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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願正法重現▪P5

  ..續本文上一頁欲追求之真理,乃在找到本來面目(亦即自性、法身)。佛教不離慈善,然慈善非等同正法,蓋慈善爲外在工夫,若能通達空性,無所著而行慈善,則爲菩薩行徑。佛爲宗教家,解脫之聖者,而非慈善家。行十善爲佛所嘉許,亦爲修行之增上緣,但若著相行善,無法開啓內在覺性,仍是人天福報,終非究竟。給予衆生「法」的喜悅和濟度,便是最終極的慈善。

  *男女衆共住,衍生諸多不便

  因男女僧衆共住,于半月誦戒、結夏安居做僧羯磨等,有許多不便,且男女衆看法多所不同,爲利于修行,減少煩惱是非,建議擬剃度者,男衆選擇男衆道場,女衆安住女衆道場,可免困擾。

  *外現善相,不說正法

  今日佛教之悲哀,即在某些知見不正者剃度爲僧,其人雖現出家相,所說卻非正法。 未具判別能力之衆生,則以其身著袈裟,誤聽誤信,觀念一錯,則全盤皆輸,影響至巨,焉可不慎?然而抉擇明師,仍須福慧因緣具足,是以,宜處處與人爲善,不應障道。

  *佛法未落實在生活中

  佛法之可貴,在其可體證運用于每個動點,乃實用之教理,而非空泛之玄學。倘僅信佛而未能將「法」落實于生活中,則法不入心,只堪稱與佛教結善緣,難以當生受益。修學佛法以「信、解、行、證」爲次第,事相與理體應兼顧,所謂「說食不飽」,可見佛之教法重在身體力行。唯有在生滅苦惱的世間,體證佛法的精神,當下便是涅槃極樂之境。君不見:「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求菩提,恰如覓兔角。」世、出世法本來是一,並無二致。以出世法的空性、超越之心,實踐于世法之每一起心動念,當下即見本地風光。

  學佛非寄托于死後,往生乃當下大事。情緒之喜怒哀樂,便是念頭的六道輪回。因此,內在諸多分別、顛倒、執著,應當即刻處理,就是往生的最大保證。佛法若徒具知解,不重實踐,則流于課堂之佛學研究,豈非枉服大乘法藥?

  學佛者之通病,即在修行與生活二分法。在佛前精進用功,一出佛堂則依然故我,習氣不改,如是修學數十載,仍不能放下種種知見與執著,未能如實觀照,善護其心。當知,助念雖爲助緣,然仍須具足善因緣,是以無異于賭博。與其渴盼臨終時,他人爲我助念,何若于生前即了辦往生大事?

  又有學人雖深好佛理,然其用功與否,則視情緒起伏而擺蕩。心情愉悅則精進無比,反之則放逸怠惰,無法平穩持續,猶如煮水,火力時斷時續,難能成就。亦有發心勇猛者,所定日課甚是繁重,未依個人日用閑忙酌量而行,遂致以拼趕定數爲務,大違定課之本旨。其人爲數量觀所囿,用功不辍卻重量不重質,倘能以平等心、無著心、慈悲心,放下凡夫知見與觀念,即是真精進。以此心法,配合念佛、誦經,乃至一切用功,便得無上利益。

  或有人視念佛精進爲功德,對服務大衆則不屑一顧,此系觀念錯誤,因學佛重在解脫,而非功課之多寡。以此分別心,在佛堂自私自利,必不能解脫,不若發心爲大衆,此大公無私、肯犧牲、願吃虧的精神,反而解脫。所謂世間,即一「迷」字可描述,凡夫耽溺于五欲六塵,行者耽溺于自我知見,執而不悟,便生種種顛倒、妄想。修學佛法當把任何時地,皆當作用功處,則隨處皆是道場。

  *廣求知見

  多數衆生熱中聽經聞法,卻落入廣求知見之病,將佛法當作知識研究,此乃學佛者一大悲哀。倘以研究世間學問之方式探求真理,不過徒增見聞覺知,不能息苦。佛法要旨即在離苦得樂,若內在煩惱不除,離道愈遠。黃檗禅師曾教示,學道要訣即在——但莫于心上著一物。此話清楚明白,一針見血。可歎者,行人多樂于聞法,而不肯付諸實踐。如何檢驗自身工夫?只需自問:是否落入是非、恩怨、對立?倘能時時觀照本具之清淨心、無所住心,多回光返照,少批判他人,則開悟大事,指日可期。欲度彼岸,需單刀直入,或乘船,或泅水,不可沿岸奔馳。廣求知見者恰如沿岸而跑,雖求得衆多知解,卻不能單刀直入,從心性下手,欲達彼岸,無有是處。世間有生老病死諸多色身之苦,兼以受想行識之心苦,嗔恨、嫉妒、攻擊、占有等無量執著,是以聽經聞法,乃欲令彼放下,今則以廣學多聞自矜自誇,傲視他人,非但未能令心解脫,反是重增系縛。奉勸諸學道人,當守護正念,莫做知解宗徒,但有分毫執著,業障便如影隨形。

