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講:第叁品(五綱十修第8講)
(1996年7月7日)
(第七修:對治自性散動。)
接著上次講的自性跟名的問題。佛教對名跟義,就是所诠表的義有特別的看法。在中國有名實的分別,還有就是言跟相、言跟義這樣的分別,“得義忘诠”,義跟言的問題。我們現在說新聞叫媒介,就是把信息報道給旁人,媒介、媒體,總之是名跟實的問題、能诠所诠的問題。在名言裏都講的不少,但是這個問題,佛教跟一般所講的都不一樣,這個問題在人生宇宙裏頭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印度就有這種說法,說是“聲是常”,聲音是常住的說法。大家也聽過,聲是常、聲是無常。(印度當時有崇拜聲音的觀念,認爲聲音有神秘的力量,)每個字都是很了不起的,每個字都是代表實實在在的東西,聲就變得特殊化了,聲也是常了。
這聲本來是能诠,普通是能诠方面一般指的是聲音,也有的是指文字、筆劃、符號。主要是印度把聲當成常,有的重要的象吠陀經典中認爲聲是常的,聲音本身就變成了有自性的東西,因爲經典的聲音表示了真理、真實,于是乎聲音就變成常了。聲音本來是無常的,就因爲它所诠表的是常,所表示的不同,能表示的也就特殊化了。
所以能表示、所表示,能诠、所诠,能說明跟所說明,能诠釋跟所诠釋,這兩個方面曆來都認爲它是關系非常之密切,甚至于兩者是不能分開的,這是印度的經典語言,這經典語言跟旁的語言有些不同,它所表示的是特殊的時代,它本身也是一個特殊的事物,所以有聲論,有聲顯論,因明裏談到聲聲論、聲顯論。不管是聲聲論還是聲顯論,都表示聲音是常住。
這個有一點名跟自性的關系,沒有起名前,這個事物好象早就存在,然後起了名以後,給了符號以後,它被表示出來、被顯示出來了,一般認爲是這樣。而佛教認爲是沒起名前,這事物並不存在,起名後才感覺的有這個東西。
一般都認爲事物在起名前就存在了。象中國的“得義忘诠”,就是你把這個意思得到以後,言語可以丟掉,工具性的,中國的這種說法也還跟一般的,象跟印度的聲音常住的說法就不一樣。陶淵明說“得義忘言”,在菊花叢中看南山的時候,就感覺有一種真義,真義得到以後,言诠就忘了,“此中有真義,欲辯已忘言”,言就忘了。這種言跟義、言跟相這樣的關系,在中國的說法有很大不同。
還有就是名、實的關系,“君子名無實,而無稱也”,就是你有名的時候,實在的不能跟名相符,名不合乎實的水平,就是這個人只有空名,沒有真正的德性。所以名跟實、能诠跟所诠的關系有種種看法,但是不管怎麼樣,都是認爲名所诠的東西早就存在了,不過就是拿名言作工具,拿符號、信息作工具把它顯示出來,這是一般的看法,所以這個問題的的確確非常非常重要的。
名跟自性有特別的關系,我們前頭講的叁性,遍計所執性,我們前頭《攝大乘論》裏講這個遍計所執性,只講能遍計對所遍計起了一種顛倒的作用。咱們《攝大乘論》裏也講了這種顛倒、這種遍計所執性也跟名言有關系,跟尋伺、跟語言整個都有關系。
《瑜伽師地論》六十四卷解釋遍計所執性,就直接用語言來解釋。在《攝大乘論》裏頭它還是用能遍計跟所遍計這樣的關系來講,用繩跟蛇,這所遍計,繩被認爲是蛇了,用這個方面來表示遍計所執性。在《瑜伽師地論》裏頭解釋叁性的時候,就直接把名言提出來,《攝大乘論》本來也講名言、遍計所執性是怎麼一種情況,遍計所執性的模式是怎麼一種情況,首先提到名言問題。
說這名跟義的關系,我們可以分它叁方面,一種是符號或者是信息,這就是名的問題,起了名字。再來呢,就是它所诠表的義;另外還有一種它所诠的事,我們可以分成一種名、一種義,一種事。
所謂名,就是咱們說的語言問題、符號問題,事,就是它所指的那個事體,義是這個意義,意義是名所诠的、所指的。義呢,前頭講了很多,義就有個對向問題,所指的問題、指向,這個義的意思是很多的,主要是面向、所對的、所指的。
名的問題、符號,主要是所指,指的什麼東西,那指的那東西就是事,可是起名以後,它所指的事跟義有所不同,這個事它是在變動之中的,義是它那個名字、符號所專指的那個意義,這個意義跟當時所對的事體還是有所不同,不是一個東西。
所以名,一個符號、一個符號所指的那個意義,一個符號所代表的事體,可以分作叁方面來講。爲什麼?一個名字,它所指的東西不完全能拿當時的事所能表示,所指的並不是當時的事,爲什麼這麼說?名字是一個共相,是一個總的,事是一種個別的、具體的,所以事是在變動的、具體的,義是名所指的確實的意義,那意義就有點普遍的意義,事是個別的意思。
