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所以尊者那伽斯那(即那先或龍軍)說“大王,世尊曾爲難爲之事”。
“尊師那伽斯那,什麼是世尊爲所難爲之事”?“大王,世尊曾爲難爲之事,即
他對于一所緣而起的非色的心與心所法作這樣的分別說:這是觸,這是受,這是
想,這是思,這是心”。
叁、什麼是慧的相、味、現起、足處?
這“慧”以通達語法的自性爲(特)相,以摧破覆蔽諸法自性的癡暗爲味
(作用),以無癡爲現起(現狀),因爲這樣說“等持(入定)之人而得如實知
見”,所以定是(慧的)足處(近因--直接因)。
四、慧有幾種?
(一)先以通達諸法自性的相爲一種。
(二)(1)以世間與出世間爲二種。(2)同樣的以有漏及無漏等,
(3)以名與色的差別觀,(4)以喜俱及舍俱,(5)以見地及修地爲二種。
(叁)(1)以思、聞、修所成爲叁種。(2)同樣的以小、大、無量的所
緣,(3)以(善的)入來,(惡的)離去及方便的善巧,(4)以內住等爲叁
種。
(四)(1)依于四谛的智爲四種。(2)依四無礙解爲四種。
(一)(一法)這裏面的第一種分類的意義是明了的。
(二)(二法)于二種分類中:(1)(世間慧、出世間慧)與世間的道相
應的慧爲“世間慧”。與出世間的道相應的慧爲“出世間慧”。如是以世間出世
間爲二種。
(2)(有漏慧、無漏慧)在第二的二法中,以有諸漏爲所緣的慧爲“有漏
慧”,無彼等所緣的慧爲“無漏慧”,此等(有漏慧無漏慧)的意義也是世間出
世間慧。亦可以同樣的說:與漏相應的慧爲有漏慧,與漏不相應的慧爲無漏慧。
如是以有漏無漏爲二種。
(3)(名差別慧、色差別慧)在第叁的二法中,欲修毗缽舍那(觀)的
人,依于四種非色蘊差別的慧爲“名差別慧”。依于色蘊的差別的慧爲“色差別
慧”。如是依于名與色的差別的慧爲二種。
(4)(喜俱慧、舍俱慧)在第四的二法中,于欲界的二善心及于五種禅中
前四禅的十六道心中的慧爲“喜俱”。于欲界的二善心及于第五禅的四道心中的
慧爲“舍俱”。如是依喜俱舍俱爲二種。
(5)(見地慧、修地慧)在第五的二法中,第一(須陀洹)道的慧爲“見
地慧”。其他的(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叁道的慧爲“修地慧”。如是依見
修之地爲二種。
(叁)(叁法)于叁法中:(1)(思、聞、修所成慧)在第一的叁法,不
聞他教而獲得的慧--因爲是由于自己的思惟而成,所以是“思所成(慧)”。
聞他教而獲得的慧--因爲由聞而成,所以是“聞所成(慧)”。無論依那一種
修習而成及證安止的慧,是“修所成(慧)”。即如這樣說:“此中:什麼是思
所成慧,即于從事瑜伽的事業之時,或于從事瑜伽的工巧(技術)之時,或于從
事瑜伽的學術之時的業自性慧或谛隨順慧--如色是無常,受……想……行……
識是無常等這樣的隨順的忍、見、意欲、覺慧、見解、法慮忍(都是慧的別名)
--不聞他教而獲得,故名爲思所成慧。……乃至聞他教而獲得,故名爲聞所成
慧。入定者的一切慧都是修所成慧”。
(2)(小所緣慧、大所緣慧、無量所緣慧)在第二的叁法中:緣于欲界法
而起的慧爲“小所緣慧”。緣于色、無色界法而起的慧爲“大所緣慧”。這兩種
是世間的毗缽舍那(觀)。緣于涅槃而起的慧爲“無量所緣慧”。這是出世間的
毗缽舍那。如是依小、大、無量所緣爲叁種。
(3)(入來善巧慧、離去善巧慧、方便善巧慧)在第叁的叁法中:入來是
增長的意思。因爲斷其不利的及生起有利的,所以有兩方面。有那樣的善巧,是
“入來善巧”。即所謂:“這裏,什麼是入來善巧?于此等諸法作意者,未生的
諸不善法令不生,已生的諸不善法令斷。或于此等諸法作意者,未生的諸善法令
生,已生的諸善法使其增長,廣大,增修而達圓滿。在這裏面的慧、了知……乃
至無癡、擇法、正見、是名入來善巧”。其次離去是不增長的意思,那也有兩方
面:即斷其有利的及生起不利的。有那樣的善巧,是“離去善巧”。即所謂:
“這裏什麼是離去善巧?于此等諸法作意者,未生的諸善法不生等等”。其次在
一切處,于諸法的成因的方便中所即刻而起即座而生的善巧,爲“方便善巧”。
所謂:“一切處的方便慧爲方便善巧”。如是依入來,離去,方便善巧爲叁種。
(4)(內住慧、外住慧、內外住慧)在第四的叁法中:取自己的諸蘊來勤
修的觀慧,是“內住慧”。取他人的諸蘊或取與根不相連的外色(物質)來勤修
的觀慧,是“外住慧”。取(內外)二者來勤修的觀慧,是“內外住慧”。如是
依內住等爲叁種。
(四)(四法)在四法中:(1)(四谛智)在第一的四法中:緣苦谛而起
的智爲“苦智”。緣苦集而起的智爲“苦集智”。緣苦滅而起的智爲“苦滅
