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坚持佛戒,住持佛法。因真宗多为西方佛教徒误解,故特为说明。”(见《海潮音月刊》第三五卷九月号佛教简讯栏“日本京都”条)”由此项声明,可知世人以为日僧娶妻生子,皆是误会。台湾过去受日本统治之影响,本省人亦有作东施效颦者,娶妻生子,居住佛寺,宣传佛法。此等人若“并不自称僧人”,亦可视作“以居士身传教”的“佛教讲师”;若“自称僧人”,那就是“结婚比丘”,破戒又破见的恶人了。
录自《沙弥律仪要略集注》页三六~三七
第十九则:犯戒不忏的死相
现在台湾有些尼众,不管是否够资格受具足戒,她就是要受。反正现在我们的戒坛一传戒,就是几百个人,戒师父也不可能一个一个去问,就算问了,她硬要受,谁也奈何不了她。这是指犯了四根本戒就不可以受比丘尼戒而言,纵然勉强受戒,亦不得戒,就是罪障也没有消除一分一毫。这样一来,披起袈裟,虚受供养,只要受信徒一毛钱的供养,都是犯盗戒;受了信徒五钱以上的供养,等于破了根本戒,犯重罪。这个罪过重得很,这种人现生来世都会受苦的。
民国五十一年,我在新竹办佛学院的时候,那个佛学院的常住有一个比丘尼还俗三次。大家知道比丘可以还俗七次再出家,比丘尼还俗一次就不可以再出家了,不管你任何因缘都不可以,都是犯戒的。她违反戒律,结果最后呢?躺在床上一两年都不能动,全身溃烂。死的前一天晚上,佛学院的几个小沙弥在教室门口聊天,看到两个牛头马面,一个拿叉子,另外一个拿铁炼子,朝著那位比丘尼的房间走去。第二天早上,她的徒弟就来向我说,她师父死了,请我们帮忙她,为她念经。她死的时候,相貌很难看。后来,我和几位小沙弥为她诵一卷弥陀经,她的相还真的变了,再念一小时的佛号,脸色不再那么恐怖,脸色也红起来了。她算是很幸运,有我们佛学院师生为她诵经念佛号,这种因缘是可遇不可求的。每个人还是好自为之,既然受了戒,就要好好持戒,尤其是前面的根本戒,宁死都不要犯。犯了第二篇以下的就要赶快忏悔,犯戒不忏悔,将来受的果报很可怕的。
录自《戒学浅谈》页三四○~三四二
第二十则:为施所堕割肉还
现在你们这里是很好,没有五欲境界的引诱,也没有世间红尘的沾染。但是,你们要是回去了呢?你们师长的道场也许是在市区里,那怎么办?如果这样,你就要时常自己警觉,告诉自己:“我当初为了什么而辞亲割爱来出家的?我本是为求出离三界的呀!现在出了家,就应该好好的修行才对!世间的万丈红尘,千万不要去染污到。”也许你们的寺庙里面有电视机,师长及师兄弟都在那里看,这时候你该怎么办?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念佛拜佛。要是她们叫你参加,你要想办法支开,或是说句方便妄语应付一下,赶快去念佛拜佛。否则的话,你跟到她们一起天天看电视,在声色欲乐之中把心给染污了,怎么出离三界呀?世间上的人,他们享受声色之乐,不求出离,那是因为他吃的是自己赚来的饭,穿的是自己赚来的衣;而出家人呢?吃的是施主供养的饭,穿的是施主供养的衣。人家供养你,为的是让你专心修道,他们好修福报。而你呢?如果还跟世俗人一样不懂得好好修行的话,就会“为施所堕”!被信徒的布施所拖累而堕落,这一生结束了,就变牛变马去还他们的债。我常常跟同学开玩笑说:“从前呀!是变牛变马去还施主的债,为他耕田,给他拖车。现在呢?耕田用机器不用牛了,出门有汽车不用马了,你连变牛变马的机会都没有了,那怎么办呀?变鸡、变猪。你看市场里面一大堆的猪肉、鸡、鸭的,这是从那里来的?就是“为施所堕”!变这些东西去还施主的债,比牛马还可怜、还悲惨,你看多可怕呀!书上也有说:“破戒比丘、割肉还施主”。大家听了这些话,要戒慎恐惧,认真修行才好!
