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安止定生起之時,則他的心一時斷絕有分,整夜整日亦可持續,因以善的速行次第(相續)作用。
(Ⅳ)(七種適不適)與近行定共同生起的似相,他的生起是很困難的。若能于同一跏趺坐禅之時而增長(似)相得達于安止定,是很好的;如不可能,則他應以不放逸而護其相,猶如保護懷有轉輪王的母胎相似。即如這樣的說:
對于似相的守護者
是不會退失已得(的近行定)的,
若不這樣的守護,
則失去他的所得。
這是守護的方法:
住所、行境與談話,
人及食物並時節,
以及威儀有七種,
應避此等不適者。
應用適當的七種。
這樣的行道者,不久便得安止定。
(1)“住所”──若住在那裏未得生起之相而不生起,或已生起而又亡失,未得顯現之念而不顯現,未得等持之心而不等持,這些是不適的。如在那裏相能生起而得堅固,念能顯現,以及心得等持之處,則爲適當住所;猶如住在龍山而精勤的帝須長老的住所一樣。所以在一座有很多房間的寺院,每一住所先住叁天,如果能使其心專一的住處,當在那裏住。適當的住所,如銅鍱洲(即錫蘭島)的小龍洞,住在那裏而取業處的,便有五百比丘證得阿羅漢果;曾在別處獲得須陀洹等聖地,更在那裏證得阿羅漢的實在無數。其他如結但羅山精舍也是一樣。
(2)“行境”爲行乞的村落,從他的住處往北或往南都不過遠,僅一俱盧舍半,容易獲得足夠所施的食物之處爲適當;相反者爲不適當。
(3)“談話”──屬于叁十二種無用的談論的爲不適;因爲會使他的似相消逝了的。若依十論事而談者爲適當,但亦應該適度而說。
(4)“人”──不作無用談論之人,具足戒等之德者,因他能使未得等持之心而得等持,或已得等持之心而得堅固,這是適當的。多事身體及作無用談論之人爲不適當。他實如以泥水放到清水之中而使其汙濁,亦如住在俱多山的少年比丘失去他的叁摩缽地一樣,對于相則不必說了。
(5)“食物”──有人以甘的爲適合,有的以酸的爲適合。
(6)“時節”──有人適于冷,有的適于熱。所以對于食物或時節的受用以安適爲主,若能使未得等持之心而得等持,已得等持之心更得堅固,這樣的食物和時節爲適當,余者爲不適當。
(7)“四威儀”──有些人以經行爲適合,或者以臥、立、坐等的任何一種爲適合。所以亦如住處一樣,他應先以叁天的試驗,如果那一種威儀能使未得等持之心而得等持,已得等持之心而更得堅固的爲適當,余者爲不適。
這七種不適當的應該棄去,而受用其適當者,若能這樣行道,常常受用于相之人,則不久之後,便可獲得安止定。
(Ⅶ)(十種安止善巧)如果這樣行道的人依然不得安止定,則他應該成就一種安止巧善。這便是他的方法──當以十種行相而求安止善巧:(1)令事物清淨,(2)使諸根平等而行道,(3)于相善巧,(4)當策勵于心之時,即策勵于心,(5)當抑製于心之時,即抑製于心,(6)當喜悅于心之時,即喜悅于心,(7)當舍心之時,即舍于心,(8)遠離無等持的人,(9)親近等持的人,(10)傾心于彼(等持)。
(1)“令事物清淨”──便是使內外的事物清淨。如果他的發、爪、毛長了,或者身塗汗垢之時,則于內身的事物不清潔不幹淨。假使他的衣服破舊肮髒,充滿臭氣,或者住處汙穢的時候,則外界的事物不清潔不幹淨。如果內外的事物不清潔時,則于生起的諸心與心所中的智也不清淨;正如依于不清淨的燈盞燈芯和油而生起的燈焰之光的不淨相似。若以不淨的智而思惟于諸行,則諸行也不明了的,勤行于業處之人,其業處也不增進廣大的。然而如果內外的事物清潔,則于所生起的諸心心所中的智亦清潔幹淨;猶如依于極清淨的燈盞燈芯和油而生起的燈焰之光的清淨相似。若以極淨的智思惟諸行,則對諸行很明了,勤行于業處之人,其業處也得增進廣大的。
(2)“使諸根平等而行道”,是說使信等諸根的力量平均。如果他的信根力強,別的力弱,則對于精進根的策勵作用,念根的專注作用,定根的不散亂作用,慧根的知見作用便不可能實行。所以由于觀察諸法自性或作意之時而生起了強信,便應以不作意而舍棄了它,跋迦離長老的故事可以爲例。
