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淨道論 (Visuddhi Magga)
覺音 尊者 著 譯者 葉均
第八 說隨念業處品
(七)念死
在六隨念之後,再說念死的修習。
(念死的意義)「死」──是一個有情的命根的斷絕。諸阿拉漢斷除輪回之苦,稱爲「正斷死」。諸行的剎那滅,稱爲「剎那死」。樹的死,金屬的死等,稱爲「通俗死」(大家通稱死)。這些死不是這裏的意思。此處是指「時死」「非時死」兩種。
「時死」──由于福盡,或壽盡,或兩者俱盡所發生,「非時死」──(生存)業爲「斷業」所毀。
雖有令壽命存續的(食等之)緣存在,但因令其結生的業的成熟故死,稱爲「因福盡而死」。
如現時的(閰浮提洲)人,不具(諸天的)趣,(劫初人的)時,(北俱盧洲人的)食等,僅盡百歲的壽量便死,名爲「由壽盡而死」。
如度使魔及迦藍浮王等,由于可令死沒的業,即在那時那地斷絕其生命的廷續,或者由于宿業關系,用刀劍等的方法斷其生命廷續而取死者,即名「非時死」。
如上述的一切(時、非時死)即爲命根的斷絕所攝。如是憶念稱爲命根斷絕的死,爲「念死」。
(念死的修法之一)欲修念死的人,獨居靜處,當起「死將來臨」,「命根將斷」,或「死,死」的如理作意。如果念喜愛者的死,如生母念愛子之死則生悲;若念憎惡者的死,如怨敵念他的仇人之死則生觀喜;若念全無關心者的死,如燒屍者見死骸則不起感動;若念自己的死,如畏怯者見屠殺者之舉劍則起戰栗,以上的一切都是不如理作意,因爲不起憶念感動及智的。所以在各處見弓 被殺或死的有情,思慮他們過去曾是知名之士的死而生憶念感及智之後,當起「死將來臨」等的方法作意。這樣作意爲起如理作意──即起方便作意之義。如是作意之時,有人即得鎮伏諸蓋,住于念死的所緣,生起得證近行定的業處。
(念死的修習之二)像上面的修習,如果依然不能現起業處之人,則另有八種修法:(一)以殺戮者追近,(二)以興盛衰落,(叁)以比較,(四)以身多共同者,(五)以壽命無力,(六)以無相故,(七)以生命時間的限製,(八)以剎那短促等八種行相而念于死。
(一)「以殺戮者追近」──猶如剎戮者追近。即譬如追近的殺戮者想道:「我要斬此人的頭」,並舉劍放到他的頭頸的周圍一樣,念死的追亦當如是。何以故?死乃與生俱來及取生命故譬如菌芽以頭帶塵而出,有情則取老死而生。有情的結生心生起之後至老衰,如從山頂落下的石頭,與此相應蘊共同壞滅。如是剎那死是與生俱來,生者必死,故這裏的意義(斷絕命根)的死也是與生俱來的。是故有情從生時以來,即如升起的太陽,必向西行,其所行之處,一點也不退轉的;或如河片的急流,必持運一切(落下的草木之葉等)繼續流下,一點也不退轉的,如是趨向于死,一點也不退轉。故說道:
從開始的那一夜,
小兒進住了母胎,
如雲起而行,
一去不複回。
如是向死而行者,猶如小川被烈日蒸發而枯涸,如樹上的果實,隨夜間的水來濕而早晨脫落,如錘打土器而毀壞,如日照露珠而消散,近于死亦然。故說道:
晝夜的過去,
生命的消滅,
人壽的減少,
如小川的流。
如成熟的果實,
怕早晨的脫落,
生的人,
常有死懼怕。
人們的生命,
如陶師所造的土器,
不論大小燒未燒,
最後終至于毀滅。
猶如草尖的朝露,
太陽上升消滅,
人們的壽命亦然。
母親勿阻我(出家)!
如是與生俱來的死,猶如舉劍的殺戮者,已經把劍放到他的頸上,必取其生命不會停止的。是故與生俱來及取生命故,如舉劍的殺戮者,爲死的追近,當這樣以殺戮者的追近而念于死。
(二)「以興盛衰落」──直至他的光榮不爲衰落所敗爲興盛。更無光榮能夠戰勝衰落而繼續存在故衰落。所所謂:
征服了整個的大地,
施了一百俱胝的具福者,
到了臥終的時候,
只得半得庵摩果的權力。
便是那個同樣的身體,
到了福盡的時候,
也要去見死的面,
無憂王到了憂的境地。
同時一切的健終至于病,一切的青春終至于老,一切的生命終至死,一切世間的大衆必隨生,爲老所占,爲病所侵,爲死所襲。所以說:
譬如高聳入雲的大石山,
周圍展轉,研碎四方,
老死對于衆生類:
剎帝利與婆羅門,
吠舍,首陀,旃陀羅與波孤沙,
一切都粉碎,誰也不能逃。
老死的境域,沒有象車步兵用武的地方。
或以咒語戰術及財賄,也無可能戰勝他。
如是深知生命的興盛,終至于死的衰落,以「興盛的衰落」而念于死。
(叁)「以比較」──以他人比較自己。即以七種行相作比較而念于死:
(1)以大名,(2)以大福,(3)以大力,(4)以大神變,(5)以大慧,(6)以辟支佛,(7)以等正覺。
(1)怎樣比較呢?對于有十名聲,大眷屬,大財富及多牲騎等,如摩诃叁摩多王,曼陀多王,大善見王,堅輻王,尼彌王等,無疑的都已爲死所侵襲,像我這樣的怎麼不爲所侵呢?
