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罪業消除了,拜了好一陣子,擡頭一看,油镬沒有了,那兩個獄卒又拉著他向前走,走到一座小樓前,門樓上坐了一個人,對他說:“和尚,你是重罪輕報。”他走到樓上,突然碰一聲,掉了下來,掉到他自己身上,就醒過來了,像是作一場大夢一樣。經過這一番苦,這個智達和尚從此以後都按時誦戒,吃齋—不非時食,一切都很認真行持了。
另外一個故事是發生在隋朝。隋朝時代,有一個出家人名叫釋慧昙,他的職事是寺中的當家,有點地位的人。有一年結夏安居的前一天,就是四月十五日,寺院裏的僧衆要誦戒,他持反對的意見,他說:“戒有什麼好誦的,常常誦,常常誦!現在應該請人來開示,講有關參禅的工夫、成佛的道理,給我們學習,使我們早點開悟就好了,何必常常誦戒?”因爲這個慧昙和尚有點勢力,他的意見,大家都不敢違抗。這樣一來,結夏叁個月,沒有誦過一次戒。到了七月十五日解夏那一天,大衆僧要集合自恣的時候,看不到這個和尚。大家就到處去找,終于在墳場裏找到他,他睡在古冢裏面,全身流血,像是刀子劃過的痕迹。他告訴衆人說,有一個很高大的男子,拿了一支叁尺長的大刀,在他身上劃來劃去,說他不應該改變布薩,不准大家誦戒,所以才要這樣處罰他,使他受苦。從此以後,他再也不敢說不用誦戒了。
錄自《戒學淺談》頁二六七~二七二
第八則:禀遵佛製不犯戒
《資持記》中記載說,有一群比丘在曠野中行走,遇到土匪,將他們的衣、缽通通搶走。土匪搶走了他們的東西之後,怕他們走去前面的村莊告狀,就想辦法要阻止比丘們往前走。有的說殺了他們,其中有一個土匪知道這些出家人持戒清淨,不傷害任何生命,甚至不折生草。所以他就建議說:“我們可以用長的生茅草系住比丘們的手,用短的生茅草綁住他們的腳。比丘們爲了護持不折生草這條戒行,就不敢亂動,這樣的話,比丘們就無法到前面村莊去告狀,我們就不會被抓。”做了這個決定之後,這群土匪就用生茅草將比丘們的手腳捆起來了。這時候,其中一位老比丘“語諸年少比丘:“汝等善聽!人命短促,如河駛流。設處天堂,不久磨滅;況人間命而可保乎?既雲不久,雲何爲命而毀禁戒!”老比丘對諸年少比丘提示。說:“人的生命是很短促的,就像河水迅速流過一樣。即使是生在天堂,天壽亦有盡期,何況是人間短暫的壽命,能保得住多久呢?既然人身的壽命不長久,怎麼可以爲了保住生命而毀犯佛製的戒法呢?”大家聽了這番警策的話,就站在那裏不敢動,因爲一動就會把草弄斷,斷了草就犯了“壞鬼神村”這一條戒了。他們爲了不犯戒,便任他日曬雨淋。可見一個道力堅強的人,了解生死的道理,他甯願死也不犯戒,遮戒不犯,更不會犯性戒了,但是,這種情形如果沒有證道果,又沒有長老比丘帶著,大家可能還是會犯,因爲這是遮戒,犯了可以忏悔,性戒就不通忏悔了。
錄自《戒學淺談》頁二二○~二二二
第九則:恭敬年老的比丘