智”。緣苦滅道而起的智爲“苦滅道智”。如是依于四谛智而有四種。
(2)(四無礙解)在第二的四法中:四無礙解,即于義等來區別的四智。
即如這樣說“對于義的智爲義無礙解。對于法的智爲法無礙解。對于法的詞的智
爲詞無礙解。對于諸智的智爲辯無礙解”。這裏的“義”--略說與“因的果”
是同義語。因爲因的果是從于因而得到達,故名爲義。若區別的說,當知任何從
緣所生的,涅槃,所說之義,異熟,唯作等的五法爲義。那觀察于義者之區別于
義的智,爲“義無礙解”。“法”--略說與“緣”是同義語;因爲緣能處置、
能起、或使得達種種效果,故名爲法。若區別的說,當知任何生果及它的因,聖
道,說的善,不善等的五法爲法。那觀察于法者之區別于法的智,爲“法無礙
解”。這意義在阿毗達磨中曾以這樣的方法顯示分別:“于苦的智是義無礙解。
于苦集的智是法無礙解。于苦滅的智是義無礙解。于苦滅道的智是法無礙解。于
因的智是法無礙解。于因之果的智是義無礙解。在于彼等已生、已成、已發生、
已起、已生起、已現前的諸法中的智是義無礙解。從彼等諸法而此等諸法已生、
已成、已發生、已起、已現前,于彼等諸法中的智是法無礙解。……于老死的智
是義無礙解。于老死的集的智是法無礙解……乃至于行滅的智是義無礙解。于行
滅之道的智是法無礙解……茲有比丘知法--修多羅,祗夜……乃至毗陀羅--
是名法無礙解。對于所說之(法的)義,他知解“這是所說之(法的)義”,是
名義無礙解……什麼諸法是善?在欲界善心生起之時……乃至此等諸法是善。于
此等諸法的智是法無礙解。于彼等異熟的智是義無礙解”等。那裏“于法的詞的
智”一句中:即在于此義和法中的自性詞(自然的文法),不變的用語,在用它
來敘說及講述的時候,聽到那所敘所說及所講的,能于被稱爲法的詞的自性詞-
-摩竭陀語,一切有情的根本語--作如是區別“這是自性詞,這是非自性詞”
的智,是“詞無礙解”;即是說獲得詞無礙解的人,聽到“派素(觸),唯達難
(受)”等語,知道“這是自性詞”;聽到“派沙,唯達那”等語,知道“這是
非自性詞”。“于諸智中的智”--即以一切智爲所緣而觀察者的以智爲所緣的
智,或于如上述的(義法詞無礙解)叁智中依它們的(所緣之)境及作用等的詳
細方法的智,是“辯無礙解”的意義。
此等四無礙解分爲有學地及無學地二處。此中上首弟子及(八十)大聲聞的
(無礙解)是屬于無學地的區域;如阿難長老,質多居士,昙彌迦優婆塞,優婆
離居士,久壽多羅優婆夷等的(無礙解)是屬于有學地的區域。如是區分爲二地
的此等(四無礙解),是依于證、教、聞、問及宿行五種行相而得明淨的。這裏
的“證”--是證得阿羅漢果。“教”--是研究佛語。“聞”--是恭求聞
法。“問”--是抉擇聖典及義疏中的難句和義句的議論。“宿行”--曾于過
去諸佛的教內往複勤修,直至隨順種姓附近及爲毗缽舍那(觀)的修行。
他人說:
宿行博學與方言,
聖教遍問與證得,
親近良師及善友,
是爲無礙解之緣。
此中:“宿行”--如前述。“博學”--是精通各種學問和工巧(藝術)。
“方言”--即精通一百零一種地方的語言,特別是善巧于摩竭陀語。“聖教”
--至少亦得研究譬喻品的佛語。“遍問”--甚至爲抉擇一偈之義而問。“證
得”--是證得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良師”--即親近多聞智慧的諸
師。“善友”--即獲得那樣(多聞智慧)的朋友。這裏,諸佛與辟支佛是依于
宿行及證得而成就無礙解的。諸聲聞則依此等一切的原因(而得無礙解的)。
爲得無礙解不修特殊的業趣修習。但諸有學在證得有學果的解脫之後,諸無
學在證得無學果的解脫之後而獲得無礙解。猶如諸如來的十力(唯證佛果而成
就)相似,諸聖者的無礙解唯證聖果而得成就。有關于這樣的無礙解,所以說依
四無礙解而有四種。
五、當如何修習
這裏(一)蘊,(二)處,(叁)果,(四)根,(五)谛,(六)緣起等
種種法是慧的地。(一)戒清淨,(二)心清淨的二種清淨是慧的根。(一)見
清淨,(二)度疑清淨,(叁)道非道智見清淨,(四)行道智見清淨,(五)
智見清淨的五種清淨是慧的體。是故應以學習遍問而熟知于(慧的)地的諸法,
而成就(慧的)根的二種清淨之後及爲完成(慧的)體的五清淨而修慧。這是略
說(慧的修習)。次當廣說。
慧地之一--五蘊的解釋
先說“(一)蘊(二)處(叁)界(四)根(五)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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