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裏當取不決定是一或是異。
這裏或有人(問)道:“如果(從前生至今生)這樣無轉生而現前,那麼屬
于那人身體的蘊即已滅亡,而爲果之緣的業又不轉移至果,難道這是別人的果?
及能另從他因而有此果?並無(業果的)受用者,此果給與誰?所以此說不
妥”!回答如下:
于相續中而有果,
此果不是其他的,
亦非從他因而有。
以播種義得成就。
即于一相續中而生果,因爲不可能說決定是一是異之故,所以說“不是其他
的,亦非從他因而有”。這可“以播種之義而得成就”——即如以行作而種下芒
果的種子,而此種子在(發芽成長的)相續中,因獲得了緣,他日生起(和種子
同樣的)特殊之果,這不是其他種子的果,亦非由于別的行作之緣而生起。又非
就是那些種子或行作本身到達于果處,(此識之因果)應知如是配合。
亦應知此義亦如在幼年時勤習學術、技藝、醫藥等,而在他日長大成人之時
給與效果。
關于“無受用者,此果給與誰”的問題則這樣:
果之生起故,
世說受用者;
如因生果實,
世說樹結果。
譬如只稱爲樹的一部分之法的樹果的生起,被稱爲樹結果或已結果,同樣
的,由于只稱爲天、人的蘊的一部分而被稱爲受用之物的苦樂之果的生起,而說
天或人受樂或苦。所以這裏實無說有任何受用者的必要。
(問):“如果這樣,是彼等諸行存在爲果之緣,抑不存在?若存在(而爲
果之緣),則應于彼等(諸行)轉起的刹那而有它們的異熟?若不存在(而爲果
之緣),則得在(諸行)轉起之前及以後常能感果”?對他的答複如下:
因爲行作故它們爲緣,
但它們不是常常感果的。
這裏應知保證等的譬喻。
即因諸行的行作故爲自果之緣,並非由存在或不存在故(爲自果之緣)。所
謂:“因行作欲界的善業及積集之故,生起異熟的眼識”等。(諸行)即適應于
自果之緣以後,由于異熟已熟之故,不再感果。爲了辨知此義,當知保證者等的
譬喻。即如在世間,爲了達到某種目的而作保證者。他買東西、或借錢,他的事
業推行是爲達到目的之緣,並非事業的存在或不存在。到了達到目的之後,亦無
保證了。何以故?目的已達之故。如是諸行的行作故爲自果之緣,且于適應自果
之後,便不再感果了。
以上是說明由于行的轉起爲與色混合及不混合二種結生識的緣。
((Ⅴ)行與識的緣的關系)現在爲除對于此等一切叁十二異熟識的迷惑:
于諸有等之中的結生與轉起,
應知此等諸行怎樣爲異熟識的緣。
此中,叁有、四生、五趣、七識住、九有情居爲“諸有等”。意即于此等的
諸有等之中的結生和轉起,當知此等諸行是異熟識的緣,及怎樣爲緣。
此中:(1.福行與結生)先于福行,而欲界的八思差別的福行,通常說對
于欲有的善趣中的九異熟的結生,依多刹那的業緣及親依止緣的二種爲緣。而色
界的五善思差別的福行,只于色有的五結生(依多刹那的業緣及親依止緣的二種
爲緣)。
(2.福行的轉起)如上述的欲界的(八福行),于欲有的善趣中,除舍俱
無因意識界,對于七小異熟識,不于結生只于轉起而依前述的(業緣及親依止
緣)二種爲緣。彼同樣的(福行),對于色有的五異熟識,不于結生只于轉起爲
同樣的(二種)緣。次于欲有的惡趣,則對于八小異熟識,不于結生只于轉起爲
同樣的(二種)緣。
這裏在地獄中,如大目犍連長老的旅行地獄之時,和那樣的可喜的所緣會
合,則彼(福行)是(識的)所緣。其次有大神變的畜生及餓鬼,亦得有可喜的
所緣。而此(福行)于欲有的善趣,對于十六善異熟識,則同于轉起及結生爲
(二種)緣,通常說福行,于色有中,對于十異熟識,亦同于轉起及結生爲緣。
(3.非福行與結生及轉起)有十二不善思的差別的非福行,對于欲有中的
惡趣的一(無因異熟意)識,不于轉起只于結生爲(二種)緣。(此非福行)對
于(除上述的一識的)六(不善異熟識),不于結生只于轉起爲緣。對于(惡趣
的)七不善異熟識,則于轉起及結生爲緣。次于欲有,對于善趣的此等七(不善
異熟識),不于結生但于轉起爲緣。次于色有,對于四異熟識,不于結生,但于
轉起爲緣。而此(非福行)亦于欲界,由于見不喜之色及聞不喜之聲爲緣。于梵
天界,則無不喜的色等。于欲界中的天界也是同樣。
(4.不動行與結生及轉起)其次不動行,于無色有,對于四異熟識,于轉
起及結生爲同樣的二種緣。
如是先于諸有由結生及轉起而此等諸行爲彼(異熟識)之緣,如何爲緣,當
知如上。于胎等中,亦以同樣的方法可知。
其次再說明自最初以來的概要:即于此等(福、非福、不動的叁)行中,
(1)福行,于(欲、色)二有中給以結生之後而生起自己的異熟。同樣的,于
卵生等的四生,于天人的二趣,于異身異想(如人類),異身一想(如梵衆天初
