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初的時候是與俗人一樣的,只是在顔色上有所分別,所以沙門有「缁衣」之稱。《續高僧傳》卷十《法上傳》雲:「自(法)上未任以前,儀服通混。一知綱統,製樣別行,使夫道俗兩異,上有功焉!」可見到東魏末年,法上任昭玄統以後,僧侶的常服,才在式樣上有了特殊的規定。在此以前何以選用缁色,雖難考定,大約是從道士的服色來的。魏郦道元《水經注》卷六束水注雲:「地有固活、女疏、銅藝、紫範之族也。是以缁服思玄之士、鹿裘念一之夫,代往遊焉。」稱道家采藥之輩爲「缁服思玄之士」,可見缁色是中國古代宗教服色,因而沙門在常服上也選用此色。釋道之分只在用冠、用巾之不同,結果黃冠成爲道士之專稱,缁衣成爲沙門的別號,其後僧俗衆多,缁衣者衆,道士不得不改變他們的服色,而缁服便成爲僧侶的專門服色了。《北史》卷五十一《上黨剛肅王煥傳》雲:「初術氏言:亡高者黑衣,由是自神武後每出門不欲見桑門,爲黑衣故也。」忌見沙門而不忌見道士,可見當時道士已經不是缁服了。周武帝更因此谶語,禁沙門服缁.令改服黃色(見《僧史略》)。從此以後,僧侶常服的顔色便多樣起來了。但是在此以前沙門也不完全服缁。《法苑珠林》卷叁十五雲:「見一沙門著桃葉布裙,單黃小被。」是記劉宋泰始年間事,此其證也。經過隋未的喪亂,僧侶服裝又與俗服混同起來。《續高僧傳》十八《慧休傳》雲:「荒亂之後,法律不行,並用銅盂,身禦俗服,同諸流俗。」當時慧休曾重定了缽盂的製度,而傳中未曾說他重定衣服之製度,可能是恢複了法上的原製。
唐義淨《南海寄歸傳》卷二《衣食所須章》雲:「且如神州祗支偏袒,覆膊方裙,禅褲袍襦,鹹乖本製。」又雲:「考其偏袒正背,元是踵斯(玄播)而作,剩加右畔,失本威儀」又雲:「自余袍褲裈衫之類,鹹悉決須遮斷。嚴寒既謝,即是不合擐身,而複更著偏衫,實非開限。」又《尼衣喪製章》雲:「東夏諸尼衣皆涉俗,所有著用並皆乖儀。」又雲:「祗支偏袒衫褲之流,大聖親遮。」從這些文句可看出唐時僧尼著用俗服,如禅袍襦衫裈褲等類。此外還有特製的、如偏袒(又名偏衫)和方裙二物,當時僧侶的常服是相當雜的。
宋贊甯《僧史略》卷上雲:「今江表多服黑色赤色衣,時有青黃間色,號爲黃褐、石蓮褐也。東京關輔尚褐色衣,並部幽州則尚黑色。」又雲:「昔唐未豫章有觀音禅師見南方禅客多搭白衲,常以瓿器盛染色勸令染之。今天下皆謂黃衲爲觀音衲也。」在這段文中並未分出法服和常服,但是根據現在的習慣,往往隨著常服的顔色而改變法服的顔色。《僧史略》中說的,可能是包括了法服和常服的顔色。中國文化的發展,在北方偏于保守,所以在唐未宋初時,並部幽州還保持缁衣之舊而尚黑色。直到現在也是北方僧侶服黑色的比較多。
到了明代洪武初年,製定了僧侶的服色。明《禮部志稿》雲:「洪武十四年令凡僧道服色,禅僧茶褐常服、青縧、玉色袈裟。講僧玉色常服、綠縧、淺紅色袈裟。教僧皂常服、黑縧、淺紅袈裟。」又雲棲的《竹窗二筆》中說:「衣則禅者褐色,講者藍色,律者黑色。」《山堂肆考》雲:「今製禅僧衣褐,講僧衣紅,瑜伽僧衣蔥白。瑜珈僧,今應赴僧也。」可見明末時僧侶衣製逐漸變更。現在南京寶華山是律宗的祖庭,每當傳戒時住持仍著黑常服、紅袈裟。而求戒者著黃常服、黑袈裟,此猶是明代的舊製。現在僧侶的常服大多是褐、黃、黑、灰四色。在北方有黃綠色,稱爲湘色的。在此五色中又各任意深淺不一,沒有一定的規製。
