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習諸惡業,百年受苦于惡趣,⑦如極損他來複雠,⑧怨敵何有過于此。此忿爲內怨,我如是知已,⑨士夫誰能忍,令此張勢力。」
①《入行論》:《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②喜樂:心喜、身樂。
③不堅住:心煩氣躁、坐臥不穩。
④有以財供事……恩主行殺害:《入行論譯注》第六品:“盡管有人以財利和恭敬惠施給前來依靠他的淪落者,但是,如果這位施主暴燥易怒,那幺反而會因爲激怒受惠者而被殺害。”
⑤黑月失吉祥:《廣論譯釋》:“猶如下弦月輪退失吉祥的光芒。”
⑥多作乖違心愚迷:所作之事,多是錯誤違背正理的,心轉向愚癡糊塗。
⑦如極損他來複雠:如由極損害他人而成極大之怨敵,前來報雠。.
⑧怨敵何有過于此:此諸怨敵無如瞋恚之怨害爲劇。
⑨士夫誰能忍,令此張勢力:大丈夫誰能容忍此瞋恚內怨,令它擴張勢力呢!此以大不忍瞋恚煩惱而修忍辱也。
此等過患皆從忿起,乃至未得決定了解應當修習。如①《入行論》雲:「無如瞋之惡,無如忍難行,故應種種理,殷重修堪忍。」由見勝利過患爲先,②應以多門勤修堪忍。初句之理由,如③《入中論釋》雲:「如大海水,非以秤量能定其量,④其異熟限亦不能定。故能如是引非愛果,及能害善,⑤除不忍外,更無余惡最爲強盛。」若僅生最大非愛異熟而不壞善根,則非如此最大惡故。然能雙具引大異熟及壞善根所有惡行,除瞋而外余尚衆多,謂誹謗因果所有邪見,及謗正法,並于菩薩⑥尊長等所起大輕蔑,生我慢等,如《集學論》應當了知。
①《入行論》一頌: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漢譯《入行論》:“重罪無如瞋恚罪,難行無如忍辱行,是故于此應殷勤,以多方便修忍辱。”
《入行論廣解》卷六雲:“能爲道障能斷善根之罪無如瞋恚,能摧煩惱熱惱之難行無如忍辱,故應殷重修忍,以多種方便而修習之。”
②應以多門:依理依教依方便。修:思惟觀察。
③《入中論釋》:《入中論疏·釋第叁勝義菩提心 發光地》卷叁(一二二頁)。
④其異熟限亦不能定:《入中論疏》卷叁:“瞋恚菩薩之異熟量亦不可知。”
⑤除不忍外,更無余惡最爲強盛:《入中論疏》卷叁:“故能引不可愛果及能壞善根之罪惡更無大于瞋恚不忍之心者也。”
⑥尊長:上師。
第叁忍差別分叁: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叁思擇法忍。 初耐怨害忍分二:一破除不忍怨所作害,二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敗。初中分二:一破除不忍障樂作苦,二破除不忍障利等叁作毀等叁。初中分二:一顯示理不應瞋,二顯示理應悲愍。初中分叁:一觀察境,二有境,叁所依瞋非應理。 今初
初中有四。一觀察有無自在不應瞋者。應當觀察,于能怨害應瞋之因相爲何。如是觀已,覺彼于自欲作損害,意樂爲先,次起方便遮我安樂,或于身心作非愛苦。爲彼于我能有自在不作損害,強作損害而瞋恚耶,抑無自在由他所使而作損害故瞋恚耶。若如初者瞋不應理,他于損害無自在故。謂由宿習煩惱種子境界現前,非理作意,因緣和合起損害心,縱不故思,此諸因緣亦能生故。若彼因緣有所缺少,則故思令生,亦定不生故。如是由諸因緣起損害欲,由此複起損害加行,由此加行生他苦故。此補特伽羅無少主宰,以他亦隨煩惱自在,如煩惱奴而隨轉故。若他自己全無自在,爲余所使作損害者,極不應瞋。譬如有人,爲魔所使隨魔自在,于來解救饒益自者,反作損害行捶打等。彼必念雲,此爲魔使,自無主宰故如是行,不少瞋此,仍勤勵力令離魔惱。如是菩薩見諸怨家作損害時,應如是思,此爲煩惱魔使無主,故如是行,不少瞋此補特伽羅,須更發心爲欲令其離煩惱故,我應勤修諸菩薩行。如①《四百論》雲:「雖②忿由魔使,③醫師不瞋怪,④能仁見煩惱,非具惑衆生。」月稱論師亦雲:「此非有情過,此是煩惱咎,智者善觀已,不瞋諸有情。」《入行論》中雖說多理,然唯于此易生定解,對治瞋恚最爲有力。⑤《菩薩地》說⑥修唯法想,堪忍怨害與此義同,故于此上乃至定解當勤修習。若諸有情能有主宰皆應無苦,以此諸苦非所願故,有自在故。又諸有情若爲猛利煩惱激動,尚于最極愛惜自身而作損害,或跳懸岩,或以棘刺及刀劍等,而自傷害,或斷食等,況于他人能不損哉,應如是思,滅除瞋恚。
①《四百論》:《四百論·明菩薩行品第五》。
②忿:病人忿醫師。
③醫師不瞋怪:醫師不瞋怪病人。
④見煩惱:見煩惱過患。非具惑衆生:非衆生有過。
⑤《菩薩地》:《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二,《披尋記》卷四十二(二四五一頁)。
⑥修唯法想:法者,從緣生法。謂菩薩于有怨害諸有情所,了知唯是緣生諸法所顯,此中都無我及有情。
《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二:“雲何菩薩于有怨害諸有情所,修習隨順唯法之想?謂諸菩薩應如是學,依托衆緣,唯行唯法,此中都無我及有情命者生者,是其能罵能瞋能打能弄能诃,或是所罵所瞋所打所弄所诃。如是如理正思惟故,于有怨害諸有情所,舍有情想,住唯法想。依唯法想,于諸怨害悉能堪忍。”
