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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一阿含經》的經型及其編集的研究

  

《增一阿含經》的經型及其編集的研究

  

  

林崇安(《內觀雜志》27,2004)

  

  一、前言

  

  北傳《增一阿含經》共472經,從第1到第446經,依次是一法、二法、叁法至十一法,明顯呈現出「增一」的形式,第447-472經則不如此規律。南傳《增支部》是一法、二法、叁法至十一法。由于傳承的不同,北傳《增一阿含經》和南傳《增支部》所編列的經有不小的出入。以下分析北傳《本事經》的「經型」,進而探討第一結集時《增一阿含經》的雛形以及其後經文的增補和演變。

  

  二、從《本事經》到《增一阿含經》的雛形

  

  釋尊四十多年的教化,因材施教,開示深淺不同的佛法,爲了便于憶持,有時將依法數增加的方式來傳揚佛法,此有二類:A《本事經》,B後期《契經》中的一些經,例如,後來編入《長阿含經》中的《衆集經》、《十上經》、《增一經》、《叁聚經》。分別說明如下:

  

  A《本事經》

  

  《本事經》除了依「增一」的形式往下編排之外,它的經型是:無因緣(尼陀那),有重頌(=應頌=祇夜),其內容泛括戒、定、慧。所編的法數只到叁法或四法而已,便于初學者去記誦。因此《本事經》在釋尊教化的中期便開始傳出。這種增一的講經方式,便于初學,在弘揚佛法上,甚爲方便。先舉《本事經》的一經作說明:

  

  《本事經》第126經

  (01)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02)苾刍當知!世間略有叁種尋思,有學苾刍未得心者,欣求無上安樂法時,能令退失。

  (03)雲何爲叁?一者、親裏相應尋思,二者、利養相應尋思,叁者、妒勝相應尋思。

  (04)如是略說叁種尋思,有學苾刍未得心者,欣求無上安樂法時,能令退失。

  (05)是故汝等,應如是學:我當雲何不起親裏相應尋思、不起利養相應尋思、不起妒勝相應尋思?

  (06)汝等苾刍,應如是學

  (07)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依耽嗜尋思,略說有叁種,學求無上樂,爲障必無疑,

  依親裏相應,利養及妒勝,去大樂大淨,結盡甚爲遙,

  舍親屬利養,及妒勝尋思,攝止觀勤修,速能盡衆苦。

  

  由上一經可初步看出《本事經》的經型特色是:

  1.依照法數編列:由一法編到叁法,此處所引之經屬叁法(親裏相應尋思、利養相應尋思、妒勝相應尋思)。

  2.沒有因緣(尼陀那):沒有「一時,佛在某處」等說法之因緣。

  3.有重頌(=應頌=祇夜):經尾有釋尊重攝經義而說頌。

  4.是佛對弟子們所要求的學處:經文最後有時出現「汝等苾刍,應如是學!」,表示是一種學處。

  另一特色是,出現相對的二法時,先以流轉門,後以還滅門來敘述,例如:

  

  《本事經》第58經

  (01)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02)苾刍當知!世有一法,于生長時,令諸有情愚癡增益,顛倒堅固,垢穢隨增,惡趣成滿,與多衆生爲不利益,爲不安樂,令諸世間人天大衆,無義無利,增長憂苦。

  (03)雲何一法?所謂邪見。…

  《本事經》第59經

  (01)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02)苾刍當知!世有一法,于生長時,令諸有情愚癡損減,顛倒除滅,淨法隨增,脫諸惡趣,善趣成滿,與多衆生爲大利益,爲大安樂,令諸世間人天大衆,有義有利,增長喜樂。

  (03)雲何一法?所謂正見。…

  

  以上相繼的二經,先以流轉門,後以還滅門來敘述,這是阿含經編集時常見的經型

  總之,《本事經》是配合經型,由一法到叁法的增一方式集成,法數只到叁,又有重頌的提綱契領,便于初學者憶持佛法。《本事經》的集成是在釋尊教化的中期,並經由佛弟子傳誦于印度各地。

  

  B《長阿含經•衆集經》等

  

  釋尊晚年令舍利弗爲諸比丘說法,舍利弗仿增一的形式來說法,《長阿含經•衆集經》說:

  

  諸比丘﹗如來說一正法︰一切衆生皆仰食存。如來所說複有一法︰一切衆生皆由行住,是爲一法,如來所說,當共集之,以防诤訟,使梵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諸比丘﹗如來說二正法︰一名、二色。複有二法︰一癡、二愛。…(T1,49c)

  

  此經由「一正法」一直說到「十正法」,同樣,在《長阿含經•十上經》中,釋尊亦令舍利弗說法,舍利弗依增一的形式,由「一成法、一修法、一覺法、一滅法、一退法、一增法、一難解法、一生法、一知法、一證法」一直說到「十成法、十修法、十覺法、十滅法、十退法、十增法、十難解法、十生法、十知法、十證法」,最後並經佛印可。同樣,在《長阿含經•十上經》中,釋尊亦令舍利弗說法,舍利弗依增一的形式,由「一成法、一修法、一覺法、一滅法、一退法、一增法、一難解法、一生法、一知法、一證法」一直說到「十成法、十修法、十覺法、十滅法、十退法、十增法、十難解法、十生法、十知法、十證法」,最後並經佛印可。這種由一到十的增一方式,便于歸納大量的佛法,其出現是在釋尊教化的後期

  以上所說A《本事經》和B《契經》中的《衆集經》的結合,便是後來《增一阿含》編集的雛型

  