僧侶常服的式樣既自魏末法上規定以後,究竟是什麽式樣呢?那些亵衣,衷襖等未必有所規定,仍是隨著時代與俗人的衣服一樣。只是外面的衫袍,爲了觀瞻起見,才有一定的特式。這應當是一般所說的「方袍」,因爲這「方袍」的名稱到唐時才普遍起來的。白居易詩雲:「白衣一居士,方袍四道人。」許渾詩雲:「雲齋曾宿借方袍。」南唐劉崇遠《金華子》中說:「李公贊皇鎮浙左……南朝衆寺。方袍且多,其中必有妙通易道者。」《僧寶傳》中說:「泉州龜洋慧中禅師屬唐武宗廢教,例爲白衣,作偈雲:「多年鹿車漫騰騰,雖著方袍未是僧。今日修行衣善慧,滿頭白發待燃燈。」至于方袍的式樣可以從這名字上推測出來。
漢魏的俗服是常常變更的。《抱樸子自敘》雲:「俗之服用,俄而屢改,或忽廣領而大帶,或忽身促而修袖,或長裙曳地,或短衣蔽腳。」而方袍既非修袖,又不曳地。俗衣袖雖或長而寬有定限。《儀禮》裘服雲:「袪尺二寸。」《說文》襖字上同。而方袍的袖是比較寬的。更特別是「方」一定對「曲」言的,《漢書·江充傳》:「充衣紗谷,禅衣曲裙。」《何並傳》師古注雲:「襜褕,曲裙禅衣也。」可見俗服是曲裙,而僧服是方裙,浴服袖窄則較圓,僧服袖寬。則成方。這應當是方袍名稱之由來。
僧衣的另一名稱是「衲衣」,衲是補綴的意思。因爲袈裟是由多數碎布補綴而成的,所以譯作衲衣。《長阿含經》雲:「尊者迦葉著衲衣來詣佛所。」《大智度論》雲:「五比丘問佛:當著何衣?佛言:應披衲衣。」這都是指袈裟而言。但是後來僧侶的常服,也常是破舊而經過補綴的,于是成爲僧服的通用名稱。《法苑珠林》雲:「僧崖奴牟氏滅後,郫縣人于郫江邊空中見有油絡,辇崖在其上,身服斑衲、黃偏衫、紫被,捉錫杖。」衲又借作納。梁簡文帝有謝賜郁泥細納袈裟、郁泥納袈裟、郁泥真納九條袈裟表叁首。《金陵雜志》雲:「隋炀襯戒師聖種納袈裟一緣,黃紋舍勒一腰,郁泥南絲布袈裟一緣,鸱納袈裟一領,絲布祗支一領。」《續高僧傳》卷二十一《慧思傳》雲:「寒則艾納用犯風霜。」《酉陽雜俎續集》征釋門衣事雲:「五納叁衣。」就是衲、納都通指法服、常服的明證。 方袍的另一名稱是「海青」。明鄭明選著《秕言》卷一雲:「吳中方言稱衣之廣袖者謂之海青。按太白詩雲:翩翩舞廣袖,似鳥海東來,蓋東海有俊鵑名海東青。白言翩翩廣袖之舞,如海東青也。」 僧侶既有法服。常服之分,而古代在法會上僧侶還是遵守佛製,偏袒右肩,如同現在藏蒙族的情況。《釋氏要覽》卷上引竺道祖《魏錄》雲:「魏宮人見僧袒一肘,不以爲善,乃作偏袒縫于僧祇支上,相從因名偏衫。」後來因爲右袒究竟不合乎漢地的習慣而廢除了。 至于漢地僧侶法服的顔色、由于常服顔色的複雜,也發生紊亂的情形。自從唐武後依唐代叁品以上服紫的規定,賜給沙門法朗等九人紫袈裟(見《唐書》)。在唐宋時代,一直都以賜紫衣爲沙門的榮譽,因而引起忽視戒律的規定。隨意選用袈裟的顔色。特別是隨著常服的顔色而任意改變,如常服有缁、黃、褐等色,袈裟也有著許多顔色。《酉陽雜俎續集》卷六征釋門衣事雲:「其形如稻,其色如蓮。」又雲:「赤麻白豆,若青若黑」可見漢地袈裟的多樣顔色久已如此了。另一面執著于「赤色」而以朱紅袈裟爲最尊重。殊不知朱紅及黑色都是戒律中所不許的純色、上色,而古代所謂披赤衣,乃是紅而兼黑或紅而兼黃,如前所記釋迦如來的僧祇支是也。 《法苑談叢》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