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子所著,有好幾部的作者更是在佛陀入滅之後好幾代才出現的弟子。然而,上座部認爲除了在阿育王時代由目犍連子帝須長老(Moggaliputta Tissa Thera)所著、詳盡地反駁種種邪見的《事論》之外,其余六部都是由佛陀親口開示。
諸巴利注疏以古代口誦的傳承爲據,認爲佛陀並不是在人間向其弟子開示《阿毗達摩論》,而是向叁十叁天的衆天神開示。根據這傳承,就在即將進入第七年的雨季安居時,世尊去到叁十叁天,坐在晝度樹下的無垢白石座上,以雨季叁個月的時間向從一萬個世界前來集會的諸天神開示阿毗達摩。他主要的聽衆是其已故及投生爲男性天神的母親──摩诃摩耶夫人。佛陀選擇在天界開示阿毗達摩,而不在人間開示的原因是以便他能夠在一次的開示裏,從頭至尾講解整部《阿毗達摩論》。由于完整地講解整部《阿毗達摩論》必須叁個月的時間,所以只有天神與梵天才能毫不間斷地聽完它,因爲只有他們才有能力一坐即坐得那麼久。
然而爲了維持其色身,佛陀每天都會下到人間的北俱盧洲托缽。托完缽後他就去到阿耨池邊用餐。法將舍利弗尊者每天都會去到那邊聽佛陀講解他在天界所講的概要:「其時佛陀向他開示:『舍利弗,已開示之法有這麼多。』如是其法即傳給了擁有無礙解智的上首弟子。就有如佛陀站在岸邊,以張開的手指出海洋,同樣地,對于世尊以千百方面所教之法,(舍利弗)長老都能很清楚的了解。」
在從世尊處學得該法之後,舍利弗尊者再把它教給他的五百位弟子。如是即成立了論藏的傳承。
七部論
對七部《阿毗達摩論》的概述將有助于略知《阿毗達摩概要》所濃縮的聖典有多少。作爲第一部的《法聚論》是整個阿毗達摩的根源。其名可譯爲「法之列舉」,而此論的確是極其廣泛地編排了諸究竟法。
該論以列出論母爲始,而此論母則是整個阿毗達摩的綱要。它的真正內文分爲四章。第一章「心之生起」占了整部論的一半,開顯了論母裏的第一種叁法,即:善、不善與無記。這一組叁法依道德的素質分析了一百廿一心,也極周全地逐一诠釋與心相應的諸心所。第二章「色法」繼續分析無記法,即列舉及分別了各種不同的色法。名爲「總結」的第叁章極其精簡地解釋了所有阿毗達摩論母及經教論母裏的術語。作爲結論的最後一章「綱領」則更精簡地解釋阿毗達摩論母,但省略了經教論母。
《分別論》共有十八章,每一章都有各自的論題;這些論題的次序是蘊、處、界、谛、根、緣起、念處、正勤、成就之法、覺支、八聖道分、禅那、無量、戒學、無礙解智、智之種類、小事及法之心。雖然並不是全部,這些章多數分爲叁個部份:經分別法、論分別法及將論母的分類法應用于所討論的課題的問答。
整部《界論》是以問答的方式編排。它依蘊、處與界討論一切法,以便確定它們是否被歸納于任何一種分類,以及是否與它們相應。
《人施設論》是論藏裏唯一較爲接近經教的方式而不像是論教的方式的論典。此論以大略地列舉概念法的種類爲始。此論正式地诠釋了各種不同的人。它有十章:第一章解釋歸納爲一種的人;第二章解釋成雙的人;第叁章解釋叁種一組的人等等。
接下來是由目犍連子帝須長老所著,屬于辯論型的《事論》。他是在佛陀入般涅槃兩百一十八年之後,在阿育王朝代時所編,以便反駁非上座部佛教所持的異端邪說。諸注疏解釋把它納入聖典的原因爲佛陀本身已預見那些異端邪見必定會在未來産生,所以早已列下了反駁邪說的要點,而目犍連子帝須長老只是依佛陀的原意把它們填入罷了。
《雙論》的目的是解除諸術語(名相)含糊不清,以及诠釋其正確用法。此論因其所采用之法而得其名,因爲從始至終都是以列出成對的問題的方式討論。舉例而言,第一對的問題是如此:「是否一切的善法都具有善因?是否一切的善因都是善法?」此論分爲十章:因、蘊、處、界、谛、行、潛在傾向(隨眠)、心、法與根。
《發趣論》應是論藏裏最爲重要的一部,所以在傳統上把它稱爲《大論》(Mahapakarana)。對于這一部在所涉及的範圍與內容方面皆既廣且深的《發趣論》,在第六次聖典結集以緬文字體記錄它的五大冊共有兩千五百頁。《發趣論》的目的是把二十四緣應用于阿毗達摩論母裏所列出的一切法。此論的主體分爲四大部份:依正面發趣、依反面發趣、依正反發趣、依反正發趣。它們每一部份又可再分爲六個部份:叁法發趣、二法發趣、二法叁法發趣、叁法二法發趣、叁法叁法發趣、二法二法發趣。在這二十四個部份裏,都可以依可能性把二十四緣順次地應用于一切法。上座部的正統傳承視此論爲佛陀的一切知智的最佳明證。
注疏
