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能學習菩薩學處。若于現法勤修開發智慧方便,②能遮現法不學之罪,如《妙手問經》所說,余生亦能速疾圓滿般若波羅蜜多。如是③經咒二道棟梁,六度之中,修習靜慮之次第,尚似略存,修余五度之次第,皆已隱沒,故于修行攝要及引發定解之方便,④略爲宣說。諸大經論所說,修習緣如所有及盡所有般若自性毗缽舍那之次第,及修習靜慮自性,奢摩他之次第,後當廣釋。凡菩薩成佛,皆依六度而得成佛。《菩薩地》中,于六度一一之後,皆珍重宣說,故應了知,此是過去未來現在諸菩薩衆共行之道,此六即是一切白法大海,故是修行宗要無上大嗢柁南。如⑤《菩薩地》雲:「如是六種波羅蜜多,菩薩爲證無上正等菩提果故,精勤修集,是大白法⑥溟,名大白法海,⑦是一切有情一切種類圓滿之因,名爲湧施大寶泉池。又即如是所集無量福智資糧,更無余果可共相稱,唯除無上正等菩提。」
①違越學處罪所染著:謂違菩薩學處,障般若中不往聽聞等諸惡作罪。
②能遮現法不學之罪:現法不學,即前所說違越菩薩學處惡作諸罪。
③經咒二道棟梁,六度之中:顯密二道核心,即六度之中。
④略:綱要。
⑤《菩薩地》:《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叁,《披尋記》(二五O四頁)。
⑥溟:音“冥”,海也。
⑦是一切有情一切種類圓滿之因:《披尋記》卷四十叁(二五O四頁):“能令無種姓一切有情皆往善趣,及令有種姓一切種類乘叁乘法而得出離,由是名爲圓滿之因。”
第二四攝成熟他相續分五:一四攝自性,二立四之理由,叁四攝之作業,四攝受眷屬須依四攝,五略爲解說。 今初
一布施如前六度時說,二愛語者謂于所化機開示諸度,叁利行者如所教義令所化機如實起行,或令正受,四同事者謂教他所修自亦應修與他同學。如《莊嚴經論》雲:「①施同示勸學,自亦隨順轉,是爲愛樂語,利行及同事。」
①施同示勸學,自亦隨順轉:施同,謂如前施度。示,指愛語。勸學,指利行。自亦隨順轉,指同事。
第二立四之理由。何故定爲四攝耶,答謂攝受眷屬令修善行,須先使歡喜,此必先須施以資財饒益其身。既歡喜已,令修道時,先須令知雲何應修,此由愛語宣說正法,除其無知斷其疑惑,令其無倒受持法義。既了知已,由其利行令修善行。若自不修而爲他說應取應舍,彼不信受反作是難,且不自修何爲教他,汝今尚須爲他所教,若自實行他便信受,謂教我等所修之善,彼自亦修,若修此善定能利益安樂我等,先未修者能新修行,已修行者堅固不退,故須同事。如雲:「一能利他方便,二令取叁令修行,如是四令隨轉,四攝事應知。」
第叁四攝之作業。以此四攝于所化機何所作耶,謂由布施故,令成聞法之器,以于法師生歡喜故,由愛語故,能令信解所說之法,以于法義令正了解斷疑惑故,由利行故,如教修行,由同事故,已修不退,長時修行。如雲:「由初爲法器,第二令勝解,由叁使修行,第四①成淨修。」
①成淨修:不使中斷,長時清淨修行。
第四攝受眷屬須依四攝。佛說此爲成辦一切衆生義利賢善方便,故攝徒衆應須依此。如雲:「諸攝眷屬者,當善依此理,能辦一切義,贊爲妙方便。」
①第五略爲解說。愛語有二,一隨世儀軌語,謂遠離颦蹙,舒顔平視,含笑爲先,慰問諸界爲調適等,隨世儀軌慰悅有情。二隨正法教語,謂爲利益安樂有情,依能引發信戒聞舍慧等功德,宣說正法。又一于能殺害怨敵之家,②無穢濁心說利益語,二③于極鈍根,心無疑慮,誓受疲勞,爲說法語,令攝善法,叁于其谄詐欺④二師等,行邪惡行諸有情所,⑤無恚惱心說利益語,于此難行愛語,亦當修學。又一于相續未熟,欲斷諸蓋向善趣者,爲說先時所應作法,謂施及戒。又二于已離蓋,相續成熟心調善者,爲說增進四聖谛法。又叁在家出家多放逸者,爲令安住不放逸行,無倒谏誨。又四疑惑者爲斷疑故,爲說正法論議決擇,是爲一切門愛語。