接著談海板公案。在印度近海的地方,有很多小島,有一次,有幾個比丘們乘船過海。到了海中央的時候,風浪很大,將船吹翻了,這些比丘就在海中漂浮。其中一位年少的比丘抓到了一塊木板;因爲這時候有塊木板就是你活命的機會,有了木板,不會沈到海底,可以慢慢漂到海岸上去,或是可以等到別人來救你,所以這塊木板是很重要的。正在這時候,有一位老比丘就對這位年少的比丘說:“你忘了佛說過,年少比丘要恭敬上座比丘的話了嗎?”這位年少的比丘聽了,心想:是的,佛說過這句話。在平時,我們年少的比丘要恭敬年老的比丘;在生命危險的時候,更應該尊重他們。這樣想著,他就對老比丘說了一首偈:“爲順佛語故,奉板遺身命。若不爲難事,終不獲難果。”意思是說,爲了順從佛陀的話,恭敬上座,我現在把木板送給您,我甯可舍棄生命,不能不遵從佛的教誨,若是不去做難行的事,就很難得到可貴的道果。年少的比丘爲了順從佛所說的話,甯願舍棄自己的生命,而將木板讓給老比丘,讓他抓著木板浮到岸邊。當他把木板給了老比丘之後,就慢慢的沈入海底了。海神在旁邊看得清清楚楚,都贊歎這位年少比丘的戒行,爲了順從佛語,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真是了不起!海神就將這位年少的比丘托起,送到岸上,還與那位老比丘坐在一起。
錄自《戒學淺談》頁二叁二~二叁叁
第十則:造寺非比丘正業
《僧祇律》記載這段迦葉尊者在佛陀圓寂之後,對比丘們所說的話。佛陀圓寂之後,有些弟子們,就忙著造塔、供養舍利。迦葉尊者就召集大衆僧,告訴比丘,造塔、供養舍利,不是比丘所應做的事情。那些喜歡修福報的國王、大臣與居士們知道造廟、建佛塔的功德,可以做梵天王或叁十叁天王,他們一定很高興,自然會盡力去做。那麼比丘應做的是什麼事呢?“結集叁藏,勿令佛法速滅”,就是要把經律論叁藏結集起來,弘揚佛法,使佛的教法能流傳後世,不會很快衰滅。要是佛一圓寂大家都爲了供養佛的舍利,忙著去造佛塔寺廟,沒人去結集叁藏的話,佛法還能流傳到現在嗎?那我們今天根本就沒有辦法在這裏講經說法。
所以,如今我們還可以把這些話拿來說,造寺廟佛塔供養舍利的事讓居士們去做。我們比丘(比丘尼)要做弘揚佛法的事,讓大家正信佛法而且得到利益,到時候要居士們做什麼都沒問題。如果出家人盡是忙于建造,沒人做弘法利生的事業,居士們都不懂佛法是怎麼一回事情,你想造寺廟要去向誰化緣呢?縱使建了寺廟恐怕也沒什麼人去護持道場,佛法如何維系呢?這就是造寺非比丘正業的原因。
正業怎麼解釋呢?真正的事業。意思就是造寺可以當作副業,怎麼做呢?當你講經說法之後可以對居士們說。所謂:勸化、作福、供養衆僧,叫做副業。我們受戒的時候戒和尚不是教授說:“你要勸化作福,要能行治塔廟、供養衆僧。”這些不是叫你自己做,是要你去告訴世俗人,教他們怎樣去做這些事。你真實有修行有道德、證了果,又能講經說法,居士們恭敬你都來不及,你要做什麼他都會幫你做,而且比你自己做的還要好,事半功倍。因爲你證了聖果的話,整個山河大地都變了,依報莊嚴都會變。我聽我師兄講過,他們以前在大陸北方的時候,有個地方,大家都曉得這山上有一比丘證了果,那山上的樹木都不同了,甚至有人說,如果牛羊上山吃了草,毛色都柔軟得多。你想,一位證果的人使依報都改變莊嚴,何況有情衆生怎麼不受感動?所以我們出家人只要一心修道,對佛法經典好好修學,勤求聖果,這就是出家的正業。對于信心深厚的信徒但“勸助衆事”,告訴他們如何承事叁寶,佛像怎麼塑、佛塔寺廟怎麼建,對出家僧要如何恭敬供養......等等,這是副業。