(2)怎樣以大福比較呢?
殊提,阇提羅,郁,
文荼,與富蘭那迦,
他們都是世間的大名大福者,
一切都已死,
如我這等人,
更有何言說。
如是以大福比較而念死。
(3)怎樣以大力比較呢?
婆薮提婆,婆羅提婆,
毗曼塞那,優提體羅,
迦那羅,比耶檀曼羅,
此等世間知名的大力士,
都已爲死所征服;
他們也得死,
如我這等人,
更有何言說。如是以大力比較而念死。
(4)怎樣以大神變比較呢?
第二上首弟子,神通第一的(目犍連),
用他的足趾,便得震動毗阇廷多的宮殿,
亦如麋鹿進入獅子口,
帶著神通進入恐怖的死的口裏,
如我這等人,
更有何言說。如是以大神變比較而說。
(5)怎樣以大慧比較?
除了世主之外,
他人的憲不及舍利弗的十六分之一,
這樣大慧的第一上首弟子,
也爲死征服,
如我這等人,
更有何言說。如是以大慧比較而念死。
(6)怎樣以辟支佛比較呢?他以自己的智與精進力,破了一切煩惱之賊,而得獨覺──麟角獨生者,亦不能脫離于死,我怎麼能脫呢?
觀察各種原因的大仙,
以智力而得漏盡的獨生者,
以獨行獨住的麟角喻者,
他們也不得超越于死,
如我這等人,
更有何言說。如是以辟支佛比較而念死。
(7)怎樣以等正覺比較呢?彼世尊飾以八十種好及叁十二相莊嚴的色身,一切種類清淨的戒蘊等德寶成就的法身,大名,大福,大力,大神變,大慧都達到頂點,無等,無等等,無比無雙的阿拉漢等正覺者,如大火聚給雨水降下而消滅,他也給死雨降下而即塵寂滅。
這樣有大威力的大仙,
那死力也無恥無畏的逼來。
無恥無曰,
粉碎一切,
像我這樣的有情,
怎不爲死所戰勝?
如是比較等正覺者而念死。
以這樣共同的死,拿那些具有大名等及其它的人與自己比較,像那些殊勝的有情一樣,念我也要死的則生僥得達近行定的業處。當如是自他比較而念死。
(四)「以身多共同者」──此身是許多人共同的,是八十種蟲共同的。于此等蟲聚中,依處皮而住的則啖外皮,依內皮而住的則啖內皮,依肉而住的則啖肉,依腱而住的則啖腱,依骨而住的則啖骨,依髓而住的則啖髓。它們即在那住所中生而老而死及屙屎放尿,身體是它們的生家、病室、墳墓、廁所與尿桶。此身爲彼等蟲聚擾亂而至于死。如彼八十種蟲聚,在身體的內部尚有共同的數百種病,外部則有蛇蠍等的死緣。譬如建立在四衢信道的鹄的,來自四方八面的矢劍槍石等都落于此。此身亦然,爲一切災難的鹄的。此身爲諸災難所襲必至于死。所以世尊說:
「諸比庫!茲有比庫,日去夜來之時,作是思惟:『我實有甚多死的緣,蛇齧我,蠍齧我,百足蟲齧我,它們都足以使我命終,所以都是我的危礙』。或者『我顛踬跌倒,飲食于身中腐敗,膽汁的擾亂,痰的擾亂,劍風的擾亂,它們都足以使我命終,所以都是我的危礙』」。
如是「以身多共同者」而念死。
(五)「以壽命無力」──此壽的無力名爲無力。因有情的命,(1)須出入息的關系,(2)威儀的關系,(3)泠熱的關系,(4)大種的關系,(5)食物的關系。
(1)此命須得出入息的平衡而存續。如果呼出的鼻息不進入的時候,或者吸入的不出來時,便名爲死。
(2)獲得四威儀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果任何一種威儀過分了,則壽行斷絕。
(3)獲得冷熱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爲過冷熱或過熱的征服則失命。
(4)獲得(地水火風四)大種的平衡而命能存續。如果地界及水界等任一種的擾亂,則強壯的人亦成身體僵硬,或痢疾而身體濕汙,或受大熱之苦,或關節敗壞而至命終。
(5)獲得適當的段食時而命續。不得食者便至命終。
當如是「以壽命無力」而念死。
(六)「以無相故」──是因爲無確定,無限定的意思。所以有情的:
命、病、時與身倒處,
以及趣等的五種,
在這生命的界內,
那是無相無知的。
(1)「命」──不能作「必定生在這樣長的時期,更無過之」的確定,故爲無相。有在羯羅藍時可死,在頞部昙(abbuda),閉屍,鍵南,入胎生一個月,兩個月,叁個月,四個月,五個月,乃至十個月時亦可死,從母胎出産時可死,以後乃至在百歲以內或以外都要死的。
(2)「病」──「有情必以此病而死,不以他病」,實不能如是確定,故爲無相,因爲有情將眼病可死,以耳病等任何病亦可死的。
(3)「時」──「有情必以此時死,不以他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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