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續中,現在以法性離盈虧之方式存在,即智慧法身自性,雖由離、未離客塵而有現、不現的差別,但于實相中前後好壞的差別縱芝麻許亦無有,是無變無爲之自性故。《寶性論》雲:“本初如是後亦爾,真如法體無變異。”又雲:“心之自性爲光明,猶如虛空無轉變,妄念所生諸貪等,客塵諸垢不能染。”應當了知如是反複宣說,一切輪回法是變化不穩固的,雖然彼等在法性中似有變遷的顯現,但是心之清淨如來藏如虛空般無有變遷。如是無爲法光明之法界無有迷亂染汙而清淨,無迷本性自相與自成之力等果法功德無離而住,猶如日輪與光明一般。如《寶性論》雲:“具有分離之體性,如來藏以客塵空,無有分離之體性,藏以無上法不空。”一切輪回的過患均由迷亂執著人法二我所産生,彼迷亂心的本性光明無有垢染,如空中暫住的雲故,彼等過患與如來藏是可分離的,故于如來藏的本體上過患是空性即是未染汙。不觀待迷亂染汙的自體自然光明並且住于諸法本性自生智慧,彼如來藏是以無分離究竟之功德而不空,因爲于自體中是不分離的本性故,猶如日輪與光明般。
如是成立自性住種姓即無爲法本具功德之法身自體,則可以成佛故,須是一切有情相續中智慧法身以無有盈虧之方式而安住,若修道則可以成佛,此以事勢理可成立,成佛時之法身是無爲法,不可能是因緣新生之所作法,故現在存在佛之本體可以成立。
由此,有人想:若現在就存在佛的本體,爲何以遍知智慧不除有情之障呢?又因耽著共同乘的認識後,認爲:佛是果衆生是因,若因中有果,豈不成立吃飯即吃不淨物等理的能害嗎?
答曰:未曾學習過極爲殊勝了義經典的你僅以共同論的認識,難怪會引起如是懷疑。但實際並非如此,法性光明的智慧,雖然于一切無別而存在,但是自心産生迷亂客塵時,只有迷亂的心與境是輪回的施設基,因迷亂故不能如實了知本具之法性。例如睡眠時,唯有獨頭意識産生身境、眼識等無邊的顯現,彼時分別執著爲能境所境,不知意識自體不成能取所取的異體,雖然不知但其本義不成其它。又如雖然諸法安住于空性之中,但僅因爲如此也並不須都證悟,因爲有實相現相不同的迷亂故。是故心與如來藏智慧二者即是有法與法性,佛與有情也是以實相與現相的方式而宣說,你絲毫不知此觀點,故而發出因中住果之理所害而已。
如此理論即是以果時現前法身之能立,建立因時種姓本具功德。雖然實相中無前因後果,但是觀待現相需要安立因果故,即是所謂“以果立因觀待之理論”。
第二句“真如無有差別故”所說之義是:輪涅諸法實相——空性與本來大光明無別一味故,勝義中佛與有情無有分別,有寂平等性。是故以迷亂客塵似乎顯現諸多幻化之有情,然于實相勝義法性中,少許未動搖,以法性之理論可以成立,故決定具有如來藏。經雲:“諸法從本以來光明、涅槃及現前正等覺的自性。”
若謂:正如上面你對他人所說一般,僅以真如無別成立有種姓,則應成土、石等也有種姓的過失。
答曰:所謂種姓是以迷亂心産生的二障舍盡後于所知之自性中不迷亂的覺智佛陀之因,需要無過失而安立,不屬分別心之土石等色法,無法修道故,名言上雖與真如無別,但不須安立其爲種姓,因爲是由心而顯現土石等,並非由外在的土石産生心,應由夢的顯現與彼夢時心的比喻來了知。于叁界之作者此心,具有法性如來藏了義無漏善法之自性,應知如水中存在濕性般,是故輪涅諸顯現唯是心與智慧的幻化,故不需異體存在。真實中法性即本來如來體性中無動搖的一切顯現也不離如來相,極應如此承許。如《般若攝頌》雲:“應知色淨即果淨,果色淨乃遍知淨,遍知淨乃果色淨,如同虛空無別異。”所謂有境之障解脫清淨,即爲色等清淨或爲色等的自性,因爲外境色等清淨(並無獨立自體),只是自現之障逐漸遠離而現見的層次而已,其義的本體,本來遠離障而住故。因此當能境心界之垢消盡後成佛,所境之有事不淨也不會剩下,如眼病清淨後毛發自然清淨。
若謂:依你的觀點一人成佛時,應成滅除一切衆生的不清淨顯現了?
