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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我和空性 第一講 破神我、離蘊我

  無我和空性第一講

  破神我、離蘊我

  林崇安(2007)

  ○宇宙中普遍的真理一直存在著,這種普遍的真理稱作「正法」。

  ○走在正法的道路上,不外是累積福德和智慧資糧,此中包含止和觀。

  ○止和觀的資糧來自聞、思、修;也就是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

  ○觀的資糧是從正見開始,最重要的是要掌握無我和空性的義理。

  ○經由如理思惟,了知生死輪回的過患,次應認識「我執」爲其根本。爲斷我執,須求能斷的正確方法,于「無我正見」獲得決定,而後于彼義數數修習,這是菩提道的必經部分。

  【論據】(入中論頌)

  外計受者常法我,無德無作非作者,依彼少少差別義,諸外道類成多派。

  如石女兒不生故,彼所計我皆非有,此亦非是我執依,不許世俗中有此。

  【解說神我】

  數論派的一些重要主張:

  (1)將一切所知分爲廿五谛:1神我(我、士夫),2根本自性(主),3大(覺知),4慢,5-9五唯,10-20十—根,和21-25五大種。五唯是:色、聲、香、味、觸。十一根是:五覺根、五作根(五身根)和意根。五覺根是:眼、耳、鼻、舌和皮膚。五作根是:口、手、足、大、小便道。五大種是:地、水、火、風、空。

  (2)「神我」是(a)能受者:受苦樂等,(b)常法,(c)非變異之作者,(d)無「喜、憂、暗」之功德,(e)遍一切故而無作用。由彼神我常時獨立,故名爲常。「喜、憂、暗」即「樂、苦、癡」之異名。

  (3)根本自性是能生果者。于何時生果?于「神我」生起欲念時:當「根本自性」知道「神我」想要享受聲等境,就與神我配合,變化出各種現象,供神我受用。

  (4)根本自性生起變化的過程是:從根本自性先産生「大」。大與覺知二者異名,謂能雙現外境與內我之影像。從大生「慢」。慢分爲:變異慢、喜慢、暗慢。從變異慢生出五唯(色、聲、香、味、觸)。從喜慢生出十一根。再從五唯生出五大種。耳等五根由意加持,攝取聲等五境,覺知而起貪著;神我思惟覺知所著之義,便生起欲念來受用諸境。衆生不了解各種現象是根本自性變化出來的,所以才會輪回。

  (5)有一天,瑜伽者聽聞師長的口訣,依口訣生起定解:「這些現象只是根本自性的變化而已」,于是逐漸脫離對外境的貪著,觀察諸境的過患,遠離諸欲,修習靜慮。依止靜慮産生天眼通,接著以天眼去觀察根本自性。當根本自性被天眼看到的時候,宛如被正妻發現的情婦,含羞地將各種變化的現象收攝入根本自性中,脫離神我。這時,在瑜伽者的心上,一切世俗的顯現都消失了,神我不再受用外境而獨存,名曰解脫。

  【破神我】

  (1)外道各派所計之「神我」,是一種「離蘊我」,中觀師立出論式來破:

  外道各派所計之我,應于真實性非有,因爲無生故。喻如石女兒。

  外道各派所計之我,應非俱生我執之所依,因爲無生故。喻如石女兒。

  (2)離蘊外無體性相異之神我。此神我和蘊全無關系,修此枉費功夫。(3)中觀師所說的人我執之「所依」是蘊所組合的「我」或人(補特伽羅),此是無常法。人我執之行相是「人之我」,此是無。而外道各派所計之神我,不但于勝義無,于世俗中亦無。

  說明:

  日常生活中,我們所擔憂的「對象」,好象是外在的親人、事業等,其實追究下去我們真正擔憂的是「自己的身心所組成的我」,這就是人我執之「所依」,這才是禅修的真正對象(所依、所緣),而不是神我。我們的潛意識裏覺得,自己身、心背後好象有一獨立自存的我,稱作「常一自在的我」,這是一種錯誤的認知,把自己的「我」視同主人,把自己的身和心視同仆人來指揮使用,此種我其實就是「離蘊我」。

  【實踐】

  由經行等培養出「止」。

  由聞、思等培養出「無我正見」,進而修觀,先破除「離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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