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阿含306經》的要義
林崇安
(法光雜志,232期,2009)
《雜阿含306經》中的「306」,是大正藏的編號,此經在佛光藏的編號是284經,在內觀教育版的編號是205經,在印順版的編號是408經;此經的經名,有時稱作《人經》。以下依據《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論義來解說,一方面分清段落,一方面掌握經文的要義。
【經文】如是我聞: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提問:如何見而得見法?】
【經文】時有異比丘,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雲何知、雲何見而得見法?作是思惟已,從禅起,往詣佛所,稽首禮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獨一靜處,專精思惟,作是念:比丘雲何知、雲何見而得見法?」
【回答】
〔有二法見:A一、有爲法見;A二、無爲法見〕
〔A1有爲法見者,謂如有一,于B1谛依處及B2谛自性,皆如實知〕
〔B1谛依處〕
【經文】爾時,世尊告彼比丘:谛聽!善思!當爲汝說。有二法,何等爲二?眼、色爲二,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緣,生眼識,叁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眼、色,此等法名爲人。
要義:雲何名爲谛所依處?謂名、色,及人、天等有情數物。
〔B2谛自性:雲何爲谛?謂C1世俗谛及C2勝義谛。〕
〔C1世俗谛〕
【經文】于斯等法,作人想、衆生、那羅、摩〔那〕阇、摩那婆、〔士夫〕、福伽羅、耆婆、禅頭。又如是說:我眼見色,我耳聞聲,我鼻嗅香,我舌嘗味,我身覺觸,我意識法。彼施設又如是言說: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樂、如是長壽、如是久住、如是壽分齊。比丘!是則爲想,是則爲志,是則言說。
要義:雲何世俗谛?謂即于彼谛所依處,假想安立:「我」或「有情」,乃至「命者」及「生者」等,又自稱言:「我眼見色」,乃至「我意知法」。又起言說,謂如是名,乃至如是壽量邊際,廣說如前。當知此中,唯有假想、唯假自稱、唯假言說,所有性相、作用差別,名世俗谛。
〔C2勝義谛〕
【經文】此諸法皆悉無常、有爲、思願、緣生,若無常、有爲、思願、緣生者,彼則是苦。又複彼苦,生亦苦,住亦苦,滅亦苦,數數出生,一切皆苦。
要義:雲何勝義谛?謂即于彼谛所依處,有無常性,廣說乃至有緣生性,如前廣說。如無常性,有苦性等,當知亦爾。
小結:若于如是世俗、勝義、谛所依處,其世俗谛,如實了知是世俗谛;其勝義谛,如實了知是勝義谛,如是名爲「有爲法見」。若有成就有爲法見苾刍,齊此言說「滿足」。
〔A2無爲法見〕
【經文】若複彼苦無余斷、吐盡、離欲、滅、息、沒,余苦更不相續、不出、〔不〕生,是則寂滅,是則勝妙,所謂舍一切有余、一切愛盡、無欲、滅盡、涅槃。
要義:雲何名爲無爲法見?謂即于彼谛所依處,已得二種谛善巧者,由此善巧增上力故,于一切依等盡、涅槃,深見寂靜,其心趣入,如前廣說乃至解脫,如是名爲「無爲法見」。若有成就無爲法見苾刍,齊此言說「滿足」。
〔類推〕
【經文】耳、鼻、舌,身、觸緣,生身識,叁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是無色陰,身根是色陰,此名爲人。如上說,乃至滅盡、涅槃。緣意、法,生意識,叁事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此四無色陰,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爲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
