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如何修念死者,謂應由于①叁種根本,九種因相,叁種決斷門中修習。此中有叁:一思
決定死,二思惟死無定期,叁思惟死時除法而外,余皆無益。
①叁種根本,九種因相,叁種決斷:
㈠思惟死主決定當來,此複無緣能令卻退
一、思決定死 ㈡思惟壽無可添,無間有減 決斷必須修行正法
㈢思于生時亦無閑暇修行妙法
㈠思贍部洲壽無定
二、思惟死無定期 ㈡思惟死緣極多,活緣少 決從現在而修正法
㈢思惟其身極微弱,故死無定期
㈠親友憐愛圍繞,無一人可隨去
叁、思惟死時除法而外,余皆無益 ㈡盡其所有寶聚,無塵許可持往 決定除法而外,其余皆不可恃
㈢俱生骨肉尚須棄舍,況諸余法
初中分叁。思惟死主決定當來,此複無緣能令卻退者,謂任受生何等之身,定皆有死。①《無常集》雲:「若佛若獨覺,若諸佛聲聞,尚須舍此身,何況諸庸夫。」任住何境,其死定至者,即彼中雲:「住于何處死不入,如是方所定非有,空中非有海中無,亦非可住諸山間。」前後時中諸有情類,終爲死摧等無差別,即如彼雲:「盡其已生及當生,悉舍此身而他往,智者達此悉滅壞,當住正法決定行。」于其死主逃不能脫,非以咒等而能退止,如《教授勝光大王經》雲:「譬如若有四大山王,堅硬穩固成就堅實,不壞不裂無諸隕損,至極堅強純一實密。觸天磨地從四方來,研磨一切草木本幹及諸枝葉,並研一切有情有命諸有生者,非是速走易得逃脫,或以力退,或以財退,或以諸物及咒藥等易于退卻。大王,如是此四極大怖畏來時,亦非于此速走能逃,或以力退或以財退或以諸物及咒藥等易于退卻。何等爲四,謂老病死衰。大王,老壞強壯,病壞無疾,衰壞一切圓滿豐饒,死壞命根。從此等中,非是速走易得逃脫,或以力退或以財退,或以諸物及咒藥等易于靜息。」②迦摩巴雲:「現須畏死,臨終則須無所恐懼。我等反此,現在無畏,至臨終時,用爪抓胸。」
①《無常集》:《略論釋》(二八六頁):“諸阿羅漢彙集佛語之所成。”
②迦摩巴:噶當大德。
思惟壽無可添,無間有減者。如《入胎經》雲:「若于現在善能守護,長至百年或暫存活。」極久邊際僅有爾許,縱能至彼,然其中間壽盡極速。謂月盡其年,日盡其月,其日亦爲晝夜盡銷,此等複爲上午等時而漸銷盡,故其壽命總量短少。此複現見多已先盡,所余壽量,雖刹那許亦無可添,然其損減,則遍晝夜無間有故。①《入行論》雲:「晝夜無暫停,此壽恒損減,亦無余可添,我何能不死。」此複應從衆多喻門,而正思惟。謂如織布,雖織一次僅去一縷,然能速疾完畢所織。爲宰殺故,如牽所殺羊等步步移時,漸近于死。又如江河猛急奔流,或如險岩垂注瀑布,如是壽量,亦當速盡。又如牧童持杖驅逐,令諸畜類,無自主力而赴其所,其老病等,亦令無自在引至死前。此諸道理,應由多門而勤修習。如《集法句》雲:「譬如舒經織,隨所入緯線,速窮緯邊際,諸人命亦爾。如諸定被殺,隨其步步行,速至殺者前,諸人命亦爾。猶如瀑流水,流去無能返,如是人壽去,亦定不回還。艱勞及短促,此複有諸苦,唯速疾壞滅,②如以杖畫水。如牧執杖驅,諸畜還其處,如是以老病,催人到死前。」如傳說大覺行至水岸,謂「水③淅淅流,此于修無常極爲便利」。說已而修。《大遊戲經》亦以多喻宣說,「叁有無常如秋雲,衆生生死④等觀戲,衆生壽行如空電,猶崖瀑布速疾行」。又如說雲:「若有略能向內思者,一切外物,無一不爲顯示無常。」故于衆事皆應例思,若數數思能引定解,若略思惟,便言不生,實無利益。如⑤迦摩巴雲:「⑥說思已未生,汝何時思,晝日散逸,夜則昏睡,莫說妄語。」非但壽邊爲死所壞,而趣他世,即于中間行住臥叁,隨作何事,全無不減壽量之時。首從入胎,即無刹那而能安住,唯是趣向他世而行,故于中間生存之際,悉被老病使者所牽,唯爲死故導令前行。故不應計于存活際,不趣後世安住歡喜,譬如從諸高峰墮時,未至地前空墜之際,不應歡樂。此亦如《四百頌釋》引經說雲:「⑦人中勇識如初夜,安住世間胎胞中,彼從此後日日中,全無暫息趣死前。」《破⑧四倒論》亦雲:“如從險峰墮地壞,豈于此空受安樂,從生爲死常奔馳,有情于中豈得樂。”此等是顯決定速死。
①《入行論》雲:《入行論·忏悔品》卷二。
②如以杖畫水:如在急流中,以杖畫圖,迹即逝去,不留痕迹。
③淅:音“析”。
④等觀戲:等同觀戲劇演出,喻無常也。
⑤迦摩巴雲:迦摩巴批評弟子之語。
⑥說思已未生:汝說思已未生。
⑦人中勇識如初夜,安住世間胎胞中,彼從此後日日中,全無暫息趣死前:《四百論釋·明破常執方便品第一》:“如《本生經》雲:“佛言,大王,衆生于初夜入胎住世間,日日所作,都是在迅速不停地趣向于死。””