答曰:並非如此,以各自補特伽羅自現之障故,自障之後則會見到實相現相存在相違。
問:那麼實相現相完全相同的佛地中有沒有此諸不淨顯現?若有,則一切法未現前圓滿成佛;若無,則不能知一切周遍道等。
答曰:遍知一切的智慧與自體平等一味中無勤任運了知一切輪涅諸法。彼于不離開見自前一切大清淨的同時,對于六道衆生種種顯現如其各自的顯現而見,彼以滅盡一切所境能境二種顯現障礙之力,遍滿一切有法無有混雜的狀態中且入于法性界平等一味之智慧遠離生滅,故同時而見。此理無須說觀現世量,即使住地聖者也難以思維。如是之理于《菩薩藏經》中雲:“諸法等性平等中,自生智此而隨證,是故現前正等覺,如來所見爲平等。”心自性光明如實知故,具有心的一刹那間以智慧現前無上正等菩提而成佛。如其所說,阿阇梨月稱雲:“如器有異空無別,諸法雖別性無差,是故正知同一味,妙智刹那達所知。”如是所說與法界無別的大智慧周遍一切法,猶如海中現星月周遍般無勤而現,寂滅分別中而觀,此自生光明智是基中所住法性滅諸障礙後如是現前之力,故依靠觀察究竟法性之理則獲得不退勝解。此外,以觀現世量衡量佛地,安立其爲沒有智慧,或雖安立爲有智慧然有變化如凡夫之心,以及不見有情界,或許有不淨之顯現,又有如所有、盡所有不成一味等相違處,可以見到很多以分別垢染引起的觀點。
第叁句“具佛性故諸有情(恒時具有如來藏)”所說之義即是:因爲諸衆生無別具有功德本具之法身,且客塵障垢可以遠離,故一切有情具有可以成佛的種姓。如是若有可成佛的種姓,彼等諸有情恒時決定具有如來藏,由于彼等有成佛的機會、佛法身之本體成立爲無爲法及本體上無有前後賢劣之差別故,應知第叁理論是“由因生果之作用理”。對此並非是以唯有因而生果的比量方式推知,因爲法性真如種姓無有變化、彼果時本體無賢劣、無論諸客塵障垢存在多久也可遠離、對于成佛彼種姓何時也不可能虛耗故。
如是彼因種姓與果時法身本體上無有差別(即是第叁理所抉擇之義);若有果時之法身于彼有情時也須無增減而存在(即是第一理論所抉擇之義);雖然假立了因果與前後,但是其義中是法界無變之本體一味(即是第二理論所抉擇之義)。以此叁種理論抉擇一切有情具有如來藏,是以事勢理之正道而安立的。以一切有情悉具如是如來藏之理,成立究竟解脫、如來及諸法實相勝義無別,並且了知以如來藏性之力則成立究竟一乘,否則若許有情界中無有所謂的如來藏,或成佛時無有,以及因時無功德果時重新具有,如此等等都是與大乘義相違背的觀點,虛耗了究竟一乘之理。是故于勝乘具信之人對此應具有超常的智慧。
如是于有情時具有本具功德之如來藏,彼爲不可思議甚深之處,故佛亦于諸多眷屬中說:于我所說法應生信心,必無欺诳,以自力難得了知,故爲甚深究竟。對此諸尋思者會不斷地作诤論說佛與有情應成一體的過失等,彼等依名言而宣說的所有過失皆是下劣的。如《解深密經》雲:“世俗與勝義,遠離一異性,若執一異體,均入于非理。”心的本性如來藏與有法之心二者不須許爲一異體,雖然不離實相法性義但與現相中有迷亂並不相違,否則離此以外應成無有解脫,或者應成何人都不能有迷亂,有諸如此等的過失。正因爲有實相現相不相同,故不僅可以成立迷亂的衆生,而且也可成立彼入道後斷除迷亂而成佛。雖以觀察勝義之理成立諸法空性,但其並不遮遣如來藏的功德;雖有無上功德,但其本體空也是此宗所承許的。是故第二轉*輪之教義宣說輪涅諸法是大空性,如是成立如來藏也是空性之自性故。然而空之自性身與智慧顯現無離無合故,于大空性的基礎上進而宣說如來藏是第叁轉*輪了義諸經的密意,故僅此一點較第二轉*輪更爲殊勝。《解深密經》中對第叁轉*輪作了殊勝的贊歎,但僅限于宣說如來藏了義的部分經典而並非叁轉*輪的所有經典,如是作了宣說。此理在其它經中(《陀羅尼自在王經》)以淨寶珠等如來藏之喻可以如是明確了知。是故第二轉*輪宣說的空性與第叁轉*輪宣說的身智,因彼等顯空本須雙運,是故第二、第叁轉*輪之了義諸部無須作取舍且均爲平等了義,唯應如遍知龍欽繞降所許而受持,于彼二者無須産生一者了義另一者不了義的矛盾,而且二者相融合後,如來藏作爲因續(即基續)義可産生金剛乘竅訣之關要故,須知彼等佛教關要本爲一致。于此究竟義,龍樹無著等諸聖者之密意一致,由《贊法界頌》、《菩提心釋》與《寶性論釋》等明確可知故。如是又如阿阇黎龍樹雲:“顯示空性經,佛陀說一切,彼等遮煩惱,非是壞藏義。”如是說以勝義理論觀察後得出究竟實谛無別如金剛之義,是以尋思者的分別識無法分析的法界故,根本沒有依勝義宣說過失之基。
現在宣說彼藏在有情相續中如何安住之理。若以實相自之本體而言,諸法含攝于法性界中,並且法性自之本體中無有生滅等性而住,無有輪回涅槃等賢劣,亦無此岸彼岸、自他、大小、前後時位等差別,彼爲法界無變唯一明點。雖然實相中是如此的,但相對于迷亂的顯現而言,如此叁界輪回衆生心境現起後雖未見法性之自性,然法性並非是無,自之自性中未有少許動搖故。心之法性如是爲客塵障垢所蔽而不顯,然果實以藏式安住即所謂之種姓或藏,此理通過宣說地下寶藏等九喻之表示可以了知。彼藏觀待暫時障垢可安立不淨、不淨淨、圓滿淨等叁種差別,而如來藏自體上實無差別。《寶性論》雲:“佛智入于諸有情,自性無垢彼無二,于佛種姓立果名,衆生皆具如來藏。”又雲:“此之自性即法身,真如以及種姓者。”又雲:“不淨以及不淨淨,極爲圓滿清淨者,如是次第而宣說,凡夫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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