〔成就法見者〕
【經文】若有于此諸法,a心隨入住,b解脫不退轉,c于彼所起系著無有我。比丘!如是知、如是見,則爲見法。
要義:又此法見,當知叁種補特伽羅皆得成就:
一者、異生法隨法行,已得定心,博識聰敏,能如正理觀察諸法;二者、有學已見谛迹;叁者、無學諸漏永盡。
【經文】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以上透過《瑜伽師地論‧攝事分》的解說,可以看出此經的整體架構,並理解到此經依次解釋了A1有爲法見及A2無爲法見。有爲法見是如實知見B1谛依處及B2谛自性。谛自性分C1世俗谛及C2勝義谛。這些佛法術語的意義,經由《攝事分》配合經文把它們明示出來。此經指出,衆生只是在名、色上,假想安立:「我」、「人」或「有情」等,並有種種言說:「我眼見色」、「我是科學家」等,這些是世俗谛。我、人或有情等的無常性、苦性、空性、無我性,則歸入勝義谛。如實了知二谛(世俗谛和勝義谛),稱作「有爲法見」。已得二谛善巧者,經由止觀禅修,體證涅槃,深見寂靜,稱作「無爲法見」。
以上便是《雜阿含306經》的要義。
【白話經文】
(1)以下是我所聽到的:有一個時期,佛陀住在憍薩彌國舍衛城的祇樹給孤獨園裏。
(2)這時,有一位比丘獨自在一靜僻之處,專心思維,這樣的想著:「比丘要如何知、如何見才能夠見法呢?」這樣的思維後,從禅座中起身,走到佛陀的處所,向佛陀頂禮後,退坐一邊,告述佛陀說:「世尊!我獨自在一靜僻之處,專心思維,這樣的想著:如何知、如何見才能夠見法呢?」
(3)這時,世尊告訴這比丘說:「要好好聽,好好思考!我將爲你解說。有二法,是那二法呢?眼處與色處就是二法。像這樣廣說……一直到不是他的境界之故。爲什麼呢?眼處與色處的因緣生起了眼識,這叁事(眼處、色處、眼識)和合時有無明觸,觸又伴生出受、想、思,在這受、想、思、識四無色蘊(稱作名),以及眼等一色蘊(稱作色),在這五蘊的法上,稱呼爲「人」。
(4)在這五蘊法上,生起假想:人、衆生、那羅、摩〔那〕阇、摩那婆(學童)、士夫、福伽羅(補特伽羅)、耆婆(命者)、禅頭(生者)等。又各自這樣稱說:『我眼見色處,我耳聞聲音,我鼻嗅香氣,我舌嘗味道,我身覺觸處,我意識法處。』又施設這樣的言說:『這尊者是這樣的名字、這樣的出生、這樣的種姓、這樣的飲食、這樣的感受苦樂、這樣的長壽、這樣的久住、這樣的壽終。』比丘!這些只是世俗的假想,只是世俗的名標,只是世俗的言說。
(5)這些法都是無常、有爲、思願所起、因緣所生;凡是無常、有爲、思願所起、因緣所生的,這些都是苦;然後這些苦又再産生其它的苦,住也是苦,滅也是苦,一次又一次地産生,這一切都是苦。
如果能把這些苦完全滅除、唾棄、遠離貪欲、滅盡、止息、消沒,其余的苦不再相續、不再出現、不再産生,這就是寂滅,這就是勝妙。這就是所謂的:舍棄一切有余、斷盡一切愛欲、沒有貪欲、滅盡、涅槃。
(6)同樣地,耳處、鼻處、舌處,乃至于身處與觸處的因緣生起了身識,這叁事(身處、觸處、身識)和合時有無明觸,觸又伴生出受、想、思;這受、想、思、識四無色蘊,以及身根等一色蘊,在這五蘊的法上,稱呼爲「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
意處與法處的因緣生起了意識,這叁事(意處、法處、意識)和合時有無明觸,觸又伴生出受、想、思;這受、想、思、識四無色蘊,以及地、水、火、風四大等一色蘊,是士夫的所依處,在這五蘊的法上,稱呼爲「人」。如上廣說,……乃至滅盡、涅槃。
(7)如果有人a對這一切法,內心隨即入住其中(法隨法行),b獲得有學解脫,不再退轉,c于所生起的系縛,完全不再執持有我(成爲無學聖者)。比丘!這樣地知、這樣地見,就叫做見法。」
(8)佛陀說完這經後,比丘們聽聞了佛陀所說的法,都歡喜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