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塵障垢新遠離故,安立如來其心清淨。
又諸有情心平等性,即是真實。是圓成實自性攝故,由諸有情心平等性真實相故;表不舍離諸衆生心,又是心性真實相故;表不舍離一切有情心性而轉。此意說言由遍轉故,不相舍離。
「而不爲彼過所染汙」者,本性清淨故。「過」,謂貪等,能令心相成過失故,成垢染故。雖爲客塵分別所轉,非彼體故,不可全舍,可令清淨。依此密意,說如是言︰此心本性清淨光潔。心之法性,說名爲心。非離心法性,有異性淨心。
雲何有情心有貪等?自﹝不如理作意﹞分別力所任持故,心﹝相﹞之顛倒未永斷故,此由無明力所起故。
此義意言︰譬如虛空本性雖淨,而爲眩翳損肉眼故,顛倒相現,似不清淨。如是法界本性雖淨,由自分別所起貪等衆因緣力,損慧眼故,顛倒相現,似不清淨。若一切種清淨慧眼,恒不見穢。又淨法界若無差別一切種淨,則名一切如來法身,亦名如來真實體性。于一切時常無變故,由此法界一切有情心相續中平等有故。說如是言︰一切有情是如來藏,一切有情皆有佛性,爲引不定種姓有情,令心決定趣大乘故。
[71] 《對法》十叁卷:
「心轉依」﹝藏文作「sems kyi gnas gnas gyur pa/」﹞者,謂已得無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故,名爲轉依。即是真如轉依義﹝藏文作「de bid de bźin bid gyur źes bya ba”i tha tshig go/」﹞。
該論《述記》卷二十叁雲︰
「心轉依」,法師以正智爲心,真如亦名心。如說智及智處,皆名爲般若,此亦如是。……正智爲真心,故真如之性,亦名爲心。
[72] 「心」字,《金藏》無。
[73] 「心惑」,金陵本作「惑心」。
[74] 《瑜伽》卷五十四:
又複諸識,自性非染,由世尊說一切心性本清淨故。
余如上文全引。
[75] 「心所等」,謂五遍行、五別境,及四不定。
[76] 謂第一唯本有中。
[77] 即立理。
[78] 如本論卷二雲︰
由此等證無漏種子法爾本有,不從熏生。有漏亦應法爾有種,由熏增長,不別熏生。如是建立因果不亂。
[79] 謂唯新熏師诘難。
[80] 《論》即《攝論》。該論卷一雲:
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
[81] 「子」字,《金藏》有,余無。
[82] 見《攝論》卷一內種定有熏習文。
[83] 《攝論》卷一具雲︰
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間種子性﹝即「亦是法身種子」﹞。
[84] 「種」字,《金藏》、金陵本屬下文。
[85] 「叁」字,原作「四」。
[86] 《對法》卷叁原文爲:
漏隨順者,謂順決擇分。雖爲煩惱粗重所隨,然得建立爲無漏性,以背一切有、順彼對治故。漏種類者,謂阿羅漢有漏諸蘊,前生煩惱所起故。
[87] 即先解《對法》卷十叁〈決擇分〉善文。
[88] 「叁」字,原作「四」,《金藏》作「第五」,應作「叁」,今改。
[89] 「文」字,《金藏》作「又」,即屬下文。
《瑜伽》卷五十一雲︰
複次,阿賴耶識所攝持順解脫分及順決擇分等善法種子,此非集谛因,由順解脫等善根與流轉相違故。所余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故,轉更明盛﹝藏文作「”od gsal por ”gyur」﹞。由此因緣,彼所攝受自類種子轉有功能﹝藏文作「mthu」﹞,轉有勢力﹝藏文作「stobs」﹞,增長種子速得成立﹝藏文作「sgrub pa」﹞。
[90] 「卷」字,《金藏》無。
《瑜伽》卷五十一複雲︰
複由此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盛生,又複能感當來轉增、轉勝可愛、可樂諸異熟果﹝藏文作「當來能感轉更可愛、轉更可樂諸異熟果」﹞。
[91] 「八」字,原作「九」。
如《對法》第八雲︰
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易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定有漏異熟果攝,于無漏業,是增上果。有聖教中說爲無漏出叁界者,隨助因說。
又雲︰
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叁界粗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
《雜集論述記》卷十叁,共作叁解雲︰
一、新熏:此善體有漏,能爲增上,或因緣生見道故,建立爲無漏性。加行道等名道谛,體有漏故,修道斷。二、本有:此位無漏增長之種,名無漏性。現行及因緣聞熏等,是有漏故,粗重隨,修道斷。有漏從無漏種故,加行道等名道谛,體有漏、修道斷。﹝叁、﹞新舊互用,類此應知。
[92] 「叁」字,原作「四」。
[93] 「卷」字,《金藏》無。
[94] 《對法》卷四原文︰
謂諸無漏法,除決擇分善,是非所斷。無漏法者,謂出世聖道及後所得,並無爲法。
又雲︰
「有漏法」言,亦攝隨順決擇分善,粗重所隨故,一切一分是修所斷。「一分」者,除見所斷及無漏法。
[95] 即後解《攝論》出世心種子文,與上第一解,均是有漏對無漏擬爲
因或爲緣,如何解釋。
[96] 如上所引文。
[97] 如本論卷叁雲︰
有說叁世諸法皆有,因果感赴,無不皆成,何勞執有能持種識?然經說心爲種子者,起染淨法勢用強故。彼說非理,過去、未來,非常、非現,如空華等,非實有故;又無作用,不可執爲因緣性故。若無能持染淨種識,一切因果皆不得成。
