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去時之動。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時去。
雲何于去時, 而當有去法。
若離于去法, 去時不可得。
若言去時去, 彼者于去時,
應成無去法, 去時有去故。
若去時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爲去時, 二謂去時去。
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以離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離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去者則不去, 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 無第叁去者。
若離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言去者去, 雲何有此義?
去者去何處, 彼去者將成,
無去之去者, 許去者去故。
若謂去者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 說去者有去。
已去中無發, 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于未發之前, 何處發可成?
無去時無去, 未去何有發?
一切無有發, 何故而分別?
無去無未去, 亦複無去時。
去者則不住, 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 何有第叁住?
若當離于去, 去者不可得,
去者若當住, 雲何有此義?
去時無有回, 去未去無回,
所有行發回, 皆同于去義。
去法即去者, 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謂于去法, 即爲是去者,
作者及作業, 是事則爲一。
若謂于去法, 有異于去者,
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去去者是二, 若于一異法,
二門俱不成, 雲何當有成?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異去,
于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決定有去者, 不能用叁去,
不決定去者, 亦不用叁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叁,
是故去去者, 所去處皆無。
叁、觀六情品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塵。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 雲何見余物?
火喻則不能, 成于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 已總答是事。
見若未見時, 則不名爲見,
而言見能見, 是事則不然。
見不能有見, 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于見, 則爲破見者。
離見不離見, 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 何有見可見?
見可見無故, 識等四法無。
近取等諸緣, 雲何當得有?
耳鼻舌身意, 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 皆同于上說。
四、觀五陰品
若離于色因, 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于色, 色因不可得。
離色因有色, 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 是事則不然。
若離色有因, 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 則無有是處。
若已有色者, 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無因而有色, 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應分別色。
若果似于因, 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受陰及想陰, 行陰識陰等。
其余一切法, 皆同于色陰。
以空辯論時, 若人欲答辯。
是則不成答, 俱同所立故。
解說空性時, 若人言其過。
是則不成過, 俱同于所立。
五、觀六種品
空相未有時, 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 即爲是無相。
是無相之法, 一切處無有。
若無無相法, 法相依何成?
有相無相中, 相則無所住。
離有相無相, 余處亦不住。
相法無有故, 可相法亦無。
可相法無故, 相法亦複無。
是故今無相, 亦無有可相。
離相可相已, 更亦無有物。
若使無有有, 雲何當有無?
有無既已無, 知有無者誰?
是故知虛空, 非有亦非無,
非相非可相。 余五同虛空。
淺智見諸法, 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 滅見安隱法。
六、觀染染者品
若離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于染法。
若無有染者, 雲何當有染?
染者複染著, 有無次第同。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染者染法一, 一法雲何合?
染者染法異, 異法雲何合?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雲何而言合?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爲使合相成, 複說異相乎?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于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七、觀叁相品
若生是有爲, 則應有叁相。
若生是無爲, 何名有爲相?
叁相若聚散, 不能有所相。
雲何于一處, 一時有叁相?
若謂生住滅, 更有有爲相。
是即爲無窮, 無即非有爲。
生生之所生, 生于彼本生。
本生之所生, 還生于生生。
若謂是生生, 能生于本生。
生生從本生, 何能生本生?
若謂是本生, 能生于生生。
本生從彼生, 何能生生生?
若彼尚未生, 而能生彼法,
汝言正生時, 彼生可成立。
如燈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生法亦如是, 自生亦生彼。
燈中自無暗, 住處亦無暗。
破暗乃名照, 無暗則無照。
此燈初生時, 不能及于暗。
雲何燈生時, 而能破于暗?
燈若未及暗, 而能破暗者。
燈在于此間, 則破一切暗。
若燈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暗亦應自暗, 亦能暗于彼。
此生若未生, 雲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時亦不生。 去來中已答。
若謂生時生, 是事已不成。
雲何依生法, 爾時而得生?
若法衆緣生, 即是寂滅性。
是故生生時, 是二俱寂滅。
若有未生法, 說言有生者。
可生之彼法, 不成豈可生?
若言生時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謂更有生, 生生則無窮。
離生生有生, 法皆自能生。
有法不應生, 無亦不應生,
有無亦不生, 此義先已說。
若諸法滅時, 是時不應生。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時亦不住, 無生雲何住?
若諸法滅時, 是則不應住;
法若不滅者, 終無有是事。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終不見有法, 離老死有住。
住不自相住, 亦不異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異相生。
法已滅不滅, 未滅亦不滅,
滅時亦不滅, 無生何有滅?
若法有住者, 是則不應滅;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應滅。
是法于是時, 不于是時滅;
是法于異時, 不于異時滅。
如一切諸法, 生相不可得。
以無生相故, 即亦無滅相。
若法是有者, 是即無有滅。
不應于一法, 而有有無相。
若法是無者, 是則無有滅。
譬如第二頭, 無故不可斷。
法不自相滅, 他相亦不滅。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生住滅不成, 故無有有爲。
有爲法無故, 何得有無爲?
如幻亦如夢, 如乾闼婆城。
所說生住滅, 其相亦如是。
八、觀作作者品
決定有作者, 不作決定業;
決定無作者, 不作無定業。
定作者無作, 無作者成業;
有業而無作, 無業有作者。
若不定作者, 作不定之業,
作業墮無因, 作者亦無因。
若墮于無因, 則無因無果,
無作無作者, 無所用作法。
若無作等法, 則無有罪福。
罪福等無故, 罪福報亦無。
若無罪福報, 亦無大涅槃。
諸可有所作, 皆空無有果。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業。
有無相違故, 一處則無二。
有不能作無, 無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過如先說。
決定之作者, 不作不定業,
及定不定業, 其過先已說。
若作者不定, 不作決定業,
及定不定業, 其過先已說。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業, 其過先已說。
因業有作者, 因作者有業,
成業義如是, 更無有余事。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爾。
及一切諸法, 亦應如是破。
九、觀本住品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雖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若離見法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所受法。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一切見等前, 實無有本住,
見等中他法, 異時而分別。
一切見等前, 若無有本住。
一一見等前, 雲何能知塵?
見者即聞者, 聞者即受者,
如是等諸根, 則應有本住。
若見聞各異, 受者亦各異。
見時亦應聞, 如是則神多。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所從生諸大, 彼大亦無神。
若眼耳等根, 苦樂等諸法,
無有本住者, 見等亦應無。
見等無本住, 今後亦複無。
以叁世無故, 無有無分別。
十、觀燃可燃品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則一。
若燃異可燃, 離可燃有燃。
如是常應燃, 不因可燃生。
則無燃火功, 亦名無作火。
燃不待可燃, 則不從緣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則應空。
若汝謂燃時, 名爲可燃者。
爾時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異則不至, 不至則不燒,
不燒則不滅, 不滅則常住。
燃與可燃異,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若謂燃可燃, 二俱相離者。
如是燃則能, 至于彼可燃。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燃, 則燃成複成。
是爲可燃中, 則爲無有燃。
若法因待成, 是法還成待,
若所待可成, 待何成何法?
若法有待成, 未成雲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因可燃無燃, 不因亦無燃。
因燃無可燃, 不因無可燃。
燃不余處來, 燃處亦無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來說。
可燃即非燃, 離可燃無燃,
燃無有可燃, 燃中無可燃。
以燃可燃法, 說受受者法,
及以說瓶衣, 一切等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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