生),一身異想(如光音天),一身一想(如遍淨天)的四識住,及只于——因
爲在無想有情居而此(福行)只是色的造作(故除)——四有情居而給以結生之
後生起自己的異熟。是故這(福行)于此等的二有、四生、二趣、四識住及四有
情居中,對于二十一(善)異熟識之于結生及轉起,依上述的(業緣及親依止
緣)爲緣。
(2)非福行,于一欲有,于四生,于其余的(地獄、餓鬼、畜生)叁趣,
于異身一想的一識住,于同樣的一有情居,由結生而給與異熟;所以這(非福
行)于一有、四生、叁趣、一識住及一有情居,對于七(不善)異熟之于結生及
轉起,依前述的(二種)爲緣。
(3)不動行,只于一無色有,于一化生,于一天趣,于空無邊處等的叁識
住,于空無邊處等的四有情居,由結生而給與異熟;所以這(不動行)于一有、
一生、一趣、叁識住及四有情居,對于四(無色界的)異熟之于結生及轉起,依
于如前所述的爲緣。如是:
于諸有等之中的結生與轉起,
應知此等諸行怎樣爲異熟識的緣。
——這是詳論“行緣識”的一句——
(3)(識緣名色)關于“識緣名色”的一句:
(Ⅰ)以名色的分別,
(Ⅱ)以于有等的轉起,
(Ⅲ)以攝,
(Ⅳ)以緣的方法而知抉擇。
(Ⅰ)“以名色的分別”:這裏的“名”,因爲傾向于所緣,所以是受等的
叁蘊。“色”,即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彼等的分別,已如蘊的解釋中所說。
如是先以名色的分別而知抉擇。
(Ⅱ)“以于有等的轉起”:此中,“名”則轉起于一切有、生、趣、識住
及除去(無想有情)一有情居的其余的(八)有情居中。“色”則轉起于二有、
四生、五趣、前四識住及(前)五有情居中。此名色在如是轉起之時,因爲
(1)無性(無男女性)的胎生者及卵生者在結生的刹那,而所依及身十法的二
色相續要目與叁種非色蘊現前,所以詳言之,即色色(這裏指所依十法及身十
法)的二十法及叁種非色蘊的此等二十叁法,當知是以識爲緣(而生起)的“名
色”。如果除去重複的一相續要目的九種色法則爲十四法。
(2)加入有性的性十法則爲叁十叁法(現前)。如果除去重複的二相續要
目的十八色法,則爲十五法。
(3)因爲在化生的有情中,于梵衆天等的結生的刹那,而眼、耳、所依的
十法及命根的九法的四色相續要目與叁非色蘊現前,所以詳言之,即色色的叁十
九法及叁非色蘊的此等四十二法,當知是以識爲緣(而生起)的名色。如果除去
重複的叁相續要目的二十七法,則爲十五法。
(4)其次于欲有,因爲其余的化生者、濕生者或有性而具(內六)處者在
結生的刹那,而(眼、耳、鼻、舌、身、所依、性的)七色相續要目及叁非色蘊
現前,所以詳言之,即色色的七十法及叁非色蘊的此等七十叁法,當知是以識爲
緣(而生起)的名色,如果除去重複的六色相續要目的五十四法,則爲十九法;
這是指勝者而說。
(5)但依劣者,減去其缺乏的色相續要目,其簡與詳,當知于結生以識爲
緣的名色的數目。
(6)于無色(有的結生)者,只有叁非色蘊(現前)。
(7)于無想(有的結生)者,只有色的命根九法(現前)。以上是先于結
生的方法。
(8)其次于轉起,于一切有色轉起的地方,于結生心存續的刹那,即有與
結生心共同轉起的時節(寒暑等)及由時節等起的單純八法現前。但結生心不能
等起色,因爲由所依的柔弱而彼(結生心自)柔弱故不能令色等起,譬如跌落懸
崖之人不能爲(助)他人之緣一樣。自結生心之後的最初的有分開始,而由心等
起的單純八法現前。
(9)于聲現前之時,在結生之後由轉起的時節及心(轉起)的聲九法現
前。
(10)致于依段食而活命的那些胎生的有情,由于此等之語:
他的母親所食的食物和飲料,
維持住在母胎的胎兒的生命。
即由于母親所吃的食物消散于身體之時(由食等起的單純八法現前)。
(11)于諸化生(的有情),則在(結生後)吞下最初由自己口中所生唾
液之時,由食等起的單純八法現前。
這由食等起的單純八法,並于勝處由時節及心等起的二(聲)的九法,有二
十六種,如前所說于一一刹那有叁回生(住滅)而由業等起的(眼、耳、鼻、
舌、身、所依、性十法)有七十種,合爲九十六種色並加叁非色蘊,統計九十九
法(現前)。或者因爲聲是不定的,只在有的時候現前,所以除去這二種聲,當
知此等九十七法,對于一切有情的發生,是以識爲緣(而生起)的名色。即彼等
(有情)無論在睡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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