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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阿毗達摩義論▪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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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第一義有色解》,唯蘇談羅麻沙陀著。

  

   我們如果要研究本論,不但各種古典注疏和現代著作可供參考,即覺音的《清淨道論》、南傳論藏中的《法聚(集)論》、《分別論》、《法趣論》、《人施設論》及各種注疏等其它許多作品,也都是很重要的參考書。

  

   關于研究南傳阿毗達摩的成就,一致公認緬甸的水平, 是比較高的,即從上面在緬甸保存下來的各種有關阿毗達摩綱要書和本論的重要參考書中也可以看出這種情況。這也有它的曆史根源。因爲從十二、叁世紀以至于今天,南傳上座部佛教在緬甸一直是繁榮的,對論藏的研究特別發達。錫蘭雖然是南傳佛教發祥地,但十叁四世紀以後,佛教趨于衰微。近百年來佛教複興,隨著佛教教育事業的發展,興起了佛教學術研究之風,對論藏的研究也有迎頭趕上之勢,對本論的研究也有所成就。

  

   本論的學說思想,是以整個論藏和注疏,以及覺音的《清淨道論》、佛授的《入阿毗達摩論》、《色非色分別論》等爲主要來源。既有前人的遺産,也有它在當時新的成分和發展。例如:本書第一品中八十九心的順序,是和以前所有的論著不甚相同的;第二品中心所法的分類,是繼承佛授的《色非色分別論》中的心所法分類而加以整理改善的;第六品中的“色聚”之說,則比《清淨道論》等所說的有所發展和增廣;第八品中的“施設”說,是依據《人施設論》及《入阿毗達摩論》等的施設說而發展出來的。關于這些進一步發展的學說,不但在本論看到,也包含在阿耨樓陀的另外兩部作品中,即《第一義決定論》及《名色差別論》。這兩部論可能是在南印曼德拉斯海岸的香至城寫的。有些題材本論和《名色差別論》是一樣的,不過本論更簡略些。例如在《名色差別論》中對五十二心所法的定義說明,在本論則被全部略去了;本論第五品中說到業的問題,僅舉各種業的名稱而未加說明,在《名色差別論》則有詳細的敘述,等等。

  

   關于本論作者阿耨樓陀,除了有幾部巴利文書籍提到他的名字之外,便沒有詳細年代和史實的記載了;現在只能根據另外一些線索來推定。從他的作品的跋文等來推測,他曾經在南印旦跋國的香至城住過,也曾在錫蘭住過。根據緬甸的傳說,他是一位錫蘭的長老,住在波羅奈羅瓦的摩拉輸麻寺而寫《攝阿毗達摩義論》的;所以有些學者們估計他是印度人,曾在南印香至城寫過兩部書,而本論則是在錫蘭寫的。依據南印多林的地方志,在有學有德者的編年名單中,阿耨樓陀的名字和作品是被列在第七世紀的巴利文法家之後、還介著另外兩個人的後面,由此確定他是第八世紀以後的人。我們從他的著作中的思想和教理的發展看,也是遠在覺音、佛授等論師以後的人。如果依前面所列本論的各種注疏看,有好幾部巴利文注疏和另一部流行在錫蘭的僧伽羅文的舍利弗寫的義釋,都是十二世紀後半期的作品。從而我們肯定阿耨樓陀必是第八世紀以後,十二世紀中葉以前的人那是沒有問題的了。如果進一步從時代背景和他著書的文體去探討,還可能得出更接近的年代。上面說過他曾在錫蘭的波羅奈羅瓦住過,本論可能就在那裏寫的。根據錫蘭的史實,從公元前第叁世紀,至公元後第九世紀初,各代王朝基本上都以阿羅陀補羅爲首都,佛教的叁大寺及研究中心也都在那裏,各國前去錫蘭佛教大德,如覺音、佛授、法顯等人,也都住在那裏。建都波羅奈羅瓦是從第九世紀中至十叁世紀的事。我們知道從公元八百二十八年到一千零十七年,錫蘭國內形勢不很安定,佛教的中心依然在舊都,並且對巴利佛學研究也沒有什幺新的供獻。如果阿耨樓陀此時來錫蘭研究或講學,應在舊都阿羅陀補羅,不宜在新都波羅奈羅瓦;同時他能于當時形勢環境不安定的新都寫出一部這幺精拔的作品,實在是難以理解的。一○一七年到一○七○年的五十年間,錫蘭曾淪爲古裏帝國的附庸,新都舊都均被敵人占領,佛教受到了極大的摧殘。在這個期間,當然很難想象使一個佛教學者在波奈羅瓦安心著作的。到一○七○年,錫蘭國王毗阇耶跋诃第一(1059~1114)趕走敵人,恢複主權,重新建都波羅奈羅瓦之後,才從事重興佛教,並把佛教的中心事業集中到新都來,還特別重視與支持僧侶們對佛學的研究的風氣。阿耨樓陀在波羅奈羅瓦寫出本論,可能是這次複興佛教以後的事。其次,從作者的文體看,是受了梵文影響的。例如在覺音、佛授等著作中作用的字:rammana, kiriya, kilesa, c it, ca idha等,在阿耨樓陀的作品中則寫爲:lambana, kriya, klesa, ceti, ceha。這種巴利語的梵語化的傾向,也是在十一世紀末和十二世紀初的毗阇耶跋诃第一時代才盛行起來的。從以上幾個方面的推論,本論很可能是公元一千一百年左右的産物,同時推定本論的作者大約是十一世末和十二世紀上半期的人。

