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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第114-115卷▪P7

  ..續本文上一頁道理。”】

  所以你曉得了什麼時候,這個不可以舍這個道理了解了,那麼反過來那就是應該舍的,所以把不應該舍的道理先說一下。

  【“此中分叁,初就時門不應舍者”,】

  第一呢就時間來說,這個怎麼講?

  【“菩薩身等雖已至心先施有情,然乃至未廣大悲意樂,不厭乞求肉等難行,縱有求者亦不應舍。”】

  現在第一步就時間來說,那個時候不可以,說我們修學菩薩的人呀,那個身體,就是內物呀,嘿雖然一開頭的時候已經至心發了這個心,發了願心,當你修行心的時候的的確確這個願已經是夠了,我不管若內若外一切東西都送給別人,心是對了,但是呀你這個大悲的這個意樂呀,大悲的心量呀,還沒有廣大,還沒有廣大,你還沒有廣大這個大悲的心量的時候,就有人來求你的肉,而你不厭呀,對這個祈求人不厭,你就送給他的話,這個不要。所以在這種狀態當中,雖然你自己不厭人家來要你,要你的身要你的肉,就算有人來求你,你也不厭,願意求,那時候不要舍,爲什麼呀?下面解釋了,

  【“集學論雲:“由何能令精進厭患,謂由少力而持重物,或由長夜而發精進,或由勝解尚未成熟而行難行。”如施肉等,此雖將身己施有情,然于非時,唯應遮止不令現行。”】

  這裏解釋,先就論上面的文字,下面是解釋這個,說你雖然要這樣去做,可是眼前爲什麼要遮止你呢?因爲不是說做了這件事就算完了。你要行無量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積無邊資糧,這種情況之下,不是一件小事情,要想完成這件事情必定要發大精進,大精進呀,絕對不是呀,一鼓作氣再而衰叁而竭,那個不可以,像昨天晚上我們溫習的時候說呀,一時一興爾,就是一時呀,他與趣來了呀好好好,呀沒有正確真實的充實的內內在的志向,呀興趣來了,就把它忙一頓,忙過了以後,好了蹋在那裹。呀這個不是,精進這個東西呀是要有原則,要有遠大的目標,從微近的地方,慢慢做越做越來,越做越好,越做越好越做越大,現在一開頭的時候呀,是你有,然後人家來求你,那時候人家求的時候你心裹也不厭,然後送給,送給別人呀,完了以後呀,唉呀你痛得要命,這樣也不行,唉呀想想到的時候呀,就懊悔起來了,一懊悔呀,對不起你怯弱了,一怯弱那個精進就受了影響了。所以使得你精進退損的,呀這個什麼狀態呢,就是厭患,這個情況下使不得,使不得呀就像什麼呀,你的力量很少,而你要拿重的東西,呀說呀你自己只能扛他十斤,你呀要超過了力量扛他十五斤乃至二十斤,就算你有十斤扛的話,你不要扛他十斤,扛它七斤,這樣才可以呀,呀爲什麼呀?因爲你真正要努力的是長夜發精進呀,你現在還是什麼?還在異生凡夫當中呀,還在無明長夜當中呀。你克服這個東西要經過長時期的去發這個精進。當然你證得了大覺世尊以外,無精進無見,那時候已經智慧明見的話,這個精進是絕對不難,而且絕對會行,現在你在長夜當中呀,要發這個精進的話,這個弄得不好的話,對你的精進會損害,這是第一種。或者由勝解尚未成熟,呀那個時候雖然你一時呀,意氣很高,但是你的意志本身呀,並沒有很堅強,原因是因爲勝解,就是殊勝的見解,沒有建立起來,那個時候所行超過你能力,這個不可以。呀所以這個時候呀,雖然你呀心裹覺得願意施呀,把我的什麼東西都送給別人,那時不是時候,所以這個要遮止的,現在不要做,呀爲什麼呀?

  【“若不爾者,能使菩薩厭諸有情,由此失壞菩提心種,故即失壞極大果聚。”】

  那下面就解釋了,因爲你時候不到,過分而去做的話,唉你就覺得,唉呀這個真是難弄呀,這個衆生真是難度呀,這個心一起來的話,那個菩提心種就壞了,這個種一壞的話,那個果當然就失壞了。所以真正修學佛法的人,這個智慧,他決定是看得非常深遠。那麼下面關于這一點呀,再引經上面。

  【“是故聖虛空庫經雲:“非時欲行,是名魔業。””,】

  那以前告訴我們呀,如果心裹面呀又不相應是名魔業,就算是你心裹面己經到了這個認識了,有了這個心,但是時間不對,還是不行呀,經是這麼說,論呢?說

  【“悲心未清淨,不應舍其身,”】

  你雖然想舍,可是那個時候你的悲心呀沒有清淨,這個清淨呢作何解釋?什麼是悲心清淨?呀清淨有幾種相,說聞相應的,思相應的,修相應的。就是說你的的確確産生了殊勝的勝解以後,你送完了以後雖然痛,呀但是你絕對不動,這種狀態當中,那你可以送了,否則的話,你送完了以後呀那個心裹面又動搖了,那個就是不清淨,所以前面那個悲心是什麼呀?是世俗的,所以叫做世俗菩提心,這個清淨的?一定是跟什麼?跟智慧相應的。那個時候呀,你才可以舍,沒有到那個時候不可以,呀這是第一點,指你內心的狀態,這個標准。其次呢?

