陀洹道智。
——第一智畢——
(須陀洹果)在此(須陀洹道)智之後,生起其(須陀洹道的)異
熟或二或叁(刹那)的(須陀洹)果心。因爲這是出世間善的無間(直
接給與)的異熟,所以說:
“他們說那是無間定”及“因爲滅盡諸漏而得的遲鈍的無
間定”。
然而有人說:有一、二、叁或四(刹那)的果心。這是不應接受
的。因爲在修習隨順智之末而生起種姓智,所以最低限度應有二
隨順心,一(隨順心)是不得爲修習之緣的。同時在一速行的過程
最長的是七心,所以對有些人有二隨順(心),第叁爲種姓(心),第
四爲道心,(最後的)叁(刹那)爲果心。對有些人則有叁隨順心,第
四爲種姓,第五爲道心,(後面的)二(刹那)爲果心。因此故說“生
起或二或叁的果心”。
有人說:有四隨順,第五爲種姓,第六爲道心,(後)一爲果心。
然于第四或第五(聖道)而得安止(入定),不得過此,因爲此後便近
于有分(不能安止),所以(此說)也是否定的,不應視爲真實之說。
至此是名爲須陀洹的第二聖者。縱使他是過于放逸的,經過
七番在天與人中展轉輪回之後,便得滅盡于苦(般涅槃)。
(十九種觀察)其次于得果之後,他的心便入于有分。自此既
斷有分,爲觀察于道而起意門轉向心。此(心)滅時,次第的(起了)
觀察于道的七速行。于是再入有分,同樣的爲了觀察果等而生起
轉向等。由于它們的生起,他(一)觀察道,(二)觀察果,(叁)觀
察已斷的煩惱,(四)觀察殘余的煩惱,(五)觀察涅槃。即他(一)
以“我實由此道而來”而觀道,(二)以“我曾獲得這樣的功德”而觀
果,(叁)以“我曾舍斷此等的煩惱”而觀已斷的煩惱,(四)以“此
等是我的殘余的煩惱”而觀將由上面的叁道所斷的煩惱,(五)最
後這樣觀察不死的涅槃:“我以此法爲所緣而通達”,這是須陀洹聖
者的五種觀察。這樣斯陀含、阿那含亦如須陀洹(各有五種觀察)。
其次在阿羅漢則無觀察殘余的煩惱(故只有四觀察).。如是一切名
爲十九種觀察;此(數)是最大的限度。因爲觀察已斷(的煩惱)及
殘余的煩惱,在諸有學是或有或無的。正如無此觀察的摩诃男(大
名)問世尊道:“于我之內尚有何法未曾舍離,使我時爲貪法而占
據我心呢”?應知一切的詳細說法。
(2)(斯陀含道智)如是觀察之後,那須陀洹聖弟子,即坐于他
的本座,或于其他的時候,爲使輕薄欲貪與嗔恚及爲得證第二地而
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覺支、以智思惟那區別爲色、受、想、行、
識的諸行“是無常、苦、無我”,反複思惟,入于觀的程序。如是行道
者,依前面所說的方法,于行舍智之末,由一(意門)轉向而生起隨
順智及種姓智時,即在種姓之後生起斯陀含道。與彼相應的智爲
斯陀含道智。
——第二智畢——
(斯陀含果)在此智之後,當知如前所說(有二或叁刹那)的果
心。至此名爲斯陀含(一來)的第四聖者,他只一次來此世間便得
滅盡于苦。此後的觀察,亦如前述。
(3)(阿那含道智)如是觀察之後,那斯陀含聖弟子,即坐于他
的本座,或于其他的時候,爲斷欲貪與嗔恚而無余及爲證得第叁地
而行瑜伽。他集中了根、力、覺支,以智思惟那諸行“是無常、苦、無
我”,反複思惟,…
《清淨道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