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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察善惡業報經疏▪P2

  ..續本文上一頁有化業,唯除遍吉,觀世音等,諸大菩薩,皆不能及。以是菩薩本誓願力,速滿衆生一切所求,能滅衆生一切重罪,除諸障礙,現得安隱。

  雖複位高,仍須願力熏習;雖有願熏,又須應受化業。故唯識雲: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系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爲無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當知佛能度脫一切衆生,而終不能度無緣者,非虛語也。普遊一切刹土常起功業,是無緣大慈,不舍一切也。而于五濁惡世化益偏厚,是同體大悲,尤憫剛強也。本願力所熏習,謂往昔所發大願,衆生度盡,方證菩提,地獄未空,不取正覺也。衆生應受化業,謂多劫曾結法緣,聞名睹影,易起信心,聆法蒙光,能獲果證也。遍吉,亦名普賢;觀世音,亦名觀自在,此二菩薩,亦與此界有大因緣,故與地藏大士相同。余大菩薩,縱令位高慧勝,不讓此叁大士,而衆生緣淺,故皆不能及其化益也。

  又是菩薩,名爲善安慰說者,所謂巧說深法,能善開導初學發意求大乘者,令不怯弱。

  即指下文善巧說法,及進趣大乘方便,占察叁種輪相法也。二別釋竟。

  以如是等因緣,于此世界,衆生渴仰,受化得度,是故我今令彼說之。

  渴仰,有世界益;受化,有爲人對治益;得度,有第一義益。即是四悉檀因緣,故令說也。初序段竟。

  爾時,堅淨信菩薩既解佛意已,尋即勸請地藏菩薩摩诃薩言:善哉!救世真士,善哉!大智開士,如我所問,惡世衆生,以何方便而化導之,使離諸障,得堅固信。如來今者,爲欲令汝說是方便,宜當知時,哀愍爲說。

  救世真士,領佛所明悲願勝也。大智開士,領佛所明慧辯勝也。余可知。

  爾時,地藏菩薩摩诃薩,語堅淨信菩薩摩诃薩言:善男子!谛聽,當爲汝說。

  谛聽,是誡辭。當說,是許辭也。聽不審谛,則聞慧不生;聞慧不生,則思修無地,叁慧是從凡入聖之階梯,故須誡也。然堅淨信,位非凡下,何須待誡,亦借此以誡一切耳。

  若佛滅後,惡世之中,諸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于世間、出世間因果法,未得決定信,不能修學無常想,苦想,無我想,不淨想,成就現前。不能勤觀四聖谛法,及十二因緣法。亦不勤觀真如、實際、無生無滅等法。以不勤觀如是法故,不能畢竟不作十惡根本過罪;于叁寶功德種種境界,不能專信。于叁乘中,皆無定向。

  世間因果,即苦集二谛,十二因緣流轉門;出世因果,即滅道二谛,十二因緣還滅門。又修學無常等想,勤觀四谛因緣真如實際等法,皆是出世之因。所觀真如等法,及叁寶功德,皆是出世之果。以要言之,秖是不能如實觀察十界善惡業報耳。又不修學無常苦無我不淨想,令其成就現前;不能勤觀四聖谛法,則于聲聞乘無決定向;不能勤觀十二因緣,則于緣覺乘無決定向;不能勤觀真如等法,則于菩薩乘無決定向,此皆真實義愚也。不能不作十惡過罪,乃異熟果愚也。由此二愚,不信叁寶功德境界,所以名爲末法惡世也。又無常等想,局在藏教,乃厭離之初門,四谛十二因緣,並通四教,如常所明。真如實際無生無滅,皆是一實境界異名,意在圓理,不妄名真,不異名如,不虛名實,本位名際,無始故無生,無終故無滅也。叁寶功德種種境界,亦通四教,所謂住持叁寶,勝義叁寶,別相叁寶,一體叁寶,具如余處廣明。

  如是等人,若有種種諸障礙事,增長憂慮,或疑或悔,于一切處,心不明了,多求多惱,衆事牽纏,所作不定,思想繞亂,廢修道業。

  既無專信,又遇障緣,所以疑悔纏心,不能修道,須藉輪相以決疑也。初隨機竟。

  有如是等障難事者,當用木輪相法,占察善惡宿世之業,現在苦樂吉凶等事。

  占察善惡,指第一輪相。占察宿世之業,指第二輪相。占察現在苦樂吉凶等事,指第叁輪相也。

  緣合故有,緣盡則滅。業集隨心,相現果起,不失不壞,相應不差。

  此明所立叁種輪相,全依無性緣生、緣生無性之理而得成也。善惡業報,本是般若、解脫、法身叁德秘藏,總名一實境界。由此真如無性,舉體隨緣,故染淨迷悟之緣合時,便有十界善惡業報差別不同,所謂因緣和合,虛妄有生也。緣生之法,刹那不住,初生即有滅,不爲愚者說,由諸凡愚不了無性,恒起生緣,妄見諸法相似相續,其實生已無間即滅,故雲緣盡則滅,所謂因緣別離,虛妄名滅也。然緣生之法,雖即無性,而隨心善惡念念相續,則十界之業隨心積集,業既積集,便有相現;業相既現,果報必起;因果相酬,終不失壞。所謂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如響應聲,如影隨形,故相應不差也。