  【“若能成現後,大利因應舍。”】

  假定說你現在這樣的布施呀,不但眼前而且以後也有絕大的利益,眼前是眼前增上生,究竟是究竟決定生,那個時候才應該舍,所以前面這個事情呀,眼前好像很對,完了以後呀,後面這個東西不對了,這個就不應舍。這是第一個,以時間來說,

  【“就所爲門不應舍,”】

  那麼其次就是你所做的事情呀,那麼什麼情況之下不應該舍的。

  【“若爲小事不應舍身,”】

  爲了小事不可以舍身。

  【“即前論雲:”】

  這個入行論上面說

  【““能行正法身,爲小不應損,如果能速滿,諸有情意樂。””】

  說你現在這個身體呀,要行正法,把圓滿的佛法在世間呀深廣的弘展,結果爲了一點點小事情,把身體送掉了,這個圓滿的教法呀是個莫大的損失呀,呀這個不要去送給他,嘿你能夠這樣做的話,雖然你沒有送,確是在圓滿的正法上面有了絕大的意義,這樣做的話,嘿很多人呀得到好處,呀所以呀如是能速滿諸有情意樂,而不是在一件小事情上面呀得到一點少好處。

  【“若就自分已離悭等布施障礙,而就他分若不舍身,能辦衆多有情利義大事之時,有求肢等亦不應施。”】

  下面就說那你自己呀內心當中呀,己經離開了這個見,呀前面就是說時間還沒有到,因爲什麼呀?你的施心沒有清淨,現在呢你的施心己經清淨了,是啊這個布施的障礙啊已經去掉了,但這種情況之下還不一定舍,爲什麼呢?不是就你自己方面來看,而就別人的方面,而就他分,爲什麼就他分呀?利益別人,因爲你拿了你現在這個身體呀,能夠承辦很多很多利益有情的大事情,所以少數一個人跑到來要你一個手,要你一個眼睛,說不不不!我呀要承辦衆多有情的大利益,不爲這個小小的小事而舍身。這是這個地方所做的事情的第一項。

  【“若爲令作殺生等事,俱害自他諸惡行故來乞求者,則自不應暫施于他。”

  】

  還有一種呢?他是來求你,但是他求你你幫了他以後,所做的事情呀,就像什麼?你幫了他去殺生,結果呢害自害他,關于這一類的惡行,呀這個來求的人呀,你可不要給他,呀你給了他以後呀,他去做壞事,結果他自己也損害,然後呢別人也損害,那不要給他。

  【“說第二個又求就求者門不應舍者,”】

  這第叁個就是來求的人呀,在這種狀能當中不合理的,這個不要舍。

  【“若魔衆天,或由彼天所使有情,懷惱亂心來求肢等,不應舍與。”】

  這個魔來求的時候,或者雖然不是魔,或爲魔所使的這個有情,呀這個有情被魔惱亂心,或者失壞了自己的本心,那個時候他跑到來跟你求的時候呀,不要給他,爲什麼呀?

  【“勿令于彼有損害故。”】

  你給了他呀這反而對他有害。

  【“若諸瘋狂心亂有情來乞求者,亦不應與,”】

  這個不是文字呀,

  【“若諸瘋狂心亂的有情呀,”】

  這樣,這些人呀瘋狂了,心亂了,那這種人來求的時候啊,你不要給。

  【“此等非是實心來求,”】

  那因爲他並不是實實在在的他己經是呀,心裹面亂掉了。

  【“唯于衆多浮妄言故。”】

  這個情況,

  【“非但不施此等無罪,施則成犯。”】

  不但不施沒有罪呀,反而施了以後還有罪的,

  【“除此等時來求身者,則應施與。”】

  上面所說那些不應,不應該的去掉了,換句話說就應該的,應該的,你就應該送給他。

  【“此複有二,謂割身支等畢究施與,及爲辦他如法事故,爲作仆等暫施自在。”】

  那麼施這個內身又有兩種,有一種呢就把你的身體呀,呀比喻說給他一個送他一個眼睛,送他一個什麼,乃至于像佛陀因地當中呀,舍身飼虎,然後身上割肉喂鷹,他自己的身體送給他,或者幫別人忙呀身體還是你的,那麼暫時幫他解決一下問題,這個都是舍內財的,就是指我們身體。

  【“第二廣釋外財舍不舍”,】

  那麼身體以外,外面的財物什麼應該舍,什麼不該舍,

  【“第一不舍外物道理,第二惠施外物道理。”】

  什麼情況之下不送,什麼情況之下該送。今初

  【“初中有五,一就時門不應舍者。如于出家及諸近住,施午後食。”】

  第一個就時間來說,呀那個時間不合適不應該,出家人午後不可以,近住守八關齊戒,凡是這種人,過午了以後,他不再吃東西,所以過了午以後,你再送他這個不合理的這第一個,第二就施境門不應舍,你所施的對象,那一些不可以。

