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諸色,由道緣爲緣”。又在問分中說:“在結生刹那的異熟無記的諸道支對于相
應的諸蘊及業果諸色,由道緣爲緣”。當知此等禅緣及道緣二種,在無因的二種
五識心中是不可得的。
(十九)(相應緣)依于所謂同一所依、同一所緣、同時生、同時滅的相應
狀態而資助的非色法,爲相應緣,即所謂:“四非色蘊相互由相應緣爲緣”。
(二十)(不相應緣)不依同一所依等的狀態而資助的,爲不相應緣,有色
的諸法對于非色的諸(心、心所)法(爲緣),非色的諸(心、心所)法對于有
色的(諸法爲緣)。此有俱生、後生、前生叁種。即所謂:“俱生的諸善蘊對于
心等起諸色,由不相應緣爲緣。後生的諸善蘊對于前生的此身,由不相應緣爲
緣”。于無記句的俱生(不相應緣)的分別亦說:“在結生刹那的異熟無記諸蘊
對于業果諸色,由不相應緣爲緣。諸(非色)蘊對于所依(色),所依(色)對
于諸(非色)蘊,由不相應緣爲緣”。又前生(不相應緣)依眼根等所依當知。
即所謂:“前生的眼處對于(後生的)眼識……乃至(前生的)身處對于(後生
的)身識、由不相應緣爲緣。(前生的心)所依對于(後生的)異熟無記及唯作
無記諸蘊……(前生的心)所依對于(後生的)善的諸蘊……乃至(前生的心)
所依對于(後生的)不善的諸蘊、由不相應緣爲緣”。
(二十一)(有緣)由現在相及由有的狀態,對于同樣(狀態的)法,依支
持義而助成之法,爲有緣。這(有緣)曾以非色蘊、大種、名色、心心所、大
種、處、所依等七種論母來說。即所謂:“(1)四非色蘊相互由有緣。(2)
四大種(相互亦然),(3)在入胎刹那的名色相互……(4)心、心所法對于
心等起諸色……(5)諸大種對于諸所造色……(6)眼處對于眼識界(及彼相
應諸心所法)……乃至身處……色處……觸處對于身識界及彼相應諸(心所)法
由有緣爲緣。色處……乃至觸處對于意界及彼相應諸(心所)法(由有緣爲
緣)。(7)凡依止于某色(心所依處)而意界及意識界得起作用,則彼色之對
于意界與意識界及彼相應諸(心所)法,由有緣爲緣”。其次在問分中亦曾以俱
生、前生、後生、食、根(的五種)來說。先于俱生,以“一蘊對于其他叁蘊及
心等起諸色,由有緣爲緣”等的方法解說。次于前生,由于前生的眼等的方法而
說。次于後生中,則以對于前生的此身是由于後生的心與心所法爲緣等解說。又
于食及根中,則作如是解說:段食對于此身,由有緣爲緣;色命根對于業果諸
色,由有緣爲緣。
(二十二)(非有緣)對于在自己之後無間生起的非色諸法,給以轉起的機
會而資助的等無間滅的非色法,爲非有緣,即所謂:“等無間滅的諸心、心所法
對于現在的諸心、心所法,由非有緣爲緣”。
(二十叁)(離去緣)即彼等(前非有緣的非色法)由于離去而助成故,爲
離去緣。即所謂:“等無間離去的心、心所法對于現在的諸心、心所法,由于離
去緣爲緣”。
(二十四)(不離去緣)即諸有緣法,應知依不離去的狀態而助成之故,爲
不離去緣。然而這裏,是依于說法的微妙或爲化導其所化(的弟子),故(于有
緣、非有緣之外)再說此(離去緣及不離去緣)二法。正如已說無因(及有因)
等二法,更說因不相應(及因相應)等的二法。
(2.無明與行的緣的關系)如是在此等二十四緣中,這無明
對于福行爲二種緣,
對于其他(的非福行)爲多種緣,
對于後者(的不動行)只爲一種緣。
此中:“對于福行爲二種緣”,即依所緣緣及親依止緣爲二種緣。即彼(無
明),在(良善凡夫)思惟無明爲“盡滅法,衰滅法”的時候,則對于欲界諸福
行,由所緣緣爲緣;以神通心(他心智)而知有癡心的時候,對于色界(諸福行
由所緣緣爲緣)。其次對于爲超越無明而完成施等的欲界的福業之事者及(爲超
越無明)而生起色界禅者的二種人,則(無明)由親依止緣爲緣;同樣的,對于
爲無明所癡迷故,希求欲有、色有的幸福而行彼等(欲界色界的)福行者(則無
明亦由親依止緣爲緣)。
“對于其他(的非福行)爲多種緣”,即(無明)對于非福行爲多種的緣。
怎麼樣呢?若依無明爲緣而生起貪等之時,則由增上緣(爲緣);若尊重(無
明)而欣賞之時,由所緣增上緣及所緣親依止緣爲緣;對于爲無明所迷惑不見其
過失而行殺生等人,則由親依止緣爲緣;對于(不善的)第二速行等,則由無間
緣、等無間緣、無間親依止緣、數數習行緣、非有緣、離去緣(爲緣);對于任
何等的不善行者,則以因緣、俱生緣、相互緣、依止緣、相應緣、有緣、不離去
緣(爲緣)。如是成爲多種的緣。
“對于後者(的不動行)只爲一種緣”:即(無明)對于不動行只由親依止
緣的一種爲緣。而此(無明)的親依止緣的狀態,當知在福行中所說的相同。
有人問道:“怎麼?只是無明一種爲行的緣,還是另有其他爲(行的)緣
呢?這裏如果只有(無明)一種(爲行的緣),則陷于一因說;若更有別的緣,
則說明“由無明之緣而有行”的一種原因爲不適合了?(答)這不是不適合的,
何以故?