就拿我們一個字典裏頭,名相非常多,名詞非常多,但是這名詞盡管多,它都是一個共相,都是一個概念性的共相。雖然指的是事實,這個桌子,但是那個也是叫桌子,桌子是一個共同的概念。所以無論如何,你這名無論有多少大詞典、大字典,現在我們又創造許多的不同名相,不管起了多少名字,但是這名對個別的事情來說,它還不是完全符合,還是一個概念跟具體事物,有這樣的分別。
所以名到底所指的是什麼東西?沒有名之前雖然有事,但是沒名前所指的意義是不明確的,于是佛教裏有一種“名前覺無”的說法,起名前,並沒有有一個桌子的感覺,那個感覺必須是起名以後。所以佛教講名、符號跟所诠、所指的那東西、所指的那意義,這所指的意義跟符號是相關的,但是跟事還不是一個東西。
所以剛才講的聲,聲音可以常住,它這個常住就因爲有這個名,這個聲音,就指的一個概念、一個意義,那個東西是常住的。所以我們說名跟事跟義叁種來說,名跟事不是一個東西,它好象有一種假名、假代表的、有代表的性質,但是不是一個東西。
所以,這一起名,這名所指的東西、這個意義,這義跟名好象是一致的,但是,那個事跟名、跟義不是一回事。所以,你雖然有事在這擺著,但你不起名的話,對事,就沒有意思的概念。所以“名前覺無”,不感覺有件東西在這,雖然有這事。
我們普遍有很多情況,比如現在是多少度?溫度今天是33度,要沒起這名,雖然感覺溫度,但是沒33度的意義。所以名跟義是兩回事,可是要不起名的時候,雖然有事存在,也不感覺有事情存在。所以,弄成一個什麼情況呢?不起名的話,這個事情存在不存在這是問題,起名後,雖然有了概念了、有了意義了,但是這事跟概念不是一回事。
所以我們的生活裏頭,經過的事情很多,這名也不少。現在用種種的符號、用種種的名詞、或者用種種符號、聲音、顔色,用種種的不同,表示另外一種東西,可那東西往往是變動的,跟所有的字典裏所有名詞都不同,那些名詞都不能就是指的那些事,所以名跟事、名跟實的問題不是一個東西。
所以中國講名不符實、得義忘言,指的意思就是得了以後,名就忘掉了。象逮兔子逮魚那個網一樣,得了魚以後就把網丟掉了,這是中國的一般說法,得義忘言,名實的關系也不是完全相同的。
在印度看法是,聲音可以常住的問題,就是表示,聲音表示的那意義是特殊的,因爲意義特殊,本身也特殊化了。但是不管怎麼樣,你不起名字以前,對于事物沒有所表示,沒有所指時候,那時候,你對那事物好象沒有認識。所以沒起名之前的問題,在佛教提出來,你不起名,對這事,你也沒有真正的感覺,起名以後才有一種特殊的感覺,這特殊的感覺,跟事又不完全一樣。
這裏我爲什麼多次的講?就是希望大家對這個問題,我們還要多想辦法把它分析清楚。尤其現在,我們的名詞、術語太多了,我們要是創作,寫一部小說,就要製造很多名詞,編大詞典,所以知識分子所對的東西都是名詞概念,越是文化層次高的,尤其在信息化社會,越是這樣子,名詞一大堆,名詞符號隨便造。每一個名詞它都有所表示,所指的東西,所指的意義,這個意義是不是在現象上都有這意義?那就是個問題,可能這意義能夠跟這事情有點相關,但是不是完全相關,所以這裏頭非常細膩,而且你起名後,就感覺有這個東西,有這個自性、有這個體性,這個東西存在,跟起名前不同,這一點希望大家要特別注意。
《瑜伽師地論》第六十四卷談遍計所執性,它直接就談到語言問題,它說遍計所執性,就是依靠語言生起的。這話要特別注意一下,這遍計所執性就是根據語言生起的,它本身有執著,有個遍計所執,有個能執著的,還有名言跟符號這種安立性、就是普通說的假安立。名言有種安立性,好象施設起來、建立起來的。沒有名言好象無所謂,好象有沒有還是問題。
所以咱們說名言的安立性,是佛教特別的一種專指性、特別的表明性、诠釋性,它用安立兩個字或施設,這名都有施設性、安立性,要沒這名好象這東西立不起來,有沒有還是問題,所以名跟自性特別有關系。所以越是高等動物,越是我們這個文化程度高的人,他立的名越多,他的建樹也多,開拓許多領域,實際上這許多的領域在事實上、現實上、現象上有多少是存在?即便存在,它也是一個概念性,是一個共相性,不能代表個別性、刹那性。
所以這個名言的問題是跟自性、跟我、跟常特別有關系,本來都不是常的、都不是獨立存在的,起名以後就不同了,所以這種安立性、這種指示性、表達性、說明性,你不管怎麼樣,它有一種特殊的性質。佛教講安立性,施設性,都不是真實,所以佛教叫假安立。這地方大夥要分析爲什麼叫假?假安立?並非實際上有所建樹、有所指示、有所說明,是一種方便而已。
所以我們今天好象談的羅羅嗦嗦,實際上這問題是關涉到很多方面、很深刻的問題。希望大家不但要注意佛教裏頭名跟義…
《攝大乘論 第71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