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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五 饒益有情九觀察▪P3

  ..續本文上一頁生命不利,就要放棄,所以,特殊情況一定要經過慎重觀察而決定。

   事實上,從佛教的角度來看,確定營救對象的衡量標准,就是對整個生命或人類的貢獻與傷害。

  (四)第四個觀察,是觀察生命的數量。

   無論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對一群人有利益,對另一群人有傷害,況且雙方的條件是相同的——同樣是人類,同樣是學佛的,同樣是學大乘或是學小乘的,或者都是不學佛的,而且在境界、貢獻、層次上面也沒有任何差別,這時,該如何取舍呢?應該觀察生命的數量。

   1、如果這件事對大部分人有利益,對小部分人有傷害,佛的意思,是要選擇去做。

   2、如果這件事對多數人有傷害,對少數人有利益的話,原則上不做,但要考慮前面講的輕重情況。

   比如說,假如通過這件事,可以讓少數人得到很大的利益——解除了他們的巨大痛苦或是讓他們走上解脫道等等,但是對多數人有傷害,不過傷害並不嚴重,只是讓他們受到無足挂齒的一點影響,這種情況就一定要做。

  在生命的檔次選擇上也是這樣,要區分輕重緩急。譬如,如果今天有人想吃魚,而市場上卻只有一條魚,我們是不是爲了避免傷害那個高檔生命,爲了讓他吃到魚,而選擇不買魚放生呢?當然不是這樣。

   在這些問題上,千萬不能錯誤理解,雖然魚和人的生命檔次有所不同,但利害輕重卻有著很大差別。如果今天這個人吃下這條魚,雖然暫時滿足了他的口腹之欲,可是當下就會給這條可憐的衆生帶來極大的痛苦,這是直接的傷害;同時也間接地傷害了這個人——因爲該惡業,此人來世必定會慘墮地獄,感受無量果報。

  換言之,我們的放生活動也有兩方面的意義:表面上看,是直接利益了這些動物;另一方面,也是間接地、逐漸地利益了更多的人。

   比如說,我們買的一筐泥鳅有五十斤,這五十斤裏面有多少條生命啊!如果我們不買,他們就會被賣到館子裏面,這樣就會有許多人造作惡業:首先是鄉下的捕撈人,然後是中間做買賣的魚販子,接下來是餐館老板,還有所有的餐館員工——包括廚師在內的所有在這個餐館拿工資的人,最後是吃泥鳅的人,他們都同樣具備了殺害這麼多生命的罪過。可以想象,一條魚或一條泥鳅的生命,前前後後涉及到那麼多的人,如果我們從中間攔腰救下來的話,第一個,在田裏捕撈的人雖然也有罪過,但沒有賣給餐廳那麼嚴重,而後面所有人的罪過都全部取消了,否則,上述一連串的人都會造業,假如造業又不懂得忏悔,肯定是要墮地獄的,所以,我們的放生能讓衆生得到直接和間接的雙重利益。

   總而言之,九種不同的觀察應該完整地結合起來考慮,只有這樣,才能無誤地取舍,否則肯定會犯很多錯誤。

   3、如果某件事利益與傷害的衆生數量一樣多,原則上還是要做,但在做的過程中,要想盡一切辦法降低傷害的程度。利益衆生的時候,需要有善巧方便,這就需要各位運用智慧了。

  (五)第五個觀察,是觀察今生與來世的利益。

   1、如果一件事情對今生來世都有利益,就應該去做。

   2、如果一件事情不但對衆生的今生沒有利益,恐怕來世也從中得不到什麼利益,則無論外表再怎麼偉大,也理應放棄。

   實際上,佛也一直反對形式化的東西,對衆生沒有實質性的利益,只是注重形式,則無論表面上儀式再隆重,顯得再高尚,佛也並不贊歎。

   3、如果一件事對今生有利益,對下一世卻有傷害,該如何選擇呢?應該選擇放棄。因爲,一旦做出違背因果的事情,今生也許會得到暫時的利益,然而,因果絲毫不爽,在來生因緣成熟之時,我們卻要感受成千上萬倍的果報,所以,要以下一世的利益爲主。

   比如說,假設我有一個仇人,要是不殺掉他,我肯定會被他殺死;而殺了他,我也許會多活幾年,但下一世的果報就不可思議了,投生到地獄、餓鬼道的痛苦絕對是無法回避的,只能無奈地忍受,到時有沒有解決的辦法和能力就很難說了,所以,在面臨這種抉擇的時候,我必須選擇來世。

   再比如,如果我今生窮困潦倒、一貧如洗,倘若偷到一、兩萬塊錢,就能徹底解決目前的窘迫現狀,即便如此,我還是不能選擇偷盜。因爲,想通過自己的努力掙到這筆錢,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我畢竟生活在人的世界中,總會有辦法生存下去,但二者來生的果報就全然不同了,因此,比較今生與來世的利益,應該忽略今生而以下一世爲重。

   4、任何一件事,如果對今生有傷害,卻對來世有幫助,就絕對可以做。

   這個問題大家比較容易理解,剛才也講過,如果因爲饑不可耐而殺生吃肉,果報成熟之時,不僅是下一世,在將來的五百世當中,都要償還血債——長久地感受地獄的難忍痛苦。所以,我們甯可選擇使其今生受苦,即使今生會感到痛苦,然而,與下一世的痛苦相比較的話,也就微不足道了。