①第五略爲解說:見《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叁,《披尋記》(二五O七頁)。
②無穢濁心說利益語:無惡分別,不欲惱害,說隨世、隨正法語。
③于極鈍根,心無疑慮:于極鈍根者,菩薩心無疑慮。
④二師等:二師者,親教師、軌範師。等取尊長。
⑤無恚惱心說利益語:《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叁謂“無嫌恨心,無恚惱心”說利益語。
①利行略有二種,一未成熟者能令成熟,二已成熟者能令解脫。又分叁種,一于現法利,勸導利行,謂勸令如法招集守護增長財位。二于後法利勸導利行,謂正勸導棄舍財位,清淨出家乞求自活,由此定獲後法安樂,不必獲得現法安樂,叁于現法後法利勸導利行,謂正勸導在家出家,趣向世間出世離欲,由此現法能令獲得身心輕安,于後法中②或生淨天③或般涅槃。又應修行難行利行,一于往昔未種善根者,難令行善。二現有廣大圓滿財位者,難行利行,由其安住大放逸處故。叁諸已串習外道見者,難行利行,由憎聖教,愚癡邪執不解理故。又應修行漸次利行,謂于劣慧者,先令修行粗淺教授,若成中慧,轉中教授,成廣大慧爲說深法,隨轉幽微教授教誡。
①利行:見《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叁,《披尋記》(二五一五頁)。
②或生淨天:指世間離欲,後世生清淨天。
③或般涅槃:指出世離欲。
同事者,謂于何義勸他安住,①即于此義自當安住若等若增,如是隨作何事,先應緣于有情義利,定不應離利他意樂,然其加行則先自調伏,如《無邊功德贊》雲:「有未自調伏,雖說正理教,②違自語而行,不能調伏他。③尊知此義故,④心念諸衆生,自未調伏時,暫勤自調伏。」
①即于此義自當安住若等若增:《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叁,《披尋記》(二五二五頁):“謂諸菩薩,若于是義,于是善根,勸他受學,即于此義,于此善根,或等或增,自現受學。如是菩薩,與他事同,故名同事。”
②違自語而行:違自所說正理教而行。
③尊:世尊。
④心念諸衆生:大悲攝護衆生。
又四攝事可攝爲二,謂以財攝及以法攝。財施爲初,余叁屬法,法爲所緣正行、清淨之法,如雲:「由財及以法,謂所緣法等,由此二攝門,說爲四攝事。」又此即是叁世一切菩薩利他方便,故是共道。如雲:「已攝及當攝現攝悉皆同,是故此即是成熟有情道。」又菩薩行總有無邊,然大嗢柁南即是六度四攝,以諸菩薩唯二所作,一自內成熟成佛資糧,二爲成熟他有情相續,六度四攝即能成辦此二事故。如①《菩薩地》雲:「由諸波羅蜜多能自成熟一切佛法,由諸攝事能成熟他一切有情,當知略說菩薩一切善法作業。」故于此中略說彼二,若欲廣知,應于《菩薩地》中尋求。又此根本後得時,應如何行者,如②尊者雲:「六波羅蜜等,菩薩廣大行,由本後瑜伽,堅修資糧道。」謂初業菩薩受菩薩戒,住資糧道,根本後得皆不出六度,故六度中有是根本定時所修,有者是于後得時修。謂靜慮自性奢摩他,及慧度自性毗缽舍那一分,是于根本定時所修。