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慧燈之光五 饒益有情九觀察▪P2

  ..續本文上一頁上的菩薩境界,但相對第一階段的人來說,利益衆生的條件也比較成熟。

   如果這一階段的人在發心過程中受到損害,就需要觀察自己與衆生的利害輕重。

  比如說,如果做一件事情對衆生有利,對自己有害,但自己的菩提心卻不會因此而退失,修學大乘佛法的積極性也不會受影響,只是在生活上或其他方面受到一些傷害,然而對衆生不單是生活上的幫助,而且對他以後走上解脫道、獲得佛的果位有相當大的利益,那麼就一定要去做。

   下面講第二、第叁個觀察時,還要針對這一情況作詳細講解。

   第叁個階段,就是菩薩、聖者的層次,大乘佛法的聖者,是已經超越了凡夫境界,證悟了一地以上的菩薩。

  菩薩無論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完全不考慮自己。因爲菩薩已經真實地證悟了空性,所以不會有太大的痛苦,即便有也不會退轉,學習大乘佛法的積極性永遠也不會受到損壞,只要對衆生有利,任何事情都可以做。

  以上所述,是第一個觀察的內容。第一個觀察告訴我們,停留在第一個階段的人,可以回避許多事情,盡管對衆生有利,還是可以不做。即使不做,也不會違犯大乘戒律。佛也允許在這個階段保護自己,這一點對我們來說比較重要。

  

  (二)第二個觀察,是觀察利害輕重,也即觀察對自己與衆生損益的輕重大小。

   1、如果一件事情直接或間接對衆生有極大的利益,但對自己也有一些傷害,不過傷害不是很嚴重,不可能從此就不發菩提心、不學大佛法或者幹脆不學佛了,無非是在身體、心理上,或者生活方面上受到一些傷害,既然利益大于損害,那麼無論任何事情,理應選擇去做。

  我前面提到過一些原則性的選擇,但此處是詳細的剖析。

   2、如果做一件事情,對衆生有利,對自己有害,但是對衆生的利益微不足道,而自己受到的傷害卻非常嚴重,則可以考慮放棄。

  那麼,其中嚴重不嚴重的界限在哪裏呢?雖然也可以考慮如果錢全部布施出去了,生活上會遇到一些困難等因素,但最關鍵的,是要看菩提心會不會受到傷害,學佛的積極性會不會受到影響,有沒有因果取舍上的疑慮。如果這些有問題的話,就可以選擇不做。

   此時的保護自己,實際上就是保護衆生。不像現在有些人所說的:“保護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這句話雖然聽起來很好,非常符合佛教的宗旨,但如果再深入分析一下,他們所謂的“保護動物”,其實就是先讓他們多多繁殖,以後自己可以吃更多動物肉,用更多動物皮,或者讓更多的動物來幫自己解決一些問題,這個說法的立足點,完全出于自私自利,絲毫沒有利他心。

   我看過一個紀錄片,片名叫做《爲什麼不能吃它們?》。想必你們都看過了吧!在看了裏面的有些內容以後,我感覺很失望!他們請了很多專家、學者來分析,怎麼樣保護動物,怎麼樣保護環境等等,說到最後有些人還是認爲,吃動物是正大光明、天經地義的,只是吃法上應該人道一點。

   還有一個紀錄片,紀錄了電視臺邀請很多專家、學者,分析人應不應該吃野生動物的過程。我聽出來的結論就是,除了野生動物之外,其它的動物吃不吃根本不需要討論,吃是理所當然的。

   此處所講的,是真正的利他心,沒有絲毫的自私動機,否則就不叫大乘佛法。符合大乘佛法的所有言行舉止,都應從純粹的利他心出發,無論通過哪種表達方式,只要有自私心的成分,就不能稱爲大乘佛法。

   3、如果一件事情對衆生的傷害和對自己的傷害一樣大,該怎麼取舍呢?那就要看自己的境界了。

  假如是停留在最底層境界的人,也可以考慮不做。即使不做,也不會犯菩薩戒,不但不會犯菩薩戒,而且也是一種很理性的選擇,這很重要。

   如果是停留在第二個階段的人,則可以考慮做這件事情。盡管對衆生的利益沒有超過對自己的傷害,但自己的菩提心卻不會因此而退轉,修學大乘的積極性也不會受到影響,所以有理由考慮以利益有情爲重。

  如果是第叁階段的登地菩薩,就根本不需要觀察了,菩薩隨時隨地、面對任何事情,首先都是考慮衆生,無需考慮自己,因爲菩薩已經證悟了無我空性,對他來說,名利、錢財等等都是可有可無的過眼煙雲,即使在名利、地位、身體等任何方面受到損害,菩薩也根本不會像凡夫那樣受到很嚴重的傷害,根本不會妨礙他利益衆生的事業。

  

  (叁)第叁種觀察,是觀察生命的等次。

   也許有人會問:佛教不是主張衆生平等嗎?尤其是,佛陀還提倡任何衆生都不允許傷害,所有有情都要度化,那爲什麼要觀察生命的等次呢?

   當然,如果兩個生命需要救助,而我們也有能力和條件營救兩個生命,這種情況就不需要觀察兩個衆生的生命等次了,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譬如說,在兩個衆生當中,我們只能救一個,又該如何選擇呢?

