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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道論 第十八 說見清淨品▪P2

  ..續本文上一頁十八界、十二處、五蘊一切的(欲、色、無色的)叁地之法而確定爲名與色二種,正如以劍劈開箱子或破裂多羅樹幹以爲二相似,于是他獲得結論:除了名色之外,更無其它的有情、補特伽羅、天或梵天等。

   (叁)依經典及譬喻而確定名色

  他既然以如實自性而確定了名色,爲了更舍有情及補特伽羅等的世間之想,爲了超越對有情的癡迷,爲了置其心于無有癡迷之地,依諸經典,確定「祗是名色,而無有情及補特迦羅」,並以比喻而確定(名色)。即如這樣說:

  譬如部分的結集說爲車,

  有了諸蘊而成有情的假名。

  他處說:「賢者,譬如因爲以木材爲緣,以蔓爲緣,以泥爲緣,以草爲緣,圍蓋麻處,故名爲屋,如是諸賢,以骨爲緣,以腱爲緣,以肉爲緣,以皮爲緣,圍蓋空處,故名爲色」。他處又說:

  僅爲苦之生,苦住與苦滅,

  除苦無有生,除苦亦無滅。

  如此曾有數百經,但說名色,而無有情及補特伽羅。是故譬如車軸、車輪、車廂、車轅等部分集成一形之時,說它爲車,依第一義說,于一一分去觀察之時,則無有車;亦如木材等的造屋材料,圍蓋空間而成一形之時,而名爲屋,于第一義中,則無有屋;又如手指,拇指等形成一相,而說爲拳,譬如胴、弦等名爲琵琶,象、馬等名爲軍隊,城牆,房屋、城門等名爲城巿,幹、枝、葉等形成一相之時,而名爲樹,于第一義中,一一觀察之時,則無有樹,如是僅于五取蘊存在之時而名有情及補特伽羅,于第一義中,觀察一一法,則無執著者的所謂「我」或「我是」的有情,只是第一義的名色而已。作如是觀考的見名爲如實之見。

  其次如果舍此如實之見而執有「有情」者,則認爲(自己)有滅或不滅。認爲不滅者則墮常見,認爲滅者,則墮斷見。何以故?因爲沒有爲彼(有情)出生的其它之法像從乳出酪那樣的,所以那執「有情爲常」者名爲滯著,執「有情爲斷」者名曰過度。

  世尊說:「諸比庫,爲二種惡見纏縛的天人,或者滯著,或者過度。唯具(正)眼者而見(真實)。諸比庫,如何爲或者滯著?諸比庫,即樂于有,喜于有及悅于有的天人。若對他們說有之滅的法時,則心不踴躍、不歡欣、不安住、不信解。諸比庫,是爲或者滯著。諸比庫,如何爲或者過度?即有人爲有所逼惱而覺羞慚厭惡、歡喜無有,以爲此我于身壞死後,是斷、是滅,死後更無存續,故爲寂靜、勝妙、真實。諸比庫,是名或者過度。諸比庫,如何爲具(正)眼者而見?諸比庫,茲有比庫,見五蘊如實,既見五蘊如實,便爲它們的厭離、離貪與滅而行道。諸比庫,是爲具眼者而見」。

  所以譬如木偶,是空、無命、無力,但由于木與線的結合而行而止,看來似乎有力、會動;如果當知此名與色,是空、無命、無力、但由于相互的結合而行而止,看來似乎有力、會動。古人說:

  實際只是名與色,

  沒有人和有情的存在;

  空如造作的木偶,

  一團苦,如草木。

  而此(名色)不但如木偶,亦應以其它的蘆束等的譬喻來說明。即譬如二蘆束,互相依止而立,此一爲另一的支持,一束倒時,另一亦倒;如是于五蘊有中,名色互相依止而生存,此一爲另一的技,由于死,此一倒時,另一亦倒。古人說:

  名色一雙是互相依止的,

  一破壞時則兩緣都破壞了。

  譬如由于以棍擊鼓而發聲之時,鼓是一物,而聲是另一種,鼓與聲是不相混雜的,于鼓無聲,于聲無鼓。如是依于稱爲所依、(認識之)門的所緣的色而起名時,色是一物,名是另一種,名與色是不相混雜的,于名無色,于色無名;更如依鼓爲緣而發聲,依色爲緣而起名。古人說:

  以觸爲第五的(識、受、想、思、觸)不從于眼生,

  不從色生,亦不從(眼、色)兩者之間而生。

  有爲諸法由因緣而生,

  譬如由于擊鼓而發聲。

  以觸爲第五的不從于耳生,

  不從聲生,亦不從兩者之間而生......。

  以觸爲第五的不從于鼻生,

  不從香生,亦不從兩者之間而生......。

  以觸爲第五的不從于舌生,

  不從味生,亦不從兩者之間而生......。

  以觸爲第五的不從于身生,

  不從所觸生,亦不從兩者之間而生......。

  有爲諸法不從所色而生。

  亦非從諸法處而出生。

  有爲諸法從因緣而生,

  譬如由于擊鼓而發音。

  于此(名色)中,名是無力,不能由自己的力量轉起,不食、不飲、不說、不作(行住坐臥的)威儀。色亦無力,不能由自己的力量而轉起,不欲食、不欲飲、不欲說、不欲作威儀。但色依于名而轉起,名依于色而轉起。由于名的欲食、欲飲、欲言、欲作威儀之時,而色食之、飲之、言之、作諸威儀。

  其次再引用這譬喻而說明此義:譬如生盲者和跛子,欲去他方。生盲者對破子說:「我能以兩足行其所行,但無眼睛以見高低」。破子對生盲者說:「我能以眼睛見所見,但無足以向前向後」。生盲者非常滿意,即負破子于自己的背一。破者乘于盲者的背上指導他說「離左邊走右邊,離右邊走左邊」。這裏生盲者無力,不能依自己的力量單獨而行,而破子亦無力,不能衣自己的力量單獨而行。但他們互相依止,則非不能步行。

  如是名亦無力,不能依自己的力量生起,而行其種種的工作;色亦無力,不能依自己的力量生起,而行其種種的工作。但它們互相依止,則不能不生起或轉起。所以這樣說:

  不能由自己的力量而生,

  不能由自己的力量而住,

  有爲諸法自己的力弱,

  依于他法的力量而生。

  從他緣生及從其它的所緣而起,

  此等(有爲)爲從所緣緣及其它的諸法而生。

  譬如人在海洋依于船,

  如是名身轉起依于色。

  譬如船行海中依于人,

  如是色身轉起依于名。

  人船相依行海中,

  如是名色共相依。

  如是以種種的方法而確定名色者,克服了有情之想,立于無癡之地如實而見名色,當知爲見清淨。確定名色及行的辨別,也是見清淨的同義語。

  爲諸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慧的修習中完成了第十八品,定名爲見清淨的解釋。

  

  

《清淨道論 第十八 說見清淨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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