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論文選集 單元2【佛學義理】
《阿含經》中所建構的佛教知識系統
林崇安(2003)
摘要:
本文以釋尊時期最核心的佛法知識系統作考察的對象,針對《雜阿含經》的主題內容,引用《瑜伽師地論》、《集異門足論》、《法蘊足論》來說明釋尊所提及的「一切法」所含攝的知識系統。佛法的知識系統可以依「境、智」兩類開展成「境、行、果(根、道、果)」,由「境」含攝「蘊、處、緣起、食、谛、界、受等七事」;由「行(道)、果」含攝「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根、力、七覺支、八聖道、入出息念、叁學、四證淨等十事」。這十七事構成佛法最核心的主題術語。另外,彙集與解釋佛法術語所編成的「異門」也構成佛法知識系統中重要的一環。本文最後針對《雜阿含經》的經文內容,依次考察經文中的「定型句」以及經文架構的型式(經型),由此了解釋尊傳授佛法知識系統的特有方式。
一、前言
佛教知識系統的源頭,來自釋迦牟尼佛的證悟與教導(時約西元前531-486年)。釋尊所教導的佛法中,已具備最核心的佛法知識系統。隨著時代的推演,形成更爲龐大而複雜的佛教知識系統,除了律學、因明、聲明、醫學、藝術外,還含攝佛教各宗各派的思想、史地、師承等等。本文只就釋尊時期最核心的佛法知識系統作考察的對象,由《阿含經》及相關的論典來說明當年釋尊所教導的知識系統。
二、《阿含經》的主題內容
釋迦牟尼佛入滅以後,釋尊的弟子們要將佛法結集起來,首先面臨的問題便是:如何將釋尊四十多年的教導有系統地編輯起來?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傳說,佛經第一次結集的內容是:
事契經者,謂四阿笈摩:一者、雜阿笈摩,二者、中阿笈摩,叁者、長阿笈摩,四者、增一阿笈摩。雜阿笈摩者,謂于是中,世尊觀待彼彼所化,宣說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相應;蘊、界、處相應;緣起、食、谛相應;【注:依據藏文是:蘊、處及緣起相應,如是食、谛、界及受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又依八衆,說衆相應。後結集者,爲令聖教久住,結嗢柁南頌,隨其所應,次第安布。
當知如是一切相應,略由叁相。何等爲叁?一是能說,二是所說,叁是所爲說。若如來、若如來弟子,是「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分。若所了知、若能了知,是「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分,及道品分。若諸苾刍、天、魔等衆,是「所爲說」,如結集品。
如是一切,粗略標舉能說、所說及所爲說,即彼一切事相應教,間廁鸠集,是故說名「雜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複以余相處中而說,是故說名「中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更以余相廣長而說,是故說名「長阿笈摩」。
即彼相應教,更以一、二、叁等漸增分數道理而說,是故說名「增一阿笈摩」。
此中指出一些重要的觀點:
1.《阿含經》(阿笈摩)經文有雜、中、長、增一的不同,但組成不外是:「蘊相應」、「處相應」、「緣起、食、谛、界及受相應」、「諸聲聞弟子所說相應」及「如來所說相應」、「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入出息念、學、證淨等相應」、及「依八衆之衆相應」;這些相應依次組成「蘊品」、「處品」、「緣品」、「弟子品」、「如來品」、「道品」、「八衆品」。這便是《雜阿含經》首次結集時經文的次第與內容。
2.這些相應可以歸納成:一、「能說」,如,弟子所說、佛所說。二、「所說」,如,五取蘊、六處、因緣相應,及道品。叁、「所爲說」,如諸苾刍、天、魔等八衆相應。釋尊四十多年所教導的「義理」和「實踐」,便是「所說」這一部分;其內容也就是「蘊品」、「處品」、「緣品」、「道品」。
依據《雜阿含經》的經文內容來看:「蘊品」相應的經文有110經,「處品」相應的經文有131經,「緣品」相應的經文有167經,「道品」相應的經文有248經(上依內觀教育版的經數,加上「弟子品」、「如來品」、「八衆品」,共計1334經)。這些教導都緊緊鎖定到「有情的身和心」。同樣地,《瑜伽師地論˙本地分》說︰
諸佛語言,九事所攝。雲何九事?