  如是谛占善惡業報,曉喻自心,于所疑事,以取決了。

  叁種輪相,表示自心無性緣生善惡業報,故谛占之,便能曉喻自心以決疑也。初隨機立法竟。

  若佛弟子,但當學習如此相法,至心歸依,所觀之事,無不成者。

  如此相法,依于無性緣生甚深道理,故當學習,不可妄生疑貳,故雲至心歸依也。

  不應棄舍如是之法,而返隨逐世間蔔筮種種占相吉凶等事,貪著樂習。若樂習者,深障聖道。

  世間蔔筮等法,不知依于一實境界,不能表示無性緣生,不說一切皆自心現,故樂習者,深障聖道。以其或計邪因,或計無因,終不能知正因緣法故也。二略示勸誡竟。

  善男子!欲學木輪相者,先當刻木如小指許,使長短減于一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余向兩頭斜漸去之,仰手傍擲,令使易轉,因是義故,說名爲輪。

  共十九輪,皆用此式也,長可九分,方可叁分,須用香木。

  又依此相,能破壞衆生邪見疑網,轉向正道,到安隱處,是故名輪。

  示正因緣,故破邪見,顯示善惡業報差別,故壞疑網,令行八聖道中,得到涅槃最安隱處也。

  其輪相者,有叁種差別,何等爲叁:一者輪相,能示宿世所作善惡業種差別,其輪有十。二者輪相,能示宿世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其輪有叁。叁者輪相,能示叁世中受報差別,其輪有六。

  下文自解,不必先釋。一之與二皆雲宿世者,並約過去所熏種子,即以過去名爲宿世,不必獨指前生也。蓋善惡現行,刹那即滅,所熏種子在藏識中,不失不壞。第一輪相,但觀善惡種子有無。第二輪相,乃觀善惡業力強弱也。第叁遍示叁世報者。如下文百六十數,明現在報。次十一數,明過去報。後十八數,明未來報也。初總示竟。

  若欲觀宿世作善惡業差別者,當刻木爲十輪,依此十輪,書記十善之名,一善主在一輪,于一面記;次以十惡書對十善,令使相當,亦各記在一面。

  每輪各有四面,一面書善,一面書惡,令使相對,則余兩面皆空,故使善惡有現、有不現也。

  言十善者,則爲一切衆善根本,能攝一切諸余善法。言十惡者,亦爲一切衆惡根本,能攝一切諸余惡法。

  十善爲衆善根本者,果德萬善,皆由十善而生也。能攝一切諸余善法者,不惟生一切善,亦即攝一切善更無余也。且如不殺,則有事不殺、理不殺等。乃至嗔癡亦然。故曰唯佛一人持淨戒,其余皆名汙戒者。十善爲法界,一切法皆趣十善,是趣不過也。又散心十善,即波羅提木叉戒。定心十善,即禅戒。出世十善,即無漏戒。止一切惡,即律儀戒。具一切善,即攝善法戒。利一切衆生,即饒益有情戒。戒爲法界,一切法趣戒也。十惡爲衆惡根本者,一切惡業,身口七支攝無不盡,並由貪嗔癡叁不善根而起。此叁即攝一切根隨煩惱,慢是貪攝;疑及五見,並屬癡攝;忿恨惱嫉害,皆即嗔分。覆诳與谄,皆貪癡分;悭之與憍,皆即貪分;無慚無愧,並是癡攝。掉舉放逸散亂,並等分攝。惛沈不信懈怠失念及不正知,並是癡攝。故雲能攝一切諸余惡法也。問:若約圓融爲語,則秖一善字,已攝百界千如皆盡;秖一惡字,亦攝百界千如皆盡。今既善惡對論,則無記品業,如何相攝?答:若欲攝者,則有覆無記,攝入惡品,是染汙故;無覆無記,攝歸善品,是白淨故。今輪相意,則取能招樂異熟者,名爲善種;能招苦異熟者,名爲惡種。二種無記,但能招等流果,不招苦樂異熟,故以不現表之。又無漏善,能得離系,不感異熟,亦以不現表之。初正示輪相竟。

  若欲占此輪相者,先當學至心總禮十方一切諸佛,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衆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咨受正法;次應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法藏,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衆生,速疾皆得受持讀誦,如法修行,及爲他說;次當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賢聖,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衆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發菩提心,至不退轉;後應學至心禮我地藏菩薩摩诃薩,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衆生,速得除滅惡業重罪,離諸障礙,資生衆具,悉皆充足。

  至心禮佛法僧及我地藏,一一皆雲學者,上則普緣十方叁寶,下乃普爲十方衆生,即是悲智並運,須達一心無作四弘,故當學也。學此無作四弘,方名至心,有此至心,方成感應。何者?悟此現前一念心性,則爲十方叁寶及地藏尊;迷此現前一念心性,則爲十方一切衆生。迷悟總不離于一心,秖就一心而論迷悟,迷爲無作苦集,如水成冰;悟爲無作道滅,冰還成水。能覺名爲佛,所覺名爲法,能所不二名爲僧。叁寶是一切法依持,名爲地。一切法總不出于叁寶,名爲藏。求契此理,名爲至心敬禮;以此益他,名爲因即立願也。

  如是禮已,隨所有香華等,當修供養。

  叁寶離障清淨,不受諸受,損之不嗔,供之不喜,而惡心毀謗,則自受其殃。如仰天唾,還墜己身。好心供養,則自取其福。如染香人,身有香氣,故須修供養也。但雲隨所有者,有而不供,則爲悭鄙;無而強營,則妨正業。故秖令隨力隨分。蓋物無大小,大小由心,心大則少施亦福等虛空,心小則多施亦終成有漏。譬如滿屋琉璃,不及摩尼一粒。所以貧士一燈,勝阇王之千炷。五莖蓮供,超多劫之事檀。良以一切供物,皆是因緣生法,當體無不即空假中。達之則事隨理遍,迷之則理被事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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