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法將(舍利弗)曾這樣說41:「世尊這個名字不是母親作的 ... 是解脫之後得的,此乃諸佛世尊在菩提樹下證得一切知智之時共同獲得的名稱」。而此世尊之名是依諸功德的原因,爲說明此等功德而說此頌:
具足一切的祥瑞,
受用適當的住所與法寶,
具諸功德分,
分別種種的道果,及破了煩惱,
值得尊重而吉祥,
修習了種種的修法,
到達了有的邊方,
故得世尊的稱號。
以上各句的意義,當知以『義釋』42中所說的方法來解釋。這裏更以別的方法來說明:
具足吉祥,破(了惡),
萬德相應,而分別,
修習,而不在有中徘徊,
故名爲世尊。
在這裏應用增加一個字母和更換字母等的語源學的特相,並采取薩陀那耶或比沙陀羅43的文法之故,所以雖然說他具有生起世間出世間之樂而得達彼岸的施戒等的吉祥之德,本應說爲「具吉祥」的,但說他爲「世尊」44。
其次他已破了貪、瞋、癡、顛倒作意,無慚、無愧、忿、恨、覆、惱、嫉、悭、谄(詐)、诳、強情(頑迷)、激情(急躁)、慢、過慢、驕、放逸、愛、無明、叁不善根、叁惡業、(愛等叁)雜染、(貪等叁)垢、(欲等叁)不正想、(欲等叁)尋、(愛見慢叁)戰論、(常樂我淨)四種顛倒、(欲、有、見、無明四)漏、(貪、瞋、戒禁取、見取四)系、(欲、有、見、無明四)暴流及四轭、(欲、瞋、癡、恐怖四)惡趣、(四資具的)愛取、(欲、見、戒禁、我見四)取45、五種心的荒穢(疑佛、疑法、疑僧、疑學處、抱怨同梵者)、五縛(欲縛、身縛、色縛、恣意食睡、求天界而行梵行)、五蓋(色等五)歡喜、六種诤根、六愛身、七隨眠、八邪性(與八正道相反的)、九愛根、十不善業道、六十二見、百八愛行類、一切的不安、熱惱、百千的煩惱。或者略而言之破了煩惱、蘊、行、天子、死的五魔;所以雖然因他已經破了此等一切危險,本應說爲「破壞的」46,但是說他爲「世尊」。故如是說:
破了貪,破了瞋,
破了癡而無漏,
破了一切的惡法,
故名爲世尊。
以「具吉祥」是說明他的百福特相的色身成就,以「破惡」是說明他的法身成就。如是(具吉祥與破惡)是說明爲世人及巧智人之所尊敬,爲在家及出家者之所親近,能令親近他的人除去身心的痛苦,爲財施及法施的饒益者,及說明可與世間與出世間的快樂。
其次于世間的自在、法、名聲、福嚴、欲、精勤的六法而應用「有德」之語。于世尊的自心中有最勝的「自在」,或者有變小變大等(八自在)爲世間所稱許的一切行相圓滿。「法」是世間法。有通達叁界證得如實之德而極遍淨的「名聲」。佛的色身,一切相好圓滿的四肢五體,能令熱心的人眼見而心生歡喜爲「福嚴」。佛的一切自利利他的希求,悉能隨其所欲而完成,故稱遂欲成就爲「欲」。成爲一切世間所尊敬的原因的正精進,稱爲「精勤」。所以以此等「諸德相應」--亦即是他有德之義而稱「世尊」。
其次以善等的差異分別一切法,或分別蘊、處、界、谛、根、緣起等善法,或以逼惱、有爲、熱惱、變易之義而分別苦聖谛,以增進、因緣、結縛、障礙之義而分別集谛,以出離、遠離、無爲、不死之義而分別滅谛,以引出、因、見、增上之義而分別道谛。「分別」即分別開示演說的意思。所以雖應說「分別的」47,但是說「世尊」。
其次佛陀修習、習行、多作天住、梵住、聖住,身、心與執著的遠離,空、無願、無相叁解脫,及其它一切世間出世間的上人法,所以應說「修習的」48,但是說「世尊」。
其次佛陀曾經舍離于叁有中而稱爲愛的旅行,所以本應說「有中舍離旅行者」(bhavesuvantagamana),但現在取有 (bhava)的婆(bha)字,取旅行(gamana)的伽 (ga)字,取舍離(vanta)的梵(va)字,再將阿(a)變成長音的阿(a),故稱「世尊」(Bhagava)。正如世間中本應說「女子隱(mehanassa)處(khassa)的花環(mala),但是(取me+kha+la)說「金腰帶」(mekhala)。
(佛隨念的修法及功德等)「依照此等理由而世尊爲阿拉漢」 ...
