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下決定的思(心所)肯定只與苦受相應。偷盜能與叁種受相應。看到他人的財物時,若愉快地偷取即與樂受相應;若驚懼地偷取,則與苦受相應,若在省思其惡果之下偷取也是與苦受相應;若中舍地偷取,則與舍受相應。邪欲樂行(邪淫)與兩種受相應,即:樂受與舍受;但在下決定時則不可能是舍受。妄語能與叁種受相應;兩舌亦是如此。惡口只與苦受相應;绮語則能與所有叁種受相應。(在此舉例)闡述──在講悉達綁架案、巴拉達之戰等故事時,若聽衆對他喝彩及把自己的頭巾拋上空中等,講故事者即會有樂受。當如此對他喝彩的人過後走向前去對他說:「再從頭講給我們聽。」講故事的人即會對該建議感到不快,心想:「我是否應該講其它不相關的事?」在這情形之下,講故事時即會有苦受;若他中舍地講則會有舍受。貪婪與兩種受相應,即樂受及舍受;邪見亦是如此。瞋恨則只與苦受相應。
(五)殺生有瞋與癡二因。偷盜亦有瞋與癡二因,或貪與癡二因;妄語也同樣是有瞋與癡或貪與癡二因。邪欲樂行有貪與癡二因;兩舌與绮語亦是如此。惡口有瞋與癡二因。貪婪只有癡一因;瞋恨也是如此(只有癡一因)[10]。邪見有貪與癡二因。
[1] 譯按:人類的平均壽命開始時是無數歲,每過一百年則減一歲,直至只剩下十歲;然後再每過一百年增加一歲,直至無數歲。如此一減一增之間的時間即是一個間劫。
[2] 譯按:目犍連尊者在其中一個過去世裏,受其妻的慫恿計畫殺死他目盲的雙親。他把雙親騙到一座森林裏,然後裝成與其雙親失散了,再裝成強盜來殺他的雙親。當其雙親被他用棍痛擊時,他們還不忘高聲呼喊,叫他們「失散」的兒子快逃。在受到雙親的關愛感動之下,他終于沒殺死他們。雖然如此,他還是因爲該「未足道的殺生業」而墮入地獄裏,在其地受盡折磨許久。這即是一個「未足道之業」産生結生的例子。
關于足或未足道之業,見節廿二。
[3] 《阿毗達摩要義》舉了提婆達多尊者的例子以說明上述四種業:「他(提婆達多尊者)的善令生業使到他投生在皇族裏。由于該令生業及支助業,他得以繼續活在幸福的生活裏。當他被僧團隔絕時,阻礙業即開始生效。而他造成僧團破裂的重業則是毀壞業,致使他投生到阿鼻地獄裏。」
[4] 《阿毗達摩要義》舉出了錫蘭蘇納尊者的父親作爲例子來說明臨死業:
「蘇納尊者的父親以打獵爲生。當老得不能再打獵時,他即去他兒子的寺院裏出家爲比丘。不久之後他即患了重病,而看到地獄的狗上山來咬他的影像。他感到很害怕,所以要他的兒子趕走它們。
他的兒子蘇納尊者是一位阿羅漢,他知道其父親是見到了趣相,即將投生到地獄裏去。因此他即趕快叫其弟子們拿了一些鮮花,把它們散置于寺院裏的佛塔四周。之後他們再連床把他的父親擡到該佛塔前。其時,蘇納尊者即提醒他父親頂禮佛塔及對以他名譽供花給佛塔感到歡喜。
該老比丘的心實時獲得平靜,他頂禮佛塔,且對以他名譽供花給佛塔感到歡喜。其時他的趣相實時改變。他告訴兒子道:『你那美麗的後母從天界下來迎接我上去。』他兒子也就對自己的努力感到滿意。
這是子女們報答雙親的一個好辦法。」
[5] 《阿毗達摩要義》舉出一個牛欄的例子以形容上述四種業:
「譬如有許多牛在晚上時被關在一個大牛欄裏。在早上時才打開欄柵以讓它們出去吃草。如是那一只牛會先出去?
全部的牛都想要盡早出去。其時,若有一只是特別的強壯,這只牛即能夠很輕松地先走出去外面。這就有如沒得競爭的重業,肯定會先成熟以産生下一世。
若沒有特別強壯的牛,最接近欄柵的牛即有可能會先出去;這就有如産生下一世的臨死業。
有時,時常保持清醒、注意欄柵幾時打開的牛會在即將打開欄柵之前走近該處,而在欄柵一打開即走出去外面。這就有如産生下一世的慣行業。
有時某只弱小的牛在強壯的牛推擠之下,而意外地先走了出去。這就有如某個意外的已作業獲得機會産生下一世。」
[6] 對于十不善業之道的分析,見《殊勝義注》巴、頁九七至一○二;英、頁一二八至一叁五。)
譯按:章末附錄即是譯自所建議的參考資料。
[7] 見《殊勝義注》巴、頁二六七至二六八;英、頁叁五四至叁七九。
[8] 譯按:但在佛陀的教化期之外,又除了菩薩之外,沒有任何人擁有這種可選擇的見解。這是爲何擁有四禅八定五神通的阿須陀隱士(Asita)在預見悉達多太子將會成佛時先笑後哭,因爲他知道不久之後他就會投生到非想非非想處,亦即他所擁有的最高禅那會成熟,因此無法親眼見到悉達多太子成佛,以及聽他說法。他不能選擇投生到色界天以見佛出世,因爲他沒有該見解。
[9] 譯按:在此的受是采用叁分法。
[10] 譯按:在後來解釋十善業之道時,《殊勝義注》說明計算「因」時不能把本身包括在內。由于貪婪是貪心所,也就是貪因或貪根,所以它只有癡一因。
《阿毗達摩概要精解 第五章:離心路過程之概要》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