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說,獲證聖果,是個人的經驗,接受佛教徒的戒律,才是取得佛教徒身分的條件。例如佛陀成道後,在鹿野苑初度阿若喬陳如等五位弟子出家,便是在他們五人聞法,逐一證得阿羅漢果之後,分別給他們傳授比丘具足戒的,據《四分律》〈受戒犍度〉的記載是這樣的:“爾時阿若喬陳如,見法得法,成辦諸法,已獲果實。前白佛言:“我今欲于如來所修梵行”。佛言:“來,比丘。于我法中,快自娛樂,修梵行,盡苦原”。時尊者喬陳如,即名出家,受具足戒。”
文中的“來比丘”,在其他律典中,稱爲“善來比丘”,乃是佛陀親自爲聖弟子們授比丘戒的一種方式。受戒與證果並沒有重疊的關系,不論凡聖,受戒是成爲一個佛教徒的必具條件,故于佛陀成道後初遇兩位賈客(商人)兄弟,佛陀當時尚沒有出家弟子構成的僧伽,便教他們求受二歸依:“大德,我今歸依佛,歸依法。”此時的“佛”是釋迦如來,“法者,布施、持戒、生天之法。”
可見,佛法是教人以布施、持戒、生天的世間善法爲淨化人間的基礎,然後以“呵欲、不淨、有漏、系縛,贊歎出離爲樂。”來成就出世間的解脫功德。再進一步,以大乘佛教的聖典而言,不論是漢傳系統或者藏傳系統,都承認戒律是世間善法、出世善法、乃至也是成就無上佛果的共同善法。
一般聖典的看法,多說持戒清淨,是人天善業,得人天福報,例如南傳的《清淨道論》〈說戒品〉,所說持戒的五種功德,均屬人天層次的利益。可是,在南傳大藏經《增支部》二·四的〈等心品〉、同叁·叁的〈阿難品〉,都說具戒而護波羅提木叉律儀,住于隨一寂靜,具足心解脫,死後生不還天,得般涅槃,證叁果阿那含。《長阿含經》的〈遊行經〉則說,修戒定慧,得大果報,“已得解脫,生解脫智,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這是說,若將戒、定、慧,同時修行,便能出叁界苦,得涅槃樂了。
九、五戒是做人的准則乃至是成佛的正行
根據《大智度論》的看法,持戒可分下中上叁等,上等戒又分叁級,茲錄如下:
若下持戒生人中;中持戒生六欲天中;上持戒又行四禅、四空定,生色、無色界清淨天中。上持戒有叁種:下清淨持戒得阿羅漢,中清淨持戒得辟支佛,上清淨持戒得佛道。
這段文字是說,如果僅僅持戒,不論持何種等級的戒,只得生人間及生欲界天,享受五欲的福報;如能持戒,加修世間四禅、四空處的禅定,得生色界及無色界的禅天;若加修四聖谛及八正道,得阿羅漢果位;若于無佛之世加修十二因緣法,即得辟支佛果位;若加修六波羅蜜、四攝法等,發無上道心,便得成就無上的佛果。持戒是一切世間法及出世間法所共通的基礎,故稱五乘共法,上上人持戒,不能離棄下下人持戒的基礎。
《大智度論》又針對在家人持五戒及八戒的功德高下,分作四等,稱爲四種優婆塞:
(一)下人持戒:爲今世樂故,或爲怖畏、稱譽、名聞,或爲家法,曲隨他意,或
避苦役求離危難。
(二)中人持戒:爲人中富貴、歡樂、適意,或期後世福樂。
(叁)上人持戒:爲涅槃故,知諸法一切無常故。....得離欲故,得解脫;得解脫
故,得涅槃。
(四)上上人持戒:憐愍衆生,爲佛道故,以知諸法實相故,不畏惡道、不求樂故。
五戒的前四戒與印度其他各宗教的五戒有共通處,甚至跟基督教摩西十誡的後五誡,也有共通處。中國古人例如天臺智者大師( 538 ~ 597 )的《仁王經疏》卷 2,則將佛教的五戒,配合儒家的五常來解釋,次第是不殺生爲仁,不偷盜爲智,不邪淫爲義,不妄語爲信,不飲酒爲禮。不論其配合的認識,是否恰當,這種想法的出發點是正確的。那就是說明一樁事實:佛教的五戒,除了不飲酒戒是其獨特處之外,其余四戒,乃是世間人類共通的常理、常法、常情,凡是人,不論在何地何時,都應當遵守,而且必須遵守。否則于己于人,都會隨時隨地失去安全保障。比如說,一個正常善良的人,卻不願承諾自己不會殺人、不會偷盜、不會亂淫他人的妻子或丈夫、不會欺詐,那豈不是一個很可怕很危險的人物了嗎?
