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放逸、在食、在飲、于晝于夜,而此等(九十七法或八
十一法)是以識爲緣而轉起的。彼等的識緣的狀態,我們將在以後解釋。
然而這裏的業生色,雖系最初建立于有、生、趣、(識)住及有情居中,若
無由(時節、心、食)叁等起的色來支持,它是不可能持續的。而叁等起色若無
業生色的支持,亦不可能(持續)。譬如蘆束,雖爲風吹,因由四方而得站立,
亦如破船,雖爲怒濤所擊,因于大海之中獲得了避風之處(故得不動)。而此等
(四等起色)由于互相支持,故能不倒而持續,一年二年乃至百年,直至彼等有
情的壽終或福盡而得轉起。這是于有等的(名色的)轉起當知抉擇。
(Ⅲ)“以攝”,于無色(有)的轉起、結生,並于五蘊有(欲界及色界)
的轉起,只是以識爲緣而有名。于無想(有)的一切處及于五蘊有的轉起,只是
以識爲緣而有色。于五蘊有的一切處,則是以識爲緣而(生起)名色。這一切的
名、色、名色,如是由各自特質的一分,統攝爲“名色”一語,而說“識緣名
色”應知。
(問)于無想(有)因無有識(說識緣名色)豈能妥當?(答)非不妥當。
即所謂:
識爲名色因,而彼有二種:
異熟非異熟,是故爲妥適。
即爲名色之因的識有異熟及非異熟的兩種。因爲于無想有情的色是由業等起的,
它是由于以五蘊有轉起的(業)行作識爲緣的;同樣的,(此色)是在五蘊有轉
起善等之心的刹那而由業等起的,所以說是妥當的。如是當知以攝的抉擇。
(Ⅳ)“以緣的方法”,即:
異熟識是名的九種緣,
是所依色的九種,
也是其他的色的八種緣。
行作識是色的一種緣,
其他的識——
是其他的(名色的)適合的緣。
即(1)結生或其他的異熟識,對于那些在結生或于轉起而稱爲異熟的名無
論是與色混合或不混合的由俱生、相互、依止、相應、異熟、食、根、有、不離
去緣的九種爲緣。(2)于結生(的異熟識)對于所依色,由俱生、相互、依
止、異熟、食、根、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九種爲緣。(3)除了所依色,對
于其他的色,即于上面的九(緣)中除去一相互緣,由其余的八緣爲緣。(4)
其次行作識對于無想有情的色,或對于五蘊有的業生色,依于經的方法由一親依
止緣爲緣。(5)其他的從最初有分開始的一切識,當知是它是那些名色的適當
的緣。如欲詳細指示緣的方法,則應詳述全部的《發趣論》,我們不便在這裏引
述。
或有人問:如何得知于結生的名色是以識爲緣的呢?(答)依經典及合理之
故。即于經典之中,以“諸法隨心轉”等的種種方法,便成就對于受等是以識爲
緣的。次以合理:
由已見的心生之色,
證明未見的色以識爲緣。
即于心中欣喜或不欣喜之時,而見生起(與心)相合的色(如面有喜色及不
悅之色等)。如是由已見的色而推知未見的色,即當以可見的心生之色而推知不
可見的結生色是以識爲緣的。對于業等起的(色),亦如心等起的色,是以識爲
緣的,此說來自《發趣論》。如是“以緣”而知抉擇。
——這是詳論“識緣名色”一句——
(4)(名色緣六處)關于“名色緣六處”的一句,
叁蘊爲名,
大種、所依等爲色。
此等綜合的名色,
是那同樣的六處之緣。
即彼六處之緣的名色中,受等的叁蘊爲”名”。“色”即屬于自身相續的四
大種、六所依及命根,如是當知“大種、所依等爲色”。那名、色及名色所綜合
的“名色”,當知是第六處及六處所綜合的“六處”之緣。何以故?因爲于無色
(有)中,此名只是爲第六處的緣,不是他處的緣,即如《分別論》說:“第六
處以名爲緣”。
或有人問:如何得知名色爲六處之緣?(答)因名色存在之時而(六處)存
在故。即此名此色存在之時而有彼彼之處,非因其他。這種“此有故彼有”(的
意義),將于(下面)論緣的方法中說明。是故:
在于結生或轉起,彼爲彼之緣,
並以何法而爲緣,智者應知之。
此義之解釋如下:
((Ⅰ)名緣)(于無色的結生與轉起)
于無色(有)的結生和轉起,
最少,名是七種和六種的緣。
怎樣的呢?先說于(無色有的)結生,此名對于第六處,至少由俱生、相
互、依止、相應、異熟、有、不離去緣的七種爲緣。但有些(名)則由因緣,有
些亦由食緣,如是亦由其他的緣爲緣。當知如是由最多和最少的數目爲緣。
次于(無色有的)轉起,異熟(名)亦由如前所述的(俱生等七種緣)爲
緣。其余的(非異熟名)至少亦以如前所述的七緣之中而除去異熟緣的六緣爲
緣。但有些(名)則由因緣,有些亦由食緣,如是亦由其他的緣爲緣。當知這樣
由最多和最少的數目爲緣。
(于五蘊有的結生)
名于他有的結生,
對于第六處是同樣的。
對于其他的(五處),
由六種爲緣。
即于無色有之外的其他的五蘊有(的結生),那與心所依爲伴的異熟名,對
于第六處,至少由七種緣爲緣,如于無色有中所說。對于其他的眼等五處,那與