  【“于持戒者,施殘飲食,或與便穢涕唾變吐膿血所染飲食,”】

  這個若真正持戒,這個這種人呀都是有功德的人,這種人呀你應該恭敬他,現在呢你殘食的東西,那等于好像是乞丐一樣,這個不可以,呀或者這個東西呢當中爲那個髒東西呀所染汙了,這個

  不可以。其次

  【“于諸不食蔥蒜者,不飲酒者,縱欲飲食,然具律儀不當授彼,施與蒜等及所雜染。”】

  那麼那一類人呀他或者蔥,蒜、肉、酒呀,嘿不吃的人,就算他想吃,來求你不可以,嘿還有呢具律儀的人不可以,具律儀就是具戒,因爲這個戒都是戒絕的不可以,你如果把這個東西送給他的話,那個就是犯了雜染。

  【“雖複先以正言曉喻,令其于施生歡喜心,然于怨家藥叉羅叉凶暴所覆,不知報恩,諸忘恩惠來乞求者,”】

  那麼這個還有一類呢,就是呀你已經呀說呀如法去說明了他布施,然後呢願意布施,心裏也歡喜,但是有一類人的呀,這個怨家藥叉羅叉等等呀,這種人是在什麼狀態當中啊凶暴所覆,他們那個心情呀,是跟這個心相應的,跟這個心相應不知報恩,忘恩負義,而在爲那種暴惡心裹面所使之下,如果這個情況之下來求的話,不要給,

  【“與子仆等,病人來求非宜飲食,或雖相宜,然不知量而與飲食,若已飽滿性極饞嗜,來求妙食惠施妙食。”】

  那這個或者不是冤家對頭等等,或者指兒子,子女或者是親人呀,仆人呀,別人呀來求不相宜的,這個不相宜的東西呀,不要給,或者是雖然相宜的不知量的不要給,譬如說什麼是不相宜的,嘿那個小孩子呀,現在的那個小孩子呀,唉呀看見呀那個不應該吃的,唉呀人家現在呀,嘿嘿普通一般講那個叫什麼呀,大麻煙是吧!就是那一類,那一類東西很清楚很明白不相宜的,那個不可以,哦或者呢雖然正餐飲食等等,但是他吃得不知量,呀這個不可以,或者呢已經飽了,這個性極饞嗜,唉那個呀貪心非常強呀,呀來求妙好的東西,這個不要給,不要給。

  【“若諸外道爲求過端及非求知經典之義,以財貨想而來乞求,舍彼經典,”】

  那麼還有呢,他求的東西,是求得經典,求得經典,但是他的目的呀,他不是要來了解這個經意,他要看你這個東西,他要找你的麻煩,嘿看看它這個經,看看這個經裹面,挑剔它,呀如果這種情況之下,這個經不要給他,或者呢他來求那個經不是挑剔,也不要了解,覺得你這本經是古裝古版絕版很值錢,嘿這種情況來求你,那你不要給他。這個菩薩地中那麼大概這麼說,大概這麼說,嘿菩薩地它這個本地分當中,下面這個決擇分當中。

  【“廣如菩薩地攝決擇分應當了知。”】

  那麼詳細的要分辨這個內涵呢,這個決擇分,呀前面是本地分,後面是決擇分,就是說,遇見一個情況,你如何如理如何不如理,詳細分辨的,這就在決擇分當中。

  【“如雲:“若是已寫完善經典,有嬰兒慧衆生來乞,若施與之當知有罪,”】

  就是洗這個完好的經典,己經寫好了,現在來說的話,現在不用寫了,現在印刷很方便,古代這個經典啊唉呦!好難呀,要硬是手一個字一個字抄起來的,在我們國內已經不見了,不過我在印度看見他們寫在那個貝葉上面,唉呀有的人呀,那個工楷寫得真漂亮呀,唉整天是寫的,硬是一一寫出來的,真至寫好了,然後呢當然寫好了以後呀,是專門供養別人呀,呀讓人家讀誦思惟觀察的,可是來求這個人呀,他不懂事,嬰兒慧是小孩子,他根本跟它不相應,嘿這個不要送給他,你送給他反而有罪的,呀乃至你自己

  【“若爲施彼轉向余求,亦是有罪。”】

  你自己沒有別人求也是不對,這個經典的目的是增長人家的智慧,他沒有智慧,你送給他,不是白白浪費嗎,呀不要說像前面的來求你過什麼等等,就是他智慧不夠都不要送。

  【“若我令他持諸深法及觀彼能如實信解,唯以是思而惠施者,是爲無罪。”】

  說這樣的經典呀,是送了他以後嗯覺得他能夠照著它這個經裹面深入法義,這樣應該送,或者你覺得嘿他能夠如實信解,這個時候,你就送給他。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 第114-115卷》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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