录自《戒学浅谈》页一二六~一二七
第二十一则:持戒免难的小偷
道安法师住世时,亲口告诉我他眼见耳闻持戒免难的故事如下:话说民国十七年间,湖南南岳祝圣寺的老和尚,为在家信众弟子们受五戒。受戒之时,老和尚讲解五戒的意义和持戒的利益,非常完善;讲完之后,大家法喜充满,纷纷要求受戒。其中,有个小偷看到大家报名受戒,也想参加,但是他心想:“受戒是好,我能受什么戒呢?杀、盗、淫三戒我无法受持,又爱喝酒,想来想去只有妄语戒勉强能持。”于是就报名只受一戒。受过之后,他就发心:“既然受了戒,就要清净受持。”无巧不成书,就在这小偷发心受戒的当天晚上,在他们村庄上,有一个身为团长的军人,带了十个兵,担了十担饷银,路过家乡,顺便回家一宿。此事为小偷的伙伴所知,来邀他晚上去作案,小偷就和他们同伙去。中途遇到他叔父,问道去那里?从前可以说谎骗过去,而今受了不妄语戒,不敢说谎,又不敢说去作案,支支吾吾答不出话来。叔父见到这种情形,知道准没好事,大声呵斥:“跟我回去!”小偷就随叔公回去。他的伙伴夜半去偷饷银,结果被团长抓到,全部枪毙。这个小偷,因为受持一条不妄语戒,捡回一条老命。受戒而能奉持,乃至一戒皆得无量功德利益,如故事中的小偷。又如佛世之薄拘罗尊者,宿世因持一不杀戒之故,九十一劫中无病无痛,且此世寿高一百六十岁,证得阿罗汉果。故知持戒功益甚大,有志者慎宜从急。
录自《五戒相经笺要集注》页一三八~一三九
第二十二则:持咒为夫消业障
谭符玉兰,孝女也!为处子时,割股疗亲,精诚格神,适谭忠为室,知书明理,笃喜信佛。其夫谭忠,系一横蛮军人,百般阻止,侮为迷信,玉兰均忍受之。晚年其夫,因病入住嘉义湾桥联勤第一肺病疗养院。会民国四十三年秋,余亦因病入住该院,玉兰时来视夫疾,因闻余信佛,托人延我至其家讲佛理。甫入门,其夫见而不悦,并辱佛为异端。余时对玉兰伉俪略事寒喧,即辞出。隔数日,我乘其夫不在家,迳往告玉兰曰:“你夫不信佛,由于业障大重,你可速念白衣神咒,回向你夫消罪减障,早闻佛法。”玉兰谨如我言,日念白衣神咒,不三月,其夫忽然大改前辙,于四十三年弥陀佛诞日在嘉义天龙寺,夫妻一同皈依三宝。此证白衣神咒之灵感也,用特志之。
录自《广化律师亲笔日记》页一八三
第二十三则:我从此不再喝酒
说戒酒不容易,其实是没下决心而已。我可以告诉大家戒酒的亲身经验:以前我爱喝酒,若论酒量不大也不小,一两瓶高梁喝下去,脸不红、神不乱。后来在大陆要离开家乡时,母亲很担心我这个爱喝酒的毛病,她说:“我剁一只小指头给你,以后你看到这只小指头,就要想到母亲,不要喝酒,好不好?”我急忙说:“不要不要,我改便是!”但是后来当兵仍未改掉。有一次和工兵连连长去喝酒,回来寝室后吐了满地,吵的别人一夜没睡。清醒后看著满地秽物,心中很后悔,便下定决心,说了一句:“我从此不再喝酒!”此后便未再沾一滴酒。由此可知,戒酒不难,有没有下决心而已。
录自《五戒相经笺要集注》页一四八~一四九
第二十四则:当急早戒杀素食
我曾经亲自看到因食肉慢性中毒而死的人,民国四十三年间,嘉义肺病疗养院,有个叫小老广的病人,他是在大陆撤退时,随军来台的,因营养不良,患上肺病,他的哥哥在香港做生意,他初到台湾,不通音讯,后来取得连络,函告身患重病,他哥哥寄了一大笔款来。他有了钱就想到要进补,进什么补品呢?吃鸡,吃鸡最补了!起初两天吃一只鸡,吃了几天,不见起色;“加补”!一天吃一只鸡,吃了几天,身体反而更弱了。“再加补”!一天吃三只鸡,他的吃法很特殊,深怕鸡身的营养会由血里流掉,于是用个竹筒,把鸡塞到里面闷死,将鸡肉放进特制的银子套锅,放在水锅里去炖烂,然后光喝鸡汁,这样一天喝三次,喝了不到几天,就一命呜呼了!他的这种死因,我当时莫明其妙,后来学佛,研究素食的道理,方才明白小老广是因食肉慢性中毒而死的。
不但畜生如此,人类亦然。人类在恐怖或愤怒的时候,脸色曾忽然间发紫发黑,或变得苍白,这都是情绪激动而产生毒素,在血液中起变化的现象。这种毒素对妇女们,还会在乳妇乳汁里发生,若是被幼儿吸了,会有生命危险,印光大师(现代人住苏州灵岩山)文钞中,曾说过这种事迹:有西洋妇××,谛听印光大师开示戒杀素食之理后,放声大哭,痛惜她的两个儿子,是由于她的奶汁毒死。原因是她们夫妇感情不和,时常吵架,每当她们夫妇咆哮如雷,大吵大闹之时,幼儿即吓得大哭不止,做母亲的为了止儿啼哭,便解开衣襟,将奶头塞进儿嘴,幼儿的啼哭虽然止住了,但是却从此身体软弱,不久便死了。由这两个真实事迹看来,可知素食无毒,肉食有毒,自然急早戒杀素食为妙。
录自《素食的利益》页三~五
第二十五则:素食可青春永驻
前五十二军军长赵公武,为抗日名将,其夫人赵陆萧蓉居士,自幼长斋奉佛,虽厕身富贵场中,仍坚持素食,因持斋念佛故,体泰神怡,不知老之将至;行近六十岁之老妇,看上去犹如花信年华之少女。她五十九岁那年,去美国探望在美留学的儿子,当下飞机时,她儿子的同学们看到她,还误以为是他的未婚妻呢!赵夫人信佛虔诚,了知此身,四大假合,终归幻灭,所以从不作特别保养,她的青春永驻,实由于虔诚信佛,了知因果业报之理,万事随缘,心中无烦无恼,精神愉快,故不觉得老;而日常三餐素食,令血液保持碱性(其血液清),畅流无碍,身体清爽,精力充沛,不减青青少年,亦有极大关系。又据传闻:老牌电影明星胡蝶,以日常素食故,虽届古稀之年,依然风韵犹存,此为素食可以驻颜之又一佐证。
录自《素食的利益》页十
第二十六则:鸡鸭成行索命来
杀生食肉,实是恶业,必当受报无疑也。只是受报要依据杀心的猛弱和杀法的残忍…
《见贤思齐·广化律师弘法故事集》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