若僅有精進根力強,則信根的勝解作用以及其他的各種作用不能實行。所以應以輕安等的修習而舍棄了它。這裏亦可以蘇納長老的故事爲例。如是在別的諸根中,若對一根太強,當知他根的作用便不行了。這裏特別的要贊歎信與慧及定與精進的平等。假使只有信強而慧弱,則成爲迷信,而信于不當信之事;若慧強而信弱,則未免傾向于奸邪,猶如從毒藥而引生的難治的病相似;以兩者均等,才能信其當信之事。若定強而精進弱,則傾向于定的怠惰,而怠惰增長;若精進強而定弱,則傾向于精進的掉舉,故掉舉增長。唯有定與精進相應,才不得陷于怠惰;精進與定相應,才不得陷于掉舉。所以應使兩者均等;以兩者的均等可得安止定。然而對于修定業之人,信力強亦適合,如果信賴彼可證得安止定。于定慧中,對于修定業者一境性強亦可,如是他可證得安止定;對于修觀業者,慧力強亦可,如是他可獲得通達(無常、苦、無我)相。如果定慧兩者均等則可獲得安止定。唯念力強,對于一切都可以。因爲以念可以保護由于信、精進、慧的傾向于掉舉而陷于掉舉及由于定的傾向于怠惰而陷于怠惰的心。所以念是好像合于一切菜味的鹽和香料相似;亦如綜理一切事物的大臣處理一切政務相似,可以希求一切的。故義疏說:“世尊說,念能應用于一切處。何以故?心常以念爲依止,以念守護其現狀,以及無念則不能策勵抑製于心”。
(3)“于相善巧”(有叁種),即是地遍等的心一境性的相未能成就者使其成就善巧,已成就于相的修習善巧,已得修習于相的守護善巧,這便是于相善巧的意義。
(4)什麼是“當策勵于心之時即策勵于心”呢?由于他極緩的精進等而心惛沈之時,他便不應修習輕安等叁覺支,而應修習擇法等叁覺支。即如世尊說:
“諸比丘,譬如有人,想用小火來燃燒,他在那小火上面放些濕的草,濕的牛糞,濕的柴,用水氣來吹,又放上一些塵土,諸比丘,你們以爲那人可以在這小火上燃燒嗎”?“實在不可能的,世尊”。“諸比丘,正如這樣,心惛沈時,修習輕安覺支是不合時的,修習定覺支是不合時的,修習舍覺支是不合時的。何以故?諸比丘,心惛沈時,以此等法是很難現起的。諸比丘,若心惛沈之時,修習擇法覺支是合時的,修習精進覺支是合時的,修習喜覺支是合時的。何以故?諸比丘,心惛沈時,以此等法是容易現起的,諸比丘,譬如有人,想用小火來燃燒,他在那小火上放了些很幹燥的草,牛糞,柴,以口吹風,又不放上塵土,諸比丘,你們以爲此人能以小火燃燒嗎”?“是的,世尊”。
這裏當依(擇法覺支等)各自(所得)的原因,而知擇法覺支等的修習即如這樣說:
“諸比丘,有善不善法,有罪無罪法,劣法與勝法,黑白分法。常常于此等法如理作意,這便是使未生的擇法覺支生起的原因,或爲已生的擇法覺支令其增長、廣大、修習而至于圓滿”。
“諸比丘,又有發勤界,出離界,勇猛界,常常于此等法如理作意,這便是使未生的精進覺支生起的原因,或爲已生的精進覺支令其增長、廣大、修習而至于圓滿。
“諸比丘,又有喜覺支的生起法。常于此法如理作意,這便是使未生的喜覺支生起的原因,或爲已生的喜覺支令其增長、廣大、修習而至于圓滿”。
在前面的引文中,若由于通達其自性(特殊相)和(叁種)共相而起作意,即名爲“于善等如理作意”。由于發勤等的生起而起作意,即名爲“于發勤界等如理作意”。那裏的“發勤界”是說精進的開始。“出離界”是出離于懶惰而比發勤界更強了。“勇猛界”是步步向勝處邁進而比出離界更強的意思。又“喜覺支的生起法”實即是喜的名稱,亦即于它的生起而作意,名爲“如理作意”。
(擇法覺支生起的七緣)其次又有七法爲擇法覺支的生起:(一)多詢問,(二)清潔事物,(叁)諸根平等而行道,(四)遠離惡慧的人,(五)親近有慧的人,(六)觀察深智的所行境界,(七)專注于彼(慧或擇法覺支)。
(精進覺支生起的十一緣)有十一法爲精進覺支的生起:(一)觀察惡趣等的怖畏,(二)見于依精進而得證世間出世間的殊勝功德,(叁)如是觀察道路:我當依于佛、辟支佛、大聲聞所行的道路而行,並且那是不可能以懶惰去行的,(四)受人飲食的供養當思布施之人以此而得大福果,(五)應這樣觀察大師(佛)的偉大;我師是勤精進的贊歎者,同時他的教理是不可否認的,並且對于我們有很多利益,只有以恭敬的行道而爲恭敬,實無有他,(六)應這樣觀察其遺産的偉大:應領受我們的正法的大遺産──這也不是懶惰所能領受的,(七)以光明想而作意,變換威儀及露地住而習行等,除去其惛沈和睡眠,(八)遠離懶惰之人,(九)親近勤于精進的人,(十)觀察四正勤,(十一)專注于精進覺支。
(喜覺支生起的十一緣)有十一法爲喜覺支的生起:(一)佛隨念,(二)法隨念,(叁)僧隨念,(四)戒隨念,(五)舍隨念,(六)天隨念,(七)止息隨念,(八)遠離粗惡的人,(九)親近慈愛的人,(十)觀察于信樂的經典,(十一)專注于喜覺支。
于此等行相及此等諸法的生起,名爲擇法覺支等的修習。這便是“當策勵于心之時即策勵于心”。
(5)什麼是“當抑製于心之時即抑製于心”?由于他的過度精進等而心生掉舉之時,則應不修擇法覺支等叁種,而修習于輕安覺支等叁種。即如世尊這樣說:“諸比丘,譬如有人,想消滅大火聚,他于大火之上放些幹草……乃至不撒塵土,諸比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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