不是從一因而生一果或多果,
亦非從多因而只生一果,
然而說一因果是有意義的。
在此世間,不是從一因而生一果或多果,亦非從多因而只生一果。但是由于
多因而成多果。如從氣候、土地、種子及水等的種種因,我們看見生起具有色、
香、味等而稱爲芽的果。然而這裏說“由無明緣而有行,由行緣而有識”的一因
一果,是具有意義及目的的,即世尊的微妙說法爲適應其所化的弟子有些依主要
故,有些依明了故,有些依不(與他)共故,所以說一因一果。如說“由觸緣而
有受”的一因一果,是依(因果的)主要之故,觸是受的主要原因,因爲受依于
觸而確定之故。受是觸的主要之果,因爲觸依于受而確定之故。如說“病由痰等
起”,是依明了的一因之故,因爲這裏明了的是痰,而不是業等。如說“諸比
丘,任何諸不善法,都以不如理作意爲根本(因)”,是依不(與他)共的一因
說;因爲不如理作意是不善的不(與其他善等所)共,而所依及所緣等是(其他
善等所)共的。
雖然在行的原因中也有其他的所依、所緣及俱生法等存在,但依“視爲樂者
而愛增長”及“由于無明之集而爲漏之集”等語,雖存有其他的愛等的原因,而
無明爲行的主要原因之故。又依“諸比丘,無知而有無明者,行作福行”之語。
則(無明爲行的因)甚明了故,且不(與他)共故,所以說此無明爲行的因。如
是以上面所說明的一因一果(的目的),當知亦是說明(其他)一切(緣起支)
的一因一果的目的。
茲有反問者:“如果這樣,那一向取不善的果而且有過惡的無明,卻爲福行
及不動行之緣,豈能妥當?決無尼婆的種子能生甘蔗之理”?(答)怎麼不妥
當,即于世間之中:
相違、不相違、似同與不同,
都是諸法的緣的成就。
然而它們不只是異熟。
于世間中,諸法由于處所、自性、作用等的相違及不相違的緣而成就,即如
前心之對于後心是處所相違的緣,以前的工巧等的學習對于後起的工巧等的行爲
(是處所相違的緣)。業之對于色是自性相違的緣、牛乳等對于酪等(是自性相
違的緣)。光明之對于眼識等是作用相違的緣。砂糖等對于酒等(是作用相違的
緣)。其次眼與色等對于眼識等是處所不相違的緣。前面的速行等對于後面的速
行等是自性不相違及作用不相違的緣。正如緣的相違與不相違的成就,而似同與
不同亦然。即所謂時節、食物等的似同之色,爲(似同的)色的緣,稻的種子等
爲稻的果實的緣。不同的色亦爲非色的緣,及非色亦爲色的緣。牛毛、羊毛、
角、酪、胡麻、麥粉等爲吉祥草、香草等的緣。然諸法以彼等相違、不相違、似
同、不同的諸(法)爲緣,但此等諸法不只是彼等諸法的異熟。如是這無明,雖
依異熟,一向是取不善的果,並依自性雖是罪惡的,應知對于此等一切福(非
福、不動)行等,依適宜的處所、作用及自性的相違與不相違緣及似同與不同
緣,則可能爲緣。
那(無明)緣的狀態,即以此等方法說:因彼不斷對于苦等無智而稱爲無明
的人,他對于苦乃至前際等,由于無智,把輪回的痛苦作爲樂想,而開始作那輪
回之因的(福、非福、不動的)叁種行等。
其次是另一種的解說:
對于死生輪回和諸行的相,
對于緣生之法的迷妄者。
因爲他作福與非福及不動的叁種行,
故此無明是那叁種行的緣。
(問)然而那對于此等(輪回等)迷妄的人,他怎麼會行這叁種行的呢?
(答)(1)先說對于死而迷妄者,他常常不以爲死——即是諸蘊破壞的意思,
卻妄計是“有情死,而此有情轉移到另一個身體去”等。(2)對于生而迷妄
者,他不以爲生——即是諸蘊現前的意思,卻妄計是“有情生,而有情出現于新
的身體”等。(3)對于輪回而迷妄者,他不以爲輪回的意義是這樣說的:
諸蘊和界、處的相續,
不斷的進行名輪回。
可是他卻妄計“這有情從此世界去其他的世界,從他界而來此界”等。(4)對
于諸行的相而迷妄者,他不以爲(色受等)諸行的自性相,即(無常無我等的)
同相,卻妄計諸行是“我、我所、常、樂、淨”等。(5)對諸緣生法而迷妄
者,不以爲由無明等而轉起行等,卻妄計是“我知或我不知”,“我作或令
作”,“我于結生中生起”,“微、自在等,以羯邏藍等的狀態而形成他(自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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