錄自《戒學淺談》頁一五六~一五八
第十一則:毀滅佛教罪無窮
佛陀是天上人間的大導師,引導衆生出苦海而登彼岸,佛法是普度衆生的苦海慈航——啓人智慧,轉迷成悟。
國父說:“佛教是救世之仁,佛學是哲學之母。”倘若佛法毀滅,將使後世衆生,永淪苦海,無有出期。所以毀滅佛教之罪,較之世間一般弑父弑母之罪,重過幾千幾萬倍。古今中外,凡是蓄意毀滅佛教者,無論其爲國王,爲官吏,或爲平民,只要是造了毀佛之罪,都逃不了生受慘苦之報;死後仍入阿鼻地獄,百劫千生,受苦無窮,從無一人能幸免者。裨官小史所記的,且不去管他,今從正史上,列舉幾個有名的曆史人物作證,以昭炯戒。
《北魏書》崔浩傳:崔浩拜博士祭酒,信奉道士寇謙之,不信佛,與魏帝言談之間,數加非毀(佛教)。因長安沙門(僧人)藏有弓矢矛楯等,浩因進說,誅殺沙門,焚毀佛像,寇謙之苦與浩诤,浩不肯,謂浩曰:卿今所爲,促年(短命)受戮(遭殺),滅門戶矣(全家被害)。後四年,浩被誅,備受五刑。清河郡崔氏親族,範陽盧氏,太陽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姻親,盡夷其族。初時浩毀佛法,而妻郭氏喜讀佛經,浩怒,取而焚之,棄灰于廁中;及浩幽執,置檻內,送城南,使衛士數十人溲(尿)其面,呼號嗷嗷,聞于行路。自宰司之被戮辱,未有如浩者,世皆以爲報應之驗也。
《隋史》酷吏傳:炀帝征遼東,令王文同巡察河北諸郡,文同見沙門菜(素)食者,以爲妖妄,皆收系獄。比至河間,召郡官人,小有遲違者,辄棰殺之。求沙門相聚講經,及長老共爲法會者,數百人,文同以爲聚結惑衆,盡斬之。又裸僧尼,驗非童男女者(曾結過婚的中年出家者)數千人,複將殺之。郡中士女,號哭于路,諸郡驚駭,各奏其事,炀帝大怒,遣使馳鎖之,斬于河間,以謝百姓,仇人剖其棺,脔其肉而啖之,斯須鹹盡。
此外,尚有《梁書》海南諸國傳,記載:齊東昏侯毀玉像,爲潘妃作钗钏,未幾日,爲南康王所殺。又《北齊書》韓賢傳載:賢破佛經函,爲賊斫死。又《南史》宋王僧達傳記:王僧達劫僧財,遭陷害死。又《南史》梁宗室傳,記南平王蕭偉,毀銅佛像以鑄錢,及毒害富僧,致終身惡疾,又複瞎眼,幸晚年信奉佛法,至誠忏悔,幸免惡死。凡此等事,出諸正史,當信實無疑。
最近前五、六年間,越南總統吳廷琰,身爲國家元首,兄弟族戚皆掌大權,以此雄大惡勢力,加毀佛教,破寺殺僧,滿以爲定可毀滅佛法了,但其結果,佛教未毀滅,反弄得家破人亡,身遭槍殺,爲世所嗤。
現在又有人在蓄意毀滅佛教了,我不忍看到毀佛者終遭自毀,故列舉曆史事迹,以資警誡。況值此,政府正號召各宗教團結力量,共赴國難之際,其容有違背國策,違背憲法之措施。希望蓄意毀佛者,懸崖勒馬,並望我賢明當局注意及此,則國家幸甚!
錄自《醒世周刊》第二期
第十二則:七月十五的真義
七月十五日佛教叫做僧自恣日,因衆僧自四月十六日起結夏叁月,安居修道,至七月十五日圓滿解夏,各人…
《見賢思齊·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