  再舉個例子,假如有人在海上航行時,不幸掉落海中,而救生艇只能載兩個人,卻有七、八個人急需救援,如果此時救援的人是學大乘佛法的佛教徒,他是沒有選擇地隨便救兩個人,還是有選擇地觀察呢?佛告訴我們,此時還是需要有所取舍。如何取舍呢?就是觀察生命的等次。

   生命的等次以什麼來區分呢?

   1、在六道輪回中,當然人是高等的生命,除了人以外,旁生、餓鬼、地獄衆生,都是低等的生命,從某種角度來說,天人、非天也是低等的生命。因爲人有智慧可以修行,可以選擇解脫道,如果能走上解脫道,自然可以自利利他,而其他道的任何一個生命,都不如人類,只能得過且過、隨波逐流地完成自己的世間生活,無法自由地選擇出世間的解脫道,更談不上度化衆生了,因此,佛陀便以此來區分生命的高等和低等。

   從小乘佛教來說,無論是居士戒,還是出家人的戒,都有殺、盜、淫、妄、酒的禁忌。其中的殺生,指的就是殺人,只有殺人才會犯根本戒。

   爲什麼殺人犯根本戒,殺動物不犯根本戒呢?在小乘戒律裏面,這是個很關鍵的問題,這說明,小乘佛法也認爲生命有層次。

   盜戒亦是這樣,只有偷人的東西,才會犯根本戒,偷動物的東西不犯根本戒,其中也是這個原因。

   當然,從生命本身來說,無論是人也好、動物也好,都最珍愛自己的生命,但是,對整個人類或者整個衆生來說,某個生命的存在,對其他生命産生的影響和奉獻卻是不盡相同的。佛陀曾明確地說過,在整個宇宙生命界當中,如果人的因緣條件成熟了,不但可以解決自己的生老病死,還可以自利利他,可以引導其他生命解脫,因此,人生的機會非常非常難得,從這個角度來說,人與動物的生命價值有點不一樣。

   有人會問,佛教強調的衆生平等,意義又是什麼呢?衆生平等是從衆生自己的角度而言的——無論他的生命或是他的存在,對所有衆生或者人類有沒有貢獻,他都會非常珍愛自己的生命,害怕失去自己的生命,就此而言,我們要尊重每一個生命,哪怕是螞蟻、蚯蚓、飛蛾,都應平等相待,不能傷害任何一個衆生,這就是佛教所特有的“衆生平等觀”。在這一點上,其他宗教並不這樣認爲。

  佛陀出于全方位的考慮,確定了什麼時候衆生是平等的,什麼時候衆生是有等次之分的,分得相當清楚,不同的情況下,應該有所取舍。

  這種區分方式,與生物進化論裏面講的“因爲一些動物還沒有來得及進化,人已經進化了,所以人類才是高等動物”的觀點是完全不同的。很顯然,其中高等、低等的界定,並不是根據進化的程度,而是看能不能自利利他。

   2、如果需要營救的生命同樣是人,也需要觀察:對整個生命或人類社會有貢獻的,是高等的生命;只能養活自己而沒有任何奉獻的,就是低等生命。

   應該先救哪個人呢?當然要去救對衆生有利益、有奉獻的人了。

   在學佛的人與不學佛的人之間,只能選擇救一個人的話,救誰呢?可以肯定的說,要救學佛的人。當然,這不是因爲學佛的人是我們的同伴才去救,佛早已證達了自他平等,不會有這種片面、偏私的看法。但是,得到人身是很難得的機會,而信仰佛教,走向解脫道更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如果此時我們不救他,卻救了不學佛的人,豈不是太可惜了?!對另外一個人來說,他只是出于本能地珍愛自己的生命,從未有過修行的境界,只是普通的人身而已,即便失去以後,還會有機會得到,雖然機會不多,但還是會有的。比較而言,修行的機會卻稍縱即逝,因此還是要救學佛的人。

   如果同樣是兩個學佛的人,又該如何選擇呢?那就要看對方是修學大乘還是修學小乘的了。雖然學小乘的人跟普通人有著很大的差別,機會也非常難得,但與學大乘佛法的人比較而言,還是有著高低差異的。

  學大乘佛法的人如果能繼續活下去,能有繼續修行的機會,他的修行會給許多人帶來幸福、帶來解脫,而學小乘的人即使修行成功,最高的境界也就是自己的解脫,對衆生的解脫沒有太大的利益,所以首先要選擇學大乘的人。

   3、筆記當中還說,無論做任何一件事,如果對畜生等一些低等生命有幫助、有利益,卻對人類有傷害,這件事情做不做呢?佛說,從宏觀的角度來看,原則上不做,但假使從細節上考慮的話,就需要有一些前提條件和要求。

   反過來說,如果一件事對高等衆生有利益,卻對低等生命有傷害,這件事情做不做呢?原則上可以選擇做,但是要觀察。譬如說,以我們的能力、條件,只能救一個衆生,是不是肯定要救人而不救動物呢?這個不一定,需要通過觀察來決定。如果被救者是個壞人,得救後對其他生命有著極大的傷害;而動物盡管對人類或其他生命沒有什麼貢獻,卻也不會破壞其他衆生的生存、生活,可以說無利無害,那麼,如果有機會的話,還是甯可選擇救動物。雖然救人一命是很光彩的事情,但如果後果對人類和其他…

《慧燈之光五 饒益有情九觀察》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