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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含經》中所建構的佛教知識系統▪P4

  ..續本文上一頁、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不如實知故,樂著于識,言識是我,識複隨斷。

  (3a)若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于色。

  (3b)如實知受、想、行、識、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故,不樂著〔于〕識。

  ( 4)不樂著故,如是自知得般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 5)佛說此經已,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五一)(光四五)(大二六八)(內四四)【S93】

  

  在這例子中,釋尊配合譬喻,開示緣起的「流轉」過程(于色、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而後開示緣起的「還滅」過程(于色知、明、斷、離欲,則斷苦)。釋尊的開示常用這一種經型。

  

  例5

  ( 1)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 2)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禅思,內寂其心。所以者何?比丘修習方便禅思,內寂其心已,如實觀察。

  ( 3)雲何如實觀察?如實知此色,此色集、此色滅。此受、想、行、識,此識集、此識滅。

  (4a)雲何色集?受,想、行、識集?

  (4b)愚癡無聞凡夫,不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不如實知故,樂著彼色、贊歎于色;樂著于色、贊歎色故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生。

  (4c)〔受、想、行、識,亦如是廣說〕。

  (4d)是名色集,受、想、行、識集。

  (5a)雲何色滅?受、想、行、識滅?

  (5b)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色、不贊歎色;不樂著、贊歎色故,愛樂滅,愛樂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

  (5c)多聞聖弟子,如實知受、想、行、識集、識滅、識味、識患、識離,如實知彼故,不樂著彼識,不贊歎于識,不樂著、贊歎識故,樂愛滅,樂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

  (5d)比丘!是名色滅,受、想、行、識滅。

  ( 6)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禅思,內寂其心。」

  ( 7)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印八六)

  ( 8)如觀察,乃至作證,十二經亦如是廣說。

  (印八七~九七)(光五八)(大六七)(內五七)

  

  在這例子中,釋尊以「五蘊」及「緣起」交叉開示「流轉」的過程(于色、受、想、行、識,不如實知集、滅、味、患、離,以及樂著、贊歎故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生),而後交叉開示緣起的「還滅」過程(于色、受、想、行、識,如實知集、滅、味、患、離,以及不樂著、贊歎識故,樂愛滅,樂愛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這是一種複雜的經型。若再加上譬喻,就成爲最複雜的經型了。

  以上所提到的3A,3B,4A,4B,5的經型,開示緣起的「還滅」過程,這是佛法佛法知識系統最核心之處,因爲佛法不只是理論而已,要密切結合實踐來滅苦,因此,釋尊在《阿含經》中的開示,處處強調實踐;在滅苦的實踐過程中,就離不開「道」與「果」的次第,例如:

  

  (a)諸比丘!于色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

  (b)如是受、想、行、識,若知、若明、若斷、若離欲,則能堪任斷苦。」(大叁)

  

  此中,對色、受、想、行、識的知、明、斷、離欲,便是「道」的實踐過程,斷苦便是「果」。

  

  (a)雲何色滅?受、想、行、識滅?

  (b)多聞聖弟子,受諸苦、樂、不苦不樂受,如實觀察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如實觀察故,于受樂著滅,著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皆悉得滅。

  (c)是名色滅,受、想、行、識滅。

  (d)是故,比丘!常當修習方便禅思,內寂其心。比丘禅思住,內寂其心,精勤方便,如實觀察。」(大六五)

  

  此中,對苦、樂、不苦不樂受,如實觀察受集、受滅、受味、受患、受離;對受樂著滅、取滅、有滅、生老病死滅、憂悲惱苦滅。這便是「道」的實踐過程與得「果」。

  