  叁、第一結集時的《增一阿含經》及其經型特色

  

  王舍城第一結集時,《增一阿含經》便以增一的方式編出,有一定的經型。它的主要經型是:有因緣(尼陀那),無重頌(=應頌=祇夜),有「當作是學」=學處,所編的法數由一法到十法,內容泛含戒、定、慧。以下引符合「標准經型」的叁經來說明。

  

  《增一阿含100經》

  (01) 聞如是:

  (02)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3)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于是衆中,我不見一法修已,多修已,成地獄行,成畜生行,成餓鬼行。若生人中,受命極短,所謂殺生者也。

  諸比丘!若有人意好殺生,便墮地獄、餓鬼、畜生中。若生人中,受命極短。所以然者,以斷他命故。

  是故,當學莫殺生。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04)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增一阿含101經》

  (01) 聞如是:

  (02)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3)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于此衆中,我不見一法修行已,多修行已,受人中福,受天上福,得泥洹證,所謂不殺生也。」

  (04) 佛告諸比丘:「若有人不行殺生,亦不念殺,受命極長。所以然者,以彼不娆亂故。

  是故,諸比丘!當學不殺生。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05)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增一阿含112經》

  (01) 聞如是:

  (02)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3)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施。雲何爲二?所謂法施、財施。諸比丘!施中之上者不過法施。

  是故,諸比丘!常當學法施。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04)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列出叁個例子,可明顯看出《增一阿含經》的經型特色是:

  1.依照法數編列:上列前二經是編屬法數「一」,這一法依次是殺生、不殺生。第叁經是編屬法數「二」,這二法是「法施、財施」。

  2.有因緣(尼陀那):有「一時,佛在某處」

  3.沒有重頌(=應頌=祇夜):經尾釋尊沒有重攝經義的重頌。

  4.大都是佛對弟子們所要求的學處:「諸比丘!當作是學!」

  5.如果出現相對的二法時,先以流轉門(如殺生),後以還滅門(如不殺生)來敘述。

  可知《增一阿含經》與《本事經》的經型雖有些類似,但《增一阿含經》有經的因緣,法數增至十法,經文變長而沒有重頌。

  王舍城第一結集時,以上述條件,集出《增一阿含經》,今舉出符合標准經型的一法和二法(經號依大正藏,佛光藏與內觀教育版也相同)爲例:

  A1符合標准經型者

  屬一法的有1-10,11-20,43-52,53-62,71-72,77-81,84-89,91,93,100-109經。(共65經)

  屬二法的有110-119,121-124,127,129,133-135,141-142,149-150,152,154-157,160,162,165-172,174經。(共39經)

  A2量少而短的其他經型

  屬一法的有21-42,屬「第一弟子」類,爲第一結集所編入;

  63-70,73-76,90,92,94屬「本事經」類,爲後期補入。

  其他屬二法的有:125-126,131-132。

  第一結集時,除了上列的一法、二法,其他叁法到十法的集出,也大多是符合標准經型者。

  小結:現存《增一阿含經》一法有109經,二法有65經,共174。由上所列可以看出,符合A1標准經型者,顯然占多數:屬一法的共有65經,占65/109。屬二法的共有39經,占39/65。其他叁法到十法也是標准經型者居多。至于屬十一法的經,則是後期的增入。

  

  四、北傳《增一阿含經》的演變及長文經典的編入

  

  第一結集後,北傳系統的《增一阿含經》未參與第二、叁結集,因而經文沒有被重編移到其他《中、長阿含經》內,但是後期的「持增一阿含者」將其他《阿含經》的經文移入,以補充內容。現存北傳《增一阿含經》經中,屬于後期所補入的有二類:

  一類是依法數,從《中、長阿含經》移入者:

  屬一法的有82,83,95-99。

  屬二法的有120,128,130,136-137,139,143-148,151,153,158-159,161,163,173。

  另一類是將原有符合標准經型的經文,補上長的因緣部分,使內容更爲詳盡:屬二法的有138,140,164經,這些經內長的因緣是後期所增入。

  後期北傳的《增一阿含經》經文份量之變多,一個主因便是由于「持增一阿含者」將許多《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的經典移入。爲何要移入?一方面想使《增一阿含經》本身內容完備(含攝其他阿含),一方面想使原有《增一阿含經》的因緣部分完備。「持中阿含者」也有相同的傾向:將其他《阿含經》的經典移入,使《中阿含經》本身內容更完備。

  

  五、結語

  

  以上指出,釋尊時期所傳誦的《本事經》和後期的《衆集經》、《十上經》、《增一經》、《叁聚經》,依法數增加的方式來憶持佛法。王舍城第一結集時,便以增一的方式編出《增一阿含經》。這些《增一阿含經》有一定的經型,主要經型是:有因緣(尼陀那),無重頌(=應頌=祇夜),有「當作是學」=學處,所編的法數由一法到十法,內容泛含戒、定、慧。至于爲何北傳的《增一阿含經》和南傳的《增支部》所編入的經有大的差異?主要是傳承不同。南傳的《增支部》屬上座系,額外經曆第二和第叁結集,將四阿含重新編整,因而有不少的經由一阿含移到另一阿含,而不同于第一結集。北傳的《增一阿含經》不屬上座系,未經曆第二和第叁結集,所以保留不少原先標准的經型與內容。後期「持增一阿含者」雖對經文文句略有增補,並將一些《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的經典移入,但就整體而言,北傳的《增一阿含經》實保留不少第一結集時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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