《披尋記》卷二十七(一五六叁頁):“唯行唯法者,謂緣生法本無而有,有已散滅,是名唯行;唯法所顯,唯法能潤,唯法所潤,是名唯法。”
①《入行論》雲:「一切皆他使,他主自無主,知爾不應瞋,一切②如化事。」③又雲:「故見怨或親,爲作非理時,謂此因緣生,思已當樂住。若由自喜成,皆不願苦故,則一切有情,皆應無有苦。」④又雲:「若時隨惑轉,自愛尚自殺,爾時于他身,何能不爲損。」
①《入行論》:《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②如化事:(因)緣生如幻。《入行論廣解》:“一切法自性不成猶如虛空,而能作所作事。如是知已,于如幻諸法,不起瞋恚,便能摧壞煩惱,于緣生如幻之觀證,應當學也。”
③又雲“故見怨或親……皆應無有苦”:《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入行論廣解》:“以是之故,不論怨親,若見非理而作損惱,當如是思惟,彼補特伽羅自無主宰,由如是煩惱之緣故爾,應如是息滅瞋恚心不安樂者作安樂想,而忍受之。若非他緣自在,自有所需,由自主宰即能得果,任何有情亦不欲痛苦,于諸有情,誰亦不應遭遇苦事。現見有痛苦發生,補特伽羅自無主宰,故不應瞋彼補特伽羅,而應反責煩惱也。” 謂此因緣生:往昔業緣 、煩惱之緣。當樂住:欣然承受。
④又雲“若時隨惑轉,自愛尚自殺,爾時于他身,何能不爲損”:《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入行論廣解》:“若自爲煩惱自在時,即自心所極愛憐之我,亦能殺害,爾時彼等于他人身,何能顧恤不加損害,若作損害,便執爲不宜而生瞋恨,不應理也。”自愛:自愛之身。
第二觀是客現及是自性皆不應瞋者。損他之過不出二事,謂是否有情之自性,若是自性瞋不應理,如不應瞋火燒熱性。若是客現亦不應瞋,如虛空中有煙等現,不以煙過而瞋虛空,應如是思滅除瞋恚。①《入行論》雲:「②若于他惱害,是愚夫自性,瞋彼則非理,如瞋燒性火。③若過是客來,有情性仁賢,若爾瞋非理,如瞋煙蔽空。”
①《入行論》:《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②若于他惱害,是愚夫自性,瞋彼則非理,如瞋燒性火:漢譯《入行論》卷六:“若于他人作損惱,凡愚自性本如是,于彼生瞋不應理,如瞋于火燃燒性。”
《入行論廣解》雲:“若于他人作損惱,是凡愚之本性,或昧于取舍,或雖知而煩惱太重,則于彼固不應瞋,如憎厭火之燃燒性而生瞋恚,不應理也。”愚夫自性:凡愚本性。
③若過是客來,有情性仁賢,若爾瞋非理,如瞋煙蔽空:漢譯《入行論》卷六:“若彼有情性決定,偶然生起此過失,于彼亦不應生瞋,如瞋虛空聚煙雲。”
《入行論廣解》雲:“若損惱他之過失偶然生起,有情本性決定賢善,是亦不應以作損惱而生瞋恚,如于虛空中偶聚煙雲,不應于虛空而起嫌恨也。”客來:偶然生起。非其本性,如客偶來。
第叁觀其直間由何作損皆不應瞋者。若瞋直接發生損害能作害者,應如瞋恚補特伽羅瞋刀杖等。若瞋間接令生損害能作害者,如刀杖等爲人所使,其人複爲瞋恚所使而作損害,應憎其瞋。①如雲:「杖等親爲害,若瞋能使者,此亦爲瞋使,定應憎其瞋。」故不瞋杖,亦不應憎能使之人,若瞋能使,理則亦應瞋其瞋恚。不如是執,即是自心趣非理道,故應定解一切道理悉皆平等,令意不瞋補特伽羅,如不瞋杖。此未分別杖與能使有無②怨心者,③由前所說破自在理應當了知。
①如雲:《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②怨心:怨害心。
③由前所說:《廣論》卷十一(本書五九五頁)。
第四觀能發動作害之因不應瞋者。受由怨害所生苦時,若是無因不平等因則不生苦,要由隨順衆因乃生,此因是宿不善業故。由自業力發動①能害令無自主,故自所招不應憎他,作是念已應怪自致,于一切種破除瞋恚,如那落迦所有獄卒,是由自己惡業所起爲自作害。②如雲:「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故害有情者,我理受此損。」又雲:「愚夫不願苦,愛著衆苦因,由自罪自害,豈應憎于他。譬如諸獄卒,及諸劍葉林,由自業所起,爲當憎于誰。由我業發動,于我作損害,③此作地獄因,豈非我害他。」霞婆瓦雲:「若雲非我所致,實是顯自全無法氣。」
①能害:能害者。
②如雲:見《入行論·忍辱品》卷六。
③此作地獄因:彼人由我往昔不善業所感,今世始于我作損害,因此而作地獄因。
觀察①有境不應瞋者。若于怨害發生瞋恚,是因于苦不能忍者誠爲相違,以不能忍現在微苦,極力引生惡趣無量大苦因故,故應自念我極愚癡而自羞恥,勵防莫瞋。②如雲:「于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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