  ( 1)正其身行,護口四過,正命清淨,習賢聖戒。

  (2a)守諸根門,護心正念。眼見色時,不取形相,若于眼根住不律儀,世間貪憂、惡不善法常漏于心,而〔令〕于眼起正律儀。

  (2b)耳、鼻、舌、身、意起正律儀,亦複如是。

  ( 3)彼以賢聖戒律成就,善攝根門,來往、周旋、顧視、屈伸、坐臥、眠覺、語默,住智正智。

  ( 4)彼成就如此聖戒,守護根門,正智、正念,寂靜遠離,空處、樹下、閑房獨坐,正身正念,系心安住。

  (5a)斷世〔貪憂〕,離貪欲,淨除貪欲。

  (5b)斷世瞋恚、睡眠、掉悔、疑蓋,離瞋恚、睡眠、掉悔、疑蓋,淨除瞋恚、睡眠、掉悔、疑蓋。

  (5c)斷除五蓋:惱心、慧力羸、諸障閡分、不趣涅槃者。

  (6a)是故內身身觀念住,精勤方便,正智、正念,調伏世間貪憂。如是外身、內外身。

  (6b)受、心、法法觀念住,亦如是說。(大六叁六)

  

  此中,成就聖戒,守護根門,正智、正念,寂靜遠離,正身正念,系心安住。斷除五蓋,便是「道」的實踐過程,調伏世間貪憂便是「果」。

  

  (1a)何等爲增上戒學?

  (1b)是比丘〔戒滿足〕,少定、少慧。

  (1c)于彼彼分細微戒,乃至受持戒學。

  (1d)彼如是知、如是見,斷叁結,謂身見、戒取、疑。斷此叁結,得須陀洹,不墮惡趣,決定正趣叁菩提,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邊。

  (2a)何等爲增上意學?

  (2b)是比丘〔戒滿足〕,叁昧滿足,少于慧。

  (2c)彼彼分細微戒,犯則隨悔,乃至受持學戒。

  (2d)如是知,如是見,斷五下分結,謂身見、戒取、疑、貪欲、瞋恚。斷此五下分結,得生般涅槃阿那含,不複還生此世,是名增上意學。

  (3a)何等爲增上慧學?

  (3b)是比丘學戒滿足、定滿足、慧滿足。

  (3c)如是知、如是見,欲有漏心解脫,有有漏心解脫,無明有漏心解脫,解脫知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是名增上慧學。」(大八二二)

  

  此中,對增上戒學、增上意學、增上慧學的不斷增上,便是「道」的實踐過程;得到心解脫,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便是「果」。在《雜阿含經》的道品中,釋尊更直接指出,由多修習四念處、七覺分而獲得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

  

  ( a)世尊告諸比丘:「于四念處多修習,當得四果、四種福利。雲何爲四?

  ( b)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大六一八)

  

  ( a)「如是比丘修習七覺分已,多修習已,得四種果、四種福利。何等爲四?

  ( b)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大七叁五)

  

  因此,在佛法的知識系統中,依據行、果,或道、果的次第來實踐,便是釋尊的原意。以上「道」與「果」的次第,就是緣起的「還滅過程」,釋尊在《阿含經》中所開示的大都屬于此類,這也是佛法知識系統的重點所在。「道」與「果」的次第,便是培養智慧以證果,因此,這一次第可納入「智」的知識系統內。

  

  八、結語

  

  以上只就釋尊時期最核心的佛法知識系統作考察的對象,先考察《阿含經》的主題內容,而後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歸攝成「境」、「智」兩類;接著,引用經文來說明釋尊所提及的知識內容便是「境」、「智」兩大系統;而後考察「異門」與「法蘊」的出現;最後,針對《雜阿含經》的經文內容,依次考察「定型句」的經文以及經文架構的型式(經型),由此了解釋尊傳授佛法知識系統的特有方式。總之,佛法的知識系統,主要以「境、智」來含攝「境、行、果(根、道、果)」。「境」的知識系統,含有蘊品(五蘊)、處品(六處)、緣品(內含緣起、四食、四谛、界、受五事)。「智」的知識系統,含有道品(內含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根、力、七覺支、八聖道、入出息念、叁學、四證淨十事)。因此「境(根)」含攝「蘊、處、緣起、食、谛、界及受」七事,「行(道)、果」含攝「.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根、力、七覺支、八聖道、入出息念、叁學、四證淨」十事,共有十七事。每一事又可以開展出更細的佛法項目。這就是釋尊在《雜阿含經》中所傳授的佛法知識的系統。至于「異門」與「法蘊」的編集,則對佛法知識系統的掌握起了輔助之用。

  

(《佛教圖書館館訊》31期,2002)

  

《《阿含經》中所建構的佛教知識系統》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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