一有情事、二受用事、叁生起事、四安住事、五染淨事、六差別事、七說者事、八所說事、九衆會事。
有情事者,謂五取蘊。受用事者,謂十二處。生起事者,謂十二分緣起及緣生。安住事者,謂四食。染淨事者,謂四聖谛。差別事者,謂無量界。說者事者,謂佛及彼弟子。所說事者,謂四念住等菩提分法。衆會事者,所謂八衆。
此中指出:釋尊四十多年所說的教導不外是:「五取蘊」、「十二處」、「十二分緣起及緣生、四食、四聖谛、無量界」及「四念住等菩提分法」, 其內容依次相同于前述之「蘊品」、「處品」、「緣品」、「道品」;而「說者」是佛及佛弟子,「衆會」則是八衆。
由此可以看出,最核心的佛法主題有四品(蘊品、處品、緣品、道品),細分則有十七事:1.蘊(五蘊)、2.處(內外六處)、3.緣起、4.食(四食)、5.谛(四谛)、6.界、7.受、8.四念住、9.四正斷、10.四神足、11.根、12.力、13.七覺支、14.八聖道、15.入出息念、16.叁學、17.四證淨。此中,「蘊品」含蘊(五蘊)一事;「處品」含處(內外六處)一事;「緣品」含有緣起、食、谛、界、受等五事;「道品」含有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根、力、七覺支、八聖道、入出息念、叁學、四證淨等十事。
叁、《雜阿含經》中「境」「智」兩大知識系統
《瑜伽師地論˙攝事分》在抉擇完《雜阿含經》的義理之後說:
如是略引隨順此論「境」、「智」相應諸經宗要摩呾理迦,其余一切,隨此方隅,皆當覺了。
由此可知,《攝事分》是將《雜阿含經》的「所說」,分成所知之「境」和能知之「智」兩大知識系統。「境」的知識系統,含有蘊品(五蘊)、處品(六處)、緣品(含緣起、四食、四谛、界、受)。「智」的知識系統,含有道品(含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根、力、七覺支、八聖道、入出息念、叁學、四證淨)。「境」、「智」兩大主題的「所說」,便是前述佛法最核心的蘊、處、緣起等十七事。將每一事再細分,就衍生許多的佛法術語,並開展出佛法的知識系統:
01蘊(五蘊):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02處(內外六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
03緣起: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04食(四食):粗抟食、細觸食、意思食、識食。
05谛(四聖谛):苦聖谛、苦集聖谛、苦滅聖谛、苦滅道聖谛。
06界:(有二界、叁界、四界、六界、十八界等等)。
07受:(有二受、叁受、四受、六受、十八受等等)。
08四念住: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
09四正斷(四正勝):令已生惡不善法斷、令未生惡不善法不生、令未生善法生、令已生善法堅住不忘修滿倍增。
10四神足:欲叁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勤叁摩地勝行成就神足、心叁摩地勝行成就神足、觀叁摩地勝行成就神足。
11根(有叁根、五根。五根:信根、精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12力(有二、叁、四、五、六、七、八、九、十力。五力: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
13七覺支:念覺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舍覺支。
14八聖道: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勤、正念、正定。
15入出息念(可分爲十六勝行)。
16叁學:戒學、定學、慧學。
17四證淨:佛證淨、法證淨、僧證淨、聖所愛戒。
以上每一事中的術語又可再細分下去,例如,色蘊可再分爲:過去色、未來色、現在色、內色、外色、粗色、細色、好色、醜色、遠色、近色。以十七事往下開展出更細的佛法項目,就形成釋尊在《雜阿含經》中所傳授的佛法知識系統。
以上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來分析《雜阿含經》的十七事,接著,來看釋尊所說的佛法知識系統的大綱。
四、釋尊所提及的知識系統大綱
今依據《雜阿含經》的經文,列出一些釋尊對所知法及一切法的看法:
世尊告諸比丘:「當說所知法、智及智者。谛聽!善思!當爲汝說。
雲何所知法?謂五受陰。何等爲五?色受陰,受、想、行、識受陰,是名所知法。
雲何爲智?調伏貪欲、斷貪欲、越貪欲,是名爲智。
雲何智者?阿羅漢是。(大72)
此處指出,「所知的法」就是五取蘊(五受陰),此屬于所知之「境」;而能知的就是「智」與「智者」(阿羅漢)。
雲何一切知法、一切識法?
諸比丘!眼是知法、識法,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是知法、識法。
耳、鼻、舌、身、意,亦複如是。」(大222)
此處指出,「所知的一切法」就是:眼、耳、鼻、舌、身、意(六內處)以及相關的色、聲、香、味、觸、法(六外處)、六識、六觸及所生的受。六內處、六外處、六識,合成十八界,這些全屬于所知之「境」。
佛告婆羅門:「一切者,謂十二入處: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是名一切。若複說言:此非一切,沙門瞿昙所說一切,我今舍別立余一切者,彼但有言說,問已不如,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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