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和空性第二講
破即蘊我
林崇安(2007)
【解說「即蘊我」】
由離諸蘊無我故,我見所緣唯是蘊。
有計我見依五蘊,有者唯計依一心。
(1)犢子部認爲,我見的所緣唯是「蘊」,我執也是從五蘊生起,所以主張「五蘊是我」,並以佛陀在《阿含經》中的教導爲證:
「一切沙門、婆羅門,想『我啊』而隨見者,一切隨見唯此五取蘊。」
(2)犢子部中有一別派則主張「一心爲我」,並以《阿含經》爲證:
「我自爲依怙,更有誰爲依,由善調伏我,智者得生天。」和「應善調伏心,心調能引樂。」
【破「即蘊我」】
若謂五蘊即是我,由蘊多故我應多。
其我複應成實質,我見緣物應非倒。
(1)若謂五蘊即是我,由蘊多故,一人亦應有多我。
(2)若謂心是我,由眼識、耳識等的差別,或由前後一一刹那有多識生滅的差別,有多識故我亦應多。
般涅槃時我定斷,般涅槃前諸刹那,
生滅無作故無果,他所造業余受果。
實一相續無過者,前已觀察說其失。
故蘊與心皆非我。世有邊等無記故。
(3)若蘊是我,則無余依般涅槃時,由五蘊斷故,我亦決定應斷。佛應說「世間是有邊」及「如來死後非有」,然佛不記。
(4)五蘊刹那生滅,我亦應刹那以自性各別生滅,佛陀在經中不應說:「我于爾時爲頂生王」因爲彼時的我,其身已滅,現在非有故;因爲離彼前我,別有以自性異的我,受此生故。
(5)若前後刹那以自性異,則我與業果亦應無關系。
若汝瑜伽見無我,爾時定見無諸法。
若謂爾時離常我,則汝心蘊非是我。
(6)瑜伽師現見無我時,見無有「蘊等」便名見無我。瑜伽師現見無我時,應成不通達色等的真實性,于色等有實執運轉,將生貪等煩惱。
○中觀師于體證「無我」時雖也是無「五蘊或內心」,但還有「真實性」作爲體證的對象。
若謂佛說蘊是我,故許諸蘊爲我者,
彼唯破除離蘊我,余經說色非我故。
(7)犢子師說:我等以聖教爲量,因爲佛說:「一切沙門、婆羅門,想『我啊』而隨見者,一切隨見唯此五取蘊。」此處說蘊是我。
答:佛對許「離蘊我」者,以「唯此五取蘊」來破。
由余經說色非我,受想諸行皆非我,
說識亦非是我故,略標非許蘊爲我。
犢子師問:由何知彼是破「離蘊我」而非說蘊是我耶?
答:由余經說:「色非是我,受、想、行、識亦非是我」。
中觀師認爲我執的所緣是「我」。「唯見諸蘊」,是指緣于依蘊假立的我。
若謂是形色乃有。汝應唯說色是我,
心等諸聚應非我,彼等非有形狀故。
(8)犢子師說:唯輪等堆積猶非是車,要輪等堆積,具足特殊車形,方名爲車。如是有情身中色等諸蘊的形狀方是我。
答:形狀唯色法乃有,汝犢子師應唯說色法是我。
汝犢子師所說的心、心所等諸聚,應不是我,因爲彼心心所等非有形故。
經說「無作者,有業有報」,當知是破「自性有的作者」,非破「名言支分假立的我」。
佛說依于地水火,風識空等六種界,
及依眼等六觸處,假名安立以爲我,
說依心心所立我,故非彼等即是我,
彼等積聚亦非我,故彼非是我執境。
○中觀應成師主張「我」是依蘊聚而安立,故無實質,是假有,依據《阿含經》中的教導:「有五種法唯名、唯言、唯是假立,謂過去時、未來時、虛空、涅槃、人。」
○五蘊若總、若別,及離五蘊,皆不是我見的所緣,我見的所緣是「人」。依此道理,瑜伽師見「我」是自性無,亦知「我所」是自性無,即能斷除一切有爲生死系縛,不受後有而得涅槃。
○犢子部未知「我及人等,唯由名言增上假立」,要尋求假立義有所得乃能安立,如是主張「五蘊或內心」爲我,成爲「自性有的我」。應成師主張「唯由假名安立」,不主張「要尋求假立義乃能安立」,則無彼失。
【實踐】
由經行等培養出「止」。
由聞、思等培養出「無我正見」,進而修觀,破除「即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