由覺音尊者依古代注疏所編的阿毗達摩注疏有叁部:批注《法聚論》的《殊勝義注》(Atthasalini)、批注《分別論》的《迷惑冰消》(Sammohavinodani)及批注其它五部論的《五論注疏》(Pabcappakarana Atthakatha)。也是由覺音尊者所編的《清淨道論》同樣是屬于這一層次的著作。《清淨道論》是部禅修手冊大全;其中的「慧地品」(第十四至十七章)舉出了在修觀禅之前必須掌握的佛學理論,而這些是一部濃縮後的阿毗達摩論文。上述的每一部注疏都有各自的再注釋,即由錫蘭的阿難陀尊者(Acariya Ananda)所著的《根本疏鈔》(Mulatika)。而這些再注釋又有其重再注釋,即由阿難陀尊者的弟子護法尊者(Dhammapala)所著的《隨疏鈔》(Anutika)(當分別這位尊者與另一位批注覺音尊者的著作的護法尊者。)
雖然那些注疏是由覺音尊者所編,但卻不應誤以爲他是它們的原作者,也不可以爲他是在嘗試批注所傳承下來的資料。事實上,那是覺音尊者依位于阿奴拉塔布拉(Anuradhapura)的大寺(Mahavihara)所提供的諸多注疏資料精細編輯而成。那些注疏資料在覺音尊者出現好幾個世紀之前即已存在,是許多代博學的佛教論師批注論藏的努力成果。由于論藏裏有一大部份都須要注釋才能完整地理解,所以,若視大部份的注疏資料是在接近論典的時代即已存在,而後再與隨後發展出來的注釋一起流傳下來也不無道理。
《阿毗達摩概要》
由于論藏本身已非常龐大,再加上其注疏與疏鈔,更是複雜得令人難以學習與理解。所以在上座部佛教的某個發展階段,肯定有人感到有必要編一部能夠反映整部論藏的精確概要,以便研讀論藏的沙彌能夠正確與透徹地掌握它的基本要義。
爲了補足這需要,大約在五世紀至十二世紀期間,陸續地出現了九部阿毗達摩手冊:
一、 《阿毗達摩概要》(Abhidhammatthasangaha);作者是阿耨樓陀尊者。
二、 《名色分別論》(Namarupa-pariccheda);同一作者。
叁、 《究竟抉擇論》(Paramattha-vinicchaya);同一作者(?)。
四、 《入阿毗達摩論》(Abhidhammavatara);其作者是和覺音尊者同時代的佛授尊者(Acariya Buddhadatta)。
五、 《色非色分別論》(Ruparupa-vibhaga);同一作者。
六、 《谛要略論》(Sacca-sankhepa);作者是護法尊者(Bhadanta Dhammapala,可能是錫蘭人,但與大疏鈔論師不是同一人)。
七、 《斷癡論》(Moha-vicchedani);作者是迦葉波尊者(Bhadanta Kassapa,南印度人或錫蘭人)。
八、 《開曼論》(Khema-pakarana);作者是開曼尊者(Bhadanta Khema,錫蘭人)。
九、 《名色燈論》(Namarupa-dipaka);作者是薩達摩喬帝波羅尊者(Bhadanta Saddhamma Jotipala,緬甸人)。
其中,從大約十二世紀至今日最廣爲人研讀的是《阿毗達摩概要》。它如此廣受歡迎是因爲它在精簡與周全兩方面有極適度的平衡。阿毗達摩的一切要義皆被細心與精簡地編入極短的篇幅裏。雖然此書簡短得令無師自讀者難以深明其義,然而在一位明師的指導或在助讀說明的協助之下,它能令讀者充滿自信地掌握整部論藏的組織。基于這原因,《阿毗達摩概要》在上座部佛教界裏常被采用爲學習阿毗達摩的第一本課本。在許多佛寺裏,尤其是在緬甸,沙彌與新學比丘必須在把《阿毗達摩概要》(巴利版)背得滾瓜爛熟之後,才獲得准許研讀《阿毗達摩論》及其注疏。
作者阿耨樓陀尊者的生平並沒有被詳細地記載下來。他被視爲是上述其它兩部手冊的作者。據說他一共著作了九部手冊,但只有這叁部得以流傳至今。《究竟抉擇論》是以極優雅的巴利文著成,是一部極高水平的文學作品。根據其後話,作者生于南印度甘吉布拉州(Kabcipura 或Conjeevaram)的卡威裏(Kaveri)。據說佛授尊者與覺音尊者也住在同一個地區,疏鈔論師護法尊者也很可能是出生在那一帶。有證據顯示甘吉布拉州有好幾世紀都是一個重要的上座部佛教中心,而且有許多出自此處的博學比丘前往錫蘭深造。
阿耨樓陀尊者究竟住在那裏及在那裏著作此概要並沒有明確的記錄。有一個古老的傳承認爲他是佛授尊者的師兄弟;若是如此他則是第五世紀的人。根據這傳承的說法,那兩位長老各自寫了《阿毗達摩概要》與《入阿毗達摩論》,把它們獻給他們的師父作爲謝禮,而他們的師父說:「佛授以珍寶裝滿了一間房間,然後再把門鎖上;阿耨樓陀也同樣地以珍寶裝滿了一間房間,但保持房門開著。」
在《阿毗達摩概要》的後話裏,阿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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