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堅持佛戒,住持佛法。因真宗多爲西方佛教徒誤解,故特爲說明。”(見《海潮音月刊》第叁五卷九月號佛教簡訊欄“日本京都”條)”由此項聲明,可知世人以爲日僧娶妻生子,皆是誤會。臺灣過去受日本統治之影響,本省人亦有作東施效颦者,娶妻生子,居住佛寺,宣傳佛法。此等人若“並不自稱僧人”,亦可視作“以居士身傳教”的“佛教講師”;若“自稱僧人”,那就是“結婚比丘”,破戒又破見的惡人了。
錄自《沙彌律儀要略集注》頁叁六~叁七
第十九則:犯戒不忏的死相
現在臺灣有些尼衆,不管是否夠資格受具足戒,她就是要受。反正現在我們的戒壇一傳戒,就是幾百個人,戒師父也不可能一個一個去問,就算問了,她硬要受,誰也奈何不了她。這是指犯了四根本戒就不可以受比丘尼戒而言,縱然勉強受戒,亦不得戒,就是罪障也沒有消除一分一毫。這樣一來,披起袈裟,虛受供養,只要受信徒一毛錢的供養,都是犯盜戒;受了信徒五錢以上的供養,等于破了根本戒,犯重罪。這個罪過重得很,這種人現生來世都會受苦的。
民國五十一年,我在新竹辦佛學院的時候,那個佛學院的常住有一個比丘尼還俗叁次。大家知道比丘可以還俗七次再出家,比丘尼還俗一次就不可以再出家了,不管你任何因緣都不可以,都是犯戒的。她違反戒律,結果最後呢?躺在床上一兩年都不能動,全身潰爛。死的前一天晚上,佛學院的幾個小沙彌在教室門口聊天,看到兩個牛頭馬面,一個拿叉子,另外一個拿鐵煉子,朝著那位比丘尼的房間走去。第二天早上,她的徒弟就來向我說,她師父死了,請我們幫忙她,爲她念經。她死的時候,相貌很難看。後來,我和幾位小沙彌爲她誦一卷彌陀經,她的相還真的變了,再念一小時的佛號,臉色不再那麼恐怖,臉色也紅起來了。她算是很幸運,有我們佛學院師生爲她誦經念佛號,這種因緣是可遇不可求的。每個人還是好自爲之,既然受了戒,就要好好持戒,尤其是前面的根本戒,甯死都不要犯。犯了第二篇以下的就要趕快忏悔,犯戒不忏悔,將來受的果報很可怕的。
錄自《戒學淺談》頁叁四○~叁四二
第二十則:爲施所墮割肉還
現在你們這裏是很好,沒有五欲境界的引誘,也沒有世間紅塵的沾染。但是,你們要是回去了呢?你們師長的道場也許是在市區裏,那怎麼辦?如果這樣,你就要時常自己警覺,告訴自己:“我當初爲了什麼而辭親割愛來出家的?我本是爲求出離叁界的呀!現在出了家,就應該好好的修行才對!世間的萬丈紅塵,千萬不要去染汙到。”也許你們的寺廟裏面有電視機,師長及師兄弟都在那裏看,這時候你該怎麼辦?唯一的辦法就是去念佛拜佛。要是她們叫你參加,你要想辦法支開,或是說句方便妄語應付一下,趕快去念佛拜佛。否則的話,你跟到她們一起天天看電視,在聲色欲樂之中把心給染汙了,怎麼出離叁界呀?世間上的人,他們享受聲色之樂,不求出離,那是因爲他吃的是自己賺來的飯,穿的是自己賺來的衣;而出家人呢?吃的是施主供養的飯,穿的是施主供養的衣。人家供養你,爲的是讓你專心修道,他們好修福報。而你呢?如果還跟世俗人一樣不懂得好好修行的話,就會“爲施所墮”!被信徒的布施所拖累而墮落,這一生結束了,就變牛變馬去還他們的債。我常常跟同學開玩笑說:“從前呀!是變牛變馬去還施主的債,爲他耕田,給他拖車。現在呢?耕田用機器不用牛了,出門有汽車不用馬了,你連變牛變馬的機會都沒有了,那怎麼辦呀?變雞、變豬。你看市場裏面一大堆的豬肉、雞、鴨的,這是從那裏來的?就是“爲施所墮”!變這些東西去還施主的債,比牛馬還可憐、還悲慘,你看多可怕呀!書上也有說:“破戒比丘、割肉還施主”。大家聽了這些話,要戒慎恐懼,認真修行才好!