前叁波羅蜜多及靜慮般若一分,是後得時修。精進俱通根本後得,忍中一分③定思深法于定時修,如尊者雲:「④起根本定時,徧觀一切法,修幻等八喻,能淨後分別,應正學方便,于根本定時,應恒常修習,止觀分平等。」若由未習如是希有難行諸行,聞時憂惱,應念菩薩于最初時亦不能行,然由先知所作願境漸次修習,久習之後,不待功用能任運轉,故其串習極爲切要。若見現前不能實行,即便棄舍全不修心,⑤是極稽留清淨之道。如《無邊功德贊》雲:「若由聞何法,令世間生怖,⑥尊亦于此法,久未能實行。⑦然尊習其行,時至任運轉,是故諸功德,不修難增長。」故受菩薩律儀者,定無方便不學諸行,未如儀軌受行心者,亦當勵力修⑧欲學心。若于諸行勇樂修學,次受律儀極爲堅固,故應勤學。上士道次第中,已說淨修願心,及學菩薩總行道之次第。
①《菩薩地》:見《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叁,《披尋記》(二五二七頁)。
②尊者:阿底峽尊者。
③定思深法于定時修:法思勝解忍,于甚深法決定思惟。
④起根本定時……止觀分平等:《略論釋》(八二六頁):“意謂動中不但應與空慧相應(能淨後分別),觀諸法如幻,更應學菩薩六度諸方便行(應正學方便)。定中最殊勝,爲止觀雙運,止中有觀,觀中有止,應恒常修。觀八喻,爲如幻修法,止觀雙運,爲如空修法。”幻等八喻,指幻事、陽焰、夢、影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詳見《攝大乘論·世親釋》卷五。
⑤是極稽留清淨之道:《略論釋》(八二七頁):“故初業者縱有所不能,亦不應失願。如見不能,並願而舍,即無從進入清淨道。”
⑥尊亦于此法,久未能實行:世尊初亦于此法,長久未能實行。
⑦然尊習其行:佛能長時串習其行。
⑧欲學心:願學之心。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十叁終
附 錄
本書集注主要引用者有:
《菩提道次第略論釋》,昂旺朗吉堪布釋,浙江 叁門 多寶講寺倡印(簡稱《略論釋》),其中包括《菩提道次第略論》(簡稱《略論》)。
《掌中解脫》,帕繃喀大師,臺灣白海螺出版社。
《叁主要道》,帕繃喀大師,浙江 叁門 多寶講寺倡印。
《菩提道次第心論》,能海上師譯撰,上海佛學書局印(簡稱《心論》)。
《菩提道燈論》,法尊法師譯,臺灣東初出版社(即《道炬論》)。
《菩提道燈難處釋》,如石法師譯,臺灣東初出版社。
《菩提道次第廣論譯釋》,華銳·羅桑嘉措,甘肅省 夏河縣 藏學研究所(簡稱《廣論譯釋》)。
《瑜伽師地論》,唐 玄奘法師譯,福建 莆田 廣化寺印(金陵刻經處版縮印)。
《瑜伽師地論科句披尋記》,韓清淨,美國 紐約科學出版社紐約公司(簡稱《披尋記》)。
《俱舍論》,唐 玄奘法師譯,福建 莆田 廣化寺印。
《集論》,唐 玄奘法師譯,福建 莆田 廣化寺印。
《雜集論》,唐 玄奘法師譯,福建 莆田 廣化寺印。
《攝大乘論世親釋》,唐 玄奘法師譯,福建 莆田 廣化寺印(簡稱《世親釋》)。
《攝大乘論無性釋》,唐 玄奘法師譯,福建 莆田 廣化寺印(簡稱《無性釋》)。
《大毗婆沙》,唐 玄奘法師譯,上海古籍出版社。
《集異門論》,唐 玄奘法師譯,南京 金陵刻經處印。
《法蘊足論》,唐 玄奘法師譯,南京 金陵刻經處印。
《大乘五蘊論》,唐 玄奘法師譯,南京 金陵刻經處印。
《大乘廣五蘊論》,唐 玄奘法師譯,南京 金陵刻經處印。