   應該強調一點,筆記中主要講的,是利益他衆時候的選擇,也即以觀察對衆生的利益與傷害爲主。

   筆記中繼續說道,作爲大乘行者,自從發了菩提心,受了菩薩戒以後,饒益衆生就是今後唯一的工作,除了饒益衆生以外,他沒有其他該做的事情。佛給他布置的唯一功課,就是饒益衆生。

   饒益衆生的方法各式各樣,大概可以歸納爲六度——六波羅蜜多。《入行論》中講得非常透徹,在六度裏面,包含了很多利益衆生的方法。佛經雲:六度當中的每一度,都分爲叁種,布施也不例外,有法布施、財布施和無畏布施叁種。其中的法布施、無畏布施,又可以分爲很多種,這些都是饒益衆生的方法。

   做任何一件事情,想真正具足六波羅蜜多,需要具備兩個或叁個條件:

   第一個,是發菩提心。雖然基督教等一些外道也有布施、忍辱的修法,但是不具備發心;小乘佛法雖然不太強調布施,卻十分強調忍辱,但他們的忍辱卻不具備菩提心,因此也不算大乘的波羅蜜多。

   第二個,是要證悟空性。做任何事,都應在證悟空性的前提下進行。比如,在布施的當下,最好能精通叁輪體空,叁輪清淨,通達與布施有關的所有顯相,都是如幻如夢的,如果能證悟這一點,才能納入六度的範疇。

   第叁個,是要有回向,並且要是大乘的回向,也即回向成爲成佛之因。回向的意思,就是把善根贈送給衆生。在藏文裏面,回向和贈送是一個字,實際上也是同一個意思。

   有了這叁個條件的話,修禅定可以變成禅定波羅蜜多,修忍辱可以變成忍辱波羅蜜多,其他以此類推。如果缺少了一個條件,就不能成爲波羅蜜多。事實上,回向可以歸納在發心當中,有了發心也就是有了回向,因此,叁個條件也可以算爲兩個。

   彌勒菩薩的《經莊嚴論》,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論典,它囊括了所有大乘佛法的含義。在這部論典當中,又增加了一個條件。也就是說,需要四個條件,才能成爲波羅蜜多。

   哪一個條件呢?舉例來說,如果有人需要經濟上的幫助,一些普通人也會毫不猶豫地慷慨解囊,但是,在資助以後,其他的事情普通人就不會管了。大乘佛法就完全不同,它更注重目的性。大乘佛法認爲,資助錢財解決衆生生活上的問題,只是臨時性的目標,而非最終的目標。我們最終唯一的目的,是通過布施讓對方學習佛法,走解脫道,並最終證悟空性。必須要有這個結果,才算是布施波羅蜜多,因此,彌勒菩薩在《經莊嚴論》中強調了四個條件。在具備這四個條件的前提下,布施、持戒等等才會成爲波羅蜜多,否則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個普通的善行而已。

   四個條件當中,通過努力,世俗菩提心是可以發起的;回向也沒有多大問題;雖然通過布施等行爲,不一定能最終讓對方信佛、修法,但可以將其作爲一個努力的方向;唯有證悟空性的境界,恐怕比較困難。不過,我們可以爭取達到最低的限度。比如說,在布施錢財以後,可以靜下來思維一下叁輪體空:運用中觀的邏輯,從施者、受者、所施物叁個方面去觀察、推理,最終理解到這叁者都是空性,都是造作心的顯現,如同夢境一般沒有任何實質。能夠做到這樣的話,四個條件我們基本上就具備了。從今以後,無論放生也好,念經也好,都應該盡量努力地具足這四個條件。

   本來我們有著很多饒益衆生的機會,但往往卻因沒有重視而錯過了;即使沒有錯過,也會因爲缺少了一些條件,而不能成爲波羅蜜多或成佛之因。

   波羅蜜多跟成佛之因其實是一回事,都是指到達彼岸。此岸是指整個輪回,乃至菩薩十地以下,都叫此岸,佛的果位才能稱爲彼岸。

   不過我覺得,從理論上認識這四個條件,大家都可以做到,事實上,大家所缺少的,是實際的修持。我以前講的菩提心修法,就有廣的、略的等一個完備的系列;《入菩薩行論》,更是最完整的一套大乘見解與修法。從聞思的角度而言,學習了《入行論》,已經相當充足了,如果學了《入行論》還沒有菩提心,就再沒有什麼更好的可以學的了。

   今天你們可以自己觀察一下,自己到底有沒有真正的菩提心,可能很多人還沒有生起,更遑論證悟空性的境界了,它本身就不是容易的事情,比菩提心還要難得多,從文字上理解空性相對要容易些,中觀論典中的論證、推理方法都非常豐富,講得很透徹,但真正證悟空性卻很難,如同做任何事情都要具備這四個條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樣。因此,講解、聞思都不是最重要,修才是最重要的。當然,修要從聞思而起,不聞不思修什麼,但是,如果不修的話,聞思又有多大的意義呢?所以,今後我們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要好好修行!

  

  (六)第六個觀察,是觀察戒律和十不善。

   犯戒和十不善的罪過,就是與持戒和十善相反的行爲。比如,在受了不殺生戒以後,心相續中就有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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