錄自《戒學淺談》頁一二六~一二七
第二十一則:持戒免難的小偷
道安法師住世時,親口告訴我他眼見耳聞持戒免難的故事如下:話說民國十七年間,湖南南嶽祝聖寺的老和尚,爲在家信衆弟子們受五戒。受戒之時,老和尚講解五戒的意義和持戒的利益,非常完善;講完之後,大家法喜充滿,紛紛要求受戒。其中,有個小偷看到大家報名受戒,也想參加,但是他心想:“受戒是好,我能受什麼戒呢?殺、盜、淫叁戒我無法受持,又愛喝酒,想來想去只有妄語戒勉強能持。”于是就報名只受一戒。受過之後,他就發心:“既然受了戒,就要清淨受持。”無巧不成書,就在這小偷發心受戒的當天晚上,在他們村莊上,有一個身爲團長的軍人,帶了十個兵,擔了十擔饷銀,路過家鄉,順便回家一宿。此事爲小偷的夥伴所知,來邀他晚上去作案,小偷就和他們同夥去。中途遇到他叔父,問道去那裏?從前可以說謊騙過去,而今受了不妄語戒,不敢說謊,又不敢說去作案,支支吾吾答不出話來。叔父見到這種情形,知道准沒好事,大聲呵斥:“跟我回去!”小偷就隨叔公回去。他的夥伴夜半去偷饷銀,結果被團長抓到,全部槍斃。這個小偷,因爲受持一條不妄語戒,撿回一條老命。受戒而能奉持,乃至一戒皆得無量功德利益,如故事中的小偷。又如佛世之薄拘羅尊者,宿世因持一不殺戒之故,九十一劫中無病無痛,且此世壽高一百六十歲,證得阿羅漢果。故知持戒功益甚大,有志者慎宜從急。
錄自《五戒相經箋要集注》頁一叁八~一叁九
第二十二則:持咒爲夫消業障
譚符玉蘭,孝女也!爲處子時,割股療親,精誠格神,適譚忠爲室,知書明理,笃喜信佛。其夫譚忠,系一橫蠻軍人,百般阻止,侮爲迷信,玉蘭均忍受之。晚年其夫,因病入住嘉義灣橋聯勤第一肺病療養院。會民國四十叁年秋,余亦因病入住該院,玉蘭時來視夫疾,因聞余信佛,托人延我至其家講佛理。甫入門,其夫見而不悅,並辱佛爲異端。余時對玉蘭伉俪略事寒喧,即辭出。隔數日,我乘其夫不在家,迳往告玉蘭曰:“你夫不信佛,由于業障大重,你可速念白衣神咒,回向你夫消罪減障,早聞佛法。”玉蘭謹如我言,日念白衣神咒,不叁月,其夫忽然大改前轍,于四十叁年彌陀佛誕日在嘉義天龍寺,夫妻一同皈依叁寶。此證白衣神咒之靈感也,用特志之。
錄自《廣化律師親筆日記》頁一八叁
第二十叁則:我從此不再喝酒
說戒酒不容易,其實是沒下決心而已。我可以告訴大家戒酒的親身經驗:以前我愛喝酒,若論酒量不大也不小,一兩瓶高梁喝下去,臉不紅、神不亂。後來在大陸要離開家鄉時,母親很擔心我這個愛喝酒的毛病,她說:“我剁一只小指頭給你,以後你看到這只小指頭,就要想到母親,不要喝酒,好不好?”我急忙說:“不要不要,我改便是!”但是後來當兵仍未改掉。有一次和工兵連連長去喝酒,回來寢室後吐了滿地,吵的別人一夜沒睡。清醒後看著滿地穢物,心中很後悔,便下定決心,說了一句:“我從此不再喝酒!”此後便未再沾一滴酒。由此可知,戒酒不難,有沒有下決心而已。