至于不飲酒戒,因爲飲酒成瘾,便是酒精中毒,便會惹事生非,便可能借酒發瘋、借酒壯膽,以致做出殺、盜、淫、妄等的種種壞事,故與佛教徒的修行生活相互抵觸,與禅定、智慧、解脫、涅槃,背道而馳。在經律論的聖典中,特別標出飲酒的壞處,有十過、叁十六過、叁十五失等的詳細說明。
由此可知, 佛教的五戒,不僅是做人的准則,乃至也是如太虛大師(1889~ 1947 )所說“人成即佛成”的正行、正因。五戒是世間善法、出世間善法、乃至無上菩提的共同基礎, 正如西藏密乘的大成就者宗喀巴大師(約爲1357~1419)所說:“應以下下律儀爲依,受上上者,委重護持圓學處。也正所謂百丈高樓從地起,守持下下層律儀的人,雖然不及上上層律儀的視野,守持上上層律儀的人,必定要將立腳處,落實在下下層律儀的起步點上。因此,僧俗七衆的別解脫戒,乃至菩薩戒,都是以五戒的前四戒,爲最重要的根本戒。
在家的優婆塞及優婆夷,至少當受五戒及十善戒,進而于六齋日受持一日一夜的八關齋戒,以便以在家身來體驗離欲的出家生活。出家戒中的沙彌十戒,比丘戒及比丘尼戒的五篇七聚,菩薩戒的叁聚淨戒、十善戒及十無盡戒,無不皆以五戒的前四戒爲其根幹,爲其核心。可知,建設人間淨土運動的普遍推廣,必須宣導人人受持五戒的重要性。縱然不強調學佛修行,僅做一個健康正常的人,也該要遵守五戒的身不作惡行,口不出妄語,也要酒毒不沾唇。
不過希望要一般人來受戒不易,受戒之後不犯戒、不退戒,也不容易。因此在《法蘊足論》卷 1 〈學處學品〉、《優婆塞戒經》卷 3、《大智度論》卷 13、《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等經論的記述,都說五戒可以分條受持。依據《大智度論》的說法:五戒者有五種受,名五種優婆塞:一者一分行優婆塞,二者少分行優婆塞,叁者多分行優婆塞,四者滿分行優婆塞,五者斷□優婆塞。然在《優婆塞戒經》卷 3所說,與《智論》略異。該經謂:受叁歸不受五戒者名優婆塞,受叁皈受持一戒者名一分,受叁皈受持二戒者名少分,受叁皈受持叁戒者名多分,受叁皈受持四戒者名多分,受叁皈受持五戒者名滿分。
在《目連五百問經》,更說五戒除了可以“隨意多少受”,也可以隨意地但受五日、十日、一年、二年。又說:“五戒若不能持,得(退)還”。像這樣的“隨意”受持五戒,給了在家居士寬大的彈性空間。從另一面來看,這也顯現了佛教戒律的活用性及適應性。
如果僅受持五戒,也有大功德,乃至成佛道。所以《大智度論》稱五戒功德爲“五大施”,且以不殺生爲“最大施”。《大正藏經》冊 16,頁813,也有一種很短很短的《佛說五大施經》,僅一百多字,其內容是:受持五戒即是作大布施,布施有叁種:財施、法施、無畏施。受持五戒,即是大施無畏:“由彼無量有情,得無畏已,無怨、無憎害已,乃于天上人間,得安隱樂。”
五戒爲五大施,若僅受持其中的一戒,便是對于一切衆生作了一項無畏的大布施,乃至僅于一日至五日之中,受持五戒中的任何一戒,也是一種無畏的大布施。受持五戒的功德,近則可得現實生活中的健康、平順、和樂;中則依其功德的大小,來生可于天上人間,享受安穩快樂;遠則能夠成爲出世的資糧,乃至種下成佛的正因。所以,五戒雖是世間的共通道德,若把它當作佛製的戒律受持,意義則大不相同于世間的道德了。
十、結論
戒律給人的印象是繁瑣、保守,不合時宜、不近人情的形式主義。但是根據本文的探討所見,有關佛陀製戒的目的、過程、原則,已相當明了,戒律原來是相當簡樸和親切的,而且本來就是具有彈性的,遇高則高,逢低即低;能簡則簡,須繁即繁;當守則守,宜舍即舍。豈可被指爲不合時宜、不近人情的形式主義!
從僅有一偈四句的七佛通戒,演爲八正道,漸次增設爲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戒、比丘尼戒,乃至菩薩的叁聚、十善、十無盡戒及諸輕戒,它們的作用、性質、功能,雖有廣略、僧俗、深淺之別,它們的目的和原則,都是相同的,那就是正法久住,淨化人間。雖然說,比丘有叁千威儀八萬細行,《大智度論》也說:“複次是戒,略說則八萬,廣說則無量。”可是並沒有強製所有的人,一律要受持那一類戒,或僧或俗,或多或少,或暫或久,都可以自由選擇。不幸的是,能夠直探佛陀製戒本懷的人不多,以致有部分人,重視戒律,卻是拘泥于繁瑣的形式,一部分人,專重定慧的修證或重隨俗的利生而不重毗尼了。
回憶 1990 年元月,在中華佛學研究所主辦第一屆“中華國際佛學會議”的綜合檢討大會上,有幾位先進學者,知道我曾研究戒律,鼓勵我改革已經形同僵化的戒律。我當然沒有那樣的能耐,我根本不可能編集出一部會被大家永遠認同和普遍應用的戒律書來。不過,筆者從 1965 年出版《戒律學綱要》一書以來,斷斷續續,做著研究戒律及複活戒律的工作。我是著眼于戒律的通俗性及實用性,強調時空的適應性及人間性。那便是回歸佛陀製戒的本懷:塑造健全的人格,經營健康的環境,建立清淨的僧伽,淨化人類的身心,展現人間的淨土。至于如何靈活地運用戒律,我只能提供了若幹消息,作爲參考,並請指教。
《戒律與人間淨土的建立》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