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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五《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之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之二

  (二)正文

  五蘊皆空(應觀五蘊性空),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這段話,是關于如何修持般若的回答。

  “五蘊皆空”,應當將五蘊觀爲空性。這段話跟前面有一點重複。

  而接下來的四句話,就是整個心經,乃至整個般若的核心,所以我們有所側重地講解一下

  

  色即是空

  

  1、總說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雖然這句話很多人都會背,有些人常常把它挂在嘴上,有些人甚至把它作爲座右銘,除了佛學以外,在有些物理學的書籍,哲學的論著當中,也時常會引用這句話。當然,他們不是在解釋這句話,而是將其作爲一種類似比喻的佐證而已。盡管這句話已經被傳頌得家喻戶曉,但真正懂得、了解這四句話的人卻是鳳毛麟角,至于證悟其義的人,就更是寥寥無幾了。

  這段話的藏漢版本,無論是在文字上,還是內容上,都是非常精確、非常貼近的。意思是說,色法即是空性,空性即是色法,除了空性以外沒有什麼色法,除了色法以外也沒有什麼空性。

  《心經》當中最關鍵的核心就是這個,下面我稍微詳細地介紹一下這段文字的內容。

  在藏文當中,這段話被稱爲(抱歉,此爲藏文,無法顯示)。翻譯成漢文,也即“四合空性”。這四句話中的每一句話,表示一種空性。“合”字,也即組合、結合、合並的意思。“四合空性”,就表示四種空性組合起來,就形成了非常完整的空性,這就是“四合空性觀”。

  2、何謂色蘊

  要理解上述四句話,首先應當知道什麼是“色”,這是很重要的,但是今天時間有限,所以只能簡單地作一介紹。如果你們想知道其中的細節,就要去看小乘的《俱舍論》,或《大乘阿毗達摩集論》。這兩部論典的主要內容,是講物質、精神,以及除了物質精神以外客觀存在的,我們無法看見、不能觸及的東西。兩部論典以十分精確的描述,將這些內容講得非常透徹,對所有的物質、精神等等,都做了很詳細的分類,作爲學佛的人,就是應該從《大乘阿毗達摩經》,或《大乘阿毗達摩集論》開始學。我們不能單憑一句空性,就妄想一蹴而就地解決所有問題。雖然一切萬法都離不開空性,但從凡夫的角度,或者從名言谛來說,每個物質都有自己的本質和特點,所以還是要學習這方面的知識。

  簡而言之,“色即是空”裏面的“色”字,會在《俱舍論》中的兩個地方出現:第一個,是出現在五蘊的分類當中;第二個,是出現在十二處或十八界的分類當中。而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則是對所有事物的分類方法。兩個地方的“色”字所代表的含義,是有所區別的。

  比如說,十二處或十八界當中所說的“色”,是指眼睛所看到的物質形狀及顔色等等。這裏所說的眼睛,既包括人的肉眼,也包括天人的天眼等等。此處“色”字所指的範圍就比較狹窄,其他像耳朵聽到的聲音,鼻子聞到的氣味,舌頭嘗到的味道,身體接觸的感覺等等,都不包含于該範疇之內。

  五蘊當中所說的“色”,則有十幾種分類:

  首先,是眼、耳、鼻、舌、身五根。五根的有些概念與現代醫學所講的差不多。比如說,現代醫學認爲,我們的眼睛裏面有瞳孔、晶狀體、視網膜等等之類的特殊組織結構;耳朵也是由外耳的鼓膜、中耳的錐骨、镫骨和鑽骨以及內耳的神經纖維等等所組成,這些在佛教裏面就被稱爲眼根、耳根等等。佛教也認爲,因爲眼睛裏有了這些特殊的組織結構,所以才能看到各種東西,而身體的其他部分,比如手、腳等等卻沒有這些組織,所以就不能看到這些現象。其他耳、鼻、舌、身等感官,也可依此類推。

  其次,是五根所感受的對境。如眼睛所看到的紅、黃等顔色,長、方等形狀;耳朵所聽到的悅耳、嘈雜的聲音;鼻子所聞到的香、臭等氣味;舌頭所嘗到的甜、苦等味道;身體所感受的粗糙、柔軟的物體等等,以上五境,與前面所說的五根,就形成了五對色法,佛教稱之爲“十色”。

  另外,大乘佛教認爲,有一種非常細微的色法,是只有我們的意識才能感覺到,其他任何器官都無法領略的,但它也屬于物質。這個概念,與現代物理學所說的“場”比較接近。

  所謂的“場”,也可以是“能量”、“波”等等,雖然形式不同,但都是眼、耳、鼻、舌、身所不能直接感受的東西。雖然通過儀器可以測量,但即使通過電子顯微鏡,也看不到它的顔色、形狀等等,因而也屬于《大乘阿毗達摩》裏面所講的看不見的色法。

  還有一種色法,是通過修行所看到的現象。比如說,通過長期修不淨觀、白骨觀,最後就能直接將所有人的身體看成骷髅等等。在那個時候,人的骨頭真的是看得到的啊!這不是心裏觀想的,而是眼睛真真切切地看到的;另外還有一些修法,是將整個世界都觀想成紅色的、黃色的等等,通過修持以後,世界在這些修行者眼裏就真的成了紅色或者黃色;在有些氣脈明點的修法當中,修行人會看到一些有顔色、有形狀的特殊物質;包括有些小乘修行人在禅定當中,也可以把眼前的物質看成水,並且可以在這樣的“水”中遊泳;可以把牆看成虛空,然後穿牆而過;也可以把虛空看成地面,然後坐在虛空當中,或者把所有的物質變成風、變成火等等,雖然這些境界不符合常人所看到的事實,但他們所見到的就是這樣。這些有悖于常規的現象,也屬于色法的範疇。