⑧四倒:常樂我淨。
思于生時亦無閑暇修行妙法,決定死者,謂縱能至如前所說,爾許長邊,然亦不應執爲有暇。謂無義中,先已耗去衆多壽量,于所余存,亦由睡眠分半度遷,又因散亂徒銷非一,少壯遷謝至衰耄時,身心力退,雖欲行法,然亦無有勤修之力,故能修法時實爲少許。《入胎經》雲:「此中半數爲睡覆蓋,十年頑稚,①念年衰老,愁歎苦憂及諸恚惱亦能斷滅,從身所生多百疾病,其類非一亦能斷滅。」《破四倒論》亦雲:「此諸人壽極久僅百歲,此複初頑後老徒銷耗,睡病等摧令無可修時,②住樂人中衆生壽余幾。」伽喀巴亦雲:「六十年中,除去③身腹睡眠疾病,余能修法,尚無五載。」
①念:廿年。衰老:無勤修之力。
②住樂人中:身心安樂,堪修佛法。
③身腹睡眠疾病:身體之飲食、睡眠、疾病等事所花時間。
如是現法一切圓滿,于臨死時唯成念境,如醒覺後,念一夢中所受安樂。若死怨敵定當到來,無能遮止,何故愛著現法欺诳。如是思已,多起誓願,①決斷必須修行正法。如②《本生論》所說而思:「嗟呼世間③惑,④匪堅不可喜,此⑤姑姆達會,亦當成念境。衆生住于如是性,衆生無畏極希有,死主⑥自斷一切道,全無怖懼⑦歡樂行。現有老病死作害,大勢怨敵無能遮,定赴他世⑧苦惱處,誰有心知思愛此。」《迦尼迦書》中亦雲:「無悲愍死主,無義殺士夫,現前來殺害,智誰放逸行。故此極勇暴,猛箭無錯謬,乃至未射放,當勤修自利。」
①決斷必須修行正法:此是第一決斷。
②《本生論》所說:昔佛爲國王,國人迎王,往觀花會,乃向臣民說此偈。
③惑:迷惑。
④匪堅:非堅。
⑤姑姆達會:盛大慶祝宴會。夜開花會,一年一度。
⑥自斷一切道:無可逃脫。斷:堵。
⑦歡樂行:(全無怖懼)反迷而作歡樂行。
⑧苦惱處:惡趣。
第二思惟死無定期者,謂今日已後,百年以前,其死已定,然此中間,何日而來,亦無定期。即如今日,謂死不死,俱不決定。然心應執死亡方面,須發今日定死之心。以念今日決定不死,或多分不死,其心則執不死方面,便專籌備久住現法,不能籌備後世之事,于此中間爲死所執,須帶憂悔而沒亡故。若日日中籌備死事,則多成辦他世義利,縱不即死,造作此事亦爲善哉,若即死者,則此尤其是所必須,譬如自有能作猛利損害大敵,從此時期至彼時期,知其必至,然未了知何日到來,須日日中作其防慎。
若日日中,能起是念,今日必死,下至能念多分是死,則能修作,所當趣赴後世義利,不更籌備住現世間,若未生起如此意樂,于現世間見能久住,便籌備此,而不修作後世義利。譬如若念久住一處,則計設備住彼所須,若念不住當他往者,則當備作所趣之事,故日日中,定須發起必死之心。
此中分叁。思贍部洲壽無定者,總之①俱盧壽量決定,②諸余處者各各于自,能住壽量,雖無決定,然亦多數能得定限。贍部洲壽極無定准,③劫初壽數,經無量年,今後須以滿十歲爲壽長際,即于現在老幼中年,于何時死,皆無定故。如是亦如④《俱舍論》雲:「此中壽無定,末十初無量。」《集法句》雲:「上日見多人,下日有不見,下日多見者,上日有不見。」又雲:「若衆多男女,強壯亦殁亡,何能保此人,尚幼能定活。一類胎中死,如是有産地,又有始能爬,亦有能行走,有老有幼稚,亦有中年人,漸次當趣沒,⑤猶如墮熟果。」應當作意所見所聞,若諸尊重,或友伴等,壽未究竟,忽由內外死緣,未滿心願而死。念我亦定是如是法,應數思惟應令發生必死之心。
①俱盧:北洲。俱盧壽量決定:《俱舍論頌疏》卷十一:“北洲定千年。釋曰:北俱盧洲人定壽千歲。”
②諸余處者:《俱舍論頌疏》卷十一:“西東半半減。釋曰:西牛貨洲人壽五百歲,東勝身洲,人壽二百五十歲。”
③劫:住劫。
④《俱舍論》:《俱舍論》卷十一。
⑤猶如墮熟果:佛偕比丘入林,見樹墮果,說人命不堅、無常,如墮熟果。
思惟死緣極多,活緣少者。謂于此命有多違害,謂①諸有心及諸無心,若諸魔屬,人非人等,衆多違害,及旁生類,損此身命,亦有多種。彼等如何違害之理,如是內中所有諸病及外大種違損之理,皆應詳思。複次自身由四大種成,彼等亦複互相違害,諸大種界若不平等,有所增減能發諸病,而奪命根,此諸違害,是與自體,俱生而有,故于身命無可安保。如是亦如《大涅槃經》雲:「言死想者,謂此命根,恒有衆多怨敵圍繞,刹那刹那漸令②衰退,全無一事能使③增長。」《寶鬘論》亦雲:「安住死緣中,如燈處風內。」《親友書》亦雲:「④若其壽命多損害,較風激泡尤無常,出息入息能從睡,有暇醒覺最希奇。」⑤《四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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