  

   關于本論的組織和內容,作者在開宗明義的頌文說:“此中敘說對法義,依第一義有四種:心、心所、色及涅槃,攝一切法盡無遺。”也就是說心、心所、色、涅槃四法,是本論的主要組成部分,可是也附帶地說了許多別的東西。全論分爲九品:前五品說心法及心所法,第六品說色法並略論涅槃法,主題在這六品中便說完了;第七品是集敘各種法相,第八品是緣起論,第九品說修定與修慧。若依中國古代的判教來分,也可以說前八品是明境,第九品是明行及果。全論的總綱似乎很簡單,但內容非常豐富。下面再逐品地大略的加以介紹:

  

   第一攝心分別品,是說明八十九心或一百二十一心的。本品把上座部基本的六種心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首先依欲、色、無色界及出世間而分爲八十九心。即:(一)欲界有十二不善心、十八無因心、二十四有因心的五十四心。(二)色界有善、異熟無記、及唯作記的十五心。(叁)無色界有善、異熟、唯作的十二心。(四)出世間有道與果的八心。這是八十九心。其次,出世間的八心又開爲四十心,加世界的八十一心,便成一百二十一心。

  

   本論所說的八十九心,與《清淨道論》第十四品中的識蘊所說的大致相同,雖然其分類次第及有些各別的名字有差別。可是對于一百二十一心,在《清淨道論》中僅僅提一下,沒有說明它的所以然,更無從理解爲什幺由八十九心而演成一百二十一心。本論對這方面則特別加以詳細而明白的敘述。

  

  

   第二攝心所分別品,是說五十二心所法的分類及心與心所的相應關系。(一)關于心所法的分類有:七個名爲遍一切心心所,六個名爲雜心所,十四個名爲不善心所,二十五個名爲善心所的五十二心所。(二)說明那些心與什幺心所相應。(叁)說明那些心所與什幺心相應。

  

   對于心所法的分類及心、心所的關系,本論說得簡單明了,反複闡明,比《清淨道論》更有系統,更符合于科學的組織方法。

  

  

   第叁攝雜分別品,是論心、心所法有關的許多複雜問題。(一)敘述八十九心與樂、苦、喜、憂、舍五種受的關系。(二)敘述八十九心與無因、一因、二因、叁因的關系。因,即指貪、嗔、癡叁不善因及無貪、無嗔、無癡叁善因。(叁)說八十九心在十四種作用中具有一種乃至五種的作用。(四)說八十九心的生起、作用與眼、耳、鼻、舌、身、意六門有關系或無關系。(五)說八十九心與色、聲、香、味、觸、法六種所緣的關系。此等所緣,又有現在、過去、未來以及無有時間性的區別。(六)說八十九心與所依的關系。即心的所依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及心所依處(心髒或肉團心)六種。八十九心中,有的有所依,有的無所依。

  

   第四攝路分別品。在上一品所說十四種心的作用中,有顯然表現的意識作用,也有潛伏的下意識作用。顯然表現作用的心的過程名爲“路”,潛在作用的心的狀態名爲“離路”。本品是敘述路心作用(意識活動的過程)。(一)總說心、心所作用的事項,有六所依、六門、六所緣、六識、六路及六種轉起境的六種六法。(二)說依于眼、耳、鼻、舌、身五門心的作用。(叁)說欲界意門的作用。(四)說上二界及出世間的禅心作用。(五)說明在何等的情況下生起何等的異熟心及在何等的“速行心”之後生起何等的“彼所緣心”的問題。(六)敘述在欲界的認識過程中及死的時候、在上二界禅定與神通中、在出世間的四道和四果以及滅盡定等之中的“速行心”各各有幾刹那的問題。(七)敘述惡趣者、善趣者、無因者、二因者、叁因者、凡夫、有學、無學等在心的活動過程中誰能獲得與誰不能獲得某些“路心”的問題。(八)敘述欲界、色界、無色界、各各能得生起何等“路心”的問題。