四大種爲伴的(名),由俱生、依止、異熟、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六種爲
緣。但有些則由因緣,有些亦由食緣,如是亦由其他的緣爲緣。當知這樣由最多
和最少的數目爲緣。
(于五蘊有的轉起)
于轉起,異熟爲異熟的緣是同樣的,
非異熟爲非異熟的第六處的六種緣。
即于五蘊有的轉起,亦如于結生所說,而異熟的名對于異熟的第六處,至少
由七種緣爲緣。而非異熟的(名)對于非異熟的第六處,至少由除去那七種之中
的異熟緣的六種爲緣。這裏最多和最少的數目如前可知。
于同樣的五蘊有,
異熟是其他的五處的四種緣。
非異熟也與此說同樣的。
即于彼處(五蘊有)的轉起,依淨眼等所依的其他的異熟名,對于其余的眼
處等的五處,由後生、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四種爲緣。非異熟(對于眼等的
五處)亦如異熟所說的一樣。是故種種的善等(心、心所)對于彼等(眼等五
處),當知由四種緣爲緣。如是當知先說名于結生或轉起,是彼等何處的緣,及
如何而爲緣。
((Ⅱ)色緣)
這裏的色于無色有
不成爲任何一處的緣。
色于五蘊有的結生,
所依爲第六(處)的六種緣,
大種對于五處
總說爲四種緣。
即色于(五蘊有的)結生,所依色對于第六意處,由俱生、相互、依止、不
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六種爲緣。其次四大種于(五蘊有的)結生與轉起,就任
何生起的處,總而言之,對于眼處等五,由俱生、依止、有、不離去緣的四種爲
緣。
命與食在于(結生及)轉起,
是此等(五處)的叁種緣,
此等(五處)是第六處的六種緣,
所依是它的五種緣。
其次于(五蘊有的)結生及轉起,那色的命對于眼等的五(處),由有、不
離去、根緣的叁種爲緣。食則由有、不離去、食緣的叁種爲緣。如以食而生活的
有情的食物循環于他們的身體,則此食只是于轉起的緣,不是于結生的。
其次此等眼處等五,對于稱爲眼、耳、鼻、舌、身識的第六意處,但于轉起
不于結生,由依止、前生、根、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的六種爲緣。如是當知色
于結生或轉起,是彼等何處的緣及如何而爲緣。
((Ⅲ)名色緣)
名色二種是何處的緣,
智者應知于一切處是怎樣的緣。
即所謂先于五蘊有的結生,稱爲叁蘊及所依色的名色,對于第六處,由俱
生、相互、依止、異熟、相應、不相應、有、不離去緣等爲緣。這只是說其要
點;因爲依此方法可以推知一切,所以這裏便不詳示了。
——這是詳論“名色緣六處”一句——
(5)(六處緣觸)關于“六處緣觸”一句:
略說觸有眼觸等的六種,
詳說他們則有如識的叁十二。
即于“六處緣觸”(的句中),略說觸有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
意觸的此等六種。詳說則有眼觸等五種善異熟、五種不善異熟的十種及與二十二
世間異熟相應的二十二種,如是一切正如“行緣識”所說的叁十二種一樣。其次
爲此叁十二種之緣的六處中:
智者對于六處的主張:
和第六處相共的眼等內六處與外六處。
此中,先說那些人指出:因爲這是有執受(身心)的轉起論,只是屬于自己
相續中的緣及緣所起的,依據經典所說:“以第六處爲緣而有觸”,則是在無色
有的第六處及包攝一切在其他(欲有色有)的六處而爲觸的緣,即取(第六處
的)一部分的自性而含(六處的)一分,所以主張是“和第六處相共的眼等內六
處”。這便是說第六處與六處共稱爲六處。
其次那些人只指出緣生(果)是屬于(自己的)一相續的,而緣則屬于不同
的相續的,只以那樣的處是觸的緣,所以主張包括于一切處和第六(處)相共的
內(眼處等)及外色處等爲六處。這便是說以第六處與(內)六處及(外)六處
一起合稱爲六處。
這裏有人問:不能從一切處而生一觸,亦不能從一處而生一切觸,然而這
“六處緣觸”是從單數說的,是什麼緣故?對他的答複如下:那是真的,從一切
不能生一,從一亦不能生一切,但從多(處)而生一(觸)。譬如眼觸是從眼
處、色處,稱爲眼識的意處及其他相應的法處而生的,如是亦可適當的應用于一
切處。所以說:
如如者(世尊)以單數之語而說法,
指示一觸是從多處而生的。
“以單數之語而說法”,即是如如者以“六處緣觸”的單數之語而說法,以
示從多處而成一觸之義。其次于諸處之中。
于五是六種的緣,
其後之一是九種的緣,
外六于適當而發生,
如是辨別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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