  *尋尋覓覓,無法安住

  不具正知正見者,猶如染患疥癬之癞皮犬,通身搔癢,不論置于何地皆不舒暢。修學佛道者亦然,知見不正自心不安,所見皆不順眼,所處都不稱意。事事吹毛求疵,又不各自省,反怪罪他人。以批判心態看待周遭人、事、物,因此東奔西跑,無法安住。關鍵即在此類學人觀念不正,遂拱手將光陰、慧命交由五欲六塵及自心錯覺主宰。當知,無法安住,便是無修學;心有不滿,即爲是非人。若能善自用心,自心即道場,自心即善知識。

  *錯誤的持戒觀念

  「戒爲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持淨戒。」戒爲行者所應持,亦甚值稱許。然對「持戒」無正解認知,則往往流于死執相上之戒。以日中一食而言,每有學人未加判別自身條件,而堅持行之,叁餐份量作一餐解決,導致胃下垂,健康狀況惡化,仍死命堅持,彼以爲如是即爲修行,複又以此自傲,輕視未持戒者。學者應知,戒之梵文爲:波羅提木叉,意指「別別解脫」。由是可知,持戒之目的即在解脫。堅持戒律者,煩惱未除,一味盲目精進,自視持戒修行,卻只落得一身病苦,猶沾沾自喜,自诩爲修苦行。此乃誤解苦行之真谛,以色身受苦即爲苦行,斯乃膚淺之見。所謂苦行者,無分別心是也,不執著心是也,慈悲喜舍是也。豈可以挨餓、病苦錯解!日中一食乃佛世時,僧衆之生活方式。今日時空變易,是否能持,當視個人情況而定。 首要者,當知持午之目的在去貪,若心未解脫,雲何曰持戒?修行宜中道,不爲受人贊歎而修(此亦是依欲望而行),法無定法,切莫將修行固定于某一形相,所謂聖人的標准,即是沒有標准。一切法無常,如何訂出持戒之准的?若強言之,則不外:心安、放下、解脫即是。學者但能搭衣、持缽,威儀具足,然則心能如如不動否?色身乃緣起之假相,心性方是真實工夫。持戒之人,當以戒爲檢束自己身心之准繩,而非僅憑勇猛之心,不觀時節因緣而死執戒相,此乃爲戒所縛,非是持戒。

  再者,不應以戒爲尺,作爲衡量他人,譏評他人之利器,六祖慧能大師即曾教示:「心地無非自性戒。」何謂真持戒?徹底見性,身心不二,外現威儀,如如不動,是乃真持戒人。《大乘本生心地觀經》雲:「戒無持犯。」 不落入二元對立,達到空性之真平等,方爲真正持戒人。

  *以意識心學佛,追究第一因

  或問:「誰爲第一尊佛?」此乃落入觀念,以意識心學佛,方有此問。就事相上而言,方便說有莊嚴劫千佛、賢劫千佛與星宿劫千佛。就理體上而言,佛性乃不生不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緣起如幻,萬法皆假相,何來第一、第二?吾人六根攀緣六塵,認假爲真,以爲境界實有,拘限于時空的觀念,以意識形態測度佛之境界,了不可得。蓋其已過量、超數量,非意識心所能知能解。時間如瀑流,刹那變滅中,某一點之終結,即另一點之肇始,若細究之,全屬因緣所生,一切本空,只緣心生而種種法生,若心(意識形態)滅,則種種法滅。分別執著乃生萬法,若不起心動念,則萬法無咎。

  *活動太多,不堪負荷

  目今佛教活動頻繁,看似氣象蓬勃,然個中亦有值得吾人探討之處。就一般而言,講經弘法活動較少,法會佛事則應接不暇。法會可方便接引初機,藉此因緣求忏悔、拔度、消災……,令其逐步接觸正信佛教。此即是法會重要的意義,及正面的功能。然則,若佛教活動過于繁多,亦不免造 成 居士之困擾。據所知,一般佛教徒,一年之內少說五、六張請帖,多則不下叁十張。對于居士而言,若全應允參與,則不免著疲于奔命。再者,礙于經濟壓力亦無法全數應承。若擇一參加,又恐人情包袱,不知如何婉拒。類此令居士望而卻步之情形,當思改進之道,使佛弟子可在毫無壓力情況下,心無挂礙地歡喜走進佛門。