  

   第五攝離路分別品,敘述“離路”的作用(下意識的作用);這有死、結生及有生的叁作用。(一)說有情輪回的範圍,有四惡趣地、七欲界善趣地、十六色界地、四無色界地的四地叁十一處。(二)敘述有情在四地中的結生情況以及諸天的不同壽量。(叁)說有四類的四種業,尤其特別詳述不善業、欲界善業、色界善業、無色界善業的四種以及這四種業和諸心的因果關系。(四)說有四種死和結生的次第。這是說明了死的原因,死的過程,死了之後如何再生,生後再死,如是死生相續,猶如車輪。這裏我們也可看到南傳上座部不立“中有”而闡明死生相續的理論,它不同于有部所說。

  

   第六攝色分別品。前五品說心、心所法,本品主要說色法,並略說涅槃法。(一)列舉色的種類:分色法爲四種及造色二大類,再分爲十一種,又依各種色的自性區別爲二十八種。(二)依二十八種色的性質而作各種分類。(叁)分析一切色法生起的情況:有的依靠業、心、時節、食物等四種之中的一種而生起,有的依靠它們的幾種共力而生起,有的則和它們無有關系而存在。(四)說色聚。分析一切從業等生起的色法存在,都是由許多物質元素聚合而成,故名“色聚”。把一切色分爲二十一聚,每一聚要由八種乃至十叁種的物質元素組合起來。(五)敘述各界有情,由胎、卵、濕、化四種形式而産生,在産生的時候具有那幾種色聚,産生之後如何增加那幾種色聚,在死的時候那些色聚又是怎樣消滅等的問題。(六)論涅槃。本論開頭說第一義存在的有心、心所、色、涅槃四法,上面已把前叁法說完,這裏是略說第四涅槃法。

  

   第七攝集分別品,它是廣集經論中重要的法相名數。(一)攝不善法的四漏、四瀑流、四轭、四系、四取、六蓋、七隨眠、十結、十煩惱等。(二)攝善惡夾雜的六因、七禅支、十二道支、二十二根、九力、四增上、四食等。(叁)攝叁十七菩提分。(四)攝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四谛。

  

   第八攝緣分別品,主要是說十二緣及二十四緣。(一)說緣起法,即以叁時,十二支、二十行相、叁連結、四要略、叁輪轉及二根本的七類來敘述十二支緣起。(二)說法趣法,先舉二十四緣的名稱,然後分爲:名爲名緣、名爲名色緣、名爲色緣、色爲名緣、施設與名色爲名緣、名色爲名色緣等六個題目而說一切精神物質之間的關系如何,以及在二十四緣中具有那幾種緣。(叁)說施設,在第一義存在的心、心所、色、涅槃之外,另立能施設(的假法)及所施設(的概念)二種世俗的假名。

   第九攝業處分別品,說修定與修慧。修定的名爲止的業處,修慧的名爲觀的業處。(一)止的業處;第一把觀法的對象分爲四十種業處。第二說修定者有貪行者、嗔行者、癡行者、信行者、覺行者、尋行者的六種不同根性,並且分析于四十業處中那些業處是適合乎他們的修習。第叁根據修定的淺深程度分爲遍作、近行、安止叁個階段,並且說明由那些業處而能成就那個階段的定。“遍作”是初學修定者的預備行爲。“近行”是到達安止定以前的欲界定,約等于北傳的“近分定”。“安止”是屬于色、無色界的定,等于北傳的“根本定”。第四說觀法的對象有粗有細而分爲遍作相、取相及似相叁種。第五說四無色定的程序。第六關于不得安止定的業處。第七說怎樣顯現神通。(二)觀的業處:第一說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智見清淨、行道智見清淨及智見清淨等七種清淨(其實這七種清淨中的第一戒清淨是屬于修戒的,第二心清淨是屬于修定的,從第叁見清淨至第七智見清淨論修慧的才是屬于觀業處的範圍)。第二說屬于慧方面的空、無相、無願的叁解脫門。第叁說由修慧而證出世間的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四種聖人。第四說由聖人而得果定與滅盡定的差別。

  

   關于本論的産生年代、組織內容和重要地位等方面,都已大略地加以介紹。最後,我很高興地告訴讀者,本論全文,由中國佛學院上座部佛學研究組師生們的共同努力已譯成漢文,不久將可和大家見面了。

  

   1962年5月寫于中國佛學院

  

  

《攝阿毗達摩義論》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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