乃至「依此等理由爲世尊」,(瑜伽者)像這樣的隨念佛陀之德,此時則無被貪所纏之心,無被瞋所纏之心,及無被癡所纏之心,他的心是只緣如來而正直的。因他這樣沒有了貪等所纏,故鎮伏五蓋,因向于業處,故他的心正直,而起尋伺傾于佛德;佛德的隨尋隨伺而喜生起,有喜意者由于喜的足處(近因)而輕安,不安的身心而得安息;不安的得安,則亦得生起身心二樂;有樂者以佛德爲所緣而得心定(心一境性);在這樣次第的一剎那中生起了五禅支49。因爲佛德甚深或因傾向于種種佛德的隨念,故不證安止定,只得近行之禅。此禅是依于隨念佛德而生起,故稱佛隨念。
其次勤于佛隨念的比庫,尊敬于師,順從于師,得至于信廣大、念廣大、慧廣大及福廣大,並得多喜悅,克服怖畏恐懼,而安忍于苦痛,及得與師共住之想,且因他的身中常存佛德隨念,所以他的身體亦如塔廟一樣的值得供養,又因他的心向佛地,縱有關于犯罪的對象現前,而他亦能如見師而生慚愧。他雖然不通達上位(近行以上),但來世亦得善趣。
真實的善慧者,
應對于如是
有大威力的佛隨念,
常作不放逸之行。
先詳論佛隨念一門。
二、法隨念
希望修習法隨念的人,亦宜獨居靜處禅思50:
「法是世尊(一)善說,(二)自見,(叁)無時的,(四)來見的,(五)引導的,(六)智者各自證知的」,這樣的教法或九種出世間法51的功德應當隨念。
(一)「善說」這一句是收攝教法(及出世間法)的,其它(五句)僅攝于出世間法。
先就教法說:(1)初中後善之故,(2)說明有義有文完全圓滿遍淨的梵行之故爲「善說」。
(1)(初中後善)世尊雖僅說一偈,也是全部善美的法,所以那偈的第一句爲初善,第二第叁句爲中善,末句爲後善。如果只有一個連結的經,則以因緣(序分)爲初善,結語(流通分)爲後善,其余的(正宗分)爲中善。若有許多連結的經,則以第一連結爲初善,最後的連結爲後善,其余的爲中善。亦以因緣生起的事由爲初善,爲順適諸弟子而說不顛倒之義及因與喻相應的爲中善,令諸聽衆聞而生信的及結語爲後善。全部教法自己的要義的戒爲初善,止、觀、道、果爲中善,涅槃爲後善。或者以戒與定爲初善,止觀與道爲中善,果與涅槃爲後善。(又于叁寶中)佛的善覺性爲初善,法的善法性爲中善,僧的善行道性爲後善。又聞佛法,如法行道,得證等正菩提爲初善,證辟支菩提爲中善,證聲聞菩提爲後善。又聞此法而得鎮伏五蓋,故亦以聞而得善爲初善,行道之時取得止觀之樂,故亦以行道得善爲中善,如法行道及完成行道之果時,取得那一如的狀態,故亦以取得行道之果的善爲後善,這是依教法的初中後善,故爲「善說」。
(2)(有義有文等)世尊說的法是說明教梵行與道梵行52用種種的方法說其教法,適合于義成就故「有義」,文成就故「有文」。略說、釋明、開顯、分別、闡示、敘述,是義與句的結合,故「有義」,教法的字,句、文、文相、詞(語原)解釋的成就,故「有文」。教法的甚深之義及甚深的通達爲「有義」,甚深的教法及甚深的演說爲「有文」。得達義無礙解與辯說無礙解故爲「有義」,得達法無礙解及詞無礙解故爲「有文」。是智者所知,爲考察者所欣喜故「有義」,可信故,爲世間的人所欣喜故「有文」。教法有甚深的意義,故「有義」,有顯明之句故「有文」。一切圓滿無可複加,故「完全圓滿」,已無過失53無可複除,故「遍淨」。
亦可由行道而得證明,故「有義」。由教法而得明白聖教,故「有文」。有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五法蘊相應故「完全圓滿」。沒有(見慢等)隨煩惱故,度脫輪回之苦故,無世間的欲望故「遍淨」。
如是即「說明有義有文完全圓滿遍淨的梵行」爲「善說」。
(3)或者以教法是無顛倒之義,故善(sutthu)與說(akkhato)爲善說(svakkhato)。譬如其它外道的法義是顛倒的,實非障礙法而他說爲障礙,實非出離法而他亦說爲出離法,所以他們所說的是惡說法。世尊的法義是不會這樣顛倒的,不會超越違背「此等法是障礙,此等是出離法」等所說之法的。
如是先就教法爲善說。
次就「出世間法」而說適合于涅槃的行道,及適合于行道的涅槃,故爲善說。即所謂54:「世尊對諸聲聞善示通達涅槃的行道,其涅槃與行道是符合的。譬如恒河的水和耶牟那河55的水相會合流一樣,世尊對諸聲聞善示通達涅槃的行道,其涅槃和行道也是這樣合流的」。
此中(1)聖道是不采取二極端而從中道的,說此中道故爲善說。(2)諸沙門果是止息煩惱,說此煩惱的止息故爲善說。(3)涅槃的自性是常恒、不死、安全所、皈依處等,說常恒等的自性故爲善說。如是依出世間法亦爲善說。
(二)「自見」56這裏先于聖道自己的相續而令無貪,故由聖者自見爲「自見」。即所謂57「婆羅門,爲貪染戰勝而奪去其心的,則思惱害自己,亦思惱害他人,及思惱害兩者,同時心亦苦受憂受。若舍貪時,則不思惱害自己,亦不思惱害他人,並不思惱害兩者,心亦不會有苦受憂受,婆羅門,這便是自見之法。」
其次依證得(四向四果及涅槃)九種出世間法的人,他們不是依照別人的信而行,而是各各依其觀察智自見的,故爲「自見」。
或以值得贊歎的見爲見;依見而征服煩惱,故爲「見」。此中(1)于聖道依相應正見而征服煩惱,(2…
《清淨道論 第七 說六隨念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