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四、總破九十六外道▪P2

  ..續本文上一頁

  

  

  

  【論文】

  

  一‧二五一 彼執非理。所以者何?非一異執,同異一故。

  

  

  

  【疏翼】

  

  第四執有法與有等性非一非異中,第二同前過失。

  

  

  

  【述記‧卷六】

  

  謂若言非一,同前異過;若言非異,同前一過也。

  

  【論文】

  

  一‧二五二 非一異言,爲遮?爲表?

  

  

  

  【疏翼】

  

  第四執有法與有等性非一非異中,第叁問定遮表。

  

  

  

  【述記‧卷六】

  

  彼若複言,不須別言。若非一,同前異破;別言若非異,同前一破;應一時言非一非異。此問定也。

  

  

  

  【論文】

  

  一‧二五叁 若唯是表,應不雙非。

  

  

  

  【疏翼】

  

  第四、表不雙非。

  

  

  

  【述記‧卷六】

  

  雙非,非表故。如雲石女無兒無女。雙無之言,無所表故[28]。

  

  

  

  【論文】

  

  一‧二五四 若但是遮,應無所執。

  

  

  

  【疏翼】

  

  第五、遮應無執。

  

  

  

  【述記‧卷六】

  

  量雲︰汝應無所執。但遮他故。如言石女無兒女等。汝所執法,即是所表,雲何言遮都無所表?無所表故,應無所執。以無執故,何所競耶?

  

  

  

  【論文】

  

  一‧二五五 亦遮、亦表,應互相違。

  

  

  

  【疏翼】

  

  第六、遮表相違。

  

  

  

  【述記‧卷六】

  

  若遮時,無表故;若表時,無遮故;此二相違,如何言一?汝之表遮,應非體一。相相違故。如水火等。

  

  又此言「表」,即同第一。若言[29]「遮」者,即同第二[30]。

  

  【論文】

  

  一‧二五六 非表、非遮,應成戲論。

  

  

  

  【疏翼】

  

  第七、俱非成戲論。

  

  

  

  【述記‧卷六】

  

  何所名目?但是戲論,俱無所成。

  

  

  

  【論文】

  

  一‧二五七 又非一異,違世共知有一異物,亦違自宗色等有法,決定實有。

  

  

  

  【疏翼】

  

  第八、違世共知。

  

  【述記‧卷六】

  

  即違世間有一異物。謂青是一,與黃爲異故。以雙非故,即無有法,便違自宗色等有法決定實有。一異相違,非實有故,如何「非一異」?豈色與色「非一」,與聲等「非異」[31]?

  

  

  

  【論文】

  

  一‧二五八 是故彼言,唯矯避過,諸有智者,勿謬許之。

  

  

  

  【疏翼】

  

  第四執有法與有等性非一非異中,第九、總結非。

  

  

  

  【述記‧卷六末】

  

  總結非也。

  

  此唯矯詐,複苟避過。諸有智者勿謬許之,謂爲中理[32]。

  

  

  

  【疏翼】

  

  以上別破外道中,第二總束九十六種爲四句破訖。亦即初破計五段科文第叁外道、小乘別問別破所取非有中,第一外道別問別破終。

  

  

  

  

  

  

  

  

  --------------------------------------------------------------------------------

  

  [1] 法外無性,不作兩重看。

  

  [2] 智周《演秘》雲︰

  

  若論明言有及同異,不知此二是諸法性。

  

  [3] 智周《演秘》雲︰

  

  准此論破有性不唯在于叁德,故論﹝下文﹞結雲︰便違叁德我等體異,亦違世間諸法差別。故知有性通二十五,二十五差異,即爲同異。

  

  [4] 「自」字,《金藏》有,余無。

  

  [5] 謂五唯與量德。

  

  [6] 「一」字下,《金藏》衍「切」字。

  

  [7] 「五無」,謂未生無、已滅無、更互無、不會無、畢竟無。

  

  [8] 違比量、違自宗、違世間。

  

  [9] 除《義演》、《金藏》外,余衍「大」字。

  

  [10] 謂地、水、火,除風。

  

  [11] 智周《演秘》雲︰

  

  其所說色,爲如聲等,非色性故,非是眼境?爲如數等,非色性故,是眼境耶?

  

  [12] 「複」字,《金藏》作「後」。

  

  [13] 「許」字,《金藏》誤作「計」。

  

  [14] 「尼犍子」,梵文爲「nirgrantha」。

  

  [15] 「系」字下,《金藏》有「子」字。

  

  [16] 「有」字,《金藏》有,余無。

  

  [17] 「法」,謂有法。

  

  [18] 有法與有等性,有如別相與共相。共相可用爲別相之根底,造成兩

  

  重層次。

  

  [19] 「相」字下,《金藏》有「根」字,余無。

  

  [20] 「有」字,《金藏》作「即」。

  

  [21] 「法」字,《金藏》作「法」,余作「色」。

  

  [22] 「句」字,《金藏》有,余無。

  

  [23] 「返」字,《金藏》作「返」,余作「違」。

  

  [24] 「相」字,《金藏》有,余無。

  

  [25] 「相違」,《金藏》作「一異」。

  

  [26] 「一異」,《金藏》作「相違」。

  

  [27] 「阿時縛迦」,梵文爲「ajivaka」。

  

  [28] 道邑《義蘊》雲︰

  

  但言石女「無兒」,即知石女無女,何須更雲「無女」?後「無女」言,無所表也。今言「非一」,即是表異。何須複言「非異」?後「非異」之言,無所表也。

  

  [29] 「言」字,《金藏》作「雲」。

  

  [30] 智周《演秘》雲︰

  

  第四計中,有四句破。表,同第一不雙非難;遮,同第二無所執難。

  

  問︰且如大乘,一切色上有質礙性,此名「有性」;色法即有,非色法無,名「同異性」;此之二性與色等法,亦得名爲亦一亦異,非一非異,還同外道,如何破他?答︰大乘宗義假名施設,非識外實。迷悟有別,由是悟故,四句皆是。若也迷者,四句皆非,故不同彼。

  

  問︰今以四句破彼外宗,大乘正義,何句所攝?答︰有義大乘非四句收。不可言故;無定性故。詳曰︰若同外計,一句亦非。若依假诠,通有四句。而有何失?更互相望,得成四句。如前應悉。

  

  大乘法外不執有性與同異性,有質礙性對色等法,只是共相。自相、

  

  共相,想心所法等之依他起相分,非離自證分有。自相、共相相望

  

  亦不可說定一定異,如說定一定異,即是遍計所執。定執妄情正是

  

  所破。

  

  本論卷八雲︰

  

  謂心、心所,及所變現,衆緣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诳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夫于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如空華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

  

  [31] 亦即豈青與青「非一」,與黃等「非異」?

  

  [32] 「也」字,《金藏》有。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一 十四、總破九十六外道》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