錄自《五戒相經箋要集注》頁一四八~一四九
第二十四則:當急早戒殺素食
我曾經親自看到因食肉慢性中毒而死的人,民國四十叁年間,嘉義肺病療養院,有個叫小老廣的病人,他是在大陸撤退時,隨軍來臺的,因營養不良,患上肺病,他的哥哥在香港做生意,他初到臺灣,不通音訊,後來取得連絡,函告身患重病,他哥哥寄了一大筆款來。他有了錢就想到要進補,進什麼補品呢?吃雞,吃雞最補了!起初兩天吃一只雞,吃了幾天,不見起色;“加補”!一天吃一只雞,吃了幾天,身體反而更弱了。“再加補”!一天吃叁只雞,他的吃法很特殊,深怕雞身的營養會由血裏流掉,于是用個竹筒,把雞塞到裏面悶死,將雞肉放進特製的銀子套鍋,放在水鍋裏去炖爛,然後光喝雞汁,這樣一天喝叁次,喝了不到幾天,就一命嗚呼了!他的這種死因,我當時莫明其妙,後來學佛,研究素食的道理,方才明白小老廣是因食肉慢性中毒而死的。
不但畜生如此,人類亦然。人類在恐怖或憤怒的時候,臉色曾忽然間發紫發黑,或變得蒼白,這都是情緒激動而産生毒素,在血液中起變化的現象。這種毒素對婦女們,還會在乳婦乳汁裏發生,若是被幼兒吸了,會有生命危險,印光大師(現代人住蘇州靈岩山)文鈔中,曾說過這種事迹:有西洋婦××,谛聽印光大師開示戒殺素食之理後,放聲大哭,痛惜她的兩個兒子,是由于她的奶汁毒死。原因是她們夫婦感情不和,時常吵架,每當她們夫婦咆哮如雷,大吵大鬧之時,幼兒即嚇得大哭不止,做母親的爲了止兒啼哭,便解開衣襟,將奶頭塞進兒嘴,幼兒的啼哭雖然止住了,但是卻從此身體軟弱,不久便死了。由這兩個真實事迹看來,可知素食無毒,肉食有毒,自然急早戒殺素食爲妙。
錄自《素食的利益》頁叁~五
第二十五則:素食可青春永駐
前五十二軍軍長趙公武,爲抗日名將,其夫人趙陸蕭蓉居士,自幼長齋奉佛,雖廁身富貴場中,仍堅持素食,因持齋念佛故,體泰神怡,不知老之將至;行近六十歲之老婦,看上去猶如花信年華之少女。她五十九歲那年,去美國探望在美留學的兒子,當下飛機時,她兒子的同學們看到她,還誤以爲是他的未婚妻呢!趙夫人信佛虔誠,了知此身,四大假合,終歸幻滅,所以從不作特別保養,她的青春永駐,實由于虔誠信佛,了知因果業報之理,萬事隨緣,心中無煩無惱,精神愉快,故不覺得老;而日常叁餐素食,令血液保持堿性(其血液清),暢流無礙,身體清爽,精力充沛,不減青青少年,亦有極大關系。又據傳聞:老牌電影明星胡蝶,以日常素食故,雖屆古稀之年,依然風韻猶存,此爲素食可以駐顔之又一佐證。
錄自《素食的利益》頁十
第二十六則:雞鴨成行索命來
殺生食肉,實是惡業,必當受報無疑也。只是受報要依據殺心的猛弱和殺法的殘忍…
《見賢思齊·廣化律師弘法故事集》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