《俱舍論頌疏》,唐 圓晖法師著,福建 莆田 廣化寺印。
《中觀論疏》,唐 吉藏法師撰,福建 莆田 廣化寺印。
《親友書》,唐 義淨法師譯,澳門天行健出版社。
《現證莊嚴論顯明義疏》,能海上師譯,上海佛學書局印。
《現證莊嚴論文句頌解》,能海上師譯,上海佛學書局印。
《現證莊嚴論清涼記》,能海上師譯,上海佛學書局印(簡稱《清涼記》)。
《戒定慧基本叁學》,能海上師集撰,上海佛學書局印(簡稱《基本叁學》)。
《釋量論略解》,法尊法師譯,臺灣佛教出版社。
《入中論善顯密義疏》,法尊法師譯,臺灣福智之聲出版社。
《菩薩戒品釋》,法尊法師譯,浙江 叁門 多寶講寺倡印。
《入中論講記》,法尊法師講,浙江 叁門 多寶講寺倡印。
《入菩薩行論廣解》,隆蓮法師譯,陝西省佛教協會倡印(簡稱《入行論廣解》)。
《入菩薩行論譯注》,如石法師譯,四川省宗教文化經濟交流服務中心(簡稱《譯注》)。
《四百論釋》,任傑譯,山西 五臺山 大塔院寺倡印。
《中觀寶鬘論釋》,任傑譯,山西 五臺山 大塔院寺倡印。
後 記
農曆辛巳年(二OO一)八月廿四日,講寺課程中安排有日常法師講《廣論》一課。學僧聞後,頗得法益,然對讀原論,則均覺文詞難銷,法相細微,無法對照,未免美中不足。多有來反映者,當時順口隨應曰:待來日有因緣,可將論文通釋一次。然說者無心,而聞者有意,時隔二月,學僧們正式推派代表恭獻哈達隆重請法,雖當時未作充分准備,而盛情難卻,且了解學習論典如不通文義,確有實際困難。爰電禀南無寺 上師,上師積極贊助,且允予大力加持,于是決定,于農曆辛巳年(二OO一)十月廿七日開講。歷時十個月許,于農曆壬午年(二OO二)八月初叁日圓滿一至十叁卷叁士道全部。隨講隨鈔筆記,資料較多,學僧在整理資料中,侍者師發現本人《廣論》眉批上,尚有許多小注,請求一並錄下。又經主要執事們討論,希望作一完整之注釋以利後學。
于是組織人員從事此舉。先將原文複印,規定格式,由李紅梅居士負責整理打印成稿,再由本人在初稿上對原有注釋詳加審定糾正,並對難解處再增加注釋。打成二稿後,由宗民師爲主,兼宗銳師、張曉青居士叁人負責校對,其中有多校改至五六稿者。最後定稿前,又發動學習《俱舍》組學員,一起分工參與校對。于農曆壬午年臘月廿四日開始,經五月余奮戰,在學習、法會、開光、勞動百忙之中,擠出時間,全力以赴,前後動員約十余人,于癸未年(二OO叁)五月底,基本完成。複由上海 俞譽萬居士聯系出版社,申請書號,在寺內外僧俗弟子一致鼓舞下,始得問世,特此書記並志謝意。
然則《廣論》漢譯以來,藏文版原有注釋近二十種,皆未譯出,參考資料缺如。故于開講伊始,即已講明,只能作摸象式之嘗試,而不敢作爲正式之講解。今則進一步更將記錄成文,責任更爲難當。但在當前藏文注釋空缺下,漢人學習《廣論》在各地已成熱潮,勢不能沒有一本幫助閱讀之資料。于是盡量以漢譯可靠之參考資料爲依據,采取格魯純正之見,試作一《集注》,表示非出己意。
中間尚有少許無可參考,或須藏文版對照問題,則轉請教于拉蔔楞寺六大善知識中之洛桑嘉措老格西,及洛桑劄巴老格西二位指教。總祈悉依格魯正統傳承而作注,收集多方,故名《集注》。待來日藏注譯出,當然以藏注爲正。今在藏文注釋尚未出版之際,希望此注能稍有助于《廣論》之學習。然則畢竟本人學修淺陋,資質庸劣,兼又不通藏語,謬誤失真之處,誠屬難免,唯冀通鑒之士,校而正焉。
釋迦如來教下比丘智敏謹志
癸未年五月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