  此處所說的“色”,是指五蘊當中的第一個——色蘊。

  一言以蔽之,所謂的“色”,就是具有質礙或可以變化的任何一個東西。哪怕是極不起眼的一根針尖或另外某個物質,都稱爲色法。

  堅硬的物質手可以觸摸、可以打擊,因而屬于色法;聲波可以振動耳鼓膜,因而也屬于色法;另外很多看不見的東西,也可以障礙其他物質,不管它本身是粗是細、是強是弱,通通都稱爲色法。色法的特征,就是這樣界定的。如果詳細分類,則可分爲上述十一種。

  我們現在所說的光粒子(佛教很早以前,就已經將把光稱爲是粒子了)、電磁波、真空當中的能量——零點能,全部都包含在色蘊當中。因爲它們是可以相互幹涉、相互起作用的,所以都稱爲色法。

  色法的概念就簡單講到這裏,這樣講只是爲了讓大家大概地知道一些色法的概念,否則就會把色法的內涵搞混淆,不知道什麼是“色”。總而言之,色法不僅僅是肉眼所見的粗大物質,即使看不見的東西,也可以稱爲色法。

  3、如何是空

  “色”怎麼就是“空”呢?

  我們的眼睛可以看到形形色色的東西,紅、綠、白等顔色,長、方、圓等形狀……,從凡夫五種感官的角度來說,這些都是存在的。現在我們要爭論,或者要探討的,不是眼睛能否看到,耳朵能否聽見等等,在這一點上,沒有什麼值得爭議的,這是大家所公認的概念,只要有眼睛、有耳朵的人,都肯定能夠看到、聽到。問題就在于,雖然我們看見了,但眼睛所見是否真實?眼睛所見的各種東西,實際上是否存在呢?這就是我們要研討的問題了。

  有人會提出:明明我現在已經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這個東西,爲什麼還要去觀察、去探討它是否存在呢?看得見、摸得著,就證明已經存在了,又何必去想這些不著邊際的問題呢?純屬多余!

  (1)感知不可靠

  其實,這並不是多此一舉。我們看見了,並不代表它一定存在。所謂“看得見、摸得著”,就可以全盤接受的觀念,是漏洞百出、不堪一擊的。只需利用我們自己現有的證據,就可以將我們的這些陳腐觀念擊得粉碎。

  證據一、親生經曆

  我們在夢中所夢到的景象,在夢中是看得見、摸得著的,這能代表這些夢境都是真實存在的嗎?

  證據二、古老的比喻

  在釋迦牟尼佛住世的時候,印度有很多本領高強的魔術幻化師。他們的技藝之精湛,即使是如今名揚全球的魔術師——大衛與其相比,也望塵莫及。

  當時,有一個叫跋陀羅的著名魔術師。因爲技藝精湛、幻術多變,很多王臣、百姓、婆羅門都對他崇拜得五體投地,他也自視甚高。

  當他看到包括國王在內的很多人都對釋迦牟尼佛推崇備至、畢恭畢敬的時候,心裏大爲失落,便心生一計:別人都說佛陀是全知,我倒要試探一下,用我高明的幻術,在垃圾堆上幻化出供養物來爲他供齋。如果他不答應應供,就說明他真的是全知;如果他應允了,就證明他沒有神通,不是全知,戲弄一下他想必也無妨。若能在佛陀應供的時候,把幻變的清淨美妙的東西——包括香噴噴的食物、頂上的寶蓋、華麗的宮殿等等全部還原,變爲垃圾、廢物等肮髒惡心的東西,當場給佛陀一個難堪,向世人證明佛陀沒有神通、沒有威力,趕不上我的禅定之力、神變之功,就能降低佛陀的威望,擡高我的身價,那是多麼好的事啊!

  打算一番之後,他便去到釋迦佛跟前,邀請釋迦佛道:“您明天中午能否屈尊到我的宮殿來應供呢?”面對他的邀請,釋迦牟尼佛一言不發,這也就表示默許了。

  魔術師當即心花怒放,自以爲佛陀已經中計,明天中午就可以欺負、耍弄一下佛陀了。

  魔術師走後,目腱連尊者提醒佛陀道:他是著名的魔術師,精通各種幻化,他會施展法術來戲弄僧衆的。

  佛陀回答說:你放心,不用怕,我會把握時機和分寸!

  魔術師回去後,便在一個肮髒不堪的垃圾堆上,用魔術變幻出金碧輝煌的宮殿,令人垂涎的食物,舒適莊嚴的寶座,五彩缤紛的花園,甚至包括穿白色衣服的五百個侍者等等,隨後又用神變把幻化的東西變回去又變回來。看到自己任意變幻的高明技巧,他不由得洋洋得意起來。

  但他又轉念一想:不對,包括四大天王天等在內的天人,都對釋迦牟尼佛恭敬有加,佛陀應該不是普通凡夫,這種做法恐怕有失妥當吧!

  想畢,一種強烈的後悔之意便湧上心頭。他當即決定把幻變的景象恢複原狀,但令魔術師懊喪不已的是,無論他怎麼努力地使出渾身解數,卻再也無法讓自己變幻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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