  C 製度、法令的問題

  *非佛教國家,大衆無禮敬叁寶的觀念

  由于非佛教國家,一般大衆往往對僧衆不知禮敬,更有甚者,誤以爲出家從乃不事生産之消極份子。幸而近年僧衆素質提升,佛弟子亦加強「不說僧過、不毀謗叁寶」之觀念,使社會大衆不敬叁寶之風漸有改善。就在家居士而言,對任何僧寶,不論其有修無修,皆應恭敬。蓋佛製袈裟,本應禮敬。不應以聖人標准衡量其言行,畢竟人非聖賢,能發心出家,殊屬不易。不論其有修與否,皆不可毀謗,亦不可聽是非,對叁寶失去信心。尤不應自恃才高,對法師倨傲不恭。凡佛弟子當如是思維:能禮敬叁寶,乃無上福報。但求守護自心清淨本性,不看僧過,蓋此與生死了不相幹。

  *政 府應負輔助、督導之責

  本地政府美其名爲宗教自由,實則可謂任其自生自滅。政 府應有督導、輔助之責,讓法師不致因籌建道場,而無法安心修行、辦道。

  *立法問題與産權爭論

  寺廟登記以信徒大會、管理委員會爲最高機構,實則道場系由法師辛苦化緣,筚路藍縷所建,然權利則在信徒大會、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掌有聘任住持之權,致使法師一生辛苦建寺,卻無法安住,反被握有管理寺廟大權之在家衆驅逐出外,而遊離失所。諸如此等情事,猶如家常便飯,時有所聞。某些道場之大權,則落入財團法人或委員會之手,由在家衆發單金予出家衆,寺廟原爲法師所建,今則反受雇于在家衆,此等情況至爲嚴重。再者,法師辛苦所建之道場,因産權未轉移至僧團,無常一到,寺産遂爲子孫所奪,此乃化緣十方所得,理應歸屬常住,如今卻隸屬其俗家子孫,果報之大,甚可怖畏。因此,寺廟之立法與産權問題,政府部門及相關單位實應正視。在此忠告籌建道場諸法師:産權問題因牽涉複雜,對于相關問題,家事前洽詢法律專家,或交由專業人員處理,俾日後不致發生爭論。

  *服裝問題

  佛世時代,出家衆爲叁衣一缽。現今北傳袈裟則始于馬祖建叢林,百丈定清規之際,至于海青,亦由祖師所製定。由于佛教服裝無法完全統一,欲購置僧服亦十分容易,時有不肖之徒,僞裝出家衆在街上化緣。供養叁寶本爲好事一椿,今則因服裝問題,難門辨真假,令佛弟子不堪其擾。究應如何解決,正有待大衆集思廣益。

  結論

  一切世間境界之相,皆依衆生無明妄念而得建立,染汙本性,遂生種種幻起之苦。若欲息苦,當依從正法。何以判別邪正? 萬法回歸自性即是正法;若離自性法門便是外道。因此,解脫出苦,當明心見性。欲明心見性,需悟入叁解脫門,即:空、無相、無願是也。簡而言之,即透視世間萬法乃因緣所生,都無自性,但有言說,都無實義。于有爲之因果生滅法中,無所求,無所造作,當下便契入不生不滅之清淨本性。以智慧心運用于世間,則一切都是正法。以執著心、分別心行于世,則觸目遇緣皆爲煩惱束縛。能觀心者,究竟解脫;不能觀者,永處纏縛。若于相上打轉,便有違絕對平等之真如本心。凡一切佛教的活動,乃至念佛、誦經、禮拜……,都應與覺性配合,會歸真如理體。以清淨自性用功,就是修行。並當以真空無礙之理,離相無盡之行,爲一切修行之依歸。觀照一切法無常,見所有相如夢幻泡影,覺性便顯。

  值此末法,正法隱而不彰,凡佛弟子皆欲佛教興盛。然則佛教得以興盛之前提,即是弘揚正法,令其重現。此非衲一人,或出家衆之責任,當爲全體佛教徒所應肩負之責任。唯願諸佛子以清淨自性、佛法正法、大善知識、彌陀悲願爲修學所依,但于境緣不著不滯,不使染汙,無法可得,無行可行,即是各人于自心中正法重現。

  

  

《祈願正法重現》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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