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因爲已至斷滅叁界的輪回。故名“輪回的摧碎”。因爲已至一切愛的除滅、離欲、及滅,故名“愛的除去,離欲,滅”。因爲此(無爲法)是超脫出離重重結纏于四生、五趣、七識住、九有情居而得通名爲“梵那”的愛,故名爲“涅槃”。
世尊亦在其他的諸經中說:“諸比丘!我對你們說無爲……諸比丘!我對你們說谛……彼岸……極難見,不老、不變、無戲論、不死、平安、安穩、未曾有、無災、無惱、清淨、洲渚、安全處及洞窟”等的寂止之德,亦當依此等(德)而隨念。
(寂止隨念的修法)如是依驕的粉碎等德而作寂止隨念(的瑜伽)者,那時則無爲欲所纏之心,無瞋(所纏之心),無癡所纏之心。然而那時他的心卻成正直等。關于寂止亦如于佛隨念等所說的同樣方法在鎮伏五蓋的刹那生起了諸禅支。因爲寂止之德甚深,或因他傾心隨念種種德,故不達安止定,僅得近行之禅。因彼(近行禅)是由于隨念寂止之德而生起,故稱爲寂止隨念。
如六隨念,而此(寂止隨念)亦僅聖弟子所證得;然而尊重寂止的凡夫亦應作意。即僅以聞亦于寂止而生信樂之心。
(寂止隨念的功德)其次精勤于寂止隨念的比丘,得以安樂而眠,安樂而寤,諸根寂靜,及意寂靜,具足慚愧與信樂,傾向于殊勝(的涅槃)爲諸同梵行者所尊重恭敬。縱不通達上位,來世亦得善趣。
真實的善慧者,
應對于如是——
有大威力的寂止隨念,
常作不放逸之行。
這是詳論寂止隨念一門。
爲諸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定的修習中
完成了第八品,定名爲隨念業處的解釋。
第九 說梵住品
(一)慈的修習
在隨念業處之後所提示的慈悲喜舍四梵住中,先說欲修慈的初學瑜伽行者,斷了(十種的)障礙,受持了業處,食事既畢,除去食後的懶睡,在遠離的地方善敷座位,安坐下來,最先當觀察嗔恚的過患及忍辱的功德。
(觀察嗔恚之過及忍辱之德)何以故?因爲修此(慈梵住)當斷嗔恚而證忍辱,未曾有不見過失而能斷及不知功德而能證得的;是故應見“賢者!若爲嗔恚所戰勝,(爲嗔恚)而奪取其心者,則殺害生物”等經中所說的嗔恚的過患;亦應知:
“諸佛說——
忍辱是最高的苦行,
容忍是最上的涅槃”。
“具有忍力的強軍,
我說他是婆羅門”。
“忍辱無有勝”
等所說的忍辱的功德。
(初學者當避免的慈的所緣)(瑜伽者)如是見其過患而爲離于嗔恚心及知其功德而爲與忍辱(心)相應,當勤修于慈。勤修(于慈)者應先了知“對此等人最初不應修慈,對此等人則絕對不應修慈”的人的差別。即是此慈最初對(1)不愛的人,(2)極愛的朋友,(3)中間人(無關者),(4)敵人等的四種人不應修習:(5)不應專對異性修習,(6)絕對不應對死者修習。爲什麼最初不應對不愛等人修習呢?(1)因爲(初學者)若把不愛者置于愛處是會疲倦的;(2)若把最愛的朋友置于無關系者之處是會疲倦的,因爲對彼(極愛者)
甚至現起少許的痛苦,也會使(修習者)呈現悲泣的狀態;(3)若把無關系的人置于尊重敬愛之處也會疲倦的;(4)若對敵人隨念則起忿怒。所以最初不應對不愛等人修習。
(不可對他修慈的人)(5)如果專對異性(修習),則修習者未免生貪欲。
據說:有一位大臣之子,一次問一位和自家親切的長老道:“尊師!當對誰修慈”?長老答道:“對愛的人”。那(大臣子)以爲自己的妻子是愛人,便對那女修慈(而生貪欲)要入她的房內,(于門外)叩壁終夜。
是故不應專對異性修慈。(6)如對死者修慈,絕對不能得證安止定與近行定。
據說:有一少年比丘,開始對自己的阿阇梨修慈,但他的慈不能現起。于是去問大長老道:“尊師!我對于慈的禅定是很熟練的,但今不能入此慈定,不知是什麼原故”?長老說:“賢者!你當尋求(慈的所緣)相”。當尋求時,他知道了阿阇梨已死,再對他人行慈,乃能安止于定。
是故決不應對死者修慈。
(1) (對自己修慈)最初須對自己“我欲樂、不苦”或“保持我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這樣的屢屢修習。
(問)如果這樣(先對自己修慈),那麼,《分別論》說:“諸比丘!如何比丘以具慈心遍滿一方而住?即如看見一個可愛可喜的人而起于慈,同樣的對一切有情以慈遍滿”:同時,《無礙解道》亦說:“如何以五種行相無限製的遍滿慈心解脫?即使一切有情保持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使一切生物,一切生類,一切人,一切動物保持自己無怨、無害、無惱、有樂”等;並且《慈經》中說:“使一切有情有樂、安穩、幸福”等,這些經論中都未說對自己修慈,豈不與此矛盾?
(答)彼此不矛盾的。
(問)何以故?