[98] 道邑《義蘊》雲︰
若唯本有家義,前念下品滅,後念中品生;前念中品滅,後念上品生。
[99] 道邑《義蘊》雲︰
若唯新熏家,至住心時,下品現行,熏成中品種子,此種所生現行皆名中品,乃至上品,應知亦然。
[100] 《攝論》卷一雲︰
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藏文作「lan mav du byuv ba」﹞得相應故。
《攝論‧世親釋》卷叁雲︰
此中下、中、上品者,應知依聞、思、修所成慧說,由彼一一有叁種故。複有別義︰聞所成慧是下品,思所成慧是中品,修所成慧是上品。「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者,謂依聞等數數猛利而修作﹝藏文作「lhag par byed pa」﹞故。又于此中,下品爲因,得成中品;中品爲因得成上品。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十九〈叁身章〉詳解第叁師說雲︰
叁者,種子皆有二種︰本有、新熏。見道以前,同第二﹝唯本有﹞說﹝「諸無漏種未發心前名性種姓,發心以後名習種姓,熏習彼用,令漸增故。見道以前,有漏聞熏能生現行,無漏未起。雙取此二名順解脫、決擇分善」﹞。見道以後,諸無漏種本有生現行,新諸現行複熏成新種。
略有二義︰一者轉滅,二者轉齊。
轉滅義者,如大乘位無始以來勝加行善、無漏善種,未逢緣故,皆唯下品。見道以前,有熏聞熏爲勝緣故,資下無漏種漸令增勝,至見道位,生下現行,現行複熏下品種子。見道修習以爲緣故,至修道位,前剎那中見道下種滅,修道中種生;生中現行,現行複熏中品種子;修道修習以爲緣故,至究竟位,前剎那中,中品無漏種滅,後剎那中,上品無漏種生。無所依故,道已滿故,更不熏習。本唯一品,劣滅、勝生,故名轉滅,後修習故,前之同類不能爲同類因,引後同類果故。如是地地下、中、上品諸無漏種,及諸位中加行勝善下、中、上品諸有漏種,皆應准知。至佛位中唯有無漏上品圓滿,無漏中、下、一切有漏並皆舍滅,故經說「舍無常色」等。
二者、轉齊:法爾種子皆有叁品﹝智周解雲「見、修、無學,叁品法爾而有,地地叁品不同,種子法爾而有,亦自別」﹞,初修下故,至見道位,下品無漏種生現行,現行複熏下品種子;若無修習,任運下生。由修習故,至修習位,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現行複熏中品種子,前之下品,亦轉成中;若不熏習,任運中生。由修習故,至佛位中,上品種子生上現行;道已滿故,無所熏故,更不修習。中品種子並轉成上,前中、下種,不複相續,與後勝齊,故名轉齊。故經說言「舍無常色」等,望自同品可名轉滅。言「轉齊」名者,望他異品。
[101] 即會中標。
[102] 即會中釋。
[103] 即會中結。
[104] 即《瑜伽》。
[105] 此爲論主破。
[106] 道邑《義蘊》雲︰
《疏》言「違新熏所立義」者,影互文。本、新二家,互相違故。
[107] 「各」字,《金藏》、《續藏》作「名」,《續藏》注雲古本作「各」。
[108] 謂諸新熏師。
[109] 靈泰《抄》雲︰
然未有《唯識論》以前,即上古以來﹝唯立新熏﹞諸法師說。資糧、加行位由有漏聞思熏習故,即本有無漏種上,又別新生一個無漏種子。今解不然,生義應不在資糧、加行位,但有漏聞熏習傍資,無漏令增長。
[110] 「前」,此文前已說者;「後」,如卷八攝受因依處雲︰
十、真實見依處:謂無漏見,除引自種,于無漏法能助、引、證。
本論卷九雲︰
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說菩薩此﹝加行﹞四位中,猶于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實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相滅已,方實安住。
[111] 《瑜伽》卷五「建立因」有七相中,有雲︰
又雖無常法爲無常法因,然與他性爲因,亦與後自性爲因,非即此剎那。又雖與他性爲因,亦與後自性爲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爲因,非未生已滅。又雖已生未滅,然得余緣方能爲因,非不得余緣。又雖得余緣,然成變異方能爲因,非未成變異。又雖成變異,必與功能﹝藏文作「mthu」﹞相應方能爲因,非失功能。又雖與功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爲因,非不相稱相順。
[112] 此句應爲「《攝論》﹝論本第一﹞二﹝釋﹞本第二」,謂《攝論》論
本第一卷,及世親、無性二《釋》卷二。
如彼論卷一雲︰
又此如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心;曾未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爲彼種子不應道理。
《攝論‧無性釋》卷二引《瑜伽》卷五十一,有雲︰
謂如依止阿賴耶識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如是如是于一依止同生、同滅,熏習阿賴耶識。由此因緣,後後轉識轉更增長,轉更熾盛,轉更明了而轉。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十五、合本有新熏說》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