(答)彼諸經論是依安止(定)說,這樣是以(自己)爲證人說的。然而縱使百年或千年以“我欲樂”等的方法對自己修慈,他也不會得安止(定)的。修習“我欲樂”,即是說“我欲樂、厭苦、欲生、欲不死,其他的有情也是同樣的”,這樣以自己作證人,亦欲與其他一切有情的利益和快樂。世尊亦曾指示這個道理:
以心遍察一切的方向,
不見有比自己的可愛;
他人都是愛他自己的,
愛自己的不要害他人。
(2)(對可愛者修慈)所以爲作證人第一以慈遍滿自己之後,爲了容易起慈,對自己可愛可喜尊重恭敬的阿阇梨或與阿阇梨相等的人,和尚或與和尚相等的人,隨念他們有令人起可愛可喜之念的愛語等,及令人起尊重恭敬之念的戒,聞等,然後用“令此善人有樂無苦”等的方法修慈。對于這一類人是容易成就安止(定)的。
(3) (對一切人修慈)這比丘並不以此爲滿足,猶欲破除(自己、愛的人、極愛的人、無關系者、怨敵等的)界限,以後便對極愛的朋友(修慈),自極愛的朋友而對無關系者(修慈),自無關系者而對怨敵修慈,修慈者已于愛者、極愛者、無關者、怨敵等各部分令心柔軟而適合于工作之後,當取其他。如果完全沒有怨敵之人,或者因天賦大人性格不會對害他的敵人而生怨敵之想的人,則他不必作“對于無關系的人我的慈心業已適合工作,今當對怨敵而起慈心”的努力。當知“自無關系者而對怨敵修慈”是對有怨敵的人說的。
(4)(對怨敵修慈)(1)如果對怨敵而起慈心,隨念曾受敵人之害而生嗔恨之時,則他應該對以前的(愛者、極愛者、無關者)任何的人數數而入慈定,出定之後,再屢屢對敵人行慈,除去嗔恨。
(2)如果這樣精進的人依然不能滅嗔,則應:
數數爲斷嗔恨而努力,
隨念鋸等譬喻的教訓。
而彼(爲斷嗔恨而努力者)亦以此法而勸誡自己:“喂!忿的人!世尊不是說:諸比丘!縱有惡盜用兩柄的鋸而切斷他的四肢五體,那時他若起嗔意,而他不是我教的實行者”;又說:
“對于忿者即還之以忿者,
他的惡尤過于那忿的人;
對于忿者而不還以忿者,
他能戰勝那難勝的戰爭。
若知他人怒,
具念寂靜者,
對于自與他,
兩者都有利”。
又說:“諸比丘!此七法爲敵人所欲,爲敵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什麼是七法?諸比丘!(一)茲有敵人這樣希望他的仇敵:“唉!真的令他貌醜吧”!爲什麼這樣?諸比丘!敵人是不歡喜他的仇敵美麗的。諸比丘!這個忿怒的人是給忿所戰勝、給忿所征服了。雖然他仍善加沐浴,善加塗香,剪剃須發及著清白的衣服,但他是醜陋的是給忿所征服的。諸比丘!這是第一法爲敵人所欲,爲敵人所作,是男或女而生忿怒的。(二)複次:諸比丘!敵人這樣的希望他的仇敵:“唉!真的令他受苦吧”!……(叁)“真的不令他多財吧”!……(四)。真的不令他享樂吧”!……(五)“真的不令他有名聲吧”!
……(六)“真的不令他有朋友吧”!……乃至(七)“唉!真的令他身壞死後不生善趣天界吧”!爲什麼這樣?諸比丘!敵人是不歡喜他的仇敵去善趣的。諸比丘!這忿怒的人,給忿所戰勝,給忿所征服,便以身行惡,以語行惡,以意行惡,爲忿所征服者由于身語意的行惡,他的身壞死後,即生到苦界、惡趣、墮處、地獄”;又說:“諸比丘!譬如火葬所用的薪,燒了兩端,中間燒殘而沾糞穢的部分,既不拿至村落應用爲薪,亦不于林中應用爲薪……諸比丘!我說此人也與這譬喻同樣。你現在這樣的忿怒,將成不是世尊之教的實行者,成爲以忿怒而還忿怒的惡人而不能戰勝難勝的戰爭了。
敵人所行之法你現在自己行于自己。你同火葬所用的薪的譬喻一樣(無用)了”!
(3)象以上這樣精勤瑜伽的人,若能除滅嗔恨便很好:若不能滅,則隨念那人的寂靜遍淨之法而取信樂,隨念彼法,折伏嗔怒。即(一)有的人只是身正行而寂靜,因寂靜故一切人都知道他所行的大小的工作。但他的語正行及意正行則不寂靜。彼(瑜伽者對此人)不思念他的(語正行及意正行)二種,但念其身正行的寂靜。(二)有的人只是語正行而寂靜,一切人都知道他的寂靜——即他有天賦的殷勤待人的親切語歡樂語,可喜的清朗語、感人語,以優美的聲調說法及以完全的詞句說法。然而他的身正行及意正行則不寂靜,(瑜伽行者)不思念他的彼等二種,但念他的語正行寂靜。(叁)有的人只有意正行寂靜,因寂靜故一切人都知道他在塔廟禮拜等。如果沒有寂靜的心,則他禮拜塔廟或菩提樹或長老之時不會恭敬的,在聽法座上聽法之時也會散亂其心或坐在那裏打瞌睡的,然而心寂靜者則能(對塔廟等)誠信恭敬的禮拜,由身或語顯示其信受及求法之心而傾耳谛聽佛法。如是意正行寂靜者,或者身與語正行不寂靜,(瑜伽者對他)不思念那兩種,但念他的意正行寂靜。
(四)有的人于此等(身語意)叁種(正行)法中,一種寂靜也沒有